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他向我猛衝過來,暗藏在手中的刀子向上划了一條弧光,就算老天沒下雨,他也讓我打了個寒顫。但我找到一個機會。潮濕的地面使他步履不穩,必須改變刀刺的方向恢複平衡,這使我有時間反應,急忙低頭避開,並準備好應付他下一個動作。

我不必久等。我是用腳趾頭站著的,兩手垂在身邊,手中有種刺痛感,太陽穴砰砰跳動。他的身體左右搖晃,寬闊的肩膀在做假動作,然後衝過來。我已經留意著他的腳並準備就緒。我向左邊閃避,迴旋,一隻腳踢向他的膝蓋。沒踢到,但在他準備好另一刺之前,我已經收腳並再度擺好姿勢了。

他開始慢慢向左移動,像個職業拳擊手悄悄靠近對手一樣,當他轉了半圈、背向街道時,我看出為什麼了。他想把我逼到角落,讓我逃不了。

其實他不必擔心。他年輕,有備而來,強壯,又多在戶外活動。我則又老又胖,而且多年以來我唯一的運動就是彎曲手肘。如果我想逃,那只是拿我的背送給他當靶子。

他身體前傾,開始把刀子從一手交到另一手。在電影里,這個動作的確好看,但是一個真正用刀的好手是不會這樣浪費時間的。很少人是真的兩手俱利。他是從右手開始變換,所以我知道他下一次攻擊時刀子一定在右手,所以他玩這手到那手的把戲等於給了我喘息的時間,並且讓我得以算出他的頻率。他也給了我一點希望。如果他繼續這樣耍把戲浪費體力,他就不是會用刀的人,如果他真是個十足的外行,那麼我就有機可趁了。

我說:「我身上沒有多少錢,但你要的話都給你。」

「不要你的錢,斯卡德。只要你。」

不是我以前曾聽過的聲音,也肯定不是紐約口音。我奇怪普拉格從哪兒找到他的。見過斯泰西之後,我敢肯定他不是她喜歡的類型。

「你犯了一個錯誤。」我說。

「是你犯了錯誤,老傢伙。而且你已經犯了。」

「亨利·普拉格昨天自殺了。」

「是嗎?那我得送些花給他。」刀子來回換手,膝蓋時屈時伸。「我會好好剮了你,老傢伙。」

「我可不認為。」

他笑了。借著街燈照亮,現在我能看得見他的眼睛,也明白比利的意思了。他有一對殺手的、精神病患的眼睛。

我說:「如果我們都有刀的話,我就能制服你。」

「你當然能啊,老傢伙。」

「有把雨傘我也能制服你。」而我真的希望我有把雨傘或一根手杖。任何長的東西用來對抗刀都會比一把刀更有利。

即使這種情況,我也沒想到要一把槍。我離開警察局後,馬上就有一個好處:我永遠不必在每一個醒著的時刻帶槍了。不必帶槍對我來說非常重要。但是,有好幾個月我感覺像沒穿衣服一樣。我帶槍帶了十五年,已經習慣了那種重量。

如果我現在有槍,我就必須用它。我敢說,他就算看見槍也不會棄械投降。他已決意要殺我,沒有任何東西能讓他放棄。普拉格從哪裡找到他的?他缺乏職業手法,那是肯定的。當然,很多人會僱用業餘殺手,除非普拉格跟一些我不知道的強盜集團有聯絡,否則他不會喜歡接近任何職業殺手。

除非——

那幾乎使我陷入另一長串思緒中,現在我不能做的事就是讓我的思緒漫遊。當我看見他的腳步不再是原來慢吞吞的樣子時,立刻就回到現實中來了。當他向我靠近時,我已經準備好了。我想好了動作,算準了他的頻率。當他刺過來的時候,我一腳踢過去,很幸運地踢中他的手腕。他失去平衡但努力不使自己跌倒。在我想踏住從他手中脫出的刀時——那把刀飛得不夠遠,幫不了我的忙——他已經恢複平衡去搶刀子,在我的腳到之前,他的手先到了。他向後倒退幾乎到了人行道邊上,在我踏到他身上之前,他已經持刀在手,而我只得後退。

「你的死期到了,老傢伙。」

「你說得好聽。剛才我差點幹掉你。」

「我會在你肚子上捅一刀,老傢伙。讓你慢慢地死去。」

我講的話越多,他兩次攻擊行動的時間就隔越長。他花的時間越長,在這位不速之客耍完刀子之前別人加入這個派對的機會越大。通常出租不時會在馬路上兜客,但這會兒一輛也沒有,尤其今晚的天氣使路上行人絕跡。一輛巡邏車也會受歡迎的,但你知道人們怎麼說警察的:當你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從來不現身。

他說:「來吧,斯卡德,來殺了我啊。」

「我有一整晚的時間。」

他大拇指在刀刃上擦了一下。「刀很利。」他說。

「我會記住你的話。」

「噢,我會證明給你看,老傢伙。」

他向後退了一點,還是用慢吞吞的步伐移動,而我知道將會發生什麼事。他會發動一個魯莽的攻擊,意思是說一項沒有任何防護的比賽,因為如果他沒在第一下刺中我,他會把我絆倒在地,我們扭成一團,直到其中一個站起來為止。我看著他的腳,避免被他肩膀的假動作所騙。當他衝過來時,我已準備好。

在他發動攻擊之後,我單膝跪地並向前伏下身體,他拿刀的那隻手繞到我肩膀上方,我伸出雙手抱住他的腿,轉身。挺舉,一氣呵成。我站起來,竭盡所能把他丟出去,我知道他落地時會丟掉刀子,也知道要及時趕上他把刀踢開,並把一隻大腳趾踹進他腦殼裡。

但他居然沒扔掉刀子。他在半空中雙腳亂踢,然後不踢了,像奧林匹克跳水選手一樣,但他落下的地方是沒水的游泳池。他的一隻手企圖阻止下墜,但他著陸失敗。他的頭撞到混凝土上就像西瓜從三樓窗口掉下來。我很肯定他頭顱骨折,那足以致人於死地。

我上前看他,知道他頭顱骨折與否不重要了,因為剛才他面朝上落下時後腦著地。他現在的姿勢你絕無法做到,除非是脖子斷了。我不抱希望地檢查他的脈搏,一跳也不跳。我翻動他,把耳朵貼在他胸前,也聽不到什麼。他的刀還在手裡,但現在對他一點用也沒有了。

「天哪!」

我抬起頭,看到一個住在附近、常到安塔爾與斯皮羅酒吧暍酒的希臘人。我們常彼此點頭打招呼。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看到了,」他說,「那個雜種想殺你。」

「那你剛好可以幫我跟警察解釋。」

「噢,不,我什麼都沒看見。你懂我的意思?」

我說:「我不管你什麼意思。如果我要找你的話,你認為對我來說會很難嗎?回安塔爾與斯皮羅去,打911。你甚至不用花一毛錢。告訴他們你要報告一件在第十八分局管區內發生的謀殺案,還要給他們地址。」

「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你什麼都不必知道。你只要照我剛才說的去做。」

「他媽的,他手裡有刀,任何人都看得出來你是自衛。他死了,是嗎?你說謀殺案,而他的脖子彎成那樣了。不能再在這血腥的街上走了,這整個該死的城市是個血腥的叢林。」

「去打電話!」

「但是——」

「你他媽婊子養的,我會讓你受罪,比你能想到的還糟。你希望警察在你後半輩子跟你沒完沒了嗎?去打電話!」

他去了。

我跪在屍體旁邊,做了一次快速而徹底的搜身。我要找的是一個名字,但他身上沒有任何可以證明身份的東西。沒有皮夾,只有一個一元鈔票大小的錢夾——看起來像純銀的——還有三百多塊錢,我把一百五十塊放回夾子里,再塞進他的口袋。我比他更用得著那些錢。

我在那裡等警察來,並懷疑那位老兄是否打了電話。就在我等的時候,不斷有計程車停下來問發生了什麼事,以及是否幫得上忙。當萬寶路人舞刀向我的時候,沒半個人來蹚渾水,現在他死了,每個人都想來涉險了。我叫他們統統走開,又等了一會兒,黑白警車終於從五十七街轉過來停在第九大道上。他們關掉警報器,小跑步到我旁邊。兩個人都穿便服,我一個也不認識。

我簡短說了我是誰以及發生了什麼事。我是個退休警察,身上一點傷也沒有。當我在敘述時,另一輛車抵達,是一組制服警察,然後來了輛救護車。

我向那組穿制服的說:「我希望你採下他的指紋。別到停屍所後才做,現在就采。」

他們沒問我是誰、憑什麼下命令。我猜他們以為我是警察,而且警銜可能比他們高得多。跟我說過話的那名便衣警察揚起眉毛看我。

「指紋?」

我點點頭,「我要知道他是誰,他卻沒帶任何證件。」

「勞您駕搜過了?」

「勞我駕搜過了。」

「不允許這樣做,你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但我想知道是誰不厭其煩地要殺我。」

「只是個攔路搶劫的,不是嗎?」

我搖頭,「他前幾天就跟蹤我。今晚他在這裡等我,還叫我的名字。通常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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