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時間退回到十一月份。

理査德和阿曼達參加了一個在中央公園西側舉行的小型晚宴,接近午夜時,兩人離開宴會。因為夜色很美——將近一個禮拜以來,天氣一直溫暖得不合時令——於是,他們決定散步回家。他們住的公寓佔了那棟建築物的一整層頂樓,位於第八與第九大道間的西五十二街上,是棟五層的磚造建築。一樓是義大利餐廳,二樓分別被旅行社與戲劇經紀公司租下,三四樓都是住家。三樓有兩戶,一戶住著一位退休的舞台劇女演員,另一戶住著一位年輕的股票經紀人和一名男模特兒。四樓只有一戶,房客是位退休的律師和他的太太,他們在這個月初去了佛羅里達,要到五月上旬才會回來。

瑟曼夫婦在十二點至十二點半之間到家。他們踏上四樓的樓梯口時,正巧撞見兩名歹徒從剛行竊過的老律師家出來。這兩名歹徒身材魁梧,肌肉發達,約莫三十歲左右。他們持槍頂住瑟曼夫婦,把他們逼進剛才洗劫過的公寓里。他們搶走理查德的手錶、皮夾,還有阿曼達的珠寶,又說他們夫婦是一對廢物,一對沒用的雅痞,被殺掉完全活該。

他們把理査德揍一頓然後五花大綁,用膠布貼住嘴巴,然後當著理查德的面,強暴了他妻子。最後,再用鐵棍一類的東西重擊他後腦,他昏了過去。醒來時,歹徒早不知去向。他妻子橫躺在地上人事不醒,全身上下一絲不掛。

他滾下床來,試著踢響地板求救,可是地毯太厚,根本無法引起樓下房客的注意,他又把一盞檯燈打翻,發出的聲響依舊得不到任何回應。他掙扎著爬向妻子,試著叫醒她,她沒有任何反應,鼻息也告停止,身體冰涼,恐怕已死去多時了。

他沒辦法掙脫被縛的雙手,嘴巴上還貼著膠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膠帶弄鬆後,他總算可以張口呼救了。可是,不管他怎麼叫,窗子關著,這棟老房子的牆壁和地板又都很厚,他的喊叫聲仍然傳不出去。終於,他夠到了一張小桌子,把桌上電話打落。桌上還有一支老律師用來通煙斗的金屬棒,瑟曼緊緊地咬住金屬棒,撥了911,報出名字、地址,告訴接線員他的妻子有生命危險,隨即又失去了知覺。直到警方趕到現場找到他時,他仍昏迷不醒。

那件事發生在上一年十一月的第二個周末,星期六深夜至星期天凌晨之間。一月最後一個星期二的下午兩點,我坐在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喝著熱咖啡。坐我對面的是一位四十歲左右的男人。他一頭短黑髮,仔細修過的鬍子微微透著灰白。他身上穿一件灰褐色高領衫,外罩咖啡色蘇格蘭呢夾克,膚色給人一種長久以來都待在室內的印象,不過,在紐約的冬季里,這種膚色其實一點也不特別。他的眼光隱藏在金邊眼鏡後面,但掩不住重重心事。

「我認為,是那個混蛋殺害了我妹妹。」他用一種冷靜的、不帶感情的音調說著這些憤怒的字眼,聽不出抑揚頓挫。「我認為他殺了她。而且,我認為他會逍遙法外,我不能容許這種事發生。」

阿姆斯特朗是一家位於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的酒吧,在這兒已不少年了。在此之前,它是在第九大道上,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間,那兒現在是一家中國餐館。當年,我正巧住在那附近轉角處的一家旅館,一天幾餐都在那兒打發。餐廳靠裡面有我的老位子,我總喜歡坐那兒,與客戶會面,和人聊聊天,消磨晚上時間。有時候,獨自一人坐在那兒也好,點一杯加冰塊的波本威士忌 ,為了不喝醉,有時也會摻一點咖啡。

我戒酒之後,心中暗暗擬了一張單子,上面列著一些想要刻意避開的人、事、地、物,阿姆斯特朗酒吧位居清單頭一行。後來吉米失去了地契,把酒吧向西搬了一個街區,這種刻意的疏遠就變得比較容易,因為它已脫離了我基本活動範圍,有好幾年我都沒再去過,直到有一次,一位不喝酒的朋友提議上那兒吃消夜。從那時起,我又搖身變成那裡的常客,到現在為止,至少已經在那兒用餐超過六次了。聽人說,如果你要保持滴酒不沾最好別在低級酒吧里混,可是不管怎樣,現在的阿姆斯特朗感覺更像一家餐館,尤其是裝潢,裸露的紅磚牆上覆蓋著青翠的羊齒植物,看起來親切可人。餐廳里播放的是古典音樂,在周末還有三重奏現場室內樂,所以它並不是那種典型的,像地獄廚房般充斥著血腥晦暗的罪惡之地。

萊曼·沃里納告訴我,他從波士頓遠道而來,我提議在他住的旅館碰面。但是,他住朋友家,我的旅館房間又太小,大廳也嫌擠,而且那種地方不可能激發你的信心或靈感,於是我再次選擇吉米的酒吧,作為會見這位我未來的客戶的場所。此刻我喝著咖啡,沃里納則一邊喝著伯爵茶,一邊指控理查德·瑟曼謀殺他妹妹。背景音樂播放的是巴洛克管風琴五重奏。

我問他這事警察怎麼說。

他皺著眉說:「這件案子雖然沒了結,表面上好像還在偵辦中,可是在我看來正好相反,他們已經放棄調查。」

「話也不是這麼說,他們不會完全放手不管,只是不再那麼積極罷了。」我回答。

他點點頭,「我和一個叫約瑟夫·德金的警官談過,我想,你們是朋友吧?」

「相處友善。」

他挑起眉梢,說:「說得好。友善和朋友很不同。德金警官並沒有表示理査德該為阿曼達的死負責。但正因為他這種不置可否的態度,才更讓我覺得事有蹊蹺。你應該懂我意思。」

「我懂。」

「我問他,我是不是能做些什麼來協助調查?他說,凡是經由官方渠道所能做的努力,都已經做過了。這句話花了我好一會兒工夫才搞懂,他不能挑明了建議我去雇一名私人偵探,他只能引我朝這方向走。我就說啦,『也許不需要經過官方渠道,比如戰,請個私人偵探之類的……』他露齒一笑,好像在讚許我對此心領神會,已經懂得了遊戲規則。」

「這種事他不便直接提議。」

「而且我相信,他也不能直接把你推薦給我。『說到推薦,我想我最該做的,就是請你去查電話簿。』德金是這麼說的,『但這附近有個偵探,電話簿里查不到,因為他沒有執照。就這點而言,他稱得上是非常非官方的了。』你笑什麼?」

「你學喬 學得很像。」

「謝謝。只可惜對事情沒有什麼幫助。你不介意我抽煙吧?」

「請便。」

「真的?幾乎每個人都戒煙了。我也戒過,但沒成功。」他拿出一根萬寶路,點燃,好像是對他所說的作補充說明。他猛吸了幾口,彷彿正吸取一種生命的替代品。

他道:「德金警官說,你是個異端,甚至有點不合常理。」

「他用這些個詞兒?」

「反正差不多是這意思。他說,你收費的標準很隨意,而且經常反覆無常。當然,他也沒真用到這些詞。他還說,你不會提供詳細的調查報告,花費也經常控制不住。」說完,他的身子向前傾,「那些我都可以接受。重要的是他告訴我,你這個人一旦有所發現就咬住不放,這一點才是我要的。如果那個狗娘養的殺了阿曼達,我必須知道。」

「你憑什麼認為是他乾的?」

「憑直覺,我知道這沒什麼科學根據。」

「但不表示一定錯。」

「是啊,」他凝視著他的煙,緩緩地說,「我沒把他給殺了。本來我真想這麼做,可是阿曼達愛他,或正要愛上他,反正就那麼回事,隨你怎麼講。然而,要去喜歡一個厭惡你的人很困難,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

「瑟曼很討厭你?」

「他一看到我,就忍不住恨我。我是同性戀。」

「就因為這個?」

「也許還有其他原因,不過,我的性愛取向已足以把我排除出他的社交圈之外了。你見過瑟曼嗎?」

「報紙上看過他照片。」

「我說自己是個同性戀時,你好像一點也不吃驚,你第一眼看到我就知道了,對嗎?」

「也沒有,隱隱約約吧。」

「其實從外表是看得出來的。我沒對你使障眼法,馬修。我可以叫你馬修嗎?」

「當然。」

「還是你比較喜歡馬特?」

「都可以。」

「你可以叫我萊曼。我的意思是,我的外表看起來像個同性戀,當然對那些很少看過我身邊同性戀同伴的人來說,我可能較難分辨。據我對瑟曼外表的觀察,我相信,他是一個躲在衣櫃深處、你無法穿透層層衣服一窺究竟的人。」

「這話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是他裝的,還是連他自己都沒發覺,在性的方面,他比較偏好男人,他憎恨那種公開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的人,因為,他怕骨子裡我們是好姊妹。」

女招待走來替我加咖啡,並問沃里納他的茶要不要加熱水。他告訴她不但要,而且還要加個新茶包。

「這簡直莫名其妙,喝咖啡的人可以免費續杯,喝茶的人卻只有免費的熱開水。如果要換一個新茶包,他們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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