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五洲有線電視網。」「男孩」丹尼說,一個很好的主意,它期望運動節目會比名人釣魚大賽或澳大利亞規則的足球賽更引起人們的興趣。可是他們起步慢了點,也犯了一個通病,資金不足。

「兩年前,他們把公司大部分股份轉手賣給別人來解決資金問題。買主的姓我不會念,總之是個伊朗人,知道他們住在洛杉磯,並且在那裡有個律師。之外,大家對他們兄弟的了解真的不多。

「對五洲來說,就像一般的公司營運一樣,雖然不賺錢,但也不至於倒閉。它的投資者倒很樂意賠上幾年錢,事實上就算永遠賠錢他們也願意。」

「我懂了。」

「你真懂了?有趣的在後頭。那位投資者似乎心甘情願扮演一個被動角色,本來大家以為他們會改變公司的經營管理,可是內部卻完全沒有人事變動,舊人仍然留在原位上,也不見他們引進新血。只有一個例外,有個傢伙既不是公司職員又不領薪水,卻一天到晚在公司里轉來轉去,如果你到那裡去,他包準會出現在你眼角的餘光里。」

「這人是誰?」

「啊哈,這是個有趣的問題。他叫伯根·斯特德,聽起有點像德國人,或是條頓人的名字,不過我想那不是他的真名,他和他妻子住在南中央公園附近的特拉比旅館,是一座樓層很高的公寓。他在列剋星敦的格雷巴大廈里有一間辦公室,做外幣買賣,有時也做一些貴金屬的交易。怎麼樣,聯想到什麼?」

「他大概是個洗衣工人吧。」

「五洲有線電視網的功能,也有點像個『洗』衣店,至於怎麼洗、為誰洗,或洗給誰這些問題,我就無法回答了。」他為自己倒了點伏特加,「我不知道這對你到底有沒有什麼幫助,馬修。至於那個理查德·瑟曼,我一點消息都沒有,如果他請了兩個人渣來把自己反綁起來再姦殺了他老婆,那麼他不是請了兩個口風特別緊的傢伙,就是他付的酬勞中包含了去紐西蘭避風頭的費用,因為街上聽不見一點風聲。」

「這說得通。」

「是嗎?」他回拒了不要錢的斯托利酒,「希望我查到的五洲電視的消息對你不是全然沒用。我不想在電話上談,我從來都不做那種事,何況你的電話得經過前台轉接,你不嫌煩?」

「我可以直接打出去,」我說,「他們還會替我留話。」

「這一點我可以確定,不過可能的話,我是盡量不留話。本來我可以多提供一些有關斯特德的背景資料,但有點困難,他這人很低調。你手上拿了什麼?」

「我想是他的畫像吧,」我邊說著,邊攤開素描像,「男孩」丹尼瞄了一眼然後看著我說:「你對他已經有所了解了嘛。」

「一點也不了解。」

「那這幅鉛筆肖像是神不知鬼不覺塞進你口袋中嘍。老天,還簽了名。說真的,這位雷·加林德茲是誰啊?」

「他是下一位諾曼·洛克威爾。這是不是斯特德?」

「不知道,馬修,我從來沒有見過那個人。」

「那麼這一點我知道的就比你多了。我仔仔細細看過他,只不過當時我不知道自己看的到底是誰罷了。」我把畫像折起來,交給他。「你先收著,如果事情發展順利的話,他會有好長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會出現了。」

「就因為開了家洗衣店?」

「不是,那是他維持生計的事業。真正讓他銷聲匿跡的,是他的嗜好。」

回家路上經過聖保羅教堂,時間是九點半,來得及參加最後半小時的聚會。我倒了一杯咖啡,走到最後一排的椅子坐下。遠遠看見威爾·哈伯曼坐我前面幾排,我開始想像該怎麼告知他進展的最新消息。威爾,上次你借我的《衝鋒敢死隊》里那個穿橡皮衣的男人,我們已經查出他的名字叫伯根·斯特德,另外那個飾演天真少男的是一個沒有演戲經驗、藝名快樂的小男孩,至於穿皮衣的女人,我們還無法確定,不過她名字有可能叫切爾茜。

這名字是昨晚瑟曼提到的。「誰?切爾茜?她只是個婊子。朋友,相信我。」我當然很願意相信他的話,可是那個挺胸翹臀走在拳台周圍舉告示牌的女孩會是穿皮衣的女人?我越來越懷疑了。

聚會中,我完全無法集中注意力。小組討論快到我附近時,我的心思早不知飛哪裡去了,於是我跑進教堂地下室,倒不是因為不想聽他們討論,只是想找個安靜的地方待一會兒。

我提早溜出教堂,回房間時,還差兩分鐘十點,正好讓自已喘口氣。十點五分電話鈴響,我一把抓起聽筒,「斯卡德。」我說。

「你知道我是誰嗎?」

「知道。」

「別在電話上說我的名字,只要告訴我,你是在哪裡認識我的?」

「巴黎綠。」我說,「還有其他地方。」

「是嗎?我不知道昨晚你喝了多少,你記得的事情又有多少。」

「我的記性非常好。」

「我也是。告訴你,有時候我倒希望自己沒有那麼好的記性。你是偵探?」

「沒錯。」

「你沒騙我?我在登記的名冊上查不到你名字。」

「我沒登記。」

「那麼你是在替一個中介公司工作嘍,你給我看過名片,可是名字我忘了。」

「我和他們並沒有簽約,大部分時間我都是單獨工作。」

「這樣的話,我就可以直接僱用你了,對不對?」

「對。」我說,「是可以。」

他在考慮這件事情,停頓了半晌。「事情是這樣的,」他說,「我想我有麻煩了。」

「我能了解你為什麼這樣想。」

「斯卡德,你對我到底知道多少?」

「跟大家知道的差不多。」

「昨天晚上你卻叫不出我名字。」

「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

「那麼現在是現在。我想我們應該談一談。」

「我也這麼覺得。」

「問題是到哪裡好呢?別再去巴黎綠了吧。」

「去你那兒怎麼樣?」

「不,不,這主意不好,找個沒人認得我的公共場合。我現在腦子裡想的地方全都不行,因為那些都是我一天到晚去的地方。」

「我知道去哪裡。」我說。

他說:「這個地方真是不錯,我永遠也不會想到這種地方。這就是你所說典型的愛爾蘭酒吧,對不對?」

「是的。」

「離我住的地方只幾條街,我卻從來不知它的存在,我可以一天經過門前幾回卻視而不見,你知道嗎?這簡直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那邊是一群高尚的上班族,個個都是忠厚老實的社會中堅分子;這邊呢,天花板上的錫片、地板上的磁磚和牆上的鏢靶,真是太棒了。」

我們到葛洛根去了。不知有沒有人把老闆形容成什麼社會的中堅分子還是忠厚老實之類的,不過這地方倒很符合我們要求。靜悄悄,空蕩蕩,瑟曼的熟人應該不會在這兒出現。

我問他想喝點什麼,他說啤酒就好,我便到吧台去要了一瓶豎琴牌啤酒和一杯可樂。「那個大塊頭走了。一個小時前他還在這裡,說你讓他一夜都沒合眼。」伯克告訴我。

走回桌子,瑟曼注意到我手上的可樂,「昨天晚上你喝的不是這個。」他說。

「你喝的是白蘭地雞尾酒。」

「別提醒我,通常我是不會那樣喝酒的。充其量飯前一杯馬丁尼,偶爾幾杯啤酒,如此而已。昨天晚上我是來買醉的。事實上,我不確定自己到底對你說了多少,而你知道的又有多少。」

「比昨天晚上要多。」

「而且那個時候,你所知道的已經比我透露的還多是吧。」

「也許你應該乾脆一點告訴我,到底你在煩惱些什麼。」

他想了一會兒,輕輕地點點頭,從口袋裡掏出昨晚我給他的畫像。他把它攤開來,眼光從畫像轉到我身上,問我知不知道他是誰。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他叫伯根·斯特德。」

好極了。

「我怕他會殺了我。」

「為什麼?他以前殺過人?」

「天哪。」他說,「真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他說:「我以前從來沒見過像伯根那樣的人。公司轉賣之後,他就開始經常來公司轉。我們真是相見恨晚。對我來說,他簡直太奇妙了,強勢而且自信十足。跟他在一起時很容易就會相信俗套是行不通的。我們第一次見面他就帶我回他公寓。我們在陽台上喝香檳,整個中央公園盡收眼底,就像是我們自家後院似的。

「第二次到他家我遇到他妻子奧爾佳,她是個非常美麗的女人,散發出來的性魅力簡直令人神魂顛倒。後來他到洗手間,她便坐到我的身邊,手放在我大腿上,隔著褲子開始撫摸我,『我想要吸吮你的陰莖,我想你從屁眼乾我,我還想要坐在你的臉上。』我不敢相信發生了什麼事,我很確定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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