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連續七個星期五他都打電話來。我並不是每次都能接到。但這無關緊要,因為我們沒有什麼話要說。我不在旅館時他會留言,但我也只是隨便看一眼就扔了。

然而,在四月的第二個星期五,他沒有打電話來,我整晚在第九大道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喝著波本 威士忌和咖啡,看兩個實習醫生企圖勾引兩個護士,卻徒勞而返。就星期五而言,客人散得是早了點。兩點左右,特里娜下班回家,比利把門鎖上。我們又喝了兩杯,東聊西扯到兩點四十五分我才回家。

沒有留言。

這不代表什麼。我們約定:他每個星期五打電話來,讓我知道他還活著。如果我在,我們就隨便聊兩句,如果我不在,他就會留話:你的衣服洗好了。但他也有可能會忘了、喝醉了或別的任何原因。

我脫了衣服,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約十到十二個街區外一棟辦公大樓的燈還亮著。從燈火迷濛的程度可以判斷空氣污染的程度,那個晚上那棟樓的燈不僅閃爍得厲害,甚至好像籠罩在一層黃暈里。

我翻過身,閉上眼睛想著那通沒來的電話,我下了結論:他不是忘了,也不是喝醉了。「陀螺」死了。

陀螺是他的綽號,因為他褲子口袋裡總是放著一枚舊銀幣當幸運符。他常習慣性地把銀幣掏出來,用左手食指把它豎在桌角,右手中指把它彈出去讓它像陀螺般旋轉。他在跟你講話的時候,眼睛直盯著轉動的銀幣,好像也在對著銀幣講。

二月初的一個下午,我出庭為我的案子做證後,到阿姆斯特朗酒吧的老位子坐著。他來找我,穿得很光鮮:閃著光澤的珍珠灰西裝,深灰色有字母組合圖案的襯衫,配上與襯衫同色的絲質領帶、珍珠領帶扣,一寸半高的鞋跟使他看起來有五尺六七寸高,手臂上掛著像是開司米毛料的深藍色外套。

「馬修·斯卡德,」他說,「你還是老樣子,多久了?」

「好幾年了。」

「太久了。」他把外套放在空椅子上,疊放上一個輕巧的手提箱,再把窄邊灰色帽子擱在手提箱上。他在我對面坐下,掏出銀幣轉著玩。「真他媽的太久了,馬修!」他對著銀幣說。

「你混得不錯嘛,『陀螺』。」

「運氣還好。」

特里娜過來,我又點了一杯咖啡和一杯波本酒。「陀螺」轉向她,瘦削的臉擠成一副可憐相。「唉,不知道——」他說,「我可不可以要一杯牛奶?」

她說可以,並取來一杯。「我不能再喝酒了,」他說,「該死的潰瘍。」

「聽說它通常與成功如影隨形。」

「它通常與惡化如影相隨才對。醫生給我列了一張忌食單,所有我喜歡吃的東西都在上面。我把它藏了起來,我要到最好的飯店去,點一盤他媽的酸乳酪。」

他又拿起銀幣轉起來。

我跟他是多年前在警局認識的。他有十來次因一些小事被逮起來,而他總能很巧妙地用錢或情報替自己脫身。他幫我順利抓住一個收贓者,還有一次他提供我們一條兇殺案的重要線索。那段時間,他賣情報給我們,我們用十塊二十塊交換他偶然聽來的消息。他個子小又不起眼,而且知道怎樣站到最有利的位置。大部分的人都笨得很,談話全不提防有他在場。他說:「馬修,我可不是剛好路過進來的。」

「我感覺得出來。」

「是啊。」轉著的銀幣開始搖搖晃晃了,他一把抓住它。他有一雙很靈活的手。我們總覺得他也當扒手,但卻沒人能逮個正著。「我有麻煩了。」

「跟你的潰瘍一樣麻煩?」

「你可以拿你的屁眼來打賭,確實是這樣。」「陀螺」說,「我有些東西希望你替我保管。」

「哦?」

他喝了一口牛奶,放下杯子,伸指彈了彈手提箱。「裡面有個信封,是我要你保管的東西。把它放在一個沒人能發現的地方,行嗎?」

「信封里有什麼?」

他不耐煩地輕搖了一下頭,「你不必知道。」

「我得保管多久?」

「好了,事情就是這樣。」「陀螺」說,「瞧,有很多事情能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我可能一出門,下了人行道台階就被汽車撞死。所有的事情都可能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我的意思是說,你永遠不會知道。」

「有人找你麻煩嗎?」

他把眼光轉向我,很快又移開了。「大概是吧。」

「你知道是誰嗎?」

「我不知道,也不在乎。」銀幣又搖晃了,「陀螺」一把抓住它。

「信封里是你的保險合約書?」

「有點那個意思。」

我喝了口咖啡,說:「我不知道我這樣做對不對。這類事情的處理方式通常是:你把信封交給律師,告訴他該怎麼做,然後他會把信封鎖進保險箱里。」

「我想過。」

「然後呢?」

「甭提了。我知道那些律師,只要你前腳出門,他後腳就打開他媽的信封。要是碰上正派的律師呢,不過看了我一眼,就要跑出去洗手。」

「不會吧。」

「也差不多啦。這麼說吧,如果我被車撞了,那個律師還是得把信封交給你。我們算是省了中間人,對吧?」

「這個信封跟我有什麼關係?」

「等你打開的時候就會知道,『如果』你打開的話。」

「所有事情都是這麼拐彎抹角的,不是嗎?」

「所有的事情最後都是棘手的,馬修。包括潰瘍和它的惡化。」

「然後我就會看到你穿上你這輩子最好的衣服。」

「哈!他們可能他媽的賣中號的給我。」「陀螺」說,「喏,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信封放在保險箱或者別的任何東西里、或是任何地方,隨你的便。」

「假如我被車撞了呢?」

他想了一下,解決了這個問題。信封會放在我旅館房間的地毯下。如果我突然死了,「陀螺」會來取回他的財產。他不需要鑰匙,以前從來沒見他用過。

我們接著擬出細節,每周通電話,我不在就留言。我又點了一杯喝的,而「陀螺」還剩下很多牛奶。

我問他為什麼找上我。

「因為,你不會佔我便宜,馬修。你離開警局多久了?兩年了嗎?」

「差不多。」

「我知道,你是辭職的,詳細情形我不太清楚,你是殺了個孩子還是什麼的?」

「是啊,執行任務的時候,一顆子彈搞錯了路線。」

「在華盛頓海茨惹了些麻煩?」

我看著咖啡想起了那件事。一個夏天夜晚,熱到幾乎可以看見蒸騰的熱氣。在華盛頓海茨的遠景酒吧里,空調超負荷運轉。我在那裡喝酒,當時我下了班。兩個孩子挑了那個晚上搶那個地方,他們離去時槍殺了酒保。我到街上追捕他們,殺了其中一個,打碎了另一個的大腿骨。

但是,一顆跳飛的子彈正中七歲女孩埃斯特利塔·里韋拉的眼睛,並穿過軟組織進入大腦里。

「如果是我下班以後,」「陀螺」說,「我才不管這件事。」

「不,沒關係。我並沒有惹上麻煩,事實上,我還獲得嘉獎。後來開了個聽證會,說我沒有過失。」

「然後你就辭職了。」

「我對那份工作失去了興趣。也失去了其他東西:長島的房子、妻子和兒子。」

「人生就是這樣。」他說。

「我想也是。」

「那麼,你現在做什麼呢?私人偵探?」

我聳聳肩,「我沒執照。有時候我幫人做事,他們付我一點酬勞。」

「好了,言歸正傳——」「陀螺」說,「你也會幫我忙吧。」

「如果你需要。」

他撿起轉了一半的銀幣,看看它,然後放在藍白格子的桌布上。

我說:「你不想被幹掉吧,『陀螺』。」

「他媽的,當然不想。」

「你脫不了身嗎?」

「也許可以,也許不行。這部分我們就別討論了,嗯?」

「隨便你。」

「如果有人想幹掉你,你能怎麼辦呢?什麼都別想!」

「也許你是對的。」

「你會為我處理吧,馬修?」

「我會看緊你的信封。我不知道如果必須打開它時我會怎麼做,因為我不知道裡面是什麼。」

「如果有事情發生了,你自然會知道。」

「我可不保證會去做,不管那是什麼。」

他注視了我好一會兒,好像想從我臉上讀出些我不知道的東西來。「你會做的。」他說。

「也許。」

「你會的,如果你不做,我也不會知道,管他的。聽著,你現在想要什麼?」

「我不知道,還沒想到怎麼做。」

「我是說,保管那信封,你要多少錢?」

我從來不知道價錢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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