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迪博爾德一定要送我回家。我說我可以搭地鐵,他叫我別開玩笑了,因為那個時候已經是午夜,一個人坐大眾交通工具實在是太危險了。

「你喝得爛醉,」他說,「那些混混連你的鞋子都不會放過。」

他說的沒錯。在回曼哈頓的路上,我就已經昏睡過去了,直到他把車子停在五十七街跟第九大道拐角處。我謝謝他送我回家,還問他在回家前有沒有時間再跟我喝一杯。

「我可夠了,」他說,「我現在不能像以前那樣喝上一整夜了。」

「你說得沒錯,我想我也該休息了。」我說。

我說謊了。看著他的車開走之後,我朝旅館走去,不過我還是忍不住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坐。裡面沒什麼人,我走了進去,比利朝我揮了揮手。

我走到吧台。卡羅琳·奇塔姆就坐在吧台的末端,垂著眼瞧著她眼前的吧台。她的臉上凝著一層寒霜,眨了兩三下眼睛才認出我來。我看到她臉頰緊繃,眼角閃著淚光。她用手抹去滑下來的淚珠。顯然她剛才已經哭過了,在吧台上有一團揉皺的衛生紙,上面還有眼影的痕迹。

「喝波本的朋友。」她說,「比利,這人是個紳士,給這位紳士朋友一杯波本酒如何?」

比利瞧了瞧我,我點了點頭。他倒給我一點波本跟一大杯黑咖啡。

「我叫你紳士朋友,」她把每個字都拖得長長的,故意露出她的醉意,「你是個紳士,也是我的男性朋友,但不是我的紳士男友,這兩個詞是不可能合在一起的。」

我喝了一點波本,又把剩下的波本倒進咖啡。

「比利,」她又說,「你知道為什麼斯卡德先生夠格被稱為紳士嗎?」

「他見到女士會脫帽致敬。」

「因為他喝波本。」她說。

「喝波本就能使一個人變成紳士嗎,卡羅琳?」

「喝波本的至少不像喝威士忌的那麼假惺惺,那麼像婊子養的。」

她的聲音並不大,但是這股語出驚人的氣勢,卻足以使得全酒吧的人都靜下來。酒吧里只有三四桌客人,所有的人都住嘴,不說話了,音樂顯得分外刺耳。有幾個音節我還覺得挺耳熟,好像是《勃蘭登堡協奏曲》。酒吧里常放這些音樂,所以連我也分辨得出來。

比利終於說話了,「如果有人喝愛爾蘭威士忌,卡羅琳,那他會是什麼?」

「是愛爾蘭人啊。」她說。

「有道理。」

「我喝波本。」她把杯子使勁一推,杯子往前滑了好長一段距離。「可是,他媽的,我是淑女啊。」

他看了看她,接著看了看我。我點了點頭,比利聳了聳肩,替她倒了杯酒。

「算我的。」我說。

「謝謝你。」她說,「謝謝你,馬修。」她眼眶裡又充滿淚水,她從包里抽了張面紙。

她想跟我談湯米。他仍然對她非常好,她說,常常打電話,也常常送花給她。只是她現在不方便出現在辦公室里,而他也要設法證明他的清白,所以,只能這樣交往。

湯米說得很清楚,他們不能見面,原因不是因為他的老婆剛死,怕別人罵他沒良心,也不是因為警方正在進行調查,怕牽累了她——只是湯米覺得他太疲憊了。

「他送花給我的時候沒有附卡片。」她說,「打電話也要我付錢,真是混蛋。」

「也許是花店忘了附上卡片。」

「哦,馬修,別替他找借口了。」

「他在旅館裡,不打對方付費的電話又能怎麼辦?」

「他不會從他房間里打嗎?他一再跟我說他不想用房間里的電話,免得讓接線員知道我們在說什麼。花束上沒有卡片,是因為他不想留下筆跡。他前幾天到過我的公寓,但是既不見我,也不跟我出去——哦,夠虛偽了吧。喝威士忌的果然沒半個好東西。」

比利把我拉到一邊去。「我不想掃她的興,」他說,「這麼個好女人,長得又很漂亮。但是我想我得制止她了,你能送她回家嗎?」

「當然可以。」

但我還是讓她又喝了幾杯酒,因為實在拗不過她。然後我把她拖出酒吧,一路散步回去。要變天了,在空氣中可以聞到雨的味道。我們走出阿姆斯特朗酒吧,走進溽暑悶熱的夜空下,她的精神好像因此又去了幾分。她抓緊我的手臂,好像在大海中絕望地抓緊一根稻草。走進電梯,她萎頓地抱膝坐下,背靠在電梯上。

「天哪。」她說。

我從她那裡拿來鑰匙,把門打開,再把她扶了進去。她在沙發上半躺半坐著,眼睛睜得大大的,但我不知道她能看到什麼。我上了一趟洗手間,回來的時候見她已經睡了,還發出了輕輕的鼾聲。

我把她鞋子脫掉,扶到椅子上,然後費了好大的勁,打開沙發床,把她放在床上。我想我應該幫她把衣服脫掉,結果,我把她的衣服全部都脫掉了。在這個過程中,她始終沒醒過來。我記得有個殯儀館的化妝師助理告訴過我,替死人穿脫衣服有多難。我的胃不住翻攪。我想我是病了,於是我坐下,讓胃安靜下來。

我在她身上蓋了條毯子,又坐了回去。我還想做別的事情,但是我卻想不出來到底是什麼。我死命地想,想著想著,卻睡著了。我猜我頂多睡了幾分鐘,卻足夠讓我做完一個夢。我睜開眼睛,把那個夢甩在腦後。

我離開她家。她的門上有個彈簧鎖。出門的時候可以把它扣上,增加安全。但我只是關上門,聽到門關緊的聲音,我想也就夠了。我坐電梯下樓,出了公寓。

山雨欲來的氣勢好像不見了。在第九大道的角落,有個慢跑的人從我身邊掠過,死命地朝街道冷清的上城跑去。他的灰色T恤滿是汗水,臉上已顯疲態。我想到迪博爾德的老搭檔奧班農。在他把自己的腦袋轟掉以前,也是想保持自己的身材。

然後我想起我到底想要在卡羅琳的公寓裡面做什麼。我想把湯米給她的槍拿走。如果她再像今天這樣喝得爛醉,再像今天這樣情緒低落,最好別在她身邊放把槍。

我穿過馬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鐵門幾乎已經拉到底。酒吧前面的燈全部關掉,後半部還隱隱透著亮光。我走到門邊,看見椅子都已經放在桌上,等那個多米尼加的小廝進來打掃。剛開始我沒見到比利,稍後我才發現他坐在吧台後方的高腳椅上。見到是我,他開門讓我進來。

等我進去之後,比利鎖上門,接著一溜煙地跑到吧台後面,在我還沒開口前,就給我倒了一杯波本。我用手臂環起那酒杯,但沒拿起杯子。

「咖啡喝完了。」他說。

「沒關係,我也不想喝了。」

「卡羅琳還好吧?」

「她明天會頭痛死。」

「我還沒認識喝那麼多酒第二天不會頭痛的人。」他說,「連我明天都說不定會頭痛。我現在有點想吐。明天我最好窩在家裡,吃上一整天的阿斯匹林。」

有人在外面敲門。比利對他搖了搖頭,擺了擺手。那人還是不死心,接著敲,比利不理他了。

「難道他沒看到這地方已經關門了嗎?」他抱怨說,「把你的錢收起來,馬修。我們下班了,收銀機也沒開,現在是私人聚會。」他把他的杯子放在光亮處端詳。「顏色真漂亮。」他說,「卡羅琳真是個豪放的女人。喝波本的人是紳士,喝威士忌的人是——她說喝威士忌的人是什麼來著?」

「我想是偽君子吧。」

「我那個問題問得不壞吧?是不是?那喝愛爾蘭威士忌的是什麼?愛爾蘭人。」

「是啊,是你問的。」

「除了威士忌以外,愛爾蘭人喝什麼會醉?不過醉成這樣,感覺很棒。我要醉,也一定會找個最過癮的辦法,大醉一場。喂,馬修,你知道這是一天中最棒的時刻嗎?這裡就跟莫里西酒吧一樣,是你私人的超時營業酒吧,你知道嗎?這裡黑漆漆、空蕩蕩的,音樂關了,椅子全都疊在桌子上,只有一兩個朋友作伴,你好像把整個世界都關在外面了。真棒,呃?」

「是不壞。」

「只是不壞而已?」

他又為我加了點酒,可是我不記得什麼時候把酒喝掉的。我說:「你知道嗎?我的麻煩就是我不能回家。」

「托馬斯·沃爾夫不是說嗎?『你不能夠再回家了』,這是大家的困擾。」

「不,我是說真的。我寧可到酒吧,也不要回家。我在布魯克林混了一天,很晚才回來,累得要命。我都幾乎到家了,還是忍不住要跑到這裡來。我好不容易才把卡羅琳安頓好,我差點在她椅子上睡著了,不過我還是走了出來。我明明該跟其他正常人一樣,回家倒頭大睡,但又像信鴿一樣,不由自主跑到這個地方來。」

「你是燕子,這裡是溫暖的南方。」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麼。」

「別放屁了。你是人,是個男人,是個在秘密酒吧關門之後,不想一個人在家的可憐鬼而已。」

「什麼?」我不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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