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我們揀了個靠邊的位子坐下來,我要了一杯濃濃的純咖啡,米克則喝他常喝的十二年份詹森牌愛爾蘭陳年威士忌。這隻酒瓶的瓶蓋是軟木塞做的,近年來很少見了,如果把商標撕掉,就是只高雅的玻璃瓶。米克正用一隻小平底杯喝威士忌,那個杯子好像是瓦特伏制的,和一般酒吧里的玻璃杯不同,是米克專用的。

「我前天晚上來過這兒。」我說。

「伯克跟我說過。」

「我一邊等你,一邊看一部老片,《小凱撒》,是愛德華·魯賓遜演的:『啊,慈悲的聖母啊,難道這就是理哥的末日嗎?』」

「你一定等了很久吧?那天晚上,我有點活兒干。」他舉起玻璃杯子,聚集著光線,「喂,老弟,告訴我一件事,你會不會老是需要錢用?」

「沒有它我能做的事就很有限,我必須花錢,這意味著我得去賺錢。」

「可是你會不會他媽的老是在為錢奔忙呢?」

這個問題我得想想。最後我答道:「不會,我賺得不多,但好像我需要的也不多。房租很便宜,沒有車,也不必付任何保險費,而且除了自己之外不必負擔任何人。不工作的話可能支持不了多久,然而好像每次在錢快要花光之前,都會有生意上門。」

「我一天到晚缺錢用,所以我就出去賺,可是賺了老半天,一轉眼錢又花光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它到底跑哪兒去了。」

「每一個人都這麼說。」

「我發誓它就像太陽下的雪塊一樣融化掉了。安迪·班克斯利你一定認識吧?」

「他是我見過最會射飛鏢的人。」

「這小子確實是把好手,人也不錯。」

「我喜歡安迪。」

「誰不喜歡他?你知不知道他到現在還跟他老娘住家裡。上帝保佑愛爾蘭人。我們真他媽的是一個奇怪的民族。」他喝了一口酒說,「安迪並不靠射飛鏢吃飯,這你知道吧?」

「我想他的能力不僅止於此。」

「有時他會替我做事。安迪是個很棒的駕駛員,他什麼都會開,汽車、卡車……你要他開什麼,他都能開。就算是架飛機,只要你有鑰匙,也同樣難不倒他。」說完,他臉上閃過一絲笑容。

「然而如果沒有鑰匙,或是忘了鑰匙放在哪裡,但無論如何得有人去開,那找安迪准沒錯。」

「哦,我懂了。」

「有一次,他去替我開卡車。那輛車裝滿了上好的波特尼男裝。司機很清楚該怎麼做,只要讓自己被反綁起來再好慢悠悠地掙脫,之後宣稱那兩個黑人是怎麼跳上車來襲擊他就行。你可以很確定的是,惹這種麻煩可以讓他賺飽錢包。」

「後來怎樣?」

他嫌惡地說:「哼。搞錯司機了。那位老兄一早醒來就鬧頭疼,並且請了病假,把當天他要假裝被襲的那檔事忘得乾乾淨淨。安迪綁錯了人。為了把事情辦好還打了他的頭。那傢伙當然儘快地掙脫綁縛然後跑去報警,結果警方盯上了卡車開始跟蹤。感謝上帝,安迪在發現自己被跟蹤之後並沒有把車開進倉庫里,否則除了他之外還有很多人都要被捕了。後來他把卡車停街上跳下車來往旁邊走,希望警察以為他還會再回來。不過警察早就料到他這招,當場上前把他逮了。那個該死的司機還去警察局裡把他從一排嫌犯中指認出來。」

「現在安迪人呢?」

「一定在家躺著。他前一陣子還來過,說染了重感冒。」

「我想跟伊萊恩得的一樣。」

「她也感冒啦?這真的很要命,我送他回家,他躺到床上,然後我給他灌了杯熱威士忌,跟他說包準他明天一早又是好漢一條。」

「他被保釋出來了?」

「我手下的律師一個小時之內就把他保了出來。不過現在他已經當庭釋放,你認不認識一個叫馬克·羅森斯坦的律師?很好講話的猶太人,以後我都要請他當發言人。你千萬別問我給他多少錢。」

「好,我不問。」

「反正我也會告訴你。五萬塊!不知道這錢都是怎麼花出去的,反正我把錢交到他手上,讓他去處理。其中一些錢分給了那個司機。這老兄馬上改口說他發誓那絕不是安迪,而是一個比較高、比較瘦、比較黑,說話帶點俄國腔的人。我一點也不懷疑。他真是優秀。我是說羅森斯坦。他在法庭上並不起眼,你也聽不到他說什麼,可是一出法庭就好多了。」他再倒了一杯酒,「不知道那個小猶太人拿了多少錢,你猜呢?一半嗎?」

「聽起來差不多。」

「那是他應得的,不是嗎?總不能讓你的手下去坐牢吧?」他嘆道,「哎,不過當你花錢像那麼花法,你就得出去再賺更多回來。」

「你是說他們不準安迪留著那些高級男裝嗎?」我告訴他德金接過的一件案子,有一個毒販向他要回被沒收的古柯礆。米克笑得東倒西歪。

「哈,真了不起。我應該把這事告訴羅森斯坦,『如果你真的那麼能幹,你就應該處理得讓我們能夠把西裝留下。』」他搖搖頭,「真他媽的毒販。馬修,你有沒有試過那種狗屎?我是說,古柯礆。」

「從來沒有。」

「我試過一次。」

「你不喜歡?」

他看看我。

「我一點都不喜歡。」

他看著我,「奉上帝之名,那滋味美極了。當時我和一個妞兒在一塊兒,她一定要我來一點點否則便不肯休息。讓我告訴你,後來是輪到她不得休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感覺這麼好過。我知道自己是全世界最勇猛最棒的男人,所有的問題到我手上都能迎刃而解。不過在那之前如果再多嗑一點古柯礆就更棒了。接下來你意識到的第一件事,便是第二天下午,古柯礆的藥性消退,我與那妞兒已經搞得腦漿都快流出來了,而她還像貓兒似的在我身上磨蹭,說她知道哪裡還能弄到更多古柯礆。」

「『穿上你的衣服,』我告訴她,『要的話你自己再去買,不過別再帶到這裡來,我不想再看到它,也不想再看到你。』她不知道哪裡出錯了,但她明白不能留下來把原因給問清楚。錢嘛倒是拿了,她們是不會不拿錢的。」

我想起了曾給德金的那幾百塊。「我不該拿的。」他這麼說,只不過也不見他把錢退還給我。

「從此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碰過古柯礆,」米克說,「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它實在是太棒了,我再也不想要有那麼棒的感覺。」他揮著瓶子。「這玩意就讓我感覺很爽了,任何比它還爽的感覺都是不正常的。而且糟糕的是,這實在是太危險了。我恨這玩意兒,我恨那些拿著玉鼻煙壺、金湯匙和銀吸管的混帳有錢人,我恨那些縮在街角吸毒的傢伙。老天,它正在對這個城市做什麼呢?今天晚上的電視里有個警察呼籲,坐計程車時應該隨時把門鎖好,因為有人會趁停紅燈的時候闖進車裡搶劫,你能想像嗎?」

「外面的治安真是越來越糟了。」

「是啊。」他喝了一口酒,我看他在吞下去之前先在嘴裡品一品威士忌。十二年份的詹森牌愛爾蘭威士忌的滋味我清楚,過去比爾還在吉米的酒吧當酒保時我常和他一道喝。現在我當然也可以嘗嘗看,但不知怎的,對於它的感官記憶並沒有讓我有喝酒的衝動,也不會令我害怕那蟄伏於體內對酒精的饑渴。這樣的夜晚,我最不願意做的就是喝酒。曾經試著向吉姆·費伯解釋,我時常到酒吧里花整個晚上去看別人喝酒這件事情到底明不明智,這讓他有所懷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能給的最好解釋是,巴盧在替我們倆喝酒,滑下他喉嚨的威士忌同時解除了我和他的渴望,而在過程中還讓我能夠保持清醒。

他說:「星期天晚上,我又到皇后區了。」

「不是馬佩斯?」

「不,不是去馬佩斯,完全是另一頭。牙買加不動產你知不知道?」

「有點模糊的印象。」

「從大中央公園路一直走到烏托邦路,我們要找的房子就在離葛羅登路不遠的一條小街上,至於附近的建築什麼個樣子,我就沒辦法告訴你了。那天晚上黑乎乎的,我們一行三人,安迪開車,我有沒有跟你說過安迪是個很棒的司機?」

「說過了。」

「他們知道我們要去,可是沒有料到我們手裡有槍。這家毒販是來自南美的西班牙人,有一個男人、他老婆和丈母娘,他們販賣古柯礆都是論公斤賣的。我們問他錢放哪裡,『沒有錢。』他說,他們只負責賣貨,不經手任何現金。但我早就知道前一天他們做了一宗大買賣,有一部分錢還留在屋裡。」

「你怎麼知道?」

「那個給我地址告訴我怎麼進去的小子說的。我把他拉到卧室,試著跟他講道理。你可以說,用我的手跟他聊天。可是這個小滑頭硬是不肯招。後來,我們其中一個人抱著一個嬰兒進來,『你給我說,錢到底在哪裡?不然我就把這個小混球的喉管割了。』小嬰孩不停地哭叫,沒有人傷害他,不知他是餓了還是吵著要媽媽,嬰兒嘛,你知道,都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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