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凱南說:「我沒想到你會這麼做,案子辦到一半,結案了,交給警方。」

「我開始重新解釋一遍為什麼我覺得這是個很簡單的決定。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警方比我能展開更多的調査途徑,而且也比我更有效率,我設法把我知道的情報都提供給他們,同時也讓我的僱主及他死去的妻子能夠繼續隱姓埋名。」

「不是,這些我都了解。」他說,「我懂你為什麼要那麼做。為什麼不讓他們去辦呢?那不是他們的職責嗎?我只是沒料到而已。我本來想像我們會查出他們在哪裡,最後以一場飛車追逐或槍戰收場,或許我在電視機前面坐得太久了吧。」

他看起來倒像是坐飛機坐得太久,在室內坐得太久,在後面的房間及廚房裡坐得太久、喝了太多咖啡。他沒刮鬍子,頭髮凌亂,需要剪了。和我上次看到的他比起來,他變瘦了,肌肉也鬆了;英俊的臉顯得陰沉,黑色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他穿了一條淺色便褲,銅黃色的絲質襯衫,懶人皮鞋,沒穿襪子。若是平常的他做這身打扮,會給人沉靜優雅之感,今天的他卻看起來衣衫不整、面有菜色。

「假設警察逮住他們了,」他說,「然後呢?」

「這要看他們能以什麼罪名控告他們。最理想的情況是他們搜集到很多能把不同謀殺罪連在一起的具體證據。如果搜集不到這樣的證據,或許其中一個罪犯會作證控告另一名罪犯,以換取比較輕的刑罰。」

「換句話說就是讓他們狗咬狗。」

「沒錯。」

「為什麼讓其中一個減刑?那個女孩不是證人嗎?」

「她只是其中一項罪行的受害者,那項罪比謀殺罪輕。強姦與強迫雞姦都是B級重罪,可能判到六到二十五年不等。如果你可以判他們個二級謀殺罪,那就是無期徒刑。」

「那切掉她乳房那件事呢?」

「那隻能構成一級攻擊罪,比強姦和雞姦罪還輕。我想那樣最多判十五年。」

「我覺得沒道理,」他說,「我認為他們對她做的事比殺了她還糟。一個人殺另一個人,或許是他控制不住,或許他有他的理由,可是為了好玩這樣去傷害別人——什麼樣的人才會做出這種事?」

「病態或邪惡的人,隨你怎麼說。」

「你知道什麼事令我發狂嗎?就是想像他們對弗朗辛做了什麼事。」他沒坐下,而是踱著方步,他走到房間另一頭,往窗外看。然後背對著我說:「我試著不要去想。我試著告訴自己他們立刻就殺了她,她反抗,他們為了讓她住口想打昏她,結果用力過猛,她就死了。就這樣,死了!」他轉過身來,兩肩垮下來。「媽的,有什麼分別呢?不管他們怎麼整她,現在都已經結束了。她已經解脫了,走了,變成塵土了。沒有變成塵土的部分也歸上帝了,如果真有上帝的話。或者她已經找到了平靜,或轉世了,變成一隻鳥,或一朵花。或者就是不存在了。我不知道人死後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人知道。」

「嗯。」

「你常聽他們瞎扯什麼接近死亡的經驗,穿過一個隧道,去和基督或者和你最喜歡的叔叔相聚,看到自己的一輩子一閃而過。或許真的就是那樣吧,我不知道。或許只有接近死亡的經歷才是那樣,等到真死了就不一樣了,誰知道呢?」

「我可不知道。」

「對,可是誰他媽的真在乎呢?我們在乎的是現在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強姦罪他們最多能判幾年?你剛才說二十五年?」

「根據法律是這樣的。」

「還有你說的雞姦,在法律上那指的是什麼,肛交?」

「肛交或口交。」

他皺起眉頭。「我不能再談下去了。我們說的每件事,都讓我立刻聯想到弗朗辛,我談不下去,我會瘋的。你去操一個女人的屁股,可以判二十五年,可是切掉她一個乳房,卻最多只會判十五年。你說這中間是不是有問題。」

「要改變法律很難。」

「不,我只是想把罪過推給我們的系統罷了。不過二十五年還是不夠的。無期徒刑也不夠。他們是禽獸,操!他們該死!」

「法律沒辦法這麼做。」

「對,」他說,「沒錯。法律只能負責找到他們,然後呢,任何情況都可能發生。他們可能進監獄,要殺掉牢里的人並不難。牢里很多傢伙都願意替你辦事。他們也可能在上法院途中逃掉了,或繳了保釋金等待審判,被放出來,也很容易殺掉他們。」他搖搖頭,「你聽聽我在講什麼?好像我是教父,往後一靠,命令別人去暗殺似的。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呢?或許到時候我就沒現在這麼激動了,到那個時候或許我也會覺得二十五年也可以了。誰知道?」

我說:「也可能我們會走好運,在警方發現他們之前捷足先登。」

「怎麼找?去日落公園亂走,連我們要找的人是誰都不知道?」

「利用警方發掘出來的線索。他們一定會把所有資料送去聯邦調査局,調出連環殺人犯的記錄。或許我們那位證人會想起她一直遺忘的部分,我就可以拿到一張圖片,或至少知道一些外形特徵。」

「所以說你想繼續辦這件案子。」

「當然。」

他思索了半晌,點了點頭。「再告訴我一次我欠你多少錢。」

「我給那個女孩一千塊,律師不會收她半毛錢。那幾位弄到電話公司記錄的電腦技術師一共拿了一千五百塊,我們住的旅館是一百六十塊,加上我沒拿回來的那五十塊電話費押金。就算兩千七百塊的整數吧。」

「嗯。」

「我還有別的開銷,不過我覺得那些應該由我自己出。這些是特別的開支,而且情況緊急,我不想耽擱,所以沒有得到你的同意就擅自做了主。如果你覺得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我願意跟你討論。」

「有什麼好討論的?」

「我覺得你好像很煩躁。」

他重重嘆了口氣。「你感覺到了?我飛回來那一天我們第一次通電話的時候,我記得你說你問過我哥哥。」

「沒錯,他身上沒有那麼多,所以我就自己去籌了。怎樣?」

「是他沒有,還是他要你等我同意?」

「他沒有。而且他特彆強調說他很確定你一定會出那筆錢,可是他身上沒有現金。」

「你確定?」

「百分之百確定。怎麼了?到底有什麼問題?」

「他沒說你可以拿我的錢?一句話都沒說?」

「沒有。事實上——」

「怎樣?事實上怎樣?」

「他說你家裡一定有錢,可是他不可能拿得到。他還很譏諷地說沒有人會把家裡保險箱的號碼告訴一條毒蟲,即使是兄弟。」

「他這樣說嗎?」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特別指你,」我說,「我覺得他是在說沒有一個正常人會把那種秘密告訴一個吸毒的人,因為那種人是不可信任的。」

「所以他指的是一般人。」

「我是那麼覺得。」

「他很可能是沖著我來的,」他說,「而且他說得對。我絕對不會把那麼大一筆錢交給他管。我的大哥,雖然我會把自己的命交給他,但是一筆六位數字的現金?不,我不會那麼做的。」

我什麼話都沒說。

他說:「前幾天我和彼得通了電話,本來他說要來這裡,可是他一直沒有出現。」

「哦。」

「還有別的。我離開那天是他送我去機場的,我給了他五千塊,怕有緊急狀況發生。所以當你向他要那兩千七百塊——」

「沒這麼多。我是星期六下午跟他通話的,那時我還不需要付一千塊給姓卡西迪的女孩。我記不得我跟他提的數目是多少,最多一千五或兩千吧。」

他搖搖頭:「你能解釋嗎?我可沒法解釋。你星期六打電話給他,他說我星期一才會回來,不過沒關係,你去做,把錢付了,回來的時候我會補你。他是不是這樣說的?」

「對。」

「他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如果他是覺得我可能會反對,所以不願意付錢,那我可以理解。他也不必拒絕你,好像故意在刁難,大可以說他沒有。可是基本上他又替我答應了那筆開支,自己卻守著錢不放。我說得對不對?」

「對。」

「你是不是讓他覺得你身上現鈔很多?」

「沒有。」

「如果他是因為覺得你可以先墊,那我可以理解。可是……馬修,我實在不想說,可是我覺得很不妙。」

「我也覺得。」

「我覺得他在嗑藥。」

「聽起來像是。」

「他一直跟我保持距離,說要來,又不來。我打電話去,他不在家。聽起來像什麼?」

「我已經整整一周半沒在任何聚會上看到他了。雖然我們不是每次都參加同樣的聚會,可是——」

「可是你經常會碰到他。」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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