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星期六上午,時候不早了,我喝掉第二杯咖啡,看著電視節目表,心裡在盤算今天該看什麼,是ESPN的第三輪高爾夫錦標賽,還是福克斯轉播的大都會隊比賽。晚上已經決定了,只HBO有中輕量級的拳擊賽,就是下午不好打發。

電話響了,是TJ。「是放下電話出門的時候了。」他說,「我在晨星,等你一塊兒吃早餐。」

「我已經吃過早餐了。」我說。

「哦,那你坐在我桌邊陪我吃也行。這樣對你的心臟比較好。」

「什麼意思?」

「埃萊娜總是說,看我吃東西對她的心臟有好處。你總說不出這對你心臟有什麼壞處吧。」

「可能你是對的。」我把剩下的咖啡倒進洗碗槽。十分鐘之後,我過了馬路來到晨星,要了一杯咖啡,很難喝,比我剛才倒掉的那一杯差遠了。雖然我跟他通過兩次電話,不過一星期來這還是我第一次見到他。我並沒有意識到其實我很想他。

「節哀。我指你太太。」他說,「我的意思是前妻。」

「埃萊娜跟你說的?」

他點點頭。「說你出去參加喪禮了。我沒參加過幾次。」

「你活得越久,參加得越多。」

「我真的很羨慕。」他說。他前面的盤子裡面有蛋、香腸和薯條。他邊說邊吃,我不明白這對我的心臟會有什麼好處,但我也的確想不出有什麼壞處。

他放下叉子,喝了一大口橙汁,用餐巾擦了擦嘴角。「有個女孩我想請你見一下。」他說,「人很好,又漂亮又聰明。」

「聽起來很不錯。」我說,「但是,埃萊娜會怎麼說?」

他轉了轉眼睛。「對你來說,也許她是年輕了點。」他說,「還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呢。」

「你是在那裡認識她的?」

「是啊。歷史課上,不過,她的主修不是歷史,是英文。」

「這樣看來,她應該很會說話。」

「想當作家。」他說,「跟她姨媽一樣。」

「她姨媽是誰啊?弗吉尼亞·伍爾夫?」

他搖搖頭。「再給你一次機會。」他說,「別浪費時間說是簡·奧斯丁。」

我似乎想起了什麼。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我說:「蘇珊·霍蘭德。」

「差不多了。」

「蘇珊·霍蘭德是她的姨媽?這女孩叫什麼名字?」

「莉雅·帕克曼。她媽媽跟蘇珊·霍蘭德是姐妹。所以,蘇珊·霍蘭德是她的姨媽,克里斯廷是她表姐。」

「你希望我去見她?」

「這有好處。」

「怎麼說?」

「她認為有人殺了她的姨媽和姨父。」

「她猜對了,可是好像不是什麼新聞。」我說,「每個人都會同意她的看法。兩個名叫比爾曼和伊凡諾夫的人渣,殺了霍蘭德夫婦,還……」

「伊凡科·卡爾·尹凡科。」

「我剛剛說什麼?」

「伊凡諾夫。」

「也差不多。」我說,「這些名字我們遲早會忘記的,越早越好。他死了,而且還賠上他的搭檔,現在就算找約翰尼·柯克倫 也無濟於事了。當然,大家在心理上並沒有十分滿足,壞人在被抓到前就死了,有些遺憾。案子已經結了,我看大伙兒就省省吧。」咖啡杯空了,我四下看了看,找服務員。「如果你的朋友麗莎覺得這宗謀殺案不是這兩個人渣乾的……」

「莉雅。」

「什麼莉雅?」

「她叫莉雅。」他說,「拼法像麗莎,但是,少了個S。」

「原來是這樣。」

「其實也可能是L—E—A—H,但是,這樣一來,就會念成萊——雅。」

我還是找不到服務員,但總覺得這裡的咖啡也不值得讓我站起身來跑一趟。「證據很充分。」我說,「你朋友再聰明也沒用,我得說,警察這次對了,比爾曼與伊凡諾夫真的是兇手。」

「聽起來是這樣。」

「伊凡科,我的意思是。雖然我又說錯了,但我指的是伊凡科。」

「我知道。」

「你明明聽到我說錯了,故意不糾正我。」

「小心點好。」他說,「調查在這裡派不上用場,我決定耍點手腕。」

「你已經開始練習了。好主意,用手腕不會傷人。如果你的朋友真的像你說的那麼聰明,她就該知道兇手就是這兩個人,比爾曼和他的朋友。」

「她知道。」

「也許說他是比爾曼的朋友誇張了一點,因為所有的賬都算到了比爾曼頭上。她是覺得還有別人涉案?」

「對。」

「先故布疑陣,把搶劫案和霍蘭德夫婦命案栽在比爾曼和他的朋友身上;然後,再把這兩個人騙出來,偽裝成火併的模樣,先殺人再自殺,案子就結了。」

「她倒沒有想得這麼具體。」他喝乾了他的橙汁,擦了擦嘴角。他一轉頭,服務員還在忙賬單的事情,TJ也就不理會他了,繼續說:「莉雅說,她不明白他們是怎麼做的,至於兇手是誰,作案動機是什麼,倒不難想明白。」

「那麼,兇手是誰,作案動機是什麼?」

「還是她親自跟你說比較清楚。」

「這是該警察辦的案子。」我說,「而且也已經結案了。我不明白現在還去攪和什麼。」

「可能不是這麼回事。」

「跟這個女孩聊聊,會有什麼損失嗎?你是不是要這樣說?」

「你既然想到了,也就不要讓我再費口舌了。」

「這只是浪費時間罷了。你到底有多喜歡這個女孩?」

「這不是艷遇,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話。」

「這個案子最好不要接。就算可以辦好,她能有多少錢?雇得起咱們嗎?」

「你不要想,這個女孩靠學生貸款過日子。」

「聽起來是越來越有意思了。」我說,「一個沒錢的女孩,雇我們偵辦一起已經結了的案子。她念哥倫比亞大學,住在上西城是不是?跟父母住在一起?」

「不是,她得東奔西走。她媽在亞利桑那,她爸在佛羅里達。」

「這個暑假她不會回家。」

「留在這裡上暑期選修課。她選了『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

「你就是在這堂課上認識她的?」

「這堂課挺有意思的。那些紈絝子弟也不是沒知識,只是不知道用罷了。莉雅選了這門課,還在一家所謂的愛爾蘭酒吧打工。這家酒吧很不地道,竟然還供餐呢。」他深吸一口氣,「她今天休假。莉雅住在宿舍里,有三個室友。我想我們還是到百老匯和一百二十二街交會口那邊,找家咖啡館再聊吧。」

「今天?」

他點點頭。「我跟她約了一點鐘。現在走還不算晚。」

「如果我說不呢?」

「那我就一個人去。」他說,「跟她解釋,你在全力偵辦克雷特法官失蹤案 和林白之子撕票案 ,分不開身。」

「你覺得我一定會去?」

「我覺得你可能會去。」

「我想看電視,」我說,「有高爾夫球和大都會隊的比賽。」

「該看哪個台,實在很難決定。」

「不管哪個台,都比到上百老匯的咖啡館裡浪費時間強。」

賬單還在桌上,我嘆了一口氣,伸手去拿。「我來付吧。」我說。

「我就知道你會付。」他說,「我們已經在辦案了,這筆支出可以報。」

TJ,是我幾年前在四十二街那裡撿回來的。如今,杜斯 那一帶已被改建成迪斯尼樂園了。他自命是我的助理,我也喜歡有這麼個人在身邊,從來沒有想過要趕走他。沒過多久,我就發現這小夥子著實能幹。他的模仿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從街頭黑人小混混的黑話,到皇后區的說唱英文,學什麼像什麼。不管是布克兄弟 的西裝,還是鬆鬆垮垮的短褲配突擊者隊的帽子,到他身上,看起來都很順眼。

有一陣子,我們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裡;總覺得他的呼機號碼就是他的永久地址。有一年聖誕節,我把從賽奧斯特區搬出來之後就一直棲身的旅館房間借給他住。那時,我已經跟埃萊娜結婚,搬到凡登大廈去了。但我在對街保留了那個房間,名義上是辦公室,實際有點像個避難所。更何況這個房間還受到租金管制 的保護,除非被槍指著,否則在紐約誰會放棄受租金管制約束的房間?我把TJ安置在這個房間里,順便幫我打理生意。我還附贈了一個聖誕節禮物——電腦,當然也是由他負責照料。他總有辦法從國際網路上找到一大堆相關資料,就好像從空氣中變出來的一樣。埃萊娜也買了一部電腦,兩個人隔著馬路傳電子郵件,而且樂在其中。就像一對拿著兩個罐子,中間拉條線的小孩。埃萊娜一直跟我說,她可以在十五分鐘內就把我教會。改天吧,我總是說。

我總能找到事情給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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