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教堂外的陽光耀眼,空氣凜冽清新。走下樓梯,米克從後面拉住我手臂,詭異地笑著。

「啊,現在我們兩個真的要下地獄去啦,」他說,「雙手沾滿了鮮血還去領聖餐。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這個更能確定我們要被打入地獄。三十年來我從沒有懺悔,圍裙上那傢伙的血跡還沒幹,我居然還人模人樣地站在聖壇前面。」他深深地嘆了口氣。「而你,你這傢伙又不是天主教徒,你到底有沒有受過洗?」

「沒有。」

「親愛的上帝啊,一個他媽的異教徒走向聖壇,我竟然也像瑪麗亞的迷途羔羊一樣跟在你屁股後面。你到底是那一根筋不對勁啦,老兄?」

「不知道。」

「前幾天晚上我還在說你這個人真是充滿了驚嘆號。天哪,看來我了解你還不到一半呢,來吧。」

「去哪裡?」

「我想喝酒,」他說,「而且我要你陪我去。」我們走到一家以前曾經去過的酒吧,是一個切肉的人開的,在華頓街和十九街上。酒館的地板上積滿了鋸末,那些酒保正抽雪茄,屋裡煙霧瀰漫。我們找了張桌子坐下,他點威士忌,我叫了一杯濃咖啡。

他問我:「為什麼?」

我想了一下,搖搖頭說:「我不知道。原先根本沒有打算那樣做,可是冥冥中有一股力量把跪著的我拉起來,領我向聖壇走去。」

「我不是說那個。」

「哦?」

「你今天晚上為什麼會到那裡去?是什麼讓你帶了一把槍到馬佩斯去的?」

「哦。」我說。

「怎樣。」

我吹吹咖啡,讓它變涼。「這是個好問題。」我說。

「不要告訴我是為了錢,你只要把錄像帶給他就可以拿到五萬塊,可是和我們一起做,可能還分不到五萬塊。為什麼要為了很少的報酬而冒雙倍的險?」

「錢跟這件事沒有很大關係。」

「錢跟這件事情根本沒有關係,」他說,「你什麼時候在乎過錢?從來就沒有過。」他喝了一口酒。「告訴你一個秘密,我也不把錢當回事,他媽的我一天到晚需要錢,可是我並不真把它看在眼裡。」

「我知道。」

「你不想把錄像帶賣給他們,對不對?」

「對,」我說,「我希望他們死掉。」

他點點頭,「你知道我想到誰嗎?那個你剛出道時跟的老手,你跟我講的那愛爾蘭佬。」

「馬哈菲。」

「對了,就是他,我就是想到馬哈菲。」

「我了解為什麼。」

「我想到他跟你說過的話,『千萬別做那些別人可以代勞的工作。』是不是這樣說的?」

「聽起來沒錯。」

「我對自己說,一定有什麼地方不對勁,你為什麼不把殺人的差事留給那穿著染血圍裙的人?你說,你要的不只是通風報信的酬勞,在那一刻我真以為我錯看了你。」

「我知道,那讓你很煩。」

「是啊,因為我看不出來你竟是那種死要錢的人,這意味著你不是那個我一向自認為了解的人了,那實在是讓我心煩。不過接下來,你馬上又理清了事實,你說你要自己一個人帶一支槍,包辦一切。」

「沒錯。」

「為什麼?」

「因為那樣看起來似乎比較容易,他們知道我要去,所以會開門讓我進去。」

「才不是因為那個原因。」

「沒錯,不是那樣。我猜自己認定了馬哈菲那套是錯的,或者說他的忠告不適用這個特殊情況。把壞事交給別人去做,感覺起來怎麼樣都不對。如果我自己判他們死刑,就要親眼看著他們被弔死。」

他擠著五官吞下了一口酒。「我跟你說,我店裡賣的威士忌比這個好喝多了。」他說。

「如果不好喝的話就別喝。」

他又再咂了一口確定一下。「也不能說它難喝,」他說,「你知道嗎?對於啤酒和葡萄酒我是不挑剔的,兩種酒我都喝。比水還淡的啤酒、跟醋差不多的葡萄酒我都喝過,也吃過腐壞了的肉、蛋,以及煮得很難吃的食物,可是我這輩子沒喝過爛威士忌。」

「我也沒有。」我說。

「現在感覺怎樣,馬修?」

「感覺怎樣?不知道,我是個酒鬼,從來就不知道自己的感覺。」

「啊。」

「我覺得很清醒,那就是我的感覺。」

「那還用說?」他的眼神越過杯口注視著我,說:「我說他們該死。」

「你這麼認為?」

「如果真有該死的人,那就是他們。」

「我想我們都該死。」我說,「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沒有人能逃脫死亡的原因。我們殺了四個人,其中兩個我連見都沒見過,難道他們也該死?」

「他們手上都有槍,又沒有人要他們捲入那場槍戰。」

「可是那真是他們的報應嗎?如果我們都得到應得的報應——」

「哦,上帝不會允許的。」他說,「馬修,我得問問你,你為什麼要殺那個女人?」

「總得有人殺她。」

「不一定得是你啊。」

「也對。」我想了半晌,說,「我也不清楚,能想到的只有一件事。」

「說來聽聽吧,兄弟。」

「呃,我也不知道,不過也許我也想在圍裙上沾點血吧。」

星期天晚上我和吉姆·費伯吃晚飯,我把事情從頭到尾原原本本地跟他說了。那天晚上我們沒去聚會,他們向上帝禱告的時候,我們仍然坐在那家中國餐館裡。

「嗬,真是個了不得的故事,這種結局應該算是不錯了吧?至少你沒再喝酒,也不用去坐牢,是吧?」

「不用。」

「同時扮演手操生殺大權的法官和陪審團,一定是很有趣的感覺,等於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

「可以這麼說。」

「你想你會做上癮嗎?」

我搖搖頭,「我想我再也不會幹那種事了。不過我也沒料到自己會這麼做。這些年來,不管在警界還是退下來之後,我都做過一些邪門歪道的事,比如說作偽證,扭曲立場等等。」

「可是這次有點不同。」

「這次有很大的不同。你瞧,我在夏天看過這盤錄像帶之後,就再也無法將它從腦中除去。後來碰巧被我遇到那個狗娘養的,他用手向後攏順小男孩頭髮的姿勢讓我認出他來,那也許是他父親曾對他這麼做。」

「怎麼說?」

「一定有什麼事情讓他變成這麼個怪物。也許他的父親虐待他,也許小時候曾經被強暴過,要了解並且同情斯特德其實並不難。」

「我注意到一件事,你談論他的時候,從來沒有讓我感到一絲恨意。」

「我為什麼要恨他呢?他其實很迷人,舉止合宜聰明,也有幽默感。如果你想把世界上的人分成好壞兩種,那麼他一定在壞人那邊。可是現在不知還能不能那樣去分,以前我可以,可是如今越來越難。」

我傾身向前,「他們會不斷地拿殺人當成一種娛樂,好像是一種運動,使他們樂在其中,這我沒辦法了解。可是也有很多人無法了解為什麼我喜歡看拳賽,也許人們的嗜好是無法去評判的。

「然而重點是,他們可以逍遙法外,而我正好走運涉入了這件案子,査出他們幹了什麼、怎麼乾的以及對象是誰等等,但這並不表示就可以破案。沒有起訴,沒有拘捕,沒有判刑,甚至連調査都沒有。如果一個好警察發現了整件事情,他一定會沮喪失望得讓自己醉到不省人事,我並不准備那樣做。」

「嗯,那樣的想法是沒錯。」他說,「而你決定,讓天道來懲罰他們還不如自己去作安全。上帝自己深埋在糞土中,你告訴自己,我要把他拉出來。」

「上帝。」我說。

「不管你怎麼叫他,『無邊的力量』、『造物主』。『偉大的可能性』。你覺得那個『偉大的可能性』已經沒有能力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只有靠你來替他分擔了。」

「不對,」我說,「不是那樣。」

「說給我聽聽。」

「我想,我可以視而不見,可以放著它不管,然後一切又會歸於寧靜。因為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不是嗎?在那些我相信『偉大的可能性』的日子裡,我知道是這樣。而當我無邊的力量成為『偉大的不可能』時,我也仍然這麼認為。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很確定——不管有沒有上帝,我一定不是扮演上帝的那個人。」

「那你為什麼又那樣做?」

「坦白說,我就是想讓他們死。」我說,「而我也想成為殺死他們的那個人,但是,我以後不會再做這種事了。」

「你拿了錢。」

「是的。」

「三萬五千元,是嗎?」

「一人三萬五千元,米克的那份差不多是一百萬的四分之一。當然另外還有一些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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