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我走進一家酒吧,因為時間的關係,只喝了兩杯就離開。酒吧開到凌晨四點,但是大部分教堂下午六七點就關門了。我走向列剋星頓大道,找到一家沒去過的教堂,沒留意它叫做什麼。

他們正在進行一些儀式,但我沒理會。我點了幾根蠟燭,丟了一些零錢進募捐箱,坐在後排椅子上,重複默念三個名字:傑克·雅布隆、亨利·普拉格、埃斯特利塔·里韋拉。三個名字,三根蠟燭為三具屍首點燃。

在我誤殺了里韋拉之後那段最難熬的時間裡,我腦子裡不斷重複那晚的景象。我一直想要時光倒流來改變結果,就像奇妙的放映師能倒轉影片使子彈退回槍膛里。以新的攝影技術來說,就是我想要用雙重映像使畫面改變:所有的子彈都正中目標,沒有跳飛的;或者跳飛的也都射向無害的地方;或者埃斯特利塔那時候正在糖果店裡挑薄荷糖,而不是在錯誤的時候出現在錯誤的地方;或者——

有一首高中時候念過的詩,不時在我心中浮現,而我又記不清楚。有一天我去圖書館把它找出來抄下。波斯詩人奧爾瑪·海亞姆的四行詩:

移動的手指在寫,不斷地寫。

用盡你的虔誠與智慧,

也無法將它刪掉半行。

用盡你的眼淚也洗不掉一個字。

我曾為埃斯特利塔·里韋拉的死而深深自責,但有時候沒那麼擺脫不掉。當然我那晚喝了酒,但不多,我的槍法不可能因此失靈。而且當時的情況確實該開槍:搶匪有武器,他們已經殺了一個人正要逃走,在射擊線上又沒有民眾。但是一顆子彈跳開,事情就發生了。

我離開警界的部分原因是因為發生那些事,使我不願再待在有正當理由也會做錯事的地方。而現在,我卻有計畫地導致普拉格自殺。

當然我沒有真的這麼做,但我看不出有多大差別。若不是我施壓,他不會企圖進行第二次謀殺。他殺了「陀螺」,如果我把「陀螺」的信封毀掉,普拉格就不必再一次殺人。我卻給了他再殺人的理由。他試了,失敗了,於是他躲在角落裡,衝動地或從容地自殺了。

我可以毀掉信封的。我跟「陀螺」沒訂合約,我只同意如果沒有他的音信時就打開信封。我可以把三千塊都捐出去,而不是十分之一。我是需要錢,但還沒到那程度。

然而「陀螺」下了一個賭注,他贏了。他很明白地說:「為什麼我認為你會幫我追査呢?因為很久以前我注意到你一件事,就是你認為謀殺和其他罪行是不同的。我也是。在我一生中做了不少壞事,但我沒殺過人,以後也不會。有些人會因為一些事實或謠言而殺人,我都會跟那種人保持距離。這是我的原則,我想你也是——」

我可以什麼都不做,那麼亨利·普拉格就不會以裝進屍袋結束一生。然而謀殺和其他罪行是不同的,如果讓謀殺者逍遙法外,這個世界會更糟,如果我沒做什麼,亨利·普拉格就會逍遙法外。

應該有其他的方法,就像讓那跳飛的子彈不要進入小女孩的眼睛,並把所有事情告訴那不斷移動的手指。

我離開時仍是一團亂。我走過幾條街,無目的地走著,然後在布拉尼·斯通酒吧前停下來,走進去。

漫長的一夜。

波本沒有發揮什麼作用。我一直換酒吧,因為每個吧台都有一個人跟著我讓我坐立不安。我不斷地在鏡子里著到他,他一直跟著我走。不斷的走動和繃緊的神經可能在我醉倒之前,先把酒精燃燒掉了。在這時候,我走來走去會比坐著喝悶酒好。

我選擇的酒吧都是比較能讓我保持清醒的。我通常在昏暗安靜的地方喝酒,一杯是兩盎司,熟的話會給你三盎司。今晚我選擇布拉尼·斯通和白玫瑰,價格低但杯子也小,而且你買一盎司就只有一盎司,還摻了百分之三十的水。

百老匯有一場籃球賽,我坐在一張彩色椅子上看了最後一節。東道主尼克斯隊敗給凱爾特人,我坐下來看時才輸一分,後來節節敗退輸掉十二三分。這是凱爾特人的第四場比賽。

我走進阿姆斯特朗,那裡有又純又好的酒,但那時我已經沒心情品嘗了。我點了杯咖啡坐在角落裡。一個安靜的晚上,特里娜有空跟我聊。

「我張大眼睛看著,」她說,「但是連他的頭髮也沒看到。」

「怎麼回事?」

「那個牛仔。依據本姑娘聰明的判斷,他今晚不在附近。你不是要我注意那個像聯邦調査局探員的人嗎?」

「噢,萬寶路人。我想我今晚看到他了。」

「這裡?」

「不是,稍早以前。我今晚看到很多影子。」

「有什麼不對勁嗎?」

「是啊。」

「嘿,」她一雙手搭住我的手,「怎麼啦,寶貝?」

「我不斷找到人來讓我為他點蠟燭。」

「我聽不懂。你不是醉了吧,馬修?」

「沒有,但我試過要喝醉,那會讓我好過些。」我喝了一口咖啡,把杯子放在格子桌布上,拿出陀螺的銀幣——不對,我的銀幣,我買的那枚——把它彈出去轉著。我說:「昨天晚上有人想殺我。」

「天啊!在附近嗎?」

「離這裡幾棟房子遠的地方。」

「難怪你——」

「不是,不是因為那樣。今天下午我扯平了,我殺了一個人。」我以為她會把手抽回,但是她沒有。「也不真是我殺的,他在嘴裡塞了支槍扣下扳機。一支小小的西班牙手槍,那種整噸整噸從卡羅萊納運過來的槍。」

「為什麼你說你殺了他?」

「因為我把他逼到絕路,那把槍是唯一的出口。我把他困死的。」

她看看手錶。「他媽的,」她說,「我可以早點離開,以後再加班好了。如果吉米要指責我,那就去他媽的。」她兩手伸向頸後解開圍裙,這動作使她的胸部顯得更突出。

她說:「要陪我走回家嗎,馬修?」

有好幾個月,我們互相陪伴度過孤單的時刻。在床上床下我們都喜歡對方,而且我們兩人都知道這不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馬修?」

「今晚我對你沒什麼幫助的,孩子。」

「你可以讓我在回家的路上不被歹徒偷襲啊。」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麼。」

「是啊,偵探先生,但你不知道我指的是什麼。」她撫著我的臉頰說,「今晚我絕不讓你靠近我,你需要刮鬍子了。」她溫柔地笑著。「我供應一點咖啡與陪伴,」她說,「我想你會用得著。」

「也許。」

「純咖啡與陪伴。」

「好吧。」

「不是茶與同情,不要那些東西。」

「只有咖啡與陪伴。」

「哈!現在告訴我,這是你一整天得到的最好待遇。」

「確實是,但也不是很多。」

她很會煮咖啡,還特別拿了一品脫奶給我摻著喝。當我說完故事時,一品脫都被我用光了。

我告訴她大部分的事,隱瞞了會暴露伊斯瑞奇和哈森達爾身份那部分,亨利·普拉格那個惱人的小秘密只大略地帶過,也沒有提到他的名字,雖然她花點工夫去看早報就可以知道。

當我講完時,她側著頭坐在那兒好幾分鐘,眯著眼,手上香煙的煙往上飄。最後她說想不出來我有什麼辦法去改變現狀。

「假設你故意讓他知道你不是勒索人,馬修,或假設你多搜集了一些證據去找他,你都會揭發他的,不是嗎?」

「用其中一種方式。」

「他因為怕被揭發而自殺,那是他以為你是勒索人。如果他知道你要把他交給警方,會不會也做同樣的事呢?」

「他可能沒那個機會。」

「也許他是有那個機會。沒有人強迫他,那是他自已的決定。」

我再想了一遍說:「還是有些地方不對。」

「什麼不對?」

「我不太清楚,有些事情不該這樣發展。」

「你只是要找些事情來讓自己有罪惡感。」大概是我的沮喪很明顯表現在臉上,她又補充說,「抱歉,馬修,我很抱歉。」

「為什麼?」

「我只是,你知道的,故意俏皮。」

「很多都是實話。」我站起來說,「早上就會好多了,通常都是這樣。」

「別走。」

「我已經用了咖啡與陪伴,兩樣都謝謝。現在我最好回家去。」

她搖搖頭說:「留下來。」

「我說過了,特里娜——」

「我知道。其實我也不是特別需要,只是我真的不想一個人睡。」

「我不知道能不能睡著。」

「那就抱著我直到睡著。拜託,寶貝。」

我們一起上床,互相擁抱。也許是波本終於產生作用了,或者是我比我所知道的還要精疲力盡,我就那樣睡著了,抱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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