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我去參加聖保羅教堂八點三十分的聚會,路上想到或許會在那兒遇到彼得·庫利;但是他並沒有出現。聚會結束後,我幫忙摺椅子,然後跟一群人一起去火焰餐廳喝咖啡。不過我並沒有待太久,十一點的時候就已經到了西七十二街的普根酒吧,因為在晚上九點到凌晨四點之間,通常都可以在這個地方找到丹尼男孩·貝爾;他不是在這裡,就是在另一個地方。其他時間呢,你永遠不會知道他在哪裡。

他的另一個窩是在阿姆斯特丹街上一家名叫「鵝媽媽之家」的爵士俱樂部。普根比較近,所以我先去試試。丹尼男孩果然坐在吧台後面他的老位子上,很專心地和一個尖下巴、塌鼻子的暗色皮膚的黑人講話。那人戴了一副貼緊臉皮的軟邊太陽眼鏡,鏡片從外面看像是鏡子,身穿一套粉藍色西裝,肩膀上的墊肩就連上帝或金牌健身房也塑造不出來,頭上歪戴一頂可可色小草帽,上面綁了條火烈鳥色的紅帽帶。

我在吧台邊點了一杯可樂,等他和丹尼男孩談完正事。五分鐘之後,他從椅子上跳下來,抱了抱丹尼男孩的肩膀,開心地大笑,然後便往外走去。我轉身在櫃檯上拿找我的零錢,再回頭時,那人的位子已經被一位禿頭、留著小髭鬚、襯衫緊緊繃在肚皮上的白人佔了。剛才那個人我不認識,只是眼熟而已,但這一個我認得。他叫塞利格·沃爾夫,擁有幾座停車場,也參加運動比賽賭博。很多年以前我曾經因為毆打傷害罪逮捕過他,可是原告後來決定撤銷起訴。

等沃爾夫走了,我拿著我的可樂去那兒坐下。「今晚很忙嘛。」我說。

「我知道,」丹尼男孩說,「拿個號碼坐下來等,簡直跟算命的一樣。看到你真好,馬修。其實剛才我就看見你了,可是我得先忍受沃爾夫,你一定認得他吧。」

「當然認得,可我不認識另一個傢伙。他是替聯合黑人大學籌款的頭頭,對不對?」

「浪費腦筋是一種罪過,」他很嚴肅地說,「你居然以貌取人,浪費你的腦筋,真是可惜。那位男士身上穿的是裁縫界的經典作品,馬修,名叫阻特裝 。阻特裝就是那樣的,知道嗎?燕尾、精緻的褶子。我父親的衣櫥里就掛了一套,他風流年少時的紀念品。每隔一段時候他就會拿出來威脅說要穿它,然後我媽就會翻她的白眼。」

「翻得好。」

「他名叫尼科爾森·詹姆斯,」丹尼男孩說,「其實應該是詹姆斯·尼科爾森,可是幾年前這個名字在所有法律文件上都被反過來,因為他覺得這樣比較有風格。你可以說這和他懷舊的穿著風格相得益彰。詹姆斯先生是位皮條客。」

「難怪,我怎麼沒想到呢?」

丹尼男孩替自己倒了點伏特加。他的穿著風格是低調優雅,手工的暗色西裝和領帶,色彩大膽的紅黑花背心。他是個很瘦小的非洲裔美國人——叫他黑人會非常荒謬,因為他一點也不黑。他每天晚上都泡在酒吧里,喜歡燈光暗、噪音指數低的地方。他比吸血鬼德拉庫拉伯爵更嚴守白天不出門的原則,天亮的時刻極少接電話或見客人。不過每個晚上都會在普根或鵝媽媽之家傾聽別人講話或跟他們訴說事情。

「埃萊娜沒跟你在一起?」他說。

「今天晚上沒有。」

「代我問候她。」

「我會的,」我說,「我帶了東西給你,丹尼男孩。」

「哦?」

我貼著掌心塞給他兩張百元大鈔,他看了鈔票一眼,神眼中沒有興奮,然後他揚起眉毛看著我。

「我有一個很富有的僱主,」我說,「他讓我乘計程車。」

「你要我替你叫一輛嗎?」

「不用,不過我覺得我應該把他的錢散一點出去。你只要替他傳個話便成。」

「什麼話?」

我把對外編好的故事講了一遍,但沒有提凱南的名字。丹尼男孩聽著,時不時因專心而蹙起眉頭。等我說完之後,他拿出一根煙,看了一秒鐘,又放回煙盒裡。

「有一個問題。」他說。

「問吧。」

「你僱主的太太出國了,照理說應該不會再有危險,所以他認為那幫人會把注意力轉移到別人身上。」

「沒錯。」

「他為什麼那麼關心?我很樂意遇到熱心於公益的毒販,像那些在奧勒岡種大麻,用匿名方式捐巨款給『地球第一』、或『為生態破壞』之類組織的傢伙。我少年時期也很喜歡羅賓漢。可是就算那幫壞人把別人的寶貝兒抓走了,干你那位老兄什麼事?壞人拿到贖金、只不過會讓他的競爭對手現金周轉更不方便而已。或者就算他們搞砸了,那就隨他去嘛!只要自己的老婆不捲入其中……」

「老天爺,丹尼男孩,在我告訴你之前,這個故事聽起來簡直天衣無縫。」

「抱歉。」

「他老婆沒能出國。他們綁走了她,把她殺了。」

「他不合作?沒有付贖金?」

「他付了四十萬,結果他們還是殺了她。」他睜大了眼睛。「這只是說給你聽的,」我補充道,「他沒報警,所以死了人這部分內容不能傳到街上。」

「我了解。這樣就比較能解釋他的動機了。他想報復。知道他們是誰嗎?」

「不知道。」

「可是你認為他們還會下手?」

「手氣順的時候為什麼要收手?」

「從來沒聽過。」他又替自己加了些伏特加。他常去的兩個地方都用冰桶替他裝伏特加。他喝的量極大,而且根本不經意,彷彿喝水似的。我不知道那些酒喝下去都放哪兒了,也不知道他的身體是怎麼處理的。

他說:「壞人有幾個?」

「至少三個。」

「三個人分四十萬。最近他們大概也常坐計程車吧,你說呢?」

「我也那麼想。」

「所以說,如果有人最近到處散財,這個情報應該很有用嘍。」

「應該是。」

「至於毒販子,尤其是做大筆交易的,應該讓他們知道他們自己有被綁架的危險。那些人很可能會直接抓個毒販子去,你覺得呢?不一定要女的。」

「這點我就不知道了。」

「怎麼說?」

「他們享受殺人的過程,我覺得他們很過癮。我猜他們先滿足了性慾,虐待她,等新鮮感消失了,就殺了她。」

「屍體有被虐待的痕迹?」

「屍體送回來的時候分成了二三十塊,分開包裝。這個話也不能傳到街上,我本來不打算講的。」

「你不講還好。說真的,馬修,是我的想像力在作怪,還是這個世界真變得越來越邪門了?」

「好像從來沒好過。」

「可不是嘛。你還記得『和諧聚會』 嗎?所有星球都像士兵一般排成直線?那不是『新世紀』 開始的某種象徵嗎?」

「我可不會屏息等待。」

「人家都說黎明之前就是最黑暗的時刻。不過我懂你的意思,如果說殺人是為了得到快感,而且他們還要搞強姦和虐待,肯定不會挑個有啤酒肚、屁股下垂的肥胖的毒販下手。這些傢伙不是同性戀?」

「不是。」

他想了一會兒。「他們一定還會下手,」他說。「贏得這麼痛快,不可能就此罷手。不過我還是在想……」

「他們以前有沒有做過?我也在想這件事。」

「結果呢?」

「他們很手腳利落,」我說,「我有個感覺,他們練習過。」

第二天早餐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步行去西五十四街的上城北區分局。喬·德金正好在自己的座位上,而且突然稱讚起我的外表,讓我有些不知所措。「你最近穿衣服講究多了,」他說,「一定是那個女人的功勞,她叫埃萊娜是不是?」

「沒錯。」

「嗯,我覺得她對你產生了好的影響。」

「我相信,」我說,「你到底在扯什麼淡啊?」

「我是說那件外套很好看,沒別的。」

「這件外套?至少十年了。」

「你以前從來沒穿過。」

「我常常穿。」

「不然就是那條領帶。」

「這條領帶怎樣?」

「天哪!」他說:「有沒有人說過你他媽的很難纏?我說你看起來很帥,結果下一分鐘就他媽的上了證人席了。我們重新來一遍怎樣?『哈羅,馬修,看到你真高興。你看起來像團屎,請坐。』好一點了吧?」

「好多了。」

「我很高興。請坐吧,是什麼風把你吹來了?」

「我突然有股衝動,想犯重罪。」

「我很清楚這種感覺,很少有哪一天我沒有這種衝動的。想犯哪條特別的罪啊?」

「我在考慮一條D級重罪。」

「這個,我們多得很。非法持有偽造設備就是D級重罪,你可能每分鐘都會觸犯。你口袋裡有沒有筆啊?」

「兩枝鋼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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