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它正式名稱是曼哈頓男子拘留所,但是我不認為我曾經聽任何人這樣稱呼它。大家都叫它「墓穴」,我不知道為什麼,不過這個名字倒是與褪色、冰冷而且毫無生氣的建築以及裡面的「居民」十分相稱。

它位於懷特街口的中央街上,靠近警察總局和刑事法庭大樓。每隔一陣子,這裡就因為內部騷動出現在報紙和電視新聞上,然後市民們會看到一則報導,揭露裡面令人毛骨悚然的狀況。許多好人開始簽名請願,有人會任命一個調查委員會,許多政客便因此頻開記者會,裡頭的警衛們便因此要求加薪。幾個星期之後,一切煙消雲散。

我不認為它的狀況比大部分的城市監獄糟。它的自殺率很高,但那部分是因為十八到二十五歲的波多黎各男子在沒有特別理由的情況下,在牢房裡上吊的傾向造成的結果——除非你認為身為被關在牢里的波多黎各人就是他們自殺的充分理由。同一個年齡層而且處於相同狀況的黑人和白人也會自殺,但是波多黎各人的比例較高,而紐約的波多黎各人又比其他城市多。

另一個使比例升高的原因是,即使全美國的波多黎各人都用天花板的燈架上吊,「墓穴」的警衛也不會放棄一點點睡眠。

我睡了幾個小時的回籠覺之後,在大約十點半左右抵達「墓穴」,但是卻還沒有完全清醒。去之前,我草草地吃了點早餐,並且看了《紐約時報》和《新聞報》,不過沒有看到什麼有關布羅菲爾德或嫁禍於他卻慘遭殺身之禍女孩的特別報導。《新聞報》起碼還登了這則新聞,當然不是頭條,也沒有在三版大做特做。如果我相信報紙上寫的,波提雅·卡爾就不是被勒死的,某人拿了什麼東西重擊了她的腦袋,然後用利器刺進了她的心臟。

布羅菲爾德在電話里說,他認為她曾經被勒住脖子。這意味著他可能太過於天真,或者他可能搞錯了,要不然就是《新聞報》上都是狗屎。

無論是對是錯,《新聞報》上就登了這些,其他都是些背景資料。即便如此,他們還是領先了《紐約時報》——這個全市最晚出版的報紙連一行字也沒有登。

他們讓我在他的牢房裡見他。他穿著窗格子似的西裝,海軍藍的底,淺藍的線條,裡面是件訂做襯衫。如果你要接受審判就得穿得像個樣,不過如果你在「墓穴」服刑,你就應該穿上標準的囚服。但是這不會發生在布羅菲爾德身上,因為如果他被定罪,他將會被送到紐約州北部的星星、丹尼莫拉或阿提卡監獄,謀殺罪不會在「墓穴」服刑。

警衛打開他的牢房鐵門,把我和他一起鎖在裡面。我們一直默視著彼此,直到警衛大概已經遠得聽不到我們談話,他才說:「老天,你來了。」

「我說過我會的。」

「對,但是我不知道是否該相信你。當你環顧四周,發現自己被關在牢房裡,而你是個囚犯——一件你絕不相信會發生的事,卻真的發生之後——他媽的,馬修,你就不知道該再相信什麼了。」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包煙遞給我,我搖搖頭,他便用那個金色登喜路為自己點燃一支煙,然後在手裡掂弄著打火機。「他們讓我留著這個,」他說,「我很意外,我沒想到他們會讓我帶打火機或火柴。」

「也許他們信任你。」

「噢,當然。」他指著床,「我很想請你坐椅子,但是他們不給我。歡迎你坐床。當然,這上面非常非常有可能住著小生物。」

「我站著就好。」

「對,我也是。好日子很快就要來了,我今晚就得睡在這張床上。為什麼那些混蛋不給我張椅子坐?你知道,他們拿走了我的領帶。」

「我相信那是標準程序。」

「一點沒錯。不過我得了點便宜,你知道。當我走進公寓大門,我就知道我最後會被關進牢里。那時我還不知道任何波提雅的事,我不知道她在裡面,不知道她已經死了,什麼都不知道。但是我一看到他們,我就知道我會因為她誣賴我的事情被捕,所以當他們問我問題的時候,我就開始脫掉我的西裝,脫掉長褲,踢開鞋子。你知道為什麼嗎?」

「為什麼?」

「因為他們必須讓你穿上衣服。如果一開始你就穿好衣服,他們便可以馬上把你拉走,但是如果你沒有,他們就得讓你穿上衣服,他們不能讓你穿著內衣就把你拉上街。於是他們便讓我穿衣服,而我則選了一套褲子不需要系皮帶的西裝。」他打開西裝上衣給我看。「並且挑了一雙便鞋,你看。」他拉起一隻腳的褲管,展示一隻深藍色的鞋子,看起來像是蜥蜴皮。「我知道他們會拿走我的皮帶和鞋帶,所以我選了不需要皮帶和鞋帶的打扮。」

「但是你打了領帶。」

他又給了我一個那老套的微笑,這是我今天早上第一次看見。「我他媽是打了領帶。你知道為什麼嗎?」

「為什麼?」

「因為我要離開這裡。你要幫我,馬修。事情不是我乾的,你要找到辦法證明這一點,他們當然不情願放我出去。當他們放我出去的時候,他們會把我的手錶、皮夾還給我,而我會把手錶戴在手上,把皮夾放進口袋裡。同時他們會把領帶還我,我會在鏡子面前慢慢地把領帶打好。我可能會打它個三四次,直到我打的領帶完全讓我滿意為止。然後我會像個百萬富翁似的走出大門邁下石階,這就是我操他媽的為什麼要打領帶的原因。」

這番演說也許讓他覺得好了一些,如果沒有別的事可以提醒他自己是個有身份、有風格的人,這個想法在監獄牢房裡倒是挺有用的。他提了提他寬闊的肩膀,聲音裡帶著自憐的嘀咕,我拿出我的筆記本,讓他回答了幾個問題。答案不算差,但是對於幫他解圍沒有太大的幫助。

他說,他跟我談完不久之後,他就出去買了三明治,時間大約是下午六點半。他在園林街的一家熟食店買了一個三明治和幾瓶啤酒,然後帶著東西回他的公寓,坐下來邊聽廣播邊喝啤酒,直到午夜前電話鈴聲響起。

「我以為是你,」他說,「沒有人打過電話到那裡找我,那部電話沒有登記,所以我就猜是你。」

但是他並不認識電話里的聲音。那是一個男性的聲音,聽起來像是刻意喬裝過。打電話來的人說他可以讓波提雅·卡爾改變主意撤訴。對方要布羅菲爾立刻到布魯克林灣脊區歐雲頓大道的一家酒吧去,坐在酒吧里喝啤酒,會有人過來與他聯繫。

「這是為了把你引出公寓。」我說,「也許他們太天真了,如果你能證明你在酒吧里,而時間上也符合的話——」

「那裡根本沒有酒吧,馬修。」

「啊?」

「我一開始就該想到。但是我以為我可能會錯過什麼,對不對?如果某人要抓我,而他們已經知道我的公寓在哪裡,他們不必如此大費周章,不是嗎?所以我搭了地鐵到灣脊區,找到了歐雲頓大道。布魯克林你熟嗎?」

「不是很熟。」

「我也不熟。我找到歐雲頓大道,但是找不到應該在那裡的那個酒吧,我就猜到我被耍了。我查了布魯克林的商用電話簿,它沒有列在上面,但是我仍然繼續尋找,你知道。最後我終於放棄,掉頭回家。這時候我猜我可能為了某件或其他什麼事而被算計了,但是我依然想不出原因。當我走進我的公寓時,那裡全都是警察,然後我看到波提雅在公寓的角落,身上蓋著一張床單。這就是為什麼某個狗娘養的要我在灣脊追著我自己的尾巴打轉,而且沒有酒保可以作證當時我人在那裡,因為那裡根本沒有一個叫做高袋酒廊的酒吧。我在那裡看見好幾個酒吧,但是我說不出名字,況且那也不能證明什麼。」

「也許那些酒吧的某個酒保可以認出你。」

「而且肯定在那段時間?即使如此,還是不能證明什麼,馬修。我來回都坐地鐵,而地鐵開得很慢。如果我搭計程車,他們會說我企圖製造不在場證明。他媽的,就算以地鐵運行的速度,我還是可能在十一點半左右離開公寓前往灣脊之前在我公寓里殺了波提雅。只是,我離開的時候她不在那裡,我沒有殺她。」

「是誰幹的?」

「我不是很清楚。某人想看我因謀殺被關,讓我無法揭穿有『優良傳統』的紐約市警局。現在我想問,誰想看著這一切發生?誰有理由想看?」

我看了他一分鐘,然後把目光轉向一旁,問他誰知道他的公寓地點。

「沒人知道。」

「胡說,道格·富爾曼就知道,是他帶我去的。我還知道那裡的電話號碼,因為你告訴過我。富爾曼知道電話號碼嗎?」

「我想是。對,我很確定他知道。」

「你和道格為什麼會變成好朋友?」

「他曾經訪問過我一次,為了某本他在寫的書,後來我們就成了酒友。為什麼問這個?」

「我只是好奇。還有誰知道那間公寓?你老婆?」

「黛安娜?他媽的,不。她知道我常常得在城裡過夜,但是我告訴她,我住旅館裡。我不想告訴她這間公寓的事,一個男人告訴老婆他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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