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那天晚上我去參加聚會,埃萊娜去上課,然後我們倆分別坐計程車趕去鵝媽媽之家見面,坐下來聽音樂。丹尼男孩大約十一點半出現,過來加入我們。他身邊帶了一個女孩,非常高,非常瘦,非常黑,而且非常奇怪。介紹她的時候他說她叫卡利,當時她點了個頭,在接下來的半小時內一言不發,而且好像也沒聽見任何人講話似的,然後突然把身子往前一傾,直勾勾地盯著埃萊娜說:「你的靈氣是暗藍色的,非常純,非常美。」

「謝謝你。」埃萊娜說。

「你有一個非常古老的靈魂,」卡利說。那是她說的最後一句話,也是顯示她意識到我們的存在的最後一個徵兆。

丹尼男孩能報告的事不多,於是我們大部分的時間只是聽音樂,然後在樂師換場休息時閑扯淡。我們離開時已經很晚了,在回她公寓的計程車上我說:「你有一個非常古老的靈魂,暗藍色的靈氣,還有一個很可愛的小屁股。」

「她的觀察力非常敏銳,」埃萊娜說:「大部分的人都要等到第二次或第三次見面才會注意到我暗藍色的靈氣。」

「更別提你的老靈魂了。」

「其實別提我的老靈魂最好,至於我可愛的小屁股,那就隨便你說嘍。他上哪兒找來這些女人的?」

「不知道。」

「如果說她們清一色全是大腦少根筋的芭比娃娃,那也就罷了,問題是他的女朋友什麼類型的都有。這個叫卡利的,你看她在嗑什麼?」

「不知道。」

「顯然是在另外一個空間里遊走。現在的人還用迷幻藥嗎?她大概吃了神奇蘑菇 ,不然就是那種只能長在腐爛皮革上的會讓人產生幻覺的菌類。告訴你一件事,她若是去當法師,肯定賺大錢。」

「要是她的皮爛掉了就不行了,而且她必須能夠集中精神在工作上。」

「你懂我的意思嘛。她的外型和神情都很適合。你難道不能想見自己匍伏在她的腳下還樂在其中的德性嗎?」

「不能。」

「唉,你啊,」她說,「你自己就是性變態的笨蛋法師。還記不記得我把你綁起來那次?」計程車司機顯然在強忍住笑。

「你別說了。」我說。

「記不記得嘛?你睡著了。」

「這表示你給我多大的安全感,」我說,「拜託,請你不要再說了。」

「我會用我暗藍色的靈氣把自己包起來,」她說,「我會很安靜,很安靜。」

第二早晨我離開之前,她告訴我她對強姦案受害者來電一事有極好的預感。「就是今天!」她說。

可是她錯了,不論她是否有暗藍色的靈氣,那天一個電話都沒打來。當天晚上我跟她聊天的時候她還有點生氣。「我想就這麼多了,」她說,「星期三來了三個,昨天一個,今天為零。我還以為自己可以當大功臣,追蹤到真正重要的消息呢。」

「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都毫無意義,」我說,「你只能把你能想到的事都做好,因為你不知道哪件事會有用。你在電話上的表現非常出色,反應其實算相當熱烈了。沒有必要覺得自己失敗了,就因為你沒能把那三個惡魔挖出來嗎?你現在等於在大海里撈針,而且弄不好這片海里根本就沒有針。」

「怎麼說?」

「我的意思是,他們很可能從來沒有留下任何活口。也許把蹂躪過的女人全宰了,所以你很可能是在找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女人。」

「如果她真的不存在,」她說,「那我倒要說一聲『去你的』!」

TJ現在每天都打電話來找我,有時候一天不只一次。我給了他五十元,叫他去布魯克林查那兩部公用電話,那筆生意他賺不了多少錢,扣除搭乘地鐵和公共汽車的錢之外,剩下的大概都用來打電話了。他去替賭場莊家收錢、去給街頭乞丐當搭檔,或者任何可以賺到錢的跑腿工作,都會比替我辦事強,但他仍然不停騷擾我,要我給他工作做。

星期六我寫了一張支票付我的房租,還有每月固定得付的賬單——電話費、信用卡。我在看電話帳單時,又重新思考打給凱南·庫利的那些電話。幾天前我又給給各家電話公司打過電話,想找到一位能夠想出提供我所要資料方法的職員。但是,仍然每個人都告訴我那是不可能的。

十點半TJ打電話來的時候,我正在想這個問題。「再給我幾部電話讓我去查嘛,」他哀求道,「布朗克斯區,斯塔頓島,隨便哪裡。」

「現在你可以替我做件事,」我說,「我給你一個號碼,你告訴我都有誰打過它。」

「再說一遍?」

「唉,沒什麼。」

「不,你剛才說了,大哥,告訴我是什麼事。」

「或許你真能辦到,」我說,「記不記得你是怎麼甜言蜜語,從接線員那兒套到法拉格特路那部公用電話的號碼的?」

「你是指我模仿布魯克斯兄弟講話那一招?」

「沒錯。也許你可以用同樣的語氣,騙到某位電話公司的副總裁,請他想出如何列出打進灣脊同一部電話的不同電話號碼的清單。」他又問了幾個問題,我把我想查的資料,以及為什麼查不到的原因解釋給他聽。

「等等,」他說,「你是說他們不肯給你?」

「他們根本沒得給。他們能把每通電話都記錄下來,卻沒辦法這樣分類。」

「操,」他說,「我打去的第一個接線員也跟我講她沒辦法告訴我那部電話的號碼。不能相信他們說的每句話啊,大哥。」

「不,我——」

「你什麼,」他說,「每天都打電話給你,問你有什麼事給TJ做,每次你都說沒有。為什麼以前你不告訴我這件事?你太蠢了,大哥!」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如果不告訴我你想要什麼,我怎麼可能給你呢?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就跟你說過了,當時你在杜斯亂轉,也不跟任何人講話。我馬上就對你說了,告訴我你要什麼,我幫你找到。」

「我記得。」

「那你幹嘛還去跟什麼電話公司攪和?明明就可以來找TJ嘛!」

「你是說你知道怎麼去跟電話公司要這些號碼?」

「我不知道,大哥。可是我知道怎麼找到港家兄弟!」

「港家兄弟,」他說,「吉米和大衛。」

「他們是親兄弟?」

「依我看是一點血親關係都沒有。吉米·洪是中國人,大衛·金是猶太人;至少他老爸是猶太人,他老媽好像是波多黎各人。」

「為什麼叫他們港家兄弟呢?」

「吉米·洪和大衛·金?香港和金剛! 」

「哦!」

「加上以前他們最喜歡的遊戲是『大金剛』 。」

「那是什麼東西,電子遊戲嗎?」

他點點頭,「好玩!」

那時我們坐在公共汽車總站的一個點心店裡,他堅持要在那兒見面。我叫了一杯很難喝的咖啡,他吃一根熱狗,就百事可樂。他說:「你還記得我們在杜斯看到的那個傢伙『襪子』吧?在那裡他是霸王,可是一站在港家兄弟旁邊,就不行啦!你也知道玩家都拚命想跟機器保持同樣的速度對不對,可是港家兄弟不必,他們永遠都比機器快一步。」

「你帶我來這裡,就是要介紹兩個彈子神童給我認識?」

「彈子機跟電子遊戲差得遠了,大哥!」

「也許吧,可是——」

「可是那中間的差別,比起電子遊戲跟港家兄弟現在玩的東西,又差得遠了。我告訴過你有些傢伙在杜斯混久了,變得很棒,棒得沒有對手了,對不對?所以就覺得很無聊。」

「你是說過。」

「有些傢伙就會迷上電腦。我聽說港家兄弟從一開始就玩電腦,他們就是靠電腦比電子遊戲機快一步的,在機器走下一步之前就已經知道了。你下不下棋?」

「略知一二。」

「哪天我們倆來玩它一盤,看你到底行不行。你知道華盛頓廣場上那些石頭桌子吧?很多人帶著鍾、棋和書去,一邊排隊等下場,一邊研究棋譜。有時候我就去那裡下棋。」

「你一定很棒。」

他搖搖頭。「有些傢伙哦,」他說,「你跟他們玩,簡直比在齊腰的水池裡賽跑還難,簡直寸步難行,因為他們的腦袋裡永遠都比你早走五六步。」

「有時候干我這行就是這種感覺。」

「真的啊?反正,電子遊戲對港家兄弟來說就是這樣,他們永遠快五六步,所以他們就去玩電腦啦。你大概會說他們是『駭客族』,知不知道那是什麼?」

「我聽過這個詞兒。」

「大哥,你想查電話公司的資料,何必打電話給接線員,也不必去跟什麼副總裁哥哥糾纏,只要找港家兄弟就行了!他們能鑽進電話里,在裡面爬來爬去,電話公司就好像一個大怪物,他們能在怪物的血管里游泳。你還記得那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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