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安靜。」TJ說。
我正開著凱南的車。當露西卡·蘭多跑到她父親身旁那一剎那,他立刻一把抱起她,往自己肩膀上一放,便亟亟奔回自己的車上,丹尼和帕維爾也跟著他跑了。「我叫他別等在那裡,」凱南說,「那孩子需要看醫生。他認識一個住在附近的傢伙,他會去他們家裡。」
因此我們四個人還有兩輛車,等走到車邊,凱南把他那輛別克的鑰匙丟給我,說他想跟他哥哥坐一輛。「來灣脊,」他說,「我們叫個比薩或什麼的,然後我再送你回家。」
是在等一個紅燈的時候TJ說我很安靜的,他說得沒錯。從我們上車之後,兩個人都沒開口。和卡蘭德交談之後的感覺仍揮之不去,我告訴TJ剛才那一連串列動令我覺得疲憊。
「不過你很酷,」他說,「站在那兩個惡魔面前。」
「你去哪裡了?我們還以為你回車上了。」
他搖搖頭:「我繞到他們後面,想看看拿步槍的那第三個人。」
「沒有第三個人。」
「有也是隱形的。我呢,繞了一大圈到他們後面,然後從他們進來的地方出去,找到了他們的車子。」
「你怎麼找到的?」
「又不難,我看過,就是同一部喜美。然後我退到一根柱子後面,監視車子,然後有一個沒穿夾克的惡魔急急忙忙從墓地里走出來,丟了一個手提箱在後車箱里,然後又跑進去了。」
「他要回去拿第二個箱子。」
「我知道,那時我心裡想,趁著他去拿另一個箱子,我可以把頭一個偷走。後車箱雖然上了鎖,但我可以學他的樣兒,打開前座置物箱按裡面開後車箱的按鈕,車子並沒有鎖。」
「我很高興你沒那麼做。」
「我本來可以試試看的,可是等他回來,發現後車箱里的手提箱不見了,他會怎麼做?回去射你一槍?很有可能。所以我覺得那個主意不酷。」
「聰明。」
「然後我又想,如果我們現在在拍電影,我就可以鑽進車裡,躲在后座和前座中間。他們會把錢放在後車箱,兩個人都坐前座,沒有人會往後看的。不管他們是回家,還是去別的地方,等我們到了,我再溜下車,打電話給你,告訴你我在哪裡。可是我又想,TJ啊,這不是電影,你太年輕,還不能死。」
「我很高興你想到這一點。」
「何況你可能不會回那部電話那裡去,那我該怎麼辦?所以我只是等著,等他帶著第二個手提箱回來,丟進後車箱,然後坐上前座。後來另外一個,就是打電話的那一個,他也回來了,坐到駕駛座上。然後他們就開走了,我再溜進公墓,和其他人會合。公墓怪詭異的,大哥。我可以了解為什麼要立個石頭,告訴別人底下埋的是什麼人,可是有些墳上蓋了些小小的屋子,比活人住得還時髦。你會蓋那樣的東西嗎?」
「不會。」
「我也不會。只要一個小石碑就好,什麼都沒說,只要寫上TJ。」
「不寫日期?也不寫全名?」
他搖搖頭:「只要寫TJ兩個字,」他說,「或許再加上我的尋呼機號碼。」
回到殖民路,凱南開始打電話想找家這個時候還營業的比薩店,找不到。不過也沒關係,反正沒人肚子餓。
「我們應該慶祝的,」他說,「孩子回來了,她還活著。這算哪門子慶祝?」
「這回合算是平手,」彼得說,「平手的時候誰慶祝來著?沒有人贏,就沒有人放鞭炮。平手的球賽,比輸球還叫人難受。」
「如果女孩死了我們會更難受。」凱南說。
「因為這不是足球賽,這是玩真的。但你還是不能慶祝,寶貝。壞人拿著錢跑了,你會想把帽子往空中丟嗎?」
「他們並沒有逃走,」我加了一句,「頂多一兩天就夠了,他們哪裡也別想去。」
不過我也和其他人一樣,毫無慶祝的心情。就像所有平手的比賽,這場也留下痛失良機的遺憾。TJ恨自己沒有躲進后座,或想個辦法跟蹤那輛車子,彼得有不少次機會,可以在不危害到我或那女孩的情況下,斃了卡蘭德,我呢,我可以有一打能夠奪回錢的辦法。我們都儘力了,但為什麼就沒有機會讓我們做得更好呢?
「我想打電話給尤里,」凱南說,「那孩子狀況糟透了,走路都走不動,我看她不止少了兩根指頭而已。」
「恐怕你猜對了。」
「他們一定狠狠玩了她一通,」他邊說邊用力戳電話上的按鍵,「我不願意往這方面想,因為我又會開始想到弗朗辛——」他突然提高聲音說,「哦,喂,尤里在嗎?對不起,我撥錯號碼了,真抱歉,這麼晚打擾你。」
他掛上電話嘆了口氣:「西班牙裔的女人,聽起來好像睡得正香,被我吵醒了。老天,我真恨這種事。」
我說:「打錯電話的。」
「嗯,我不知道是打錯的人笨,還是接電話的人笨,這樣去吵人家,覺得自己真他媽的是個屁眼。」
「你太太被綁架的那天你接到兩個打錯的電話?」
「對啊,就像是惡兆,只不過接到的時候並不覺得特別惡,只覺得討厭。」
「今天早上尤里也接到兩通打錯的電話。」
「那又怎樣?」他皺起眉頭,然後點點頭。「你覺得是他們?打來看看有沒有人在家?可能吧,不過又怎樣呢?」
「換作是你,會去打公用電話嗎?」他們一臉茫然地看著我。「如果你只想假裝撥錯號碼,你不會多講什麼,也不會受到注意。你會願意開車開個五六條街,花兩毛五去打公用電話嗎?還是會用家裡的電話?」
「我大概會用家裡的吧,不過——」
「我也會。」我說完便急忙掏出筆記本,找吉米·洪替我抄下打到庫利家裡所有的電話號碼的單子。雖然我並不需要第一通要求贖金的電話之前的通話記錄,但他仍從午夜開始抄起。今天早上我還帶著那張單子,我想打電話給TJ,所以拿出來查那家洗衣店的號碼,我把它放哪兒去了?
我找到了,將那張紙展開:「嗯,」我說,「兩個,都不超過一分鐘,一個是早上九點四十四分,另一個是下午兩點三十分。對方號碼,二四三七四三六。」
「老天,」凱南說,「我只記得有兩個打錯的電話,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打來的。」
「可是你認得那個號碼嗎?」
「再念一遍。」他搖搖頭,「沒聽過。我們幹嗎不打過去,看看在搞什麼鬼。」
他伸手出去抓電話,我把手蓋在他手上:「等等,」我說,「別給他們任何警告。」
「警告什麼?」
「讓他們知道我們弄清了他們的位置。」
「我們知道嗎?我們只有一個電話號碼。」TJ說:「現在港家兄弟或許在家了,要我試試嗎?」我搖搖頭,「我想這一次我自己來就可以了。」我拿起電話,撥了査號台,接線員接了之後,我說:「這裡是警局,需要查一個號碼。我是奧爾頓·希馬克警官,警徽號碼2491-1907,現在我手上有一個電話號碼,我需要登記人姓名及地址。沒錯,二四三七四三六。好的,謝謝你。」
我用耳朵夾著話筒,趕緊將地址抄下。我說:「登記人為A·H·沃倫斯,是你的朋友嗎?」凱南搖搖頭。「A應該是阿爾伯特的縮寫,卡蘭德就是這麼稱呼他同黨的。」我把抄下來的地址讀出來,「四十一街六九二號。」
「日落公園。」凱南說。
「日落大道,離洗衣店只隔兩三條街。」
「這一局平手,」凱南說,「咱們走。」
那是個木結構的房子,即使在月光下,也看得出來缺乏維護;護牆板需要粉刷,樹籬雜亂。前門有一段四分之一層樓高的階梯,通往一道全用紗窗圍住的走廊,走廊中段明顯往下陷。房子右邊有一條車道,上面補了東一塊西一塊的柏油,通往一幢獨立的雙車庫。往屋後走差不多一半處有一扇邊門,屋後還有一扇後門。
我們只開一輛別克過來,這時停在第七大道的轉角。每個人都拿了槍。凱南遞一把槍給TJ時,我臉上想必露出了驚訝之色,因為他看著我說了一句「要跟來就得帶槍,他當後援,讓他跟吧。你知道怎麼用吧,TJ?只要對準了扣扳機就行了,跟日本照相機一樣。」
車庫高大的門是鎖著的,鎖很堅固。旁邊有道窄木門,也是鎖著的,我用信用卡無法撥開。我正思索怎麼打破玻璃才最安靜,彼得卻遞給我一隻手電筒,起先我還以為他要我用手電筒敲破玻璃,正覺得莫名其妙,然後才恍然大悟,拿手電筒頭抵著窗戶,打開開關。那輛喜美就停在裡面,車牌號碼我認得。另一邊因為手電筒照射角度看得不十分清楚,是一輛深色貨車。從我的位置看不清楚車牌號碼,在那種光線下也無法判斷顏色。不過這樣就夠了,我們來對地方了。
屋裡燈火通明。各種跡象都顯示這是一幢獨戶住宅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