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第二十分局的人對於我當過警察並沒什麼過度反應。他們都很樂意幫助我了解萊韋克的死,可惜問題只有一個,他們完全不知道這人是誰。

「確實日期我不知道,大概是在四月十九日和七月四日之間。如果你要我猜的話,那麼應該是在五月初吧。」我說。

「是去年的五月。」

「是的。」

「就是那個阿諾德·萊韋克?麻煩你再拼一次他的姓,免得我搞錯了。」

我拼了萊韋克的姓,又把哥倫比亞大道的住址也給了他。「就在這附近嘛。」他說,「我去問問大家,看有沒有人聽過這個人?」結果還是沒用。我們研究了幾分鐘,他又走開,回來時帶著一臉困惑。

「阿諾德·萊韋克。」他說,「男性,白人,死於五月九日,身上有多處刀傷,他不在我們的檔案里,因為不是我們的案子。他是在五十九街的另一邊被殺的,所以你應該到位於西五十四街的……」

我告訴他我知道怎麼去。

我這才明白為什麼赫塔·艾根被她那一個管區的警員搪塞了一堆理由——他們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什麼。吃過早餐,我便往二十街走,等走到城中北區分局時差不多花掉了大半個上午。德金不在,可是就這件案子來說,我倒不需要他幫我,任何人都應該可以提供我所要的線索。

有一個叫安德烈奧蒂的警察是我認識的,過去一兩年間我們見過幾次面。他正坐在桌前忙著趕公文,並不介意被我打擾。

「阿諾德·萊韋克。」他皺著眉頭用手滑過一撮粗黑的頭髮,「我想,我和貝拉搭檔的時候曾經逮過他。他是個胖子吧?」

「他們是這麼說。」

「如果你每一個禮拜都有這麼多死人得看,真的沒辦法全部都記清楚。他是被謀殺的。有些比較普通的案子,你連死者的名字都記不住。」

「這倒不假。」

「除非真的有令人難忘的名字,比如說兩三個禮拜前,有一個女人叫做萬達·海因赫絲(lainhccsc)我在心裡頭想,喲,我可不介意『在房子里跟你玩一玩』(Play in'' house with you)。」他滿臉微笑講著這一小段回憶,然後又說:「當然啦,這個女人還活著,我只不過是舉個例子而已。有些名字真的讓人印象深刻。」

他翻出了萊韋克的檔案。那個電影狂是在西第十大道與四十九街上兩棟住宅間的窄巷裡被發現,一個不具名的人打電話報警,報案時間根據一一九記錄是五月九日早晨六點五十六分,法醫研判死亡時間可能是前晚的十一點,死者身上被一種窄長的刀重戳了七次,傷在胸部和腹部,每一處傷口都是致命要害。

「是在第十大道與第十一大道間的四十九街?」

「比較靠近第十一大道,兩邊的建築都準備要拆了。窗戶上都是封條,根本沒有人住那裡。我想現在可能已經被拆掉了。」

「我在想,他去那個地方幹什麼?」

安德烈奧蒂聳聳肩,「也許他在那裡找點什麼,可是不幸被他找到了。也許他想買一些毒品,或是找女人還是男人,每一個去那裡的人都是有目的的。」

我想起TJ。如他所說,每個人都各有意圖,不然他們上迪尤斯幹什麼?

我問他萊韋克有沒有吸毒,他說從外表看不出來,不過誰也不知道有沒有。「也許他那一天喝得爛醉,」他提供一些別的可能性,「醉得東倒西歪,壓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麼地方。不,這也不太可能,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低得測不出來。唉,反正不管他在找些什麼,他是去錯地方了。」

「會不會是被搶。」

「他的口袋裡根本沒錢,沒手錶,也沒錢包。看來這個殺手是那種隨身帶著彈簧刀的吸毒犯。」

「怎麼查出他的身份?」

「他房東太太指認的。說起她呀,可真不好惹。大概只有這麼高吧,可是天不怕地不怕,一點虧都不肯吃。她讓我們進死者的屋裡後,就一直禿鷹般地站那兒盯著我們,好像她一轉身我們就會把屋子搬空一樣,你會以為那些東西都是她的財產。不過反正後來也都會變成她的了,因為萊韋克連一個親人都沒有。」

他翻了幾頁報告,「是啊,連遠房的親戚都沒有。反正是她出面指認的,她一開始還不肯去,『我幹嘛要去看一具死屍?相信我,這輩子我可是看的夠多了。』不過她最後還是去了,而且還很仔細地看,確定就是他沒錯。」

「那你又怎麼知道要去問這女人?你哪裡找來的名字和地址?」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問得好,我們是如何得知的呢……」

他皺著眉翻動檔案。

「是指紋。他的指紋在電腦里,就是從那兒找到他姓名、地址的。」

「他指紋怎麼會在電腦檔案里?」

「不知道,也許他曾經擔任過公職,或是在政府機關服務過。你知道電腦檔案里有多少人的指紋嗎?」

「不是紐約市警局的電腦吧?」

「還真不是。」他皺起眉頭,「我們到底是已經有這一份資料了呢,還是從華盛頓的主機調過來的?我已經不太記得了,那時候大概是由別人負責處理的,為什麼這麼問?」

「他有沒前科?」

「如果有,大概也是違反交通規則之類的吧,檔案上並沒有註明。」

「能不能再幫我查一査?」

他有些不樂意地嘀咕了一陣,不過到底還是幫我査了。

「有了。他坐過一次牢,被逮捕過四次,大約在五年前吧。後來被釋放,案子也撤銷了。」他說。

「什麼罪名?」

他眯起眼睛看著電腦熒光幕,「他違反了第二百三十五條的罪犯條例。那是什麼鬼名堂?我都沒聽說過。」他抓起一本黑色的活頁夾翻了起來,「找到了。是猥褻罪,大概是對誰說了粗話吧。案子後來撤銷了,四年後他被不知名的人用刀捅死。這讓我們學會不可口出穢言?」

如果安德烈奧蒂願意再多玩玩電腦,我就可以得到更多有關萊韋克的資料,不過他也有自己的事得忙。之後我便到四十二街的圖書館查閱《紐約時報》的索引,說不定會查到萊韋克被捕或被殺的消息。巧的是,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萊韋克總是可以避開大眾媒體。

後來我又搭地鐵到錢伯斯街走訪幾個市立或州立的政府機關。我發現略施小惠便能讓許多辦事員更樂意幫我的忙。他們替我查到了一些記錄,我私下塞了一點錢以示回報。

資料中查出萊韋克三十八年前出生於麻省的羅威爾。三十三歲之前待在紐約,住西三十四街的基督教青年會斯隆之家,並且在教科書出版社的收發室工作。一年之後,他離開了出版社,到一家叫「R & J商行」的公司上班,在第五大道和四十街附近,他在那裡當售貨員。不知道賣的是什麼樣的商品,那一家公司現也不存在了。在第五大道上,有許多不起眼的小型店號,零星地摻雜在合法的店家之間,無休止地舉行結束營業大拍賣,同時拚命搜尋來路不明的象牙、玉器、照相機和電器用品,R&J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那時他仍然住旅館,就我所知,一直住到一九七九年秋天搬到哥倫比亞大道為止。再次換工作很可能是他搬家的主因,因為在遷移的前一個月,他開始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上班。哥倫比亞廣播電台離我住的五十七街旅館很近,只要再往西走一條街就到了。從他新家走路就可以到工作的地方。

我無法得知他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的職務,不過照年薪一萬六千元來推測,絕對不會是什麼總裁之類的職位。他在那裡待了三年多,一九八二年十月離開。那時的年薪已經調到一萬八千五百美元。就我所知,從那時起,他就沒再工作過。

回旅館,那兒有我一封郵件。上面說我有資格加入國際退休警員協會,也可以參加在福特·勞代爾舉行的年會。會員享受的權益有:會員卡一張、很酷的翻領徽章一枚,以及每個月出刊的時事通訊。時事通訊會有什麼大事好登?訃聞嗎?

另外有一個留言,要我打電話給約瑟夫·德金,我打過去時他剛好在辦公室。他說:「我知道,光是瑟曼一個人還是不夠你忙。你是不是想把我們所有的懸案都査清楚啊。」

「只是想幫點忙。」

「阿諾德·萊韋克怎麼會扯上瑟曼的案了?」

「很可能一點關係都扯不上。」

「那可不見得啊。他在五月被殺,她則在十一月,兩件案子相隔整整半年,在我看來簡直是預謀的。」

「時間有些不同。」

「嗯。她是被歹徒先強姦而後勒死,他則是被刀子捅死在暗巷裡,我看那是兇手用來混淆視聽的手法吧。說真的,你發現了任何有關萊韋克的線索了嗎?」

「很難說。我希望能夠知道他活著的最後七年之間到底幹了些什麼。」

「那還用說,不就在低級住宅區鬼混嗎?不然還能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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