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嘿,這件事情有一點邪門。」伊萊恩說,「他在跟你取得聯絡之前便死於非命,然後又死不瞑目地從墳墓里爬出來向你告陰狀。」

「你怎麼這麼說?」

「不然怎麼解釋呢?他死的時候房裡留一盤錄像帶,被房東太太連同其他的一起拿去賣掉——」

「她只是個管理員而已。」

「她把帶子賣給錄像帶店,又有人從店裡租走那盤帶子,接著找上了你,這和我剛才那個邪門的說法又有什麼差別?」

「我、曼尼、萊韋克、威爾·哈伯曼還有錄像帶店,全都住這附近,這就像把針丟進一小堆乾草堆里,範圍縮小了很多。」

「嗯。你怎麼解釋這種巧合?上帝冥冥中安排了一切?」

「是有人這麼說。」

在阿姆斯特朗跟曼尼道別之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伊萊恩。她說好像要感冒了,一整天都沒力氣,全身酸痛,還直打噴嚏。「那些可惡的細菌們,鬼鬼祟祟的。」她只有吃大量的維生素C和喝熱檸檬水。

「你覺得萊韋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整件事情中他到底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我想他應該是攝影師。拍那種影片,一定還得有第四個人。它不像那種家庭錄像帶,只要把攝影機固定好走到前面表演就行了。影片中的攝影機是移動的。此外,焦距還推近拉遠,還有很多時候他們兩人都同時出現在鏡頭內,攝影機還同時四處動以便拍到所有動作。」

「我倒沒注意,當時我被發生的慘劇嚇呆了。」

「你只看過一遍,我後來又多看了兩遍。」

「所以精彩的部分你都沒錯過。」

「萊韋克有攝影背景。他曾經在廣播公司做了三年小職員,後來獨立接些案子,又到時代廣場的一間色情刊物店當店員,還在科克競選市長期間的一次掃黃行動中被捕。如果你要找人拍色情電影的話,他應該是合理的人選。」

「可是你會讓他把你殺人的過程拍下來?」

「也許他們付費很高,不需要顧慮這一點。或者說,這並不是預謀的。一開始他們只想讓那個孩子受點罪,但是沒料到後來他們干紅了眼。這並不重要,反正那個孩子是死了,片子也拍了。」

「而且他還把它錄在另一盤錄像帶里。」

「應該說是把它『藏』在一盤帶子里。根據赫塔·艾根的說法,公寓里的錄像帶全部都賣給了菲爾·菲爾丁。但是這話說不通,從事這種工作的人,手邊一定會有一些有別於出租電影的錄像帶。他是一個對老片特別著迷的電影狂,所以一定常常從電視上錄東西,他自己的一些作品或色情電影應該也有備份。此外,他手上應該還有許多空白錄像帶,以備不時之需。」

「你認為她說謊?」

「不,沒有。我在想當他曝屍在西四十九街的小巷中體溫逐漸冷卻時,有人曾到他哥倫比亞大道的住處去過。他的手錶、皮夾都不見了,看起來像是遭人搶劫,可是他的鑰匙也不見了。我想殺他的人一定把鑰匙拿走,到他公寓里把不是出租電影的錄像帶拿走了。」

「他們為什麼不幹脆全都搬走呢?」

「也許他們不想看《馬爾他之鷹》的三個版本。那些沒貼標籤的和自製錄像帶大概已經多得搬不動了吧。明明不是你想要的東西,幹嘛花力氣去搬?」

「他們要找的東西就是被我們看到的那一盤吧。」

「嗯,也許他還替穿橡膠衣的男人拍過其他東西,而且都有拷貝。可是這一盤他卻特別慎重藏起來,不僅錄在出租的電影帶子上,還讓原來的電影先演十五分鐘才開始錄。如果有人快速檢查這些錄像帶,那麼他只會看到《衝鋒敢死隊》,然後把它扔一邊去。」

「你那倒霉的朋友一定嚇壞了,他和妻子正在看李·馬文與與其他的敢死隊員衝鋒陷陣,忽然間——」

「正是。」我說。

「為什麼他要這麼小心把那部色情電影藏起來呢?」

「因為他很怕,這也極可能是他問曼尼打聽私人偵探的原因。」

「但在他打電話給你之前——」

「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了沒。跟你通電話前我和曼尼談過,他回去翻了去年的日曆,可以確定他和萊韋克的對話是四月的第三個禮拜,因為他記得他們一起做的工作。但是萊韋克一直到五月九日才被殺。可能他還問過別人意見,或打電話給別的偵探,也可能最後他決定自己來處理這件事情。」

「他要怎麼處理?寄匿名信威脅人家嗎?」

「當然這是一種可能。也許他拍過的色情電影不只這一部,而他要威脅的也不是那個穿橡膠衣的,殺害他的或許另有其人,可能他想打電話給我卻沒有打。反正他又不是我的客戶,這件兇殺案也不該我去調査。」

對街的大樓里有燈光閃爍。

我說:「穿橡膠衣的男人是誰更與我無關,我真正的工作是調査瑟曼那傢伙,可是我什麼正事也沒幹。」

「如果這些事情彼此有關聯就好了。」

「我也這麼想過。」我承認。

「所以呢?」

「我可不能光指望這種巧合。」

她又說了一些話,然後開始打噴嚏,「希望不是流行性感冒。」

我說我明天會過去看她,要她繼續吃維生素C、熱檸檬汁,她說她會,雖然實際上她一點也不相信那些東西會有什麼用。

我坐在那兒,對著窗外發獃。那天晚上天氣逐漸變冷,有下雪的可能。我拿起《新門刑案日誌》來讀,有一個叫迪克·特平的人,專干攔路搶劫的勾當,令人費解的是,在那時代他居然是個傳奇人物。

八點差一刻,我打了幾個電話試著聯絡加林德茲,他是個年輕畫家,專為警方畫人像。我和伊萊恩曾去找他,試圖描繪出那個恐嚇要殺掉我們的人。我告訴他有點事想請他花個一兩個鐘頭幫忙,他說上午比較有空,於是我們便約好上午十點在西北旅館大廳見。

八點半我到聖保羅參加聚會,結束後便直接回家。我以為今晚可以早點上床睡覺,可是卻一坐坐了幾個鐘頭。我讀了幾則割喉殺人事件,嫌犯都被處以絞刑。然後我便把書放下,直愣愣地瞪著窗外。

三點鐘。我終於睡了。

那天晚上沒有下雪。

雷·加林德茲準時出現在旅館大廳。我們一起到樓上我房裡坐下。他把公事包擱在床上,拿出素描簿、軟芯鉛筆和軟橡皮擦。

「昨天晚上跟你聊過後,我能想像出上次你要我素描那個人的樣子。你抓到他了嗎?」

「沒有。不過也不需要再找,他自殺了。」

「這樣啊?那你就沒機會拿他和素描比比看了。」

其實我比了,不過我不想說出來。

「那張素描畫得真的非常像,很多人看了之後才認出他來的。」

他面露得意之色,「你還跟那位女士聯絡嗎?我還記得,她的住處,整個色調只有黑色和白色,可以眺望到河水的窗景,是個美麗的地方。」

「我不但跟她聯絡,還常常來往。」

「哦,是嗎?她真是個親切的小姐,應該還住在原來的地方吧?一個人一定是心碎了才會搬出那裡。」

我說她仍住那裡,「而且你上次畫的素描她還留著。」

「我上次畫的素描?就是那男人的畫像?」

「是啊,被裱起來掛在牆上,她說全世界都忽略了這類的藝術——疑犯素描。所以在我複印之後,她就把原版裱起來掛牆上了。」

「別開玩笑了。」

「真的,我發誓。原本是掛客廳,後來我要她掛到廁所去,要不然每次坐在客廳里都會覺得他在盯著你看。不騙你,雷,她找了一個精緻的鋁製畫框,還配上不反光的玻璃。」

「哇,這種事我從沒聽過。」

「呃……她是個不尋常的女人。」

「我想也是。不過,聽你這樣說我很高興,因為她是個很有品味的女人。我還記得她牆上的那一幅畫。」說著他便開始描述掛在窗旁那幅抽象畫。我說他的記憶力真好得驚人。

「藝術嘛,你知道,是我老本行啊。」他有點羞澀地轉過頭去。「好了,你今天要我畫誰?一個真正的大壞蛋是嗎?」

「一個壞蛋和兩個孩子。」

事情進行得比我想像的順利。雖然我只在錄像帶上看過那個少年,又從來沒近距離端詳那個男人和小男孩,卻對他們三個都有鮮明的印象。因為我曾經這麼專註地觀察他們並且在腦海中急切地思索著。當然雷所提供的圖像練習也幫了大忙。可是就算沒有那些練習我也照樣描述得出來,不需要很費力就能勾勒出他們的臉。我要做的只是閉上雙眼,那些臉孔就會清晰地浮現在腦海中。

不到一小時,他就把我腦中所見的影像畫成三張八又二分之一乘十一寸的素描畫像。那就是我在拳賽觀眾席看到的男人,坐在他身邊的那個小男孩,和另一個被虐殺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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