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邁克爾·喬尼爾神父。」戈迪·凱爾特納說,「我經常接到他的郵件,我看自由世界都收過他的郵件。他永遠會寄給我新訊息,因為我寄過一次錢給他。『只要二十五元,我就可以救一個小男孩。』募款的標題是這麼寫著,於是我就寫啦,『這裡是五十元,幫我救兩個吧。』然後跟我的五十元支票一起寄過去。你見過那個好心的神父嗎?」

「從來沒有。」

「我也沒有,可是我在電視上看過他表演。他在菲爾、傑拉爾杜還是歐普拉的脫口秀中,談論成年男子拐騙迷失少年所造成的危險,還有色情行業如何扮演著推波助瀾的淫穢角色,促進了剝削青少年的工業。也許這些都是事實,但是我想,邁克爾呀,你是不是太沉重了點兒?因為我敢說那個好神父自己就是同性戀。」

「真的?」

「你知道塔盧拉銀行總裁是怎麼說的嗎?『親愛的,我只知道他沒替我口交過。』我好久都沒聽到他的消息,也好久都沒在酒吧里看過他了。也許他還是個標準的獨身主義者。雖說教派的神父不一定得單身,但他長得就像個同性戀,而且他那股勁兒也像。要他成天都在美少年裡面打轉,還得保證把褲子拉鏈拉緊,一定像人間地獄一樣痛苦吧,難怪他對我們這些不再俊美的老男人說話都沒好氣兒。」

我第一次遇到戈迪是幾年前我還在格林威治村査理街上的第六分局當警探時,距我搬來第十大道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那時戈迪在辛西婭酒吧兼差。辛西亞現在已經不存在了,老闆肯尼·班克斯把它賣了,搬到佛羅里達南端的聖公會去。在那之前,戈迪和他合伙人搬到我住的這一區,頂下斯吉普·德沃和約翰·卡沙賓在第九大道上開的小貓小姐,開了一家小山羊皮手套同性戀酒吧。小山羊皮手套並沒有維持多久。現在戈迪在一家地下酒吧工作。很早以前,在我還掛著金色警徽的時候,那裡本來是個五金行,位於格林威治村西南角,介於克萊森和格林威治交界。多年前剛剛開張大吉的時候,他們管它叫比爾叔叔,不久之後又改頭換面,叫卡拉米蒂·傑克酒吧,有點西部風味。

接近傍晚的午後,戈迪很閑,有一堆時間可以跟我閑扯淡,店裡只有三個客人,我就是其中之一。一個是穿西裝的老男人,坐吧台盡頭,一邊看報紙一邊喝愛爾蘭咖啡。另一個是個子矮壯的男人,穿著牛仔褲和方頭黑皮靴,正在打撞球。如同我在這市區里其他酒吧做過的事情,我把那幾張素描拿給戈迪看,他看了搖搖頭。

「很可愛,不過我一向對小公雞沒什麼興趣,雖然剛剛我那樣評論邁克爾神父。」他說。

「肯尼不是很喜歡那種嫩嫩的小夥子?」

「肯尼根本就是積習難改。想當年我替他工作的時候不也鮮嫩可口?可是對他來說,我已經老得不值一看了,不過啊,這年頭在酒吧里你也看不到小公雞。馬修,自從法定的飲酒年限從十八歲升高到二十一歲,情況便與你所知的過去大不相同啦。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如果身高夠高,又拿得出什麼假身份證,在昏暗的燈光下也許可以謊稱自己十八歲矇混過去。可是如果要假裝二十一歲的話,就非得到十七歲不可,而十七歲,已經過了那種『全盛時期』。」

「什麼世界。」

「就是,不過很多年前我就決定不予置評了。我知道大部分孩子都很積極展現自己的魅力,有時甚至主動送上門去。可是我不管,我已經快變成上了年紀的老古板,反正跟一個小鬼搞性關係就是很缺德,不管那個小鬼是不是自願的,反正就是不對。」

「我已經分不清楚什麼是錯什麼是對了。」

「我還以為警察總是能夠明辨是非。」

「是啊,這大概就是我不幹警察的原因吧。」

「我可不希望這意味著我也不會幹酒保了,我只懂這行。」

他抓起一張素描,一邊看,一邊扯自己的下唇。「據我所知,這年頭那些往老男人身上貼的小鬼大都在街上混,像是五十街底的列剋星敦大道啦,時代廣場一定有,還有就是往莫頓街一直上去的橋墩,那些小鬼都在西街的河邊晃蕩,等著上那些嫖客的車。」

「來這邊之前,我已經去過不少西街的酒吧了。」

他又搖了搖頭,「那種地方是不準小鬼進去的,而且那些老色狼也不聚在那裡,他們是那種『橋墩』和『隧道』型的人,坐在車子里四處搜尋,快活完之後就回家找老婆孩子。」他又往我的玻璃杯里倒了一點塞爾茲汽水,「有一家酒吧你應該去看看。不過要去就要揀很晚的時候,可不要在九點半或十點之前去。在那裡不會發現年輕小夥子,但是你可能會碰到那些對他們很有興趣的下流老頭,就在第十大道靠近格林威治附近的第八廣場。」

「那地方我知道,剛剛還經過,不過我不知道那是個同性戀酒吧。」

「外表當然不一定看得出來啊。那個地方是那些最熱衷獵雞的禿鷹們喝酒的地方,你不覺得店名就已經說得明明白白了嗎?」我看起來一定是茫然的樣子。「店名叫西洋棋。」他解釋,「在第八廣場,那是一個能讓小卒變成皇后的地方。」

稍早時,我打了一通電話給伊萊恩邀她一塊吃晚餐,可是她婉拒了。不知是得了流行性感冒還是嚴重的傷風,把她整得無精打采毫無食慾,連看書的理解力都沒了,她所能做的只剩下躺在電視機前打盹兒。我只好留在市區,在雪瑞丹廣場的咖啡店裡吃一點波菜派和烤馬鈴薯。然後到派瑞街上一家前門看起來像俱樂部的地方去參加聚會,在那裡碰到一個以前在聖保羅教堂聚會認識的女人,她戒酒成功之後,便隨著她男友搬到布里克街。現在她已結婚,而且看得出來有身孕了。

聚會結束之後,我步行到第八廣場,酒保穿著一件有德國老鷹的上衣,看起來好像常去健身房。我告訴他卡拉米蒂·傑克酒吧的戈迪建議我來這裡請他幫忙,並且把那些小男孩的素描拿給他看。

「你四周看一看,」他說,「能看到你要找的那種人嗎?看不到吧。難道你沒看見那個標示嗎?『未滿二十一歲請離開』,那可不是光用來裝飾的,是真的依法行事。」

「朱利葉斯酒吧也有那種牌子,上面說:『如果你是同性戀,麻煩請離遠一點』。」我說。

「我記得。」他說,這才開始熱絡起來。「好像只要誰稍微奇怪一點就會使他們的招牌蒙塵似的,但你又能指望這些『艾薇·利格女王』如何呢?」他撐著一隻手肘,「而你要找的,必須追溯到很久以前,甚至是在『同性戀的驕傲』和『石牆』這些風潮之前呢。」

「這倒沒錯。」

「好吧,讓我看看,他們是兄弟嗎?不,長得不像,但那股勁兒倒很像,我說得對吧。看到他們,總會令人想起一些有益身心的事情,比如說童子軍健行啦、晚上裸泳啦、送報紙啦、跟爸爸在後院草地上玩球啦。嘿,我說話是不是像電視上的唐娜·里德脫口秀?」

他並不認識那些男孩,店裡零星坐著的客人也都不認識,「我們真的不會讓這些小傢伙進來這裡混,我們是到這裡來抱怨這些小鬼頭多沒良心,為了討他們高興得花多少錢。呃?等等,這個人是誰?」當他看到第三張橡膠衣男人的素描時說,「我想我見過他,雖然沒辦法發誓,可是我想我見過這個男人。」其他有幾個男人聽到他這麼嚷嚷,便湊近身子打量那張素描。

「你當然看過他啦。」其中一個人說,「你在電影里看到過,他就是吉恩·哈克曼嘛。」

「看起來是很像。」另一個說。

「那一定是他這輩子最糟糕的一天。我知道你的意思,但這絕對不是他,是吧?」酒保說。我說不是。

「幹嘛要用素描,照片不是好認多了嗎?真是的。」

「照片太老套了啦,我喜歡素描,這點子很新鮮。」另一個人說。

「得了,約翰,我們又不是在搞裝潢,現在是在指認人犯,又不是在布置早餐的餐桌。」

另外一個男人,整張臉已經被愛滋毀了,說:「我見過這個男人。在這家店裡看過,在西街上也看過,過去兩年中,大概見過他五六次吧。其中一兩次他跟一個女人在一起。」

「她長什麼樣子?」

「像一隻杜柏曼犬,從腳趾以上全身都穿黑皮革,高跟長筒靴,好像手腕上還套著釘有尖刺的皮銬。」

有人說:「搞不好那是他媽。」

「他們一定是在找尋獵物。」那個有愛滋的人說,「他們在找玩物。他殺了這些男孩嗎?這是不是你找他的原因?」

這個問題叫我吃了一驚,不由地脫口說:「其中一個被殺了。」我說,「可是你怎麼知道?」

「他們看起來就像兇手,」他簡單地答道,「第一次看到他們倆,我就有那種感覺了。她是狩獵女神黛安娜,至於那個男的,我就不知道是哪號人物了。」

「克洛諾斯。」我介面說。

「克洛諾斯?嘿,挺適合他的,是吧?只是跟我想的不太一樣。我記得他那時穿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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