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根本沒有時間去思考,我想我的反應還算不錯。當那女人尖叫而我轉身時,我失去了重心,但我沒浪費時間去保持平衡。我向右邊躥了過去,肩膀著地並滾向建築物邊。

剛剛好躲了過去。如果那個駕駛夠冷靜,他可以讓我沒有喘息餘地,他只需將車子貼近建築物,雖然這麼做會使車子跟建築物都遭磨損,但磨損得最嚴重的當然就是夾在當中的人。我原以為他會使這一招,但是當他猛轉方向盤時,我知道他想讓車尾如魚般擺動,把我當蒼蠅一樣打扁。

他差一點就打到我。當車子擦過我身旁時有一股氣流衝過來,我向旁邊一滾,看見他撞斷一根計時收費器,沖回大街上,車身還彈了一下。隨即他油門踩到底,此時恰好信號燈變紅,他就這麼闖紅燈揚長而去。紐約半數車子都是這樣,印象中卻沒看過這些違規駕駛被開罰單。

「這些瘋子,瘋駕駛員!」

老婦人趕到我身邊喘著氣罵。

「喝威士忌,」她說,「抽大麻,然後就出來飆車。你差點就被撞死了。」

「是啊。」

「最可惡的是,他甚至沒停下來看看你有沒有事。」

「他的確欠考慮。」

「人們再也不考慮別人。」

我站起來拍拍身子。我在發抖,而且很狼狽。她說:「先生,你做做好事——」隨即她皺著眉好像有點困惑。「不對,」她說,「你才剛給過我了,是不是?對不起,實在記不得了。」

我拿出皮夾。「這是一張十塊錢鈔票,」我邊說邊把鈔票塞進她手中,「要記得,當你用這張鈔票的時候,要看清楚找錢沒找錯,知道了嗎?」

「噢,天啊!」她說。

「現在,你趕快回家睡覺,好嗎?」

「噢,天啊!」她說,「十塊錢,一張十塊錢鈔票,噢!上帝保佑你,先生。」

「它剛這麼做了。」我說。

我回到旅館時,雅各布在前台值班。他是西印度群島人,膚色稍淺,眼珠湛藍,褐色捲髮,臉頰、手背上都有明顯的深色雀斑。他喜歡值午夜到八點的班,因為安靜,他可以邊吸含可待因的咳嗽糖漿,邊玩填字遊戲。

他用原子筆玩填字遊戲。我曾問他,用原子筆不是比較困難嗎?他說:「不這樣玩就沒有成就感了,斯卡德先生。」

這會兒他說沒有人打電話找我。我上樓走向房間,先注意看是否有燈光從門縫底下露出來。沒有,但這不表示沒事。我再看鎖邊有沒有刮痕。沒有,但這也不能證明什麼,因為這些旅館的鎖只要用牙線棒就可以弄開。我開了門,除了傢具外沒有別的,東西都在原處。我開燈,關門,上鎖,舉起雙手看,手指還在發抖。

我勉強支撐著倒了杯烈酒喝下去,有那麼一會兒胃也在抖,我以為威士忌會下不去,但還是下去了。我撕了張紙片寫下幾個字母跟數字,放進皮夾里。我脫掉衣服,站在蓮蓬頭下衝掉一身的汗,最糟糕的那種汗——一半是由於用儘力氣,一半是由於本能的恐懼。

我正在擦乾身體時電話響了。我不想接,我知道將會聽到什麼。

「那只是警告,斯卡德。」

「狗屎!你已經試過了,但你還不夠好。」

「真的動手時,我們不會失手的。」

我叫他滾一邊去就掛了電話。幾秒鐘後我拿起電話告訴雅各布九點叫醒我,在那之前不接電話。然後我上床去,看看是否能睡著。我睡得比預期的好。夜裡只醒來兩次,兩次都是因為同一個夢,可以讓弗洛伊德派心理學家無聊得哭出來,它毫無想像力,全無象徵意義。夢境都是我從阿姆斯特朗酒吧出來,車子向我衝過來,只是在夢中駕駛員的技術更好,也更有膽量向我一直追擊。就在他正打算夾死我前,夢醒了,我兩手緊握成拳,心臟砰砰跳。

那樣的夢,我想是一種心理保護措施,潛意識裡你在夢中經歷那些你無法掌握的事,使得那些最可怕的部分不再那麼嚇人。我不知道那些夢的影響有多大,但是七點半我第三次從夢中醒來時,覺得好過多了。有人想要幹掉我,而那正是我故意刺激別人去做的。他沒有得手,而那也正是我所期望的。

我想著那通電話,不是萬寶路人,我有理由肯定這一點。那聲音比較老,大約與我年齡相仿,而且那口音是道地的紐約人。

看來至少有兩個人在對付我。車上有幾個人?我試著回想車子向我衝過來時短促的一瞥:車前燈照著我的眼睛,沒看到什麼,而當我再轉身時,車子已衝出好一段距離,車速又快,我只來得及記車牌號碼,沒法數人頭。

我下樓吃早餐,但只解決了一杯咖啡和一片吐司。我從販賣機買了包煙,點了三根配咖啡,這是兩個月以來我首次抽煙,它們讓我有種飄飄然的感覺。抽了三根後,我把那包煙留在桌上就出去了。

我到中央街,進入贓車小組辦公室,一個臉頰紅嫩的新手問我有什麼事。辦公室有六名警察,而我一個也不認識。我問雷伊·蘭道爾在不在。

「退休幾個月了,」他說,又問另一個警察,「嘿,傑里,雷伊什麼時候退休的?」

「應該是十月吧。」

他轉向我,「雷伊是十月退休的,有什麼我可以效勞的嗎?」

「是私事。」我說。

「我可以找到他的地址,如果你願意等一下的話。」

我告訴他沒什麼重要的事。雷伊退休了讓我頗為意外,他好像還不到退休年齡。然而,他年紀比我大,仔細想想,我在警界幹了十五年,離開也有五年多,連我自己也已到了退休年齡。

也許這孩子可以讓我看看失車名單,如果這樣我就必須告訴他我是誰,還得扯一些無聊的閑話,所以我離開那棟建築走向地鐵站。一輛空計程車駛過來時,我改變主意,攔下它,告訴司機我要去第六分局。

他不知道在哪兒。幾年前,如果你想開出租就必須隨時隨地知道最近的醫院、警局。消防隊在哪裡。我不知道這樣的測驗是什麼時候取消的,但是現在,只要你是活人就可以了。

我告訴他在西十街,他很順利地找到了地方。我走進埃迪·凱勒的辦公室,他正在看《每日新聞》上一則讓他很不高興的報導。

「該死的特別檢察官,」他說,「這傢伙除了惹人厭以外還能做什麼?」

「他常常上報。」

「是啊,大概他想當州長吧?」

我想起哈森達爾。「每個人都想當州長。」

「那是他媽的事實。為什麼你能看出這一點?」

「你問錯人了,埃迪。我不知道為什麼任何人都想當個人物。」

他冷眼打量我,說:「媽的,你就老想當警察。」

「打從小時候就這樣。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就沒想過要做其他行業。」

「我也是,老想著要佩戴徽章,也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我在想,這大概是跟我們成長的經歷有關,街角的警察受到大家的尊敬,小時候看的電影中的警察,也都是好人。」

「不知道。他們總是在最後一幕把賈克奈 幹掉。」

「是啊,那是他咎由自取。你眼見他的所做所為,為他做的事發瘋,而你卻希望他最後買個農莊就此終老一生。坐啊,馬修,最近很少看到你,要咖啡嗎?」

我搖頭坐下了。他拿起煙灰缸里一支熄掉的雪茄點著,我從皮夾拿出二十五元放他桌上。

「我賺了一頂帽子?」

「一分鐘內。」

「這樣檢察官就不會知道了。」

「你沒什麼好擔心的,不是嗎?」

「誰知道,遇到那樣的瘋子,每個人都得擔心。」他把鈔票摺起來放進襯衫口袋裡。「我能為你做什麼?」

我把上床前寫的那張小紙片拿出來。「我有一個不完整的車牌號碼。」我說。

「二十六街沒有你認識的人嗎?」

他指的是監理所。我說:「是有,但它掛新澤西的車牌,所以我想應該是輛偷來的車,而你可以在失車名單上找到它。三個字母是LKJ或LJK,三個號碼我沒看清楚,一個9和一個4,也許是一個9和兩個4,但順序我不知道。」

「那會是很長的一份名單。有時候人們不報失竊,他們總以為是我們拖吊走了,而如果身上不是剛好有五十塊錢,他們就不會來認領。等一下,我去列名單。」

他把雪茄擱進煙灰缸後離開,回來時雪茄正好又熄了。他說:「再給我那些字母。」

「LKJ或LJK。」

「有沒有廠牌跟型號?」

「一九四九年福萊澤型。」

「呃?」

「最新的轎車型號,深色。我知道的就這麼多了,它們看上去都一樣。」

「主名單上沒有,看看昨晚的新增名單。喔,有了,LJK914。」

「好像是。」

「七二年新款,雙門,墨綠色。」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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