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前面傳來一陣爆笑聲,那些孩子用薯條扔來扔去。站在櫃檯後面的大塊頭,不知道在說什麼。我收回眼光,把斯基普告訴我的話記下來。
斯基普說:「第十八街跟奧文頓街的交叉口,你知道在哪裡嗎?」
「大概知道。我知道奧文頓街在哪裡,走到灣脊區附近就看到了,可是十八街又在西邊,所以我想應該在華盛頓公墓南邊一點的路上。」
「誰他媽的知道這些?你說十八街是不是?這裡有沒有路通到十八街?」
「我想我們應先到二十八街。二十八街很短,只有從克羅普西到斯蒂爾韋爾那一小段而已。」
「那是在哪裡?」
「康尼島。從這裡去並不太遠。」
他向這陌生的街道和區域揮手道別。「你知道嗎?」他說,「我們還是跟卡薩賓去拿地圖吧。哦,他媽的,那個地方會不會在我們撕掉的那一部分上?」
「沒那麼倒霉吧?」
「媽的,我沒事把地圖撕掉幹嗎?天哪!」我們現在站在餐廳前面,霓虹燈在我們背後閃閃發光。斯基普說:「馬修,我真是搞不懂。為什麼他們要我們先到這裡來,然後又給我們打電話,叫我們到教堂去?」
「我想他是想看看我們有沒有搞鬼,同時也可以破壞我們的聯絡辦法。」
「你覺得有人在監視我們嗎?現在怎麼告訴約翰我們要到哪裡去呢?這就是他們的目的吧?現在怎麼辦,他們要再跟著嗎?」
「我想他們應該回去。」
「為什麼?」
「因為不管是他們再跟下去,還是我們去跟他們說,都會被看見。」
「你是說有人監視著我們?」
「有可能。這可能是他們的計畫。」
「媽的,」他說,「我不能叫約翰回家。如果我懷疑他,他可能也懷疑我,所以我不能……如果我們擠一輛車呢?」
「兩輛車比較好。」
「你剛才還說兩輛車不好。」
「我們這樣辦吧。」我說。我扶著他的胳膊,沒理會卡薩賓那些人,直接走向斯基普的黑羚。在我的指示下,斯基普打開引擎,閃了幾次車燈,開到角落,右轉,開過一條街,然後停了下來。幾分鐘之後,卡薩賓的車跟了上來,停在我們旁邊。「你說得沒錯。」斯基普跟我說。斯基普把頭轉向卡薩賓,「你們比我想的要精明多了。那批傢伙打了個電話,叫我們去尋寶,好笑的是寶貝在我們身上。我們要到十八街和什麼街附近的一家教堂。」
「奧文頓街。」我說。
沒有人知道在哪裡。「跟我們來吧。」我告訴他們,「遠遠跟在我們後面,距離保持在一條街到半條街之間。等我們到目的地之後,再慢慢挨過來,停在我們的後面。」
「如果我們跟丟了呢?」博比想要知道。
「回家。」
「怎麼回?」
「那你跟好一點,」我說,「就不會跟丟了。」
我們走康尼島大道、金高速公路,進入海灣大道,然後我就迷路了。我們又開了幾條街,好讓我辨認道路。穿過幾條街道,我們終於找到十八街,並在奧文頓街的角落發現了那座教堂。在灣脊區,奧文頓街是跟灣脊大道平行、隔一條街的街道。就算你土生土長,這裡的街道也會把你弄得頭昏腦脹。布魯克林就是這樣一個會讓人發瘋的地方。
教堂對面到處都是禁止停車的標誌,不過斯基普沒管這套,胡亂找個地方停好車。他關掉車燈和引擎。我們默默坐著,直到卡薩賓的車超過我們,在街角轉彎。
「他怎麼連瞧都不瞧我們一眼?」斯基普有點懷疑。我說他們看到我們了,所以才會在街角轉彎。「大概吧。」他說。
我們轉身往後瞧。過了好幾分鐘,我見到他們的車燈。他們停在我們附近,關掉車燈。
這附近大多是戰前的建築,房子很大,前面有草坪,後面有樹。斯基普說:「我討厭紐約的這塊區域,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這裡跟其他的普通地方,沒什麼兩樣。」
「布魯克林有很多地方是這樣的。」
「皇后區有些地方不也是?我老家可不是這個模樣。你知道這個地方讓我想起哪裡?里士滿希爾。你知道里士滿希爾嗎?」
「不太清楚。」
「我們在那裡舉行過田徑賽,慘敗。這裡的房子全部都差不多。」他把他的煙丟出窗外。「我想我還得把這齣戲唱完,」他說,「對吧?」
「我不喜歡。」我說。
「你不喜歡?從賬本不見之後,我就沒有開心過。」
「這個地方是大家都可以來的。」我打開筆記本,把我記的東西念一遍,「教堂左手邊有一道階梯,可以通到地下室,地下室的門應該是開的。我沒見到燈光,你呢?」
「沒有。」
「那麼我們很容易中暗算。我想你最好留在車上,斯基普。」
「你覺得你一個人去比較安全?」
我搖了搖頭,「我想我們兩個分開來比較安全,錢你帶著。我一個人先下去探探門路,看看他們要怎麼款待我們再說。如果我找到安全的辦法開燈,我會把燈開關三次。」
「什麼燈?」
「反正你會看到燈光。」我挨近他,指著地下室說,「那邊有個窗戶,燈光應該可以透出來,你看得見的。」
「你把燈開關三次,我就把錢拿下去。但是如果你掉到他們的陷阱里怎麼辦?」
「我會告訴他們說,我得叫你拿錢過來。只要我一脫身,我們兩個就拿著錢回曼哈頓。」
「希望我們有機會全身而退。」他皺著眉頭,「如果——當我沒說。」
「什麼?」
「我想說的是:如果你出不來怎麼辦?」
「那你就得自己找路回家了。」
「真有趣。你在幹什麼?」
我打開車內小燈的蓋子,把燈泡拿出來。「我怕他們正在偷看,」我說,「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我什麼時候開車門。」
「你這傢伙真是什麼都想到了。要不要槍,馬修?」
「我想不用了。」
「想赤手空拳,對抗整支部隊?你把槍帶在身上好不好?」
「給我吧。」
「想不想臨行前干一杯?」
我的手伸向前座置物箱。
我走出車外,彎腰,從兩輛車間穿了過去,盡量避開地下室的窗戶。我偷偷走到卡薩賓的車旁,把狀況告訴他。我叫他留在車裡,一見到斯基普走進教堂,就立刻發動車子。我叫其他兩個人在附近逛逛。如果有人從教堂後門出入,或是翻牆潛進教堂,博比跟比利應該可以看得見。我倒沒指望他們能辦成什麼大事,只要他們記下車牌號碼就好了。
我回到車上,把我的安排告訴斯基普,再把小燈裝回去。我推開車門,車內的小燈亮了起來。我關上門,過街。
那把槍被我斜斜地插在腰間,槍把還露了出來。我比較習慣把槍放在屁股後面的槍袋裡,現在只能湊合。可是這樣走路實在不舒服,所以我在經過陰暗處的時候,把槍抽出來拿在手上,走了一陣子,覺得不對勁,又把它插了回去。
地下室的樓梯很陡,裝在牆邊的扶手也松垮垮的,大概有一兩個釘子掉了。我順著樓梯一步步走下去,感覺自己逐漸融入黑暗之中。樓梯盡頭是一道門,我摸到了門把手,特意停了一會兒,聽聽裡面的動靜。
什麼聲音都沒有。
我轉了轉門把手,想確定門有沒有鎖,然後放開門把手,敲了敲門。
還是什麼聲音都沒有。
我再敲。這次我聽到裡面有活動的聲音,還有一句含糊不清的話。我打開門,走了進去。
我因為在漆黑的走道待了好一陣子,所以一進去就能看得見東西:窗外隱約透出一點光線,我瞳孔正在放大。根據我的估計,這個房間有一千五百平方尺的樣子,地板上散放著桌椅。我把門關上,背牆站好。
有人問道:「德沃?」
「我是斯卡德。」我說。
「德沃到哪裡去了?」
「在車上。」
「沒有關係。」另外一個聲音說。我覺得這兩個聲音好像都不是電話里的那個。不過,電話里的聲音是假的,而我對面的那兩個人,顯然也不是原音重現。聽他們口音不是紐約人,但也沒有某個地方的特殊腔調。
第一個人說:「錢帶來了嗎,斯卡德?」
「在車上。」
「在德沃那裡?」
「在德沃那裡。」
我在房間里就只聽到他們兩個人說話。一個人在房間的最後頭,另一個人在他右邊。這兩個人都藏身黑暗之中,我是靠他們講話的聲音才判斷出他們的位置的。有一個人臉上好像蒙了什麼東西,另一個人好像在搬椅子。如果他們走到我看得見的地方,我就可以用槍瞄準他們,必要的話就扣扳機。不過,換個角度說,這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