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咱們再從頭理一遍。」溫特沃思說,「那醫生的名字叫納德勒?」

「西摩·納德勒。」

「他是心理醫生,對不對?」

「經過協會認證的。」

「弗洛伊德的徒子徒孫。」

「這我倒不知道。」

「跟布里爾說不定還有點師承關係。」他說,「A.A.布里爾。上過他的課,誰知道?」

「年代可能不對。」我說,「布里爾一九四八年就死了。」

「納德勒那時出生了沒有?」

「沒有。」我說,「他才四十齣頭。」

「謀殺用的槍是他的。」

「對。」

「登記過的,有使用執照。」

「只能放在辦公室或住宅里,不能隨身攜帶。」

「他是什麼時候買的?去年是吧?有沒有說明原因?」

「根據他的說法,」我說,「他很擔心他的一個病人。」

「這也算是理由嗎?」溫特沃思說,「我有個病人,我很擔心他,所以,我買了一把槍來伺候他?他為什麼不開點葯給他吃?我還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必須要用槍打他的病人。」

「他說,他那個病人最後自殺了。」

「用槍?」

「開窗戶跳樓,還是摔在屋頂上之類的。」

「這故事查過嗎?」

「病人?怎麼查?他沒有告訴我名字,我也找不到什麼理由問他。」

「你不懷疑他?」

「完全不懷疑。有什麼好懷疑的?他殺了人,還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槍留在現場?牆上釘了這傢伙的文憑,他的智商至少該跟體溫差不多吧?」

他正想說什麼的時候,突然閉上嘴。一部賣冰淇淋的車剛好停在街角,二話不說,放起軟心先生 的音樂,旁若無人,震耳欲聾。溫特沃思說了聲「對不起」,便站起來,朝著車子大步走去。

「讓人一聽到音樂,」TJ說,「就非吃一口不可。他是怎麼了?這麼孩子氣。」他的眼神橫過街角,抬到大約十層樓的高度。「如果你對我的說法有意見的話,納德勒醫生大概很樂意引經據典,幫你解釋一下。」

我們現在的位置在公園西路的東邊,兩個人坐在一排椅子上,對面就是納德勒醫生的辦公室。我們的背後是一道五英尺高的石牆,再過去就是公園了。我在分局留話給溫特沃思,他一離開克里斯廷的家門,就打電話跟我聯繫。他問了克里斯廷很多問題,又把我的建議鄭重地重複一遍——不要接任何電話,不管門外是誰,都不要開門。目前,還沒有警察在她門口站崗,但是他已經提出申請,應該很快就會批准。

我張望了一下,看到溫特沃思在跟那個賣冰淇淋的人說話。過了一會兒,小車就開走了,過了十字路口,繼續往前開。溫特沃思空著手回來,方方的臉上滿是勝利的神情。

「我叫他到下個街口去賣。」他說,「如果連輛賣冰淇淋的車子都趕不走,要金質勳章有個屁用?」

「我就是想這麼神氣。」TJ說,「從小到大的夢想。」

「誰?賣冰淇淋的,還是得金質勳章?」

「賣冰淇淋的。就像花衣魔笛人 —樣,敲敲鈴鐺,所有的小朋友就會跑過來。」

「你喜歡這樣,是不是?」

「應該是,特別是年輕的時候。不管你走到哪裡,小朋友都特別喜歡你。」

「他們的父母可就要皺眉頭了。」溫特沃思說,「你想想,卡車上的音樂放得那麼吵,誰能專心想事情?如果他一整天都在你旁邊,那會是什麼滋味?」他搖搖頭,「但是那傢伙不想移車,『這是我的地盤。』他都快哭了,好像再過一條街,就沒有人找得到他似的。『這是我的地盤。』我說。他馬上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也算是場小勝利。」我說,「還好我們算是贏的一方?」

「媽的,是啊。」他說,「看看我,我拿正義公理去恐嚇軟心先生那個賣冰淇淋的小販。你知道這名字是創辦人太太的狗名嗎?真是夠嗆。」

在我們面前,有一個穿直排滑輪鞋的小女孩,嘩啦嘩啦的溜著,「人行道上不能溜直排輪。」他說,「不過,算了,這次就放過她吧。我已經處理了軟心先生,今天的配額已經完成了。我們是不是再談一下納德勒醫生?」

「當然。」

「去年,他買了那把槍,鎖在抽屜里。三月,他和他太太出門,回家就發現家裡被偷了?他送了份失物報告給他的保險公司。到目前為止,沒有錯吧?」

我點點頭。

「兩三天之後,他打開抽屜,忽然發現手槍也不見了。他有沒有解釋他為什麼要打開抽屜?」

「我記得沒有。」

「我的話一點也不誇張:他坐在桌子前面,想起搶劫這碼事,於是呢,越想越多,天啊,如果當時我在場,我該怎麼辦?我是不是應該拿我的手槍出來自衛呢?於是他打開抽屜,看看手槍,不見了。於是他趕緊申報,對不對?」

「對。」

「但是,他沒有把這把槍列在賠償清單里。」

「他懶得去改賠償清單了。」我說,「也可能是他不知道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所以錯過了申請時間。這點我覺得有點不合理。」

「沒錯,是有點不合理。但也許他是不好意思。『我買槍是為了保護我的家人,結果,居然被人偷了。』法律規定槍支失竊一定要向警方報案,可沒有規定他一定要請求賠償。他願意怎樣都可以。」

「對。」

「時光匆匆,一下子就過了幾個月。」他說,「七月底、八月初的時候,先是霍蘭德夫婦命案,接著是布魯克林兩個人先後慘死。」

「比爾曼和伊凡科。」

「槍留在現場,看起來好像是自殺,彈道分析證實這是一把點二二手槍,就是納德勒醫生失竊的那把。是點二二吧?我說對了沒有?」

「對。」

「好了。」他說,「接下來就是我編的了。這把槍其實根本沒有失竊,對不對?」

「竊案呢?整個事件是不是他自編自導?」

「可能不是。」我說,「但也不是不可能。他跟他太太到了大廳,然後才記起來票還放在抽屜里。」

「所以他又上樓去,到家裡翻箱倒櫃,順手拿些值錢的珠寶,然後呢?他總不能把一大袋的東西帶到戲院吧。」

「他順手到床上,拿了兩個枕頭套,」我說,「裝了東西,往辦公室里的那個柜子里一塞,然後再下樓,跟太太一道去看戲。」

「從城裡回來,到了家,假裝大吃一驚,趕緊報警。這是有可能的,但你覺得不是這樣。」

「我猜是這樣的,」我說,「他家真的發生了失竊案,丟掉的東西就跟他最初申報的一樣。小偷破門而入,見了值錢的東西就拿,然後裝在兩個枕頭套里溜了。兩天之後,他想到了一個妙計,他可以用他自己的槍,追不到他的身上來,真是萬無一失啊。他向警方申報他的槍不見了,將來追究起來,警方就會說,對,沒錯,槍是他的,但是他已經報失了,有人闖進他家,把槍偷走了。」

他慢慢地點點頭,前後想了想。「我在想,」他說,「這還真有點聰明,我們的人就是太聰明了,弱點也太明顯了。」他轉向TJ,「如果你將來想當狠角色,千萬別耍小聰明,懂吧?三思而後行。」

「免得踩在軟心先生身上。」

「你想,為什麼一開始他要買這把槍?你覺得他會設想得那麼遠嗎?」

我其實是有點懷疑的。「有可能。」我說,「這麼說吧,他決定弄把槍,但他是上西城的名醫,怎麼知道上哪兒去弄不必登記的手槍?他是可以跨過幾個州,到槍械彈藥展上買把手槍,就不用登記了,但你覺得他弄得清楚這種細節嗎?」

「你是說他早就想好要用槍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說,「這起搶案就可能是他設計的,因為他不可能坐在那裡,等陌生人按照既定計畫闖進他的家裡。要不,就是他還沒把細節想清楚,特別是自殺那一部分,所以只好按兵不動。反正只要找不到槍,就不用擔心警方會查到他的頭上來。」

「然後搶案就這麼發生了,他一定覺得這是老天爺送給他的禮物。」

「我的想法是,」我說,「他知道他馬上要動手殺人,也有非殺人不可的理由,只是不知道該怎麼下手。這時恰巧有人闖進他家,頓時,靈感湧現。」

「不但可以順理成章地把登記在他名下的槍支變成殺人的兇器,而且,還可以利用這起民宅搶劫案來掩護謀殺案。」

「他也因此知道民宅搶劫案是什麼樣的。比如說,贓物用枕頭套來裝,就是個好方法。我最初以為納德勒家被盜和霍蘭德夫婦命案的犯罪手法相同,純屬巧合。伊凡科先闖進納德勒家,偷走那把手槍,再持相同的兇器,殺進霍蘭德夫婦的豪宅,道理也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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