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過了九點,我才回到旅館。我和凱南·庫利進行了一次長談,我的筆記本里寫滿他朋友、合伙人和親屬的名字。我到車庫裡去檢查過那輛豐田汽車,找到播放機里那盤貝多芬音樂磁帶。除此之外我在弗朗辛的車裡沒有發現其他的線索。

我沒能有機會檢查那輛運回她的屍塊的灰色天霸車。由於綁架者違規停車,交通局的拖車在周末來把它給拖走了。我當然可以去追蹤,但又有什麼用呢?那肯定是專門為這次運屍塊而偷來的車,種種跡象表明很可能在被偷之前它就已經被廢棄很久了。警方搜證小組或許能夠根據在後車廂或車內發現的諸如污漬、纖維或印記之類的線索,展開一條值得追蹤調查的路線,可是我沒有那樣的人力,我只能在布魯克林到處亂轉,找一輛不能告訴我任何秘密的爛車。

我們三個人坐著那輛別克開了很長一段路,我們沿著案發當天的路線,一路經過達戈斯蒂諾超市和大西洋街上的阿拉伯美食店,然後往南開到海洋大道以及法拉格特大道交叉口的第一個電話亭,接著再往南到弗萊特布希區,之後沿著N大道向東開到韋特蘭斯大道上的第二個電話亭。我並不需要親眼去看這些出事地點,盯著一部公用電話看其實搜集不到多少情報,但根據經驗,去親歷一下現場,去走走那些人行道和樓梯,總是都能幫你掌握到那種真實感。

這樣做同時可以讓我從頭再詢問庫利兄弟一遍。通常警方在做調查時,目擊證人幾乎都會抱怨他們總要不斷地對不同的人重複敘述同一件事。對他們來說這樣似乎毫無意義,但其實不然。如果你敘述的次數足夠多,而且講的對象又都不一樣,或許你會想起以前忘記的事,而且不同的人可能會聽到別人忽略的細節。

途中我們在弗萊特布希區一家叫阿波羅的咖啡店停下。三個都點了希臘圓餅夾肉,味道不錯,可凱南幾乎沒碰他盤子里的東西。後來在車上他說:「我應該點個蛋或者別的什麼,從那天晚上開始我對肉就一點胃口都沒有。我吃不下去,一看到就反胃。我相信這種感覺一定會過去的,不過現在我應該叫別的東西。簡直莫名其妙,點的東西送來了,我卻吃不下去。」

彼得開著那輛凱美瑞送我回家,但他自己得回殖民路弟弟家住。綁架發生之後他一直住在那兒,睡客在客廳的沙發上。他需要回家拿些衣服。

若非如此,我會打電話叫輛計程車。我搭地鐵很自在,很少覺得不安全,可是口袋裡揣著一萬元現金還去坐地鐵,似乎省得過頭了。萬一真碰到搶劫,肯定會覺得自己愚蠢之極。

那筆錢是付給我的定金,兩捆百元大鈔,每捆五十張;這兩捆錢和拿去贖弗朗辛·庫利的八十捆一模一樣。對於應該收多少費用,我一向很頭痛,但這一次我省了作決定的麻煩,凱南把那兩捆錢丟在桌上問我這樣夠不夠,我說他付得太多了。

「我出得起,」他說:「我的錢多得是。他們沒有榨乾我,還差得遠哪。」

「你付得出一百萬嗎?」

「要出國才行。我在凱曼斯群島開了個戶頭,裡面有五十萬。下面的保險箱里有將近七十萬。如果我打幾個電話,其實應該可以在紐約湊到三十萬。因此我常常想——」

「想什麼?」

「哦,只是胡思亂想。比如,假如我付了一百萬,他們會不會讓她活著回來?或者說如果我在電話上的口氣緩和一點,如果我禮貌一點,拍拍他們的馬屁之類。」

「他們還是會殺她的。」

「我也是這麼告訴自己的,可是我怎麼能確定呢?我沒有辦法阻止自己不去想是不是有哪一件事我應該做卻沒有做。或者我一開始就來硬的,不確定她還活著,就一毛都不給。」

「他們打電話來時她可能已經死了。」

「但願你說的是真的,」他說,「可我不能確定。我一直在想,我本來一定可以做些什麼,把她救回來。我一直都覺得是我的錯。」

我們從高速公路回曼哈頓,先走海岸公園大道,然後由高恩努斯進隧道。當時交通並不擁擠,可是彼得開得很慢,時速很少超過四十英里。剛開始我們沒怎麼講話,似乎靜默似乎會一直持續似的。

「前兩天可真是不好受。」他終於開口了。我問他是怎麼撐下來的。「哦,我沒事。」他說。

「近來你有沒有參加聚會?」

「我去得還是比較規律的,」過了半晌他說,「可是這件鳥事發生之後一直沒機會去,你也知道我很忙。」

「你要保持清醒,否則你對你弟弟一點好處都沒有。」

「我知道。」

「灣脊區也有聚會,你不必大老遠地進城。」

「我知道。昨天晚上我本想去的,可惜沒趕上。」他用指頭敲打著方向盤,「我本來以為今晚我們可以早點進城,去聖保羅教堂,可是又錯過了。等我們到的時候都已經快十點了。」

「休斯頓街上十點鐘有個聚會。」

「哦,我不知道,」他說,「等我回房間,拿了東西……」

「萬一你錯過十點的,十二點還有一場,同樣地點,休斯頓街,在第六大道和瓦里克街之間。」

「我知道地點。」

他的語氣告訴我他不希望我再說下去。過了一會兒他說:「我知道我應該去參加聚會。我會盡量趕十點那一場。至於午夜嘛,我不知道,我不想讓凱南一個人獨處太久。」

「也許明天早上你可以去參加一個在布魯克林舉行的聚會。」

「也許吧。」

「那你的工作呢?也不去了?」

「就這一陣子。周五和今天我都打電話去請病假,就算他們想炒我魷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那樣的工作並不難找。」

「什麼樣的工作?送快遞?」

「其實是送午餐,替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上一家熟食店跑。」

「一定不好過,你干一份只能糊口的工,你弟弟卻大把地撈鈔票。」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我必須把這些事情都分開,你知道嗎?凱南要我替他工作,或者跟他一起做,隨便你怎麼說。可一旦進了那一行,我就不可能保持清醒。倒不是因為你整天和毒品在一起,真正的情況並不是那樣的,你跟貨其實很少實際接觸。而是整個態度的問題,我指心態,你懂我的意思吧?」

「當然。」

「至於聚會的事,你說得對。知道弗朗辛的事以後我一直很想喝酒。我是說從她被綁架開始,在他們還沒做下那事以前。雖然還沒到無法控制的地步,不過要不去想,很難。我把它推開,可它馬上又回來了。」

「你有沒有跟你的輔導員聯絡?」

「我其實並沒有輔導員。剛開始戒的時候他們給我安排過一個臨時的,開始我會按時打電話給他,可是後來好像慢慢就疏遠了。他很難找。我應該去找個固定的輔導員,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沒去做這件事。」

「等哪一天……」

「我知道,你有輔導員嗎?」

我點頭,「我們昨晚才見面。通常每個禮拜天吃個飯,談談彼此一個星期以來的生活。」

「他會給你忠告嗎?」

「有時候,」我說,「可是我還是我行我素。」

我回到旅館房間,立刻就打電話給吉姆·費伯。「我剛才還跟別人提到你,」我告訴他,「那個傢伙問我你有沒有給我提過忠告,我說我都確實遵從你的建議。」

「沒有當場被雷公霹死算你運氣好。」

「我知道,可是我決定不去愛爾蘭了。」

「是嗎?昨晚你好像已經打定主意了嘛。睡了一覺就改變想法了?」

「不是,」我承認,「想法還是差不多,今天早上我還去旅行社弄到一張便宜機票,本來星期五晚上就要飛過去。」

「哦?」

「結果今天下午有個人給我一份差事,我答應了。你想不想去愛爾蘭待三個星期?我的機票好像不能退。」

「你想好了?浪費這筆錢多可惜。」

「他們跟我說這是不能退的,而且我已經付了錢。沒關係,這份工作讓我可以撈一筆,損失兩百塊無所謂。不過我還是想讓你知道我決定不去所多瑪和貝哥拉 了。」

「聽起來像是你在設計陷害你自己,」他說,「所以我才擔心。過去你和你的朋友在他的酒吧里泡,但卻一直沒有沾酒……」

「他一個人把我們兩人的全喝了。」

「不管是什麼情況,反正起作用了。可是一旦到了海洋的另一邊,你能找到的援助卻在幾千英里之外,加上你最近焦躁的情緒……」

「我知道。不過你現在可以安心了。」

「雖然不是我的功勞。」

「哦,這我就不知道了,」我說,「或許就是因為你。上帝的行事方法是很神秘的,他的奇蹟無處不在。」

「對啊,」他說:「可不是!」

埃萊娜認為我最後還是決定不去愛爾蘭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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