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到了街上,我說:「我希望我是對的。」

「讓她不用立遺囑?」

「是啊。她繼承了多少遺產?九百萬,還是一千萬?我知道有人不相信,但是,過去的案例顯示,有人會為了比這少得多的錢而動手殺人。」

「為兩萬塊就有人肯殺人了。」

「我估計也是這個數。」

「但她不知道遺囑里有她啊。我是說莉雅。」

「這是克里斯廷說的。誰知道她的蘇珊姨媽有沒有說漏嘴,她可是連防盜器的密碼都告訴她了。」

「這真的是誰也說不準。」他同意,「還有別的隱情也說不定。但實在很難想像她是第三個人。」

「她有沒有男朋友?」

「沒聽她說過,但不代表她沒有。」我們邊走邊聊,在接近轉角的時候,他說:「有一點說不通。就算她涉案,希望慘劇發生——然後警察糊裡糊塗地就把案子給結了,這不就行了嗎?她為什麼還要另生枝節?」

「對啊,她為什麼還要找我,還要假裝懷疑克里斯廷?」

他點點頭。「這點是說不通。」

「兩萬塊又不是多大的數目。」我說,「殺得血流成河,換這麼點錢,怎麼算也不划算。也許她還想要更多的錢。」

「比如呢?」

「我也不知道。你說呢,十萬?她見過霍蘭德奢華的生活起居,在莉雅眼裡,這家人可能比上帝還有錢。蘇珊姨媽一時多嘴,跟她說自己留了一筆錢,讓她完成大學學業,這筆錢在她腦里打轉,越想越多,越來越難以抗拒。然後,她發現蘇珊姨媽不過留給她兩萬塊而已,實在是不怎麼樣。克里斯廷剛剛有句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她不是說她不想靠父母雙亡換錢嗎?既然她不想,那麼這筆錢就由親戚來分好了。」

「她能得到多少錢?」

「她剛剛提到多少個親戚的名字?八個,還是十個?有一些她可能沒有提到,就算有二十個吧,由這些人平均分配的話,能分多少?能有五十萬吧。」

「比兩萬塊多。」

「多多了。」我說。腦子浮現了那個頭髮灰黃、皮膚好像透明、眼睛大得有點空洞的女孩。「但我實在不相信這個女孩涉案。怎麼看也不像。」

「你在找什麼?」

「電話亭。」我說,「你有沒有看到能打電話的地方?」

「我有個免費的。」他說,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我說,我可不相信他會背莉雅的電話號碼,他轉了轉眼珠,「哪用得著背啊?」他說,「我已經把號碼記在電話簿裡面了。」他按了幾個鈕,然後把這新鮮玩意兒放在耳邊,過了一會兒,「莉雅?我是TJ,請稍等。」

他用手遮住話筒。「你一定要弄個這玩意兒。」他說,然後把手機拿給我。

我們上了地鐵,跟她約在沙洛尼卡,也就是上次見面的地方。她在這個小吃店隨便找了張桌子坐下,前面有一杯喝了一半的冰茶。我說我也要一杯,TJ叫了杯可樂。女服務員懶得管我們三個都沒有點吃的。現在不是高峰時間,要不是我們三個,店裡就一個客人都沒有了。

莉雅接到我們的電話,還緊張了一陣子。我把她安撫得很好,她根本沒有想到我們會根據她無意間提的問題一路追查到這個程度。慘案發生之際,莉雅當然不免有些疑神疑鬼;但她並不想害克里斯廷惹上麻煩,完全沒有這個意思。當她逐漸從驚嚇中平靜下來,就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這麼奇怪的念頭了。稍後,她去看克里斯廷,可是克里斯廷好像被父母的死嚇壞了,有些神情恍惚……

我再三保證,克里斯廷絕對不是嫌疑犯。但是,我說,在這個案子里,還有很多疑點沒有解開,有可能是一起以搶劫為幌子的謀殺案,而且兇手還有內應。

「防盜器。」她說。

「防盜器密碼、前門鑰匙以及霍蘭德夫婦的行蹤。我有點擔心有人從你這裡套出這些重要的消息。」

「從我這裡?」

「你,或是你的男朋友。」

「我沒有男朋友。」她說,「所以,我沒有問題。沒人知道我有姨媽和姨父,他們住哪裡,是幹什麼的。我不覺得有人可以從我這裡套出任何消息。」

她一定有什麼事情沒有告訴我,我可以感覺到,在她思維的邊緣,有些閃爍。我試了幾種不同的說法,旁敲側擊,然後問:「那把鑰匙呢?有人跟你借過嗎?」

「沒有。當然沒有。」

「那麼你是有鑰匙的了?」

「蘇珊姨媽給我的。」

「以前怎麼沒聽你提過?」我說,「有一天,你跟你姨媽一起回家,她手上大包小包的,所以她把鑰匙交給你,請你幫她開門。然後,她告訴你防盜器密碼,請你幫她解除警報。」

我也不想嚇她,但是到了這個地步,不嚇一下也不行了。她看起來像是被探照燈照著的流浪漢。

我很客氣地問道:「你不是這樣說過嗎?」

「是啊,當時是這樣,但是你剛才問話的意思好像是說——」

「如果你有鑰匙,為什麼還要你姨媽拿鑰匙給你?」

「我那時還沒有鑰匙,後來她才給我一把。萬一,我去找他們的時候家裡沒有人,就可以用這把鑰匙,她是這麼說的。她還把我已經知道的密碼,又告訴了我一遍。她特別告訴我說,一進門就要趕緊解除設定。」

「你經常用這把鑰匙嗎?」

「我好像根本沒有用過。」她說,「要不是你今天提起來,我幾乎忘了我有這把鑰匙。沒有其他人知道我有這把鑰匙,當然更不可能跟我借。」

「鑰匙現在在你身上嗎?」

她在皮包里找了半天,掏出一串鑰匙,端詳了一會兒,找到霍蘭德家的那把。「如果你覺得有人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把鑰匙拿走了,」她說,「這是沒道理的,沒有人知道我有這把鑰匙,要怎麼偷呢?就算是有人知道這回事兒,偷偷拿走了,這也說不通,因為鑰匙明明還在我手上。」

「說不定他把鑰匙還回來了。」

「真有這種事,你認為我會沒有半點感覺嗎?特別是出了這麼大的事,有人偷偷摸摸把我姨媽給我的鑰匙放回來,我不可能跟沒事人一樣。」

TJ說,他就有辦法把鑰匙偷走,再還回來,保證她一點感覺也不會有。「這也不一定是強盜闖進去之後的事情。」我補充說,「不用把鑰匙一直留在身邊,只要有時間配一把就行了。配鑰匙要不了多少時間。隨便找一家鑰匙店,五分鐘就行了。」

她沉默了好一陣子,然後說,她要去廁所。她走了兩步,又回來拿皮包。

「她怕我們偷看她的皮包。」

「而且不想讓我們感覺她不放心我們。不過,她終究是不敢把皮包放在這裡。」

「有隱情。」

「我也是這麼覺得。」

她回來之後,我只問了幾個簡單的問題,也不刻意去干擾她的回答,目的是讓她覺得我們不是在找麻煩。然後我問她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有沒有什麼她先前忘了說的事情。我可以感覺到她的內心在掙扎,該不該說,煞費思量。

「沒有。」她的聲音拖得很長,「抱歉,沒有什麼可說的。」

回到百老匯,TJ說估計我不想再這麼一路走回去。我是不想,於是我們朝地鐵入口走去。

「你剛才為什麼不逼緊一點?」他一邊走一邊跟我說,「乾脆把她的心裡話逼出來算了。」

「我也考慮過。」

「但你最後只是輕描淡寫地給了她一張名片,『如果你想到什麼,不管多麼不相干、多麼瑣碎,都請你打個電話給我。』」

「你在釣魚的時候,」我說,「魚上鉤了,你要知道什麼時候收線,什麼時候放線。」

「我不知道你還喜歡釣魚。」

「我一點也不喜歡,」我說,「講到釣魚我就煩。」

「你把莉雅這條魚先放一放?」

「這樣的話,她比較容易改變主意。」我說,「她知道一些事情,或是覺得她知道一些事情,甚至害怕自己知道一些事情。現在放她回家,冷靜下來,仔細想想,就會產生罪惡感。因為她覺得我對她那麼誠懇,她卻騙我,說不定等一會兒她就會打電話給我。」我沉吟半晌,然後加了幾句,「這只是我的猜測。在沒接到她的電話以前,沒有辦法證明我是對的。」

事情並不是這樣。她是打了電話,但並不代表我料事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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