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在還沒見到這個人之前,我習慣性地先揣摩一下對方長什麼樣子,換句話說,只要在電話里聽過他的聲音,我心裡就已經有了這個人的長相。

我依然記得西摩·納德勒的聲音——低低的,帶著那種職業的平靜——加上他的名字、地址和職業,我覺得我即將見到的這個人應該滿臉大鬍鬚,禿頭,穿一件燈芯絨襯衫,扣子開了好幾顆,硬鬃般的亂髮散在領子四周。他的鬍鬚跟頭髮一樣,都得好好打理一下,而且都是深黑色的。

而我實際見到的納德勒醫生卻跟我一般高,身材修長,鬍子颳得很乾凈,身穿一套蘇格蘭格子的灰呢西裝,戴著斜紋領帶。他的頭髮是深褐色的,打理得很清爽,而且還很濃密。他的眼睛藏在角質框眼鏡後面,鏡片有兩個焦點,遠近視兩用。

他的眼珠是淺藍色的,嘴唇很薄。伸過來讓我握的手,感覺比我的手掌小。

他的辦公室在十樓,布置了些古董,感覺還算雅緻。裡面當然有個躺椅,此外,還擺了幾張舒服的椅子。地毯來自東方,圖案描繪的是美國原住民,書桌旁一個時髦的架子上放著一台電腦,這是唯一有現代感的東西。從窗戶望出去,就是中央公園。

「我給你十分鐘。」他說,「我下一個約會是兩點,我需要十分鐘準備。」

我跟他說,時間很寬裕。

「你先把來意說清楚,我們比較好談。」他說,「我的求償申請在很久以前就已經解決了。時間拖得太長,賠償金額我也不滿意,但還不至於為了這麼點小事上法庭。」他微笑著,「不過,我真的考慮過。」

他還以為我是保險公司的人,我並沒有明說,但我的行為態度讓他有這種印象。

「是嗎?」我說,「我來這裡是想了解那把槍的情況。」

「點二二義大利手槍。」我說,「從你辦公桌里偷走的,如果我的資料沒有錯的話。」

「那把槍我沒有報失。」

我翻翻筆記本,努力裝出一副困惑的樣子。「你沒有向警方報失?根據法律規定——」

「向警方報案是一回事,至於保險公司嘛,槍是在我提出理賠申請之後才發現不見的,不值錢,沒有列在報失清單上。發現之後,我也懶得把清單要回來修改。但是如果知道你們對於我太太珠寶的理賠這樣錙銖必較,我一定會把這把槍列進理賠清單。」

我舉起一隻手。「不是我的部門。」我說,「相信我,我很理解你的火氣從哪兒來,別說是我說的,我們的理賠員真的很差勁。」

「是的。」他突然對著我微微一笑。我們現在站在同一立場上了。我自己也得意,用心理戰征服了心理專家。「說得好。那把槍到底是怎麼了?」

「最近有人用那把槍,闖入民宅。」

「是的。」他的眉毛皺了起來,「我也聽說過這件事情。真的很可怕,案發的地點就在這附近,是不是?」

「西七十四街。」

「是的,距離這裡不遠。兩個人死了。」

「還捎上了布魯克林的兩條人命。」

「那兩個壞人,對。一個被謀殺,一個自殺,是不是?有意思。偶爾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人突然陷入狂暴之中,然後就胡亂殺人。沒有想到這兩個人竟然自相殘殺,結束這場悲劇。」他握起拳頭,嘴巴緊閉。「我其實也不明白他們的心理過程。有可能是這樣的:血腥的殺戮突然讓他們覺得良心不安,於是用自殺來懲罰自己。可我有點懷疑,也許他們一時間找不到人可以殺,但殺人的慾望卻怎麼也無法抑制,老是覺得手癢,所以,只好找上僅有的對象,把自己人都殺光了。」

他的候診室掛了好幾張鑲了框的畢業證書和行醫執照,但坦白地說,他剛才那番話比滿屋子的文憑證書更讓我相信,他是一個得到認證的合格的心理醫生。

「這只是我個人的猜想而已。」在我讚歎了他的理論之後,納德勒醫生謙虛地說。「你到底來這裡幹什麼?那把槍也不可能還給我。」

「我想那把槍放在警方的證物櫃里,好一陣子都不會拿出來。」

「它在那裡躺一輩子都行,」他說,「反正我也不想要了。」

「要不要換一把槍?」

他搖搖頭。「我買那把槍也只是以防萬一,壓根兒沒想用,也沒有機會從抽屜里拿出來。」他摸摸下巴。「槍不見了。我還覺得是我讓它不見的,也許我對武器的厭惡,在冥冥之中,誘使那個小偷去偷那把槍吧。」

「這話怎麼說呢?」

「大家常常說:事出有因。冥冥之中,自有定數。我的意思倒不是說所有的被害人都是罪有應得,這是胡說八道。但是,有些因素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會湊在一起。就說這個案子吧,這兩個強盜就住在我們活動的區域里,我辦公室里唯一被偷的東西就是那把槍。偏偏我又過了好長時間以後,才發現槍不見了。」

「原來你對那把槍是這種看法——」

「是那把槍把兩個歹徒引上門來,讓他們有機會得到他們想要的武器。」他說,「我知道你覺得我這種說法有些奇怪。坦白地說,我也不自在。以後,我絕對不會買槍放在辦公室里了。」

我說:「你把槍放在抽屜里?」

「沒錯。」

「就是你面前的這張桌子?」

「是啊,當然,這裡還有別的桌子嗎?」

「哪一個抽屜?」

他看著我。「哪一個抽屜?我把槍放在哪一個抽屜,有什麼差別嗎?」

「應該沒有。」我說。

「我再問一次,你到底來這裡幹什麼?我很遺憾,我買的武器讓好幾個人送了命。但我不覺得這是我的責任。」

「問題就在這裡。」

「請你再說一遍好嗎?」

「這是法律責任的問題。」我說,「武器的所有人,有可能要為武器造成的傷亡負責任,雖然實際動手的人並不是他。換句話說,沒錯,你的武器落入壞人的手裡,但是子彈畢竟是從你擁有的槍射出去的,所以受害者還是可以告你。」

「這太可笑了。他們為什麼不去告槍支製造商,我的天哪!」

「事實上,」我說,「這種案例的確見到過幾次。受害者以所謂『產品責任』的理由控訴武器製造商,也鬧上了法庭。雖然最後法官裁定不受理,但是——」

「你是說,有人用我的槍殺了人,而我還得吃官司?」

「是的,在這起案件里,主要的受害者都已經死了,但受害者的家屬還是有可能成為原告,如果她真的想打官司的話。」

「那對夫妻的女兒——」

我當然不希望他打電話給克里斯廷,去攪這樁沒來由的官司。「就這個案例來說,」我說,「我們比較擔心是其他人。」

「你是說那兩個強盜的家屬?他們闖進我的家裡,偷了我的財物,包括合法登記的手槍,殺了幾個人,最後,他們自己同歸於盡,你卻跟我說,他的家屬要告我?」

「納德勒醫生,」我說,「想打官司的人多著呢,不愁沒有律師願意幫他們出面。」

「到處都有追著救護車跑的訟棍。」他說。

「這種官司勝訴的並不多,這個案子看來也不像是會鬧上法庭的樣子,就算真的有人要起訴,結果看來也對我們有利,不被受理的可能性比較大。我來這裡,其實是預先搜集資訊,防患未然,免得那些小混混來找麻煩。」

沒想到激怒他那麼容易,而安撫他卻難得多。我也不想浪費時間,看他的眼神瞟向手錶,我知道,他急著在一點五十分之前把我打發走。

我再次問他把槍放在哪個抽屜里,還請他告訴我,抽屜怎麼鎖,怎麼開。書桌是橢圓形的,桃心木,桌面上還釘了皮革;右手邊有三個抽屜,手槍就放在中間的那個抽屜里。他習慣用右手,他解釋說,如果他坐在桌邊,剛巧需要這把槍的話,這樣最方便。

每個抽屜都有鎖,但是其中有兩個鎖年久失修,都銹了。中間的抽屜里放了一把萬能鑰匙,尾巴上還系著一根毛線,我想這樣大概比較容易找。

「小偷摸進來的時候,」我說,「所有的抽屜都沒鎖嗎?還是只有放槍的那個抽屜被打開了?」

「原本也就只有那個抽屜上鎖。」

「還有誰知道辦公室有槍?」

「還有誰知道?」

「知道你有一把槍,」我說,「知道你放在哪裡。」

「沒有其他人。」

「你太太呢?接待員呢?」

「我太太知道我有把槍,但不知道我放在哪裡。我太太看到槍就緊張,我買的時候就不贊成。」他皺起眉頭,「我想這也就是我懶得修改求償申請的緣故。至於我的接待員,格洛莉亞嘛,她根本不知道我有把槍,當然也不可能知道槍放在哪裡。」

格洛莉亞是個中年黑人婦女,眼色冷靜,笑容溫和;但她給我的感覺卻是:這種人不會輕易放過什麼異常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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