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回房之後我在床上將捲成一卷的傳真紙展開。顯然他們把整個檔案都傳過來了,總共三十六張。有些頁數上只有寥寥幾行字,有些卻擠得密密麻麻。

整理時,我突然想到這情況和我當警察的時候多麼不同。那時我們沒有印表機,更不要說傳真機了。那時想看瑪麗·戈特斯坎德的檔案,唯一的法子便是自己到皇后區去,當場快速瀏覽一遍,肯定還有另一個毛毛躁躁的警察在你肩膀後面拚命催你。

現在你只需要把東西全往傳真機里一放,它便會像變魔術似的,出現在在五或十里外的地方,甚至是地球的另一端,檔案正本卻從未離開存放的地方,沒有任何人未經授權溜進去偷瞄過,所以大家都不必為了安全疏忽罪而繃緊神經。

而我也有充裕的時間仔細閱讀戈特斯坎德的檔案。

這樣最好,因為我本來並不知道我到底想找什麼。從我離警察局之後,唯一沒有改變的事實便是辦案時的公文浩繁。不論當什麼樣的警察,真正做事的時間遠比花在建立紙上記錄、撰寫報告的時間少得多。一部分原因是普遍存在的無聊的官僚制度,另一部分原因則是大家都在打太極,到時候好方便推卸責任。不過大部分公文都是不可避免的,警方辦案是一項群策群力的工作,最簡單的調查也得由不同的人員分擔,如果不把它全寫下來,可能沒有一個人知道到底查得怎麼樣了。

我先整個看了一遍,之後再抽出幾張重讀一次。有一件事變得極為明顯,那就是戈特斯坎德被的擄劫案和弗朗辛·庫利在布魯克林被綁架案出奇地相似。我將相似點列了出來:

1、兩個女人都在商業區街道上遭到挾持。

2、兩個女人都是停車後在附近步行購物。

3、兩人都被兩名男子架走。

4、兩次事件中,目擊者均描述綁匪身高體重皆相似,且穿著一致。擄走戈特斯坎德的人都穿卡其布褲及深藍色風衣。

5、兩個女人都被貨車載走。幾位目擊者描述伍德海芬那輛貨車為淡藍色廂型車。其中一位特彆強調是福特牌,並提供了車牌號碼中的幾個數字,但該線索並沒有導出任何結果。

6、幾位目擊者皆認為貨車車身漆有某家電用品公司行號字樣,有人說是PJ家電,有人說B&J家電,還有其他說法。第二行寫著「經銷服務」。沒有地址,但目擊者聲稱有電話號碼,但沒有人能確定。經徹底調查後,確定與該區無數家家電用品經銷及服務公司無關,結論顯示車身上的公司名稱與車牌號碼皆系偽造。

7、瑪麗·戈特斯坎德二十八歲,紐約市的小學代課老師。包括被挾持當天,共在里奇伍德小學擔任了三天四年級的代課老師。她身高與弗朗辛·庫利差不多,體重相差不過數磅。金髮,淡色皮膚;而弗朗辛·庫利則為黑髮,橄欖色皮膚。檔案里沒有她的照片,只有在森林公園內拍到的現場照片,但根據認識她的人提供的證詞,她看起來相當吸引人。

也有不同的地方。瑪麗·戈特斯坎德未婚。她和上一次代課的學校里一位男老師約會過幾次,但關係並未進一步發展,他在她死亡時間的不在場證明也無懈可擊。

瑪麗和父母住在一起,父親曾是蒸汽機裝配員,後來因公受傷,在家領取傷殘撫恤金,並經營一家小型郵購公司。母親幫忙經營,同時替鄰近幾家企業擔任兼職記賬員。瑪麗本人及其父母看起來都和地下毒品世界毫無關聯。他們也不是阿拉伯人,或腓尼基人。

驗屍部分當然非常詳盡,報告上也記了很多細節。死因是胸部及下腹部多處刀傷,其中有數刀皆為致命傷。有被輪姦的跡象,肛門、陰道、口腔及一處刀傷內皆有男性精子採樣。法醫檢驗報告顯示兇刀至少有兩把,而且兩把都可能是菜刀,其中一把的刀鋒比較長,也較寬。精子化驗分析顯示至少有兩名行兇者。

除了刀傷之外,裸露的屍體上還有多處瘀傷,顯示受害者曾經遭受毆打。最後,有一件事我在讀第一遍的時候沒注意,驗屍報告顯示,死者左手的拇指及食指遭到切除。兩根指頭後來找到了,食指在她陰道中,拇指在她直腸里。

天哪!

讀那份檔案令我麻木不仁,感覺遲鈍,也許這正是我第一次讀時錯過拇指和食指細節的原因。那名女子的驗屍報告以及它在我腦海中產生的她最後時刻情形想像,皆非正常人心智所願意承受的。檔案里的其他記錄,如與她父母及同事的訪談,描繪出一幅瑪麗·戈特斯坎德活著的時候的畫面,而驗屍報告卻把這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一堆曾經遭受了可怕摧殘的死肉。

我坐在那兒,為剛才讀過的東西感到精疲力竭,這時電話響了。接聽之後一個我熟悉的聲音說:「怎麼樣,馬修?」

「嘿,TJ。」

「你好不好?哇,你可真難找,永遠不在家,到處跑,忙得很。」

「我收到你留的話了,可是你沒留電話號碼。」

「我沒號碼可留。我要是個毒販,可能還有個尋呼機,那樣你會比較高興嗎?」

「如果你是毒販,你就會帶手提電話了。」

「這還差不多。給我一輛長長的車,裡面裝有電話的,我就坐在裡面想那些長長的想法,做些長長的事。大哥,說真的,你真難找!」

「你打了不只一次吧,TJ?我只收到一個口信。」

「這個嘛,我不太喜歡浪費二毛五的銅板。」

「怎麼說?」

「你知道,我把你的電話摸清楚了。和應答機一樣,響三四聲就會自動接通的那種。櫃檯後面那隻黑狗每次都在你的電話響四聲後就插進來。你那裡就一個房間大,響三聲以前一定可以拿起電話,除非你在廁所。」

「所以你每次響三聲就掛斷。」

「這樣還可以把我的銅板拿回來,除非我想留話。留一次就夠了,幹嘛再留?回家以後看到一大堆口信,你心裡一定想:『這個TJ,一定撬了停車計時收費器,身上太多銅板,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笑了。

「你有工作?」

「猜對了。」

「大項目的?」

「挺大的。」

「有沒有TJ的份?」

「目前還沒有。」

「大哥,你沒有仔細看嘛!一定有我可以做的事,這樣才可以把拚命打電話給你用掉的銅板補回來啊。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沒有跟黑手黨幹上吧?」

「恐怕沒有。」

「我很高興,因為那些傢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你看過《好傢夥》 吧?大哥,他們什麼都做得出來。噢,討厭,我的硬幣用完了。」

一個錄音插進來,要求投幣,每分鐘五分錢。

我說:「把電話號碼給我,我打給你。」

「不行。」

「就是你現在用的電話號碼。」

「不行,」他又說了一遍,「上面沒有號碼。他們把公用電話上的號碼全部塗掉了,免得玩家靠它們聯絡。沒問題,我有零錢。」他丟了一個硬幣,電話又接通了,「毒販子還是知道號碼的,不管電話上面有沒有,他們生意還是照做。只有像你這樣的人想打電話給像我這樣的人的時候,才會沒辦法。」

「這東西還真棒。」

「酷!我們還是在通話啊,對不對?沒有人能阻止我們做我們想做的事,那隻會逼我們變得更有辦法。」

「再投一個硬幣就是你的辦法。」

「沒錯,馬修。我就用我的辦法,這就叫做『有辦法』。」

「明天你要去哪裡,TJ?」

「去哪裡?噢,我不知道。也許我會乘協和超音速噴射客機飛去巴黎,現在沒決定。」

我突然想到他可以用我的機票飛去愛爾蘭,可是他大概沒有護照。而且我看愛爾蘭也許也不適合他,他也許還不適合愛爾蘭。「我明天呢,」他很嚴肅的說,「會在他媽的杜斯 ,大哥!我還能去哪裡?」

「我們可以一起吃個飯。」

「什麼時候?」

「都行,十二點,十二點半?」

「到底幾點?」

「十二點半。」

「中午十二點半還是晚上十二點半?」

「中午,我們吃午飯。」

「中午、晚上,什麼時候不能吃午飯啊?」他說,「你要我去你旅館嗎?」

「不必,」我說,「因為我很可能會取消,又沒辦法通知你,我不想放你鴿子。你在杜斯挑個地方,我要是不出現,咱們可以再約時間。」

「酷!」他說,「你知道那家錄相器材大賣場吧?往上城去的那一邊,離第八大道拐角兩三家店的地方,有一家櫥窗里放把瑞士軍刀的商店,大哥,我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過關的——」

「他們還一套一套地賣呢。」

「對,而且他們還用它作智商測試。不能組合?回去重念小學一年級!你知道我在講哪家店吧?」

「當然知道。」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