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我被電話鈴吵醒,勉強坐了起來,眼睛一時睜不開。電話鈴還在響。

我拿起話筒。湯米·蒂勒里說:「馬修,警察來了,他居然到這裡來了,你相信嗎?」

「在哪裡?」

「辦公室。在我辦公室里。你應該認識他,他說他認識你。他是一個很難纏的偵探。」

「你到底在說誰啊,湯米?」

「我忘了他名字了,他說——」

「他說什麼?」

「他說你們兩個曾經在我家待過。」

「傑克·迪博爾德。」

「對了。他做人還好吧?你們在我家幹什麼?」

我揉了揉我的太陽穴,翻過手腕,看看手錶。十點多。我絞盡腦汁想知道我到底是幾點鐘睡的。

「我們不是一起過去的,」我說,「我先到那裡,四處看看,然後他才出現。我跟他是好多年的老朋友。」

沒有用,我想了老半天也想不起來,在跟斯基普說我一定會抓到那對江洋大盜之後,我又做了些什麼。也許我馬上就回家了,也許我跟他喝酒一直喝到天亮。不知道,我怎麼想也想不起來。

「馬修,他曾經騷擾過卡羅琳。」

「騷擾她?」

我的門鎖上了。這是個好徵兆。如果我還記得鎖門的話,就表示我的情況還不算太壞。不過,我的褲子卻是胡亂往椅子上一甩。如果褲子是掛在衣櫥里,而不是皺成一堆的話,那情況就更好一點。我頓時成為一個大偵探,搜索線索,拼湊圖像,想知道昨天晚上到底做了什麼。

「他騷擾她。他打過幾次電話給她,還到過她家一次。你知道嗎?他好像懷疑卡羅琳在幫我遮掩。馬修,他做這種事不但讓卡羅琳很為難,也讓我在辦公室很難做人。」

「我明白你的處境。」

「馬修,我知道你跟他是老朋友,你可不可以叫他別來煩我?」

「天哪,湯米,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要他覺得他在辦案,就不會買老朋友的賬。」

「哦,我也不會要求得很過分,馬修,不要弄錯我的意思。調査殺人案件是一回事,騷擾又是另外一回事,你說對不對?」他根本不給我機會回答,「現在的問題是他瞧我不順眼,這是他根深蒂固的想法,如果你能跟他打個招呼,說我不是壞人,情況或許可以改觀。」

我拚命在回想我到底跟傑克說了什麼,可就是想不起來,不過,我相信我沒跟他提到什麼有關湯米的壞話。

「還有,你打個電話給德魯,就算幫我個忙好不好?他昨天還問我你最近有沒有什麼新發現。我知道你很努力地在幫我查案,馬修,只是我們也該把進展告訴他一聲,好讓他心裡有個底,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明白,湯米。」

他掛電話之後,我倒了一杯水,灌下兩片阿斯匹林。接著我洗了個澡,開始刮鬍子,刮到一半,才發現我已經答應湯米去找傑克·迪博爾德談一談。這時我才明白湯米在推銷房地產或其他東西的時候手段是如何厲害。大家的話一點也沒錯,他在電話里的口才實在是一流的。

天氣很晴朗,太陽亮得有點過分。我在麥加文酒吧停了一下,喝了一小杯,提提神。向街角的婦人買了一份報紙,丟給她一塊錢,那婦人千恩萬謝,還一直祝福我。很好,我需要祝福,誰幫助我我都感激。

我在火焰一邊喝咖啡、吃英式烤鬆餅,一邊看報紙。我實在很在意為什麼我完全不記得是怎麼離開斯基普那裡,回到家的。我安慰自己說,我的頭不痛,情況應該壞不到哪裡去。但我知道這兩件事根本沒有關聯。有時候我痛飲到深夜,爛醉如泥,第二天起來還是精神奕奕,神清氣爽。有時候前一晚我根本沒有醉意,而且事無巨細記得一清二楚,但第二天起來卻頭痛欲裂。

沒關係,算了吧。

我又叫了一杯咖啡,想把代號為「弗蘭克和傑西」的犯案手法理出個頭緒來。我還記得當時自己充滿自信的樣子,但現在我卻不知道如何善後。也許我那時有很好的計畫,也許我那時自以為識破其中的關鍵,可以輕鬆把他們繩之以法。我翻開筆記本,希望曾記下什麼我現在已經記不得的重要線索。可是運氣沒那麼好,在離開日落公園那家酒吧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記任何東西。

不過,在那之前我倒是記了點東西。我記下了米老鼠的相關資料:他青少年時好勇鬥狠的經過和他那段拉皮條的醜事。其實這很普通,許多人都歷經過這種歲月:他們真的是怒不可遏,很想在成長過程中證明自己的男子氣概,但是,他們卻不明白,他們人生中某些可貴的素質,在他們還沒搞清楚前,就被他們的莽撞給毀掉了。有時候他們為了表現自己,表現得過了頭,甚至會殺人。我自己就處理過幾宗這樣的案子,事到關頭,孩子們才了解他們真的惹麻煩了。警察可不像他們的父母那樣站在他們那邊,他們得面對毫不留情的懲罰。

我又開始翻筆記本。我塞了個硬幣到電話投幣口裡,還查了德魯·卡普蘭的電話號碼。我想起那個告訴我米老鼠故事的女人,慶幸沒在這樣的太陽底下見到她。

「我是斯卡德。」我說。秘書把我的電話轉給卡普蘭,「我不知道這有沒有用,但是我找到更多證據,可以證明我們的對手不是什麼善類。」

打完電話,我散了一個長長的步,一直走到第九大道。在小貓小姐那裡停了一下,跟約翰·卡薩賓打了個招呼,不過沒待多久,我就走了。走到四十二街,我進了一家教堂,沉思了會兒,隨後走到市中心,從後門進了汽車總站,通過地獄廚房和切爾西區直至格林尼治村。路上,我經過肉類處理區,還在華盛頓街跟十三街交叉口的肉攤上看了一陣子,跟那些圍著血淋淋圍裙的屠夫聊了兩句,喝了幾杯啤酒。接著,我走到外面去看那些掛在鉤子上、體溫猶存的牛羊屍體。驕陽底下,蒼蠅嗡嗡作響。

接著我往前走,頭頂著大太陽,火辣辣的難受,於是,我又在另外兩個酒吧喝了點涼的。沒走多久,我在白馬酒吧坐了下來,吃了個漢堡,喝了杯啤酒。

這段時間裡,我的腦筋一直在轉。

我對天發誓,到目前為止,包括我在內,沒有人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好像在看一部逐步推進的電影,線索一點一滴顯現出來,我就一片一片地拼起來,現在的問題是我要按照脈絡把它們串在一起。

其實這跟我以前的工作習慣不大相符。我以前當警察時,案子通常是用兩種辦法偵破的——如果可以偵破的話。第一種是我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直到有一個關鍵的證據出現,案情便急轉直下,順利偵破;第二種是我從頭到尾都知道是怎麼回事,我做的工作便是搜集足夠的證據,好把嫌疑犯繩之以法。只有很少的幾件案子是我莫名其妙就偵破了,原因當時我不明白,現在我還是不明白。我瀏覽我搜集到的資料,一看再看,一看再看,突然之間,我的眼前光明乍現,答案似乎就在手上。

你有沒有玩過拼圖?你有沒有那種經驗?你花了好長時間,一片一片地拼,突然之間,你發現捻在手指間千百遍、你不知道該放在這裡還是放在那裡的那一片,竟然就是關鍵的一片。一旦找到適合的位置,局面就豁然開朗,接著一片一片拼下去,很快就拼完了。現在這一片就安安穩穩地放在它該在的位置上,關鍵至極:謎團迎刃而解。

在我前面的桌子上有人刻下名字的字首,也有一點一點的油漆。我剛吃完漢堡,喝完啤酒,現在正準備喝的咖啡裡面有幾滴我很小心滴進去的波本。破碎的信息和影像一段一段在我眼前流過。納爾遜·富爾曼告訴我說,有很多人有鑰匙可以進地下室。我想起比利·基根從唱片架上拿下一張唱片,放在唱機上。我看見博比·魯斯蘭德把哨子放在他的雙唇之間。我見到那個戴淺色假髮的罪人,不太情願地搬傢具。我還想到那出莫名其妙的戲,是我跟弗蘭一起看的,看完之後,我還跟弗蘭到酒吧喝了幾杯。

有的時候,我找得到答案,有的時候,我茫然不知所措。

我不敢說我在其中起了什麼作用,問題也不是由我解決的。我只是一片片地拼拼圖,費盡千辛萬苦,一片片,拼錯了再拼,突然之間,我赫然發現圖拼完了,全景就在眼前。

在此之前,在我午夜夢回之際,難道我不曾隱隱約約想到答案嗎?雖然這種感覺我始終不曾分辨清楚,但是,我相信我以前沒有想到過。這其實是一種感覺。等答案出來的時候,你才知道,前因後果原來就是這麼明白——在此之前,你之所以弄不清楚,是你不相信那片拼圖應該放在那裡。坦白說,答案明顯得讓我以為我早就知道了。

我打了個電話給納爾遜·富爾曼。他沒有我要的答案,不過,他的秘書給了我一個電話。我找到了一個女人,消除了我部分的疑惑。

我又打了個電話給艾迪·凱勒,這才發現我距離第六分局不過幾條街而已。我走過去,在他辦公室里找到他,問他有沒有興趣弄點錢,好買頂帽子在太陽底下戴。他坐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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