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我睡到很晚才起來。那天晚上我跟丹尼男孩和他的兩個朋友到皇后區看拳賽。其中有一個中量級拳手,是丹尼男孩的朋友最欣賞的。他靠技巧取勝,但整體而言不怎麼樣。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吃午餐,斯基普走了進來,跟我喝了一杯啤酒。他剛剛去過健身房,口渴得要命。

「天哪,我今天精神好得很。」他說,「體內所有的怒氣都跟著汗水流出來了。我渾身都是力氣,覺得可以把屋頂舉起來。馬修,我是不是有點過分?」

「你在說什麼?」

「我是不是真的把博比當成小丑演員?」

「我覺得他只是在找一個理由說服他自己罷了。」

「我不知道,」他說,「也許我真的很過分。記不記得有一次我把你酒吧的賬付掉,你氣得頭髮都直了?」

「那又怎樣?」

「也許我也是那樣把他惹急的,只是對他我可能更過分了點。」他點上一根煙,咳了好一陣子。等平復下來之後,他說:「去他媽的,那傢伙是個王八蛋,就這樣了,我準備把所有的事都忘掉。」

「要不然你還能怎麼辦?」

「我要知道就好了。他說等他變成大明星之後,會把錢還給我,我倒挺欣賞他這句話。我們有沒有辦法從那兩個傢伙那裡弄點錢回來?我們不是已經知道他們是誰了?」

「你準備怎麼跟他們說?」

「我也不知道,好像我們也嚇不倒他們。前兩天,你把大家叫到一塊兒,說要開個小會,結果證明只是虛晃一招,你把大家都叫來,只是為了揭發博比的陰謀。」

「我覺得這個主意不壞。」

「是啊,既然你已經想到開會這個主意,那我們乾脆就來個真的作戰會議,把大家都叫過來,商量一下,對付那兩個戲子一一」

「我覺得沒用。」

「我也覺得沒用。我們怎麼辦,搶那兩個搶匪嗎?這不是我的做事風格。現在的問題是,這只不過是錢而已。我是說真的。以前這筆錢放在銀行里,我也沒想要去用它,現在我的錢沒有了,我的生活也沒有差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明白。」

「我只想要忘掉這一切。」他說,「這事一直在我心頭打轉。真希望我能忘個精光。」

那個周末我跟我兒子在一起。過了這個周末,他們就要到夏令營去了。我星期六上午到火車站接他們,星期天晚上又把他們送上火車。我還記得,我們看了一場電影,用一整個上午的時間逛華爾街和魚市。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周末,很久以後,我還記得清清楚楚。

我們下午進了格林尼治村,直到第二天天將破曉才回到旅館。我作了一個很可怕的夢,夢到我走在一個高不可測的橫樑上,小心翼翼,生怕掉下去。就在我驚疑不定、膽戰心驚的時候,電話鈴響了。

我拿起電話筒,只聽到沙啞的聲音說:「沒辦法了,我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但是至少我們不用擔心我們會在法庭上輸掉這個案子。」

「請問是哪一位?」

「傑克·迪博爾德。你是怎麼啦?你好像還沒睡醒。」

「我剛剛起來。」我說,「你在說什麼?」

「你沒看報?」

「我才睡醒,出了什麼事?」

「你知道現在幾點了?都快中午了。你這傢伙過的是什麼日子啊?」

「天哪。」我說。

「趕快去買份報紙。」他說,「我一個小時之內會再打電話給你。」

《新聞報》在頭版上有一條新聞標題:「殺人嫌疑犯自縊牢房」,詳細內容則見第三版。

米格利特·克魯茲把他的衣服撕成碎條,編成繩索,繞過牢房上端的管子,結成套子,站在床沿上,把頭往裡面一鑽,了此一生。

傑克·迪博爾德沒有再打電話過來,但是,傍晚六點的電視新聞卻交代了後續發展。在知道朋友的死訊之後,安傑爾·赫雷拉翻了供,承認他跟克魯茲犯了蒂勒里家的搶劫案。克魯茲在做案過程中,發現樓上有動靜,便從廚房抄了把菜刀上樓査看。稍後赫雷拉很驚訝地發現,克魯茲居然把那女人亂刀砍死。赫雷拉說,克魯茲的脾氣常常失控,會做出常人難以揣度的事,但他們不但是好朋友,還是親戚,所以,他只好編謊話來保護克魯茲。

最好笑的事是:我竟然想到日落公園去。這個案子算是結了,跟案子相關的人該怎麼樣也都怎麼樣了,但我還是覺得我應該上街去,找個酒吧,請小姐喝杯酒,給自己買包薯條。

我當然沒出去,我甚至沒認真打算過,那只是一種感覺而已。

那天晚上,我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喝得又猛又快,但是我的腦筋沒閑著,大概是在十點半、十一點的時候,門打開了,走進來一個人,我連頭也沒回就知道是湯米·蒂勒里。蒂勒里顯然是剛打扮過,一身光鮮,這好像是他在妻子被殺之後第一次到阿姆斯特朗酒吧來。

「嘿,看是誰回來了。」他叫著,笑得很開心。大伙兒衝過去跟他握手。站在吧台後的比利還沒反應過來,湯米就決定要請客了。這麼一來他可就破費不少了,因為在場起碼有三四十個人,但是我想酒吧里就算有三四百人湯米也不會在乎。

我安坐不動,任隨別人去跟湯米寒暄。可是湯米卻瞧見了我,把手臂往我肩膀上一圍。「就是這個人,」他向大家宣布,「大家要注意這個跑壞好幾雙鞋的偵探!」他對比利說:「這傢伙的錢今天不管用。他不能付錢買酒,不能付錢買咖啡。如果我不在的這段時間,你的廁所改成收費的話,這傢伙也別想在那裡花上一毛錢。」

「廁所還是免費,」比利說,「不過,我們會慎重考慮你的建議。」

「別鬧了,你們會沒想到嗎?」湯米說,「馬修,哥兒們,我愛死你了。我站在一個沒退路的地方,全世界的重量都壓在我身上,是你救了我。」

我到底做了什麼?又不是我把克魯茲弔死的,也不是我叫赫雷拉翻供的。我甚至還沒正眼瞧過他們。但是,我拿了他的錢,現在又好像非得喝他請的酒不可。

我不知道我們在那裡待了多久。有趣的是,在我放慢喝酒速度的同時,湯米卻一杯一杯加速猛灌。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不帶卡羅琳來,反正,現在案子結了,他用不著顧忌什麼。不過,我懷疑卡羅琳不會跟來,畢竟她家就住在附近,大家都認識她,大家在想什麼,她心裡也明白。

過了一會兒,湯米把我推出阿姆斯特朗酒吧,也許他也想知道卡羅琳是不是在其他地方。「我們要好好慶祝一下,」他跟我說,「我們不要醉到不省人事還待在同一個地方。我們要出去,到處遛遛。」

他有車,我就搭他的車。我們真的逛了幾家酒吧。在東緣大道,有一家吵極了的希臘酒吧,裡面的服務員個個窮凶極惡,像是黑道的打手。我們也到了一兩家非常時髦的酒吧,其中有一家是傑克·鮑金開的,也就是博比說的斯基普偷了他好多錢、讓他自己有本錢開小貓小姐的那一家。最後我們在格林尼治村附近還找到一家黑漆漆的啤酒屋,這家店讓我想起在日落公園的那家挪威風味的菲約德啤酒屋。那些日子我一直想到格林尼治村那家啤酒屋去,不過那地方我只去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了。或許是我記錯了位置,它不在格林尼治村,也許是在切爾西區。開車的人是湯米,我也沒太注意周圍的環境,不過我想我們現在去的啤酒屋,不是上次我去的那家。

不管這地方在哪裡,反正這家店很安靜,可以讓人談點話。我問他,我到底為他做了什麼,值得他那樣為我大力吹捧。一個人自殺,另一個人自己招認了,這跟我有什麼相干?

「你給了我們不少東西。」他說。

「什麼東西?我給過你一片指甲,好讓你用巫術咒他上吊嗎?」

「克魯茲年輕的時候好勇鬥狠,還有逼女朋友賣淫的事,不是你說的嗎?」

「他是因為謀殺入獄的,難道他會為了在念書時揍過幾個人而上吊自殺嗎?」

湯米喝了一口酒,接著說:「兩天前,有個黑鬼找上了正在排隊領飯的克魯茲。那個黑鬼壯得像座山似的。『你還記得那個鄉下姑娘嗎?』黑鬼跟克魯茲說,『你當初怎麼對那個女孩,我現在會十倍奉還,我要折磨到你離開這裡為止。』」

我沒說話。

「卡普蘭,」他說,「不知道從哪裡找了個人,放話出去,問題就這麼解決了。克魯茲自己知道,他下半輩子怕是要在牢里過了,他左思右想,想出一個你現在已經知道的主意,就是一死了之。」

我覺得有點喘不過氣來,趁湯米到吧台去拿酒的時候,站起來走了走。面前的酒我碰都沒碰,但他還是端來了兩杯酒。

他坐定之後,我說:「赫雷拉呢?」

「改口啦,坦白招供。」

「把殺人的事推到克魯茲身上?」

「不好嗎?反正死無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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