正文 第八章

這是個難過的早上。我吞了幾顆阿斯匹林,下樓去火焰餐廳喝了很多咖啡,情況才稍微好了一點。我的手輕微顫抖,我的胃一直有翻出來的危險。

我想要的是一杯酒,但是我渴望的程度足以讓我知道我不該喝。我有事要辦,有地方要去,有人要見,所以我堅持喝咖啡。

在十六街的郵局我買了一張一千美元和一張四十五美元的匯票。我寫好一個信封,把兩張匯票一起寄給安妮塔。然後我走到第九大道的聖保羅教堂,我一定在那裡坐了有十五到二十分鐘,沒特別想什麼事情。出去的時候,我在聖安東尼的雕像前停下來,為一些不在的朋友點亮幾支蠟燭。一支給波提雅·卡爾,一支給埃斯特利塔·里韋拉,其餘的給其他的朋友。我往募捐箱的投錢口塞了五十元紙鈔,然後走進早晨寒冷的空氣中。

我和教堂有種很奇怪的關係,就這一點來說,我完全不了解自己。這是在我搬到五十七街的旅館不久後開始的。我開始在教堂里花時間,開始點蠟燭,最後,我開始奉獻。最後一點是最讓人好奇的部分。在我收到錢之後,不管我收到多少,總是在我經過的第一座教堂停下來,捐出十分之一所得。我不知道他們會把錢拿去做什麼,他們可能把一半的錢用於改變那些異教徒的信仰,另一半則拿去幫牧師們買大房車。不過我還是繼續捐錢給他們,繼續在想為什麼會捐錢。

基於開放的時間,天主教堂得到我大部分的捐款。他們的教堂比較常開。布羅菲爾德第一次付款的十分之一已經給了聖巴多羅馬教堂,那是在波提雅·卡爾家附近的英國國教教堂,現在,他第二次付款的十分之一則給了聖保羅教堂。上帝知道為什麼。

道格拉斯·富爾曼住在五十三街和五十四街之間的第九大道上。一樓五金店的左邊有個門,上面寫著有帶傢具的房間可供周租或月租。前廊內沒有信箱,也沒有人聲。我按了門邊的電鈴後便等著,直到一個淺褐色頭髮的女人慢吞吞地走到門邊把門打開。她穿著一件格子睡袍,腳上的室內拖鞋已經十分破舊。

「上到頂樓,」她說,「試試第三間,他總是有貨。」我告訴她我在找道格拉斯·富爾曼。

「四樓第一間,」她說,「他知道你要來嗎?」

「對。」雖然他不知道。

「因為他通常很晚睡,你可以上去了。」

我爬了三層樓梯,一路上是令大樓和裡面的住戶們都已束手無策的酸味。我很驚訝富爾曼住在這樣的地方。住在破爛的地獄廚房出租房間里的人,通常不會把地址印在支票上,他們通常沒有支票賬戶。

我站在他的房門前。裡面的收音機正開著,然後我聽到一陣很快的打字聲,接著又只剩下收音機的聲音。我敲敲門,聽到椅子往後推的聲音,富爾曼的聲音在問是哪位。

「斯卡德。」

「馬修?等一下。」我等著門打開。富爾曼給了我一個大大的微笑。「快進來,」他說,「天啊,你看起來糟透了,你感冒了還是怎麼了?」

「我過了一個難捱的晚上。」

「要來點咖啡嗎?我可以給你一杯速溶的。你怎麼找到我的?或者這是職業機密?我猜偵探一定很會找人。」

他在屋裡跑來跑去,把電壺的插頭插上,量好速溶咖啡的份量放進兩個白瓷杯里,同時持續、平穩地說話,但是我沒聽他在說什麼,我正忙著環顧他住的地方。

我從沒想過他住的地方是這樣。那是一間套房,不過是很大的一間,也許有十八乘二十尺,有兩扇窗可以俯瞰第九大道。最讓這間屋子引人注目的是他和這棟大樓之間的戲劇性對比:所有的骯髒和破舊都停在富爾曼的門檻之外。

他的地板上鋪了一塊地毯,可能是波斯地毯或幾可亂真的仿製品,牆上則嵌著從地板到天花板的落地書架,窗前有一張長十二尺的書桌,也是嵌在牆上的。就是牆上的油漆也很特別。沒有被書架覆蓋的牆,以帶光澤的白漆起頭,逐漸轉為深象牙色。

他見我盯著室內的一切,眼神便在厚厚的鏡片後面舞蹈起來。「每個人看了都是這樣的反應。」他說,「你上來時爬的那些樓梯,很讓人沮喪對吧?然後你走進我的小避風港,就幾乎是一種震撼。」水壺響了,他去泡咖啡。「但是我並不是有意這樣做的。十幾年前我租下這個地方,因為除了這裡,我負擔得起的地方少之又少。當時,我每周付十四美元,但是我好幾次得費儘力氣才拿得出這十四塊錢。」

他把咖啡攪拌了一下,遞給我。「後來我得以靠寫作過日子,但是我對於搬家卻很猶豫。我喜歡這個地區的感覺,我甚至喜歡這個區的名字——地獄廚房。如果你要成為一個作家,還有哪裡比一個叫做地獄廚房的地方更好的?另外,我也不希望我自己付大筆的租金。我開始有人代筆,知道我作品的雜誌編輯也越來越多,即使如此,這還是一個很不穩定的行業,我不希望房租成為每個月等待解決的大難題。所以我就開始整理這個地方,讓它成為可以忍受的地方,我每次弄一點,第一件事就是裝上全套防盜警報系統,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某個吸毒鬼闖進來偷走我的打字機。然後是書架,因為我實在厭倦了把我所有的書都堆在紙箱子里。接下來是桌子。最後,我丟掉原來那張我想喬治·華盛頓可能都睡過的床,買了一張必要時可以擠八個人的大床,這個地方就一點一點地整合了起來。我還蠻喜歡的,我想我是不會搬家了。」

「這兒很適合你。」

他很快地點點頭,「是啊,我也覺得。幾年前他們要攆我走,我氣得抽筋。我在這裡砸下成噸的投資,如果他們要漲房租我該怎麼做?我是說,我還是每周繳房租,老天,那時房租已經上漲,大概一周二十塊,但是萬一他們要提高到一周一百塊呢?誰知道他們會怎麼做?所以我呢,我告訴他們我願意每個月付一百二十五塊,另外,我願意私下付五百塊現金,換一張三十年的租約。」

「他們給你了嗎?」

「你聽過有人在第九大道為一間套房簽三十年租約嗎?他們以為逮到了一個白痴。」他低聲笑著,「此外,他們從來沒有以超過每周二十塊的價錢出租過一個套房,而我則支付三十塊,另加一些檯面下的現金。他們擬了一張合約,我簽了字。你知道他們在這個地點租這樣大的小公寓要付多少嗎?」

「現在?兩百五、三百吧。」

「少說三百,而我還是付一百二十五。再過兩三年,這個地方會值五百塊一個月,如果通貨繼續膨脹,也許會漲到一千,而我還是付一百二十五。有個人正在買整條第九大道的房地產,有一天他們會像推保齡球瓶一樣把這些大樓都推倒,但是他們要不就得花錢買我的租約,要不就得等到一九九八年再來拆房子,因為我的租約給我這麼久的時間。漂亮吧?」

「你做了一筆好交易,道格。」

「我這輩子唯一做的聰明事,馬修。我並不指望成為聰明人,這麼做只因為我在這裡很舒服,而我討厭搬家。」

我喝了一口咖啡,它並不比我早餐喝的差太多。我說:「你和布羅菲爾德怎麼會那麼熟?」

「對了,我知道你為什麼會來這裡了。他瘋了還是怎麼著?他幹嘛跑去殺她?這一點道理都沒有。」

「我知道。」

「他一直讓我覺得他是個脾氣溫和的人。身材像他那樣的人必須穩定,才不會做太多壞事。像我這樣的人頭腦短路了也沒什麼大礙,因為我需要一座大炮才有殺傷力,但是布羅菲爾德——我猜他斃她了,對吧?」

我搖搖頭。「有人重擊她的頭,然後用刀刺死了她,你不會因為衝動而這樣做。」

「聽你說話的語氣,好像你不認為是他乾的。」

「我確定他不會。」

「老天,我希望你沒事。」

我看著他,寬大的前額和厚厚的鏡片讓他看起來像個極其聰明的小人。我說:「道格,你怎麼認識他的?」

「因為我曾經寫過的一篇文章。為了研究,我必須和一些警察談話,他是其中一個和我談過的人,我們聊得相當愉快。」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四五年前吧。幹嘛?」

「你們只是朋友嗎?因此他掉進這灘渾水裡的時候就來找你?」

「嗯,我不認為他有太多朋友,馬修,而且他不能找任何一個警察朋友幫他的忙。他曾經告訴我,警察通常不會有很多非警界的朋友。」

這倒是真的。不過布羅菲爾德在警界似乎也沒有太多朋友。

「道格,他一開始為什麼要去找普傑尼恩?」

「媽的,別問我,去問布羅菲爾德。」

「但是你知道答案,對吧?」

「馬修——」

「他要寫一本書,這就是答案,對吧?他希望事情搞得夠大,讓他成為名人,然後他要你幫他寫書,然後他可以上所有的脫口秀展露他迷人的笑容,打電話給很多重要人物,並且直呼其名。這就是你會介入的理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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