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〇六分,斯基普桌上的電話鈴響。比利·基根那時正跟我大談去年他在愛爾蘭度假認識的女孩。他講到一半,話突然停了。斯基普把手放在電話上,瞅著我,我往檔案柜上一坐,準備接柜上那部電話。我點了點頭,他跟我使個眼色,我們倆一起拿起電話。
他說:「喂?」
「錢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
「拿支筆把我說的記下來。你把你的車開到——」
「慢點。」斯基普說,「首先你要證明東西在你手裡才行。」
「你這是什麼意思?」
「請你念一下六月第一個星期的進出賬目。六月,七五年六月。」
對方停了一會兒,聲音有點緊張。他說:「好像輪不到你發號施令吧,我們叫你怎麼著,你就怎麼著。」坐在椅子上的斯基普挺直腰桿,身體前傾。我跟他比了個手勢,叫他什麼話都不必說。
我開腔了:「我們總要確定是在跟正主打交道吧?錢花出去了,誰知道賣家手裡有沒有貨?這點搞不明白,大家都玩不下去了。」
「你不是德沃對不對?你到底是誰?」
「我是德沃先生的朋友。」
「那你總有個名字吧,朋友。」
「斯卡德。」
「斯卡德,是你叫我們念賬目的嗎?」
斯基普又跟他講了一遍該念什麼。
「那咱們再說吧。」那個人說,隨即掛了電話。
斯基普看著我,手裡還拿著聽筒。我把電話掛了,斯基普卻想把他的話筒丟給我,好像手裡拿了個燙手山芋。我叫他把電話掛掉。
「他們到底在想什麼?」斯基普很想知道。
「也許他們內部要開個會。」我說,「要不就是他們去找賬本,好把數目念給你聽。」
「也許賬本根本不在他們手裡。」
「應該在,要不然他們應該會極力敷衍才對。」
「把電話掛了不就是最好的敷衍方法?」他點了一根煙,再把煙盒塞回他的T恤口袋。他那件深綠色T恤是一家加油站的工作服,口袋是黃色的。
「為什麼要掛電話?」他還是弄不明白。
「也許他以為我們在追蹤那通電話。」
「這可以做得到嗎?」
「就算有警察跟電話公司幫忙,也得花不少工夫才成。」我說,「目前我們是絕對做不到的,只是他們未必知道。」
「怎麼會想到我們在追蹤電話?」卡薩賓也說話了,「我們連加裝一個分機都花了一下午時間。」
他們是在幾個小時前才開始加裝分機的。先從牆邊把線拉出來,再加一部從卡薩賓女朋友公寓里借來的電話,好讓我跟斯基普能同時接。在斯基普跟約翰滿身大汗裝分機的時候,博比在唾沬橫飛地炫耀他在廣告里演的那個裁判角色,比利·基根忙著找人代他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的班。我是利用時間找教堂,把我該繳的兩百五十塊錢捐出去,點兩支蠟燭,又跟布魯克林的卡普蘭聊了幾句閑話。之後我們五個人聚在小貓小姐的辦公室里,等電話鈴響。
「好像有點南方口音。」斯基普說,「你注意到沒有?」
「聲音有點假。」
「是嗎?」
「他生氣的時候,」我說,「或是假裝生氣的時候,聽得特別清楚。還記得他叫你怎麼著,你就得怎麼著那句話嗎?」
「那時候,生氣的可不只他一個人而已。」
「我注意到了。他一生氣的時候,口音就不見了。但是他說,我叫你怎麼著,你就怎麼著的時候,是想讓我們以為他是鄉下人。」
他的眉頭皺了起來,拚命在思索。「你說得不錯。」他吐出這句話。
「以前也是這傢伙跟你聯絡的嗎?」
「我不知道。那個人的聲音也有點假,但是跟我今天聽到的有些不同。也許他可以變很多聲音,只是裝得很差而已。」
「這傢伙應該去配音,」博比說,「他可以在他媽的慈善廣告裡面分個角色。」
電話鈴又響了。
這次我們懶得研究要怎麼樣才能同時拿起話筒,反正他們已經知道有我這麼個人了。我把聽筒貼近耳朵,斯基普說:「喂?」那個人問我們要念哪幾段,斯基普跟他說了,他便一行行地念下去。斯基普把那本假賬本攤在書桌上,一行一行對。
半分鐘之後,那傢伙不念了,問我們滿不滿意。斯基普全神貫注地對,好像想挑個毛病出來。好不容易他點了點頭,聳了聳肩,我說,我們確定他不是招搖撞騙。
「那你們就照著我的話做。」他說。
我倆拿起鉛筆,記下他的指示。
「兩輛車。」斯基普說,「他們只知道我跟馬修會去,所以我們兩個坐我的車。約翰,你開車帶著比利跟博比。你覺得如何,馬修?他們會追蹤我們嗎?」
我搖了搖頭。「可能有人會看見我們離開這裡。」我說,「約翰,要不你們三個先走好了。你的車準備好了嗎?」
「我的車停在兩條街外。」
「那你們三個先從那裡出發。博比、比利你們先走,到前面等車來接你們。最好不要一起行動,以防有人在前門盯我們。你們兩個在前頭等,約翰,你在兩三分鐘之後再開車去接他們。」
「然後開到哪裡去?埃蒙斯大道?」
「在羊頭灣附近,你知道那裡嗎?」
「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在布魯克林的屁股後頭。我有一次在那裡登船釣魚,但是因為車是別人開的,所以我沒怎麼注意。」
「你們可以先上環道,再走海洋公園大道。」
「好吧。」
「等等,讓我想想,也許你們先走海洋公園大道比較好,那裡有標示。」
「等等,」斯基普說,「我這裡有幅地圖,我前兩天才看到。」
他還真找到一張地圖,我們三個人仔細研究了一下。博比·魯斯蘭德斜著身子,看我們在幹什麼。比利·基根不知道從哪裡找到喝了一半的啤酒,他喝一口,做個鬼臉。我們終於把路線研究好,斯基普讓約翰把地圖帶在身上。
「我就是不會折地圖。」卡薩賓說。
斯基普說:「他媽的,誰管你會不會折地圖?」他把地圖一把搶了過去,把沒用的部分撕去,往地板上一扔,只把八英寸見方的一小塊交給卡薩賓。「這裡是羊頭灣,」他說,「你知道路怎麼走吧?你要布魯克林剩下的部分幹什麼?」
「天哪。」卡薩賓說。
「對不起,約翰,不過我真是他媽的受夠了,你身上有傢伙沒?」
「我什麼都不想要。」
斯基普打開抽屜,拿出一把閃著藍光的手槍放在桌上。「吧台里有把這個,」他告訴我,「萬一我們晚上算賬算到破產,乾脆就用這東西把頭轟掉好了。你真不要嗎,約翰?」卡薩賓搖了搖頭。「馬修?」
「我不覺得這東西派得上用場。」
「你不帶著防身嗎?」
「能免就免了吧。」
斯基普把槍拿了起來,想找個地方放。那是一把點四五的手槍,看起來好像是軍隊里軍官用的那種。這種槍重得要命,但是后座力很小,可以彌補瞄準時的不便,加上火力強大,打在肩膀上都可以把人撂倒,所以在軍隊里大家管它叫「抱歉」。
「像有一噸重似的。」斯基普說。他把那把槍塞進牛仔褲的皮帶里,結果腰部鼓了一大塊,他只好把T恤拉出來蓋住那把槍。他穿的T恤即使放在褲子外面,也不會讓人覺得古怪。但是斯基普卻覺得很彆扭,他說:「天哪,我到底要把這玩意兒放在哪裡?」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卡薩賓告訴他,「我們該走了,你說是不是,馬修?」
我說對。在比利跟博比往外走的時候,我跟卡薩賓又把過程核對了一遍。他們要先開到羊頭灣,再把車停在預定地點的對街附近,不過不要停在正對面,免得惹眼。他們就在那裡等著,把引擎和燈關掉,在我們抵達之後,得目不轉睛地觀察我們的一舉一動。
「什麼都不要做,」我告訴他,「就算你看到什麼可疑的東西,也只要用心記下,記下車牌號碼之類的。」
「我應不應該跟蹤他們?」
「你知道你跟蹤的人是誰嗎?」他聳了聳肩。「豎起耳朵來,」我說,「他們可能就在你身邊,留神看著。」
「明白。」
他們離開之後,斯基普把一個有彈簧鎖的皮箱放在桌上,「啪」一聲打開。一沓沓舊紙鈔整整齊齊放在箱子里。「這裡有五萬塊,看起來好像沒有那麼多,對不對?」他說。
「不過是一堆紙而已。」
「它能幫你解決所有麻煩,你信不信?」
「不見得吧?」
「我也不覺得。」他把點四五手槍放在鈔票上,可是又覺得古怪。他把鈔票挪了挪,挪出個空隙,把槍安置好,關上手提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