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我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家,白天出去吃個三明治,喝杯咖啡當午餐,再到菲爾·菲爾丁的錄像帶店對面去參加中午的聚會。七點五十分和伊萊恩約在五十七街卡內基音樂廳門口見。她有一系列室內樂的票想用掉。那天晚上的演出團體是弦樂四重奏,拉大提琴的是位光頭黑女人,其他三位則是華裔美籍男樂手,他們都打扮得光鮮整齊,活像一群實習經理。
中場休息時分,我們計畫音樂會結束之後到巴黎綠去,途中去葛洛根酒吧晃晃也說不定。可上半場都還沒結束我們就提不起勁了,便到她的公寓去,叫外賣的中國菜吃。我在她那兒過夜,第二天早上又一起去吃早午餐。
星期日和吉姆吃過晚飯後,我就到羅斯福醫院去參加八點半的聚會。
星期一早上,我徒步到城中北區分局,因為事先打過電話,德金會在警局等我。我像往常一樣隨身攜帶了筆記本和昨天離開伊萊恩家就帶在身上的《衝鋒敢死隊》。
「坐,要不要喝點咖啡?」他說。
「我剛喝過。」
「真希望我也有時間喝咖啡。怎麼啦?你腦子裡又在打什麼主意?」
「伯根·斯特德。」
「好吧。意料之中的事。你就像一隻咬住了骨頭的狗死都不鬆口。查到些什麼了嗎?」
我把錄像帶遞給他。
「這部片子很棒。」他說,「然後呢?」
「這個版本跟你記得的有些出入,尤其是斯特德和奧爾佳在片中謀殺了小男孩的那一段。」
「你說什麼啊?」
「有人將另一盤錄像帶轉錄到這盤帶子上。李·馬文在熒幕上出現十五分鐘之後,畫面便切換成自製錄像帶,內容是由伯根、奧爾佳和一個朋友一同演出,不過在片子結束之前那個朋友就歸西了。」
他拿起帶子,在手上掂了掂,說:「你是說,這是一盤色情片。」
「色情錄像帶,呃,反正都差不多。」
「而這個錄像帶是斯特德夫妻的,但是怎麼——」
「說來話長。」
「我有的是時間。」
「而且也很複雜。」
「嗯,還好你是早上來找我,」他說,「在我頭腦還清醒的時候。」
從頭到尾我一定講了一個鐘頭。從威爾·哈伯曼驚慌失措地要我檢查那盤錄像帶開始,每一件重要的事情我都毫不保留地全盤托出。德金翻開他桌上那本螺旋筆記本,在新的一頁上開始記下重點,有時候他會打斷我,澄清一些疑點,但大部分他都讓我照自己的方式敘述。
講完之後,他說:「每一件事情竟然這麼巧妙地互相聯結在一起,真是好笑。你想想,假如你的朋友沒那麼巧租到那一盤錄像帶,也沒把它給你看,那麼瑟曼和斯特德便永遠都扯不到一塊兒去。」
「而很可能我就沒辦法去鬆動瑟曼的心理防線,」我附和道,「他並沒主動地選擇找我坦白一切。那天晚上在巴黎綠,我只是在試探他,原本並沒把握有任何進展。我想,因為五洲有線電視網的關係,也許他會認識斯特德,況且在馬佩斯我又同時見到過他們,給他看那張素描不過是想讓他自亂陣腳罷了。沒想到,竟然會因此而破案。」
「而且還把他推出了窗戶。」
「這也算是巧合。」我說,「在哈伯曼沒有租那盤錄像帶之前,我幾乎也卷進這整件案子里了。我一個朋友在萊韋克想求助於私人偵探時,向他提過我名字。如果萊韋克及時打電話給我,大概就不會被殺。」
「也許你也一起被殺了呢。」說著他把錄像帶從一隻手換到另一隻手,希望有人來把帶子接過去似的。「我猜我該看看吧,休息室里有一台錄像機,我們可以把那些整天坐在電視機前面看《杜比杜·達拉斯》的老傢伙們趕出來。」他站起身來,「跟我一起看,好嗎?如果我遺漏了任何細節,你可以在旁邊提點一下。」
休息室空無一人,他在門口掛了「請勿打擾」的牌子,以防別人忽然闖進來。《衝鋒敢死隊》的部分快進過去,斯特德的自製電影就開始了。起先他還會發表一些警察式的評論,諸如服裝啦,奧爾佳的身材啦等等。但到殘忍的部分開始後,他便不吭氣了。這部電影就是有那種效果,不管你說什麼,都跟你所看到的東西不協調。
倒帶的時候,他哼道:「老天爺。」
「是啊。」
「再說一次那個被他們殺掉的男孩。你說他的名字叫博比是嗎?」
「是快樂,博比是另一張我給你看的素描畫像上年紀比較小的那個男孩。」
「博比就是你在拳擊賽中看到的那個吧。你沒有見過快樂吧。」
「沒有。」
「當然你沒見過啦,你怎麼可能看過?在你看到錄像帶、萊韋克被殺掉之前他就已經死了。你不是說過嘛,這事情真的很複雜。」他拿起一根煙,在手背上彈了幾下,「我得把這盤帶子拿到樓上給那些曼哈頓地方檢察官看,這事兒很棘手。」
「我知道。」
「馬修,這東西留在我這邊吧,你的電話號碼還是那個嗎?就是旅館的電話?」
「今天我會進進出出的。」
「嗯,好吧,如果今天沒有任何消息也別覺得奇怪,明天就比較有可能有點啥,甚至一直要等到星期三。我現在手邊也有一些案子要忙,不過我會馬上著手偵辦這件案子的。」他把帶子取出來。「這東西真是不得了。」他說,「你以前看過這種東西嗎?」
「沒有。」
「我最討厭那些你非看不可的狗屎。小時候看賽馬,那些人騎在馬身上,你知道嗎,我一點都不知道他們在幹嘛?」
「我懂。」
「他媽的我真一點概念都沒有,」他說,「一點都沒有。」
直到星期三晚上我才接到德金的消息。那天晚上我在聖保羅教堂參加聚會到十點鐘。回到旅館,有兩個口信,第一個是九點差一刻留的,要我打電話去警察局找他。四十五分鐘後他又打來,並留了一個我從來沒打過的電話號碼。
我按號碼打過去,跟接電話的人說我找喬·德金。他蓋住收話筒,不過我還是聽得見他叫:「喬·德金?我們這兒有個喬·德金嗎?」過了半晌,喬來接了電話。
「這麼晚了還在外面啊。」我說。
「是啊,暫時脫離城市的節奏。聽好,你有沒有時間?我想跟你談談。」
「沒問題。」
「你到這兒來,可以?這什麼鬼地方啊?等等。」一會兒他回來說,「這個地方叫皮特的美國佬,就在——」
「我知道那地方,老天。」
「怎麼啦?」
「沒什麼。」我說,「穿運動夾克打領帶去就可以了嗎?還是要穿西裝比較好?」
「少給我耍滑頭。」
「好好好。」
「這個地方是低俗了點。你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
「以我現在這麼糟糕的心情來說,還能去哪裡?去卡爾利大飯店,還是彩虹屋?」
「馬上來。」我說。
皮特的美國佬位於葛洛根西邊一個街區上,它的歷史悠久,已經經營好幾代了,仍然不像是會被列入國家古迹的樣子。這地方向來是除了血腥,還是血腥。
酒吧里充滿了走味的啤酒和壞掉了的鉛管氣味。我進去時,酒保懶洋洋地抬起頭來看了我一眼,五六個坐在吧台前的老傢伙沒一個轉過頭來,我走過他們身旁,到裡面那張桌子旁,喬背對著牆坐在那兒。他桌上有一個滿出來的煙灰缸,旁邊則是酒杯和一瓶波本酒,其實像那樣把酒瓶拿到桌上來,是違反法令的,不過很多人是願意為了某個亮出警徽的傢伙而違法的。
「你找到地方啦,點東西喝吧。」他說。
「不用了。」
「哦,對了,你是不喝酒的,那種髒東西你從來都不碰。」他舉起杯子來,苦著臉把酒咽下去。「你如果要喝可樂,得自己過去拿,他們這裡的服務不是很周到。」
「等一下再說。」
「那就坐下吧。」他掐滅煙,「耶穌基督啊,馬修,耶穌基督。」
「怎麼回事?」
「啊,屎蛋。」說著他把手伸下去,從身旁把錄像帶拿出來,扔在桌子上。錄像帶滑下桌子落到了我膝蓋上。「別摔了。」他說,「我好不容易才把它拿回來,他們想沒收,不還給我。」
「出了什麼事?」
「可是我也不是省油的燈。」他繼續說,「我說,嘿,如果你們不玩遊戲的話,就把球拍和球還給我。他們雖然覺得話不中聽,可是比起忍受我藉機發作,還不如交還給我容易些。」他把酒喝乾,砰的一聲把酒杯放在桌上,「忘了斯特德吧,這個案子根本不能成立。」
「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案子不成立。我跟警察們談過,也跟一個地方檢察官談過,你手上那些東西根本就沒什麼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