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我搭上地鐵,只坐了一站,便進入了布魯克林區。在德魯·卡普蘭的辦公室里,我跟湯米·蒂勒里見了面。卡普蘭的辦公室在法院路,距布魯克林區政府只幾條街而已。辦公室隔壁有一家小小的黎巴嫩餐廳。街角有一家專門賣中東進口用品的雜貨店,再過去是一家舊貨店,裡面全是原木傢具跟銅燈、床架之類的雜物。在卡普蘭辦公室外面,有一個沒有腿的黑人,睡在平台的輪椅上,他前面有個雪茄盒,裡面有一兩張兩元的紙鈔跟幾個硬幣。他戴著一副玳瑁框角太陽眼鏡,前面還擺著一塊牌子:「別看我戴太陽眼鏡就以為我是瞎子,我只是沒腿而已。」

卡普蘭的辦公室以木頭作裝潢的主體,裡面有一套皮椅和好像剛從角落裡搬過來的檔案櫃。卡普蘭和他兩個合伙人的名字用舊式的黑金字體鑲在玻璃門上。卡普蘭的文學士和法學士兩張文憑,用框子框好,掛在牆上。一張卡普蘭的全家福擱在維多利亞式的橡木桌子上。他用一個鐵路道釘當鎮紙,壓住桌上的文件。牆上有一個鍾,時針指的是下午時分。

卡普蘭看起來有點保守,不過衣服還算是跟得上潮流。他穿一套夏季的灰線條西裝,打黃點領帶,應該只有三十齣頭,好像剛領到畢業證書沒多久似的。他比我矮一點,當然比湯米矮得更多,體型削瘦,鬍子颳得乾乾淨淨,長著一頭黑髮和一雙深色的眼睛,跟他的微笑不大相稱。他跟人握手時,態度不冷不熱,他直盯著我看,難掩眼神中的打量與揣測。

湯米還是穿他的酒紅色外衣、灰色法蘭絨長褲和白色便鞋。他的藍眼珠布滿血絲,嘴角全是斑點。他臉色也不大好看,彷彿緊張得血液倒流,皮膚上一點血色都沒有。

「我們要麻煩你做的是,」德魯·卡普蘭說,「從赫雷拉或是克魯茲的褲子口袋裡搜出一把鑰匙,然後,到賓州車站找到那個寄物箱,打開,把上面有他們指紋跟沾染血跡的長刀拿出來。」

「你真的要我去做這件事嗎?」

他笑了,「如果你真做得到的話,這也沒有什麼壞處。不,我們的情況沒那麼壞。他們手上有的,頂多是兩個從熱帶到美國來以後,就一直惹麻煩的兩個臭小子的指控而已。只要知道這兩個人行為一向不檢點,他們的證詞就只會對湯米有利。」

「說得再清楚點好嗎?」

我問話的時候,眼神轉向了湯米,湯米卻不安地避開了。卡普蘭說:「三角戀情,手頭不方便,想弄點錢來花花。瑪格麗特·蒂勒里的嬸嬸去年春天死了,留給她一大筆產業。雖然還沒有過戶,但是,根據初步的估計,大概值五十萬美元。」

「不過一定會被人殺價,大概不值那麼多。」湯米說,「會少很多。」

「還有保險。湯米跟他妻子的保險方法也很簡單,兩人互為對方的受益人,再加上其他的輔助條款,湯米可能可以得到一大筆錢。」他看了看桌上的一張紙條,「大概是十五萬美元,如果是意外死亡的話,還可以加倍領取,總共是三十萬美元。所以,如果這真是一起謀殺案的話,總收益大概是七八十萬美元的樣子。」

「這可是我律師說的。」湯米說。

「同時,湯米剛好最近手頭不太方便。過去一年在賭場裡面,他的手氣不好,有人上門討債,當然有點壓力。」

「這也不能證明什麼。」湯米插嘴。

「我在模擬警察的思維模式。他在賭場里欠了點錢,別克車分期付款也拖了兩期。同時,他在辦公室里搞上一個女的,每天在酒吧里跟她廝混,根本就不回家——」

「你不要太誇張了,德魯,我差不多天天都回家,只是時間不太確定而已。我至少會回家洗個澡,跟佩格吃個早飯。」

「早餐吃什麼?吃藥啊?」

「有的時候。我有班要上,有工作要做。」

卡普蘭坐在角落裡,二郎腿一蹺:「這麼多可能的動機還不夠嗎?更何況,有時警察根本不會注意許多顯而易見的事實:第一,他愛他妻子,可是他卻欺騙她。那又怎麼樣?大家不是說,百分之九十的已婚男子在外面有不軌行為,另外沒出軌的百分之十是在說謊嗎?難道他們都有殺妻的動機嗎?第二,他是欠了點錢,但是他信用很好,不愁調不到錢。總歸來說,他這幾年錢是賺了不少,但是常常大起大落,有時候闊得要命,有時候卻得勒緊皮帶。」

「你得習慣這行業。」湯米說。

「保險賠償加上遺產對很多人來說,或許是一大筆錢,但是,在湯米眼裡卻沒什麼。更何況湯米說得沒錯,扣掉稅,其實也沒那麼多。瑪格麗特名下的房子,就是他們現在住的那一幢。給一家之主保十五萬的險,是很稀鬆平常的事,但是給一個家庭主婦保十五萬,好像就有點怪。其實,很多保險推銷員在賣保險的時候,就是這樣賣的。他們刻意給你一種表面平衡的感覺,而不告訴你說,你老婆在家裡頭,根本就不需要這麼高的保額。」他雙手一攤,「不管了,反正那張保單是在十年前簽的,又不是他臨時起意跑去改的。」

他站起來,走到窗戶邊。湯米玩弄著他的鐵路道釘,在兩個肥大的手掌間拋來拋去,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韻律跟時鐘鐘擺的節奏差不多。

卡普蘭說:「其中一個兇手——安傑爾·赫雷拉,去年三四月份曾經在蒂勒里家打過零工。那時候是春季大掃除,他負責把從地下室和閣樓清出來的雜物一箱一箱拖出去,賺點零用錢。赫雷拉說,正因為有這層關係,湯米才會找他來演這場假搶劫案。但照常識,這是赫雷拉和克魯茲為什麼知道屋裡有金銀細軟以及怎麼進去的理由。」

「他們到底怎麼進去的?」

「他們把側門玻璃打破,再把門鎖打開,就進去了。可是他們告訴警方,門是湯米替他們開的,玻璃是事後他們才打破的。他們還說,他們離開時,屋裡乾乾淨淨。」

「可是我回家的時候,家裡卻好像被旋風掃過。」湯米說,「我還非得看那副慘狀不可,害得我的胃難受得要命。」

「他們當然說,屋子之所以亂七八糟是湯米殺他妻子時弄的。如果你知道實情,你就會明白他們是胡說八道。時間根本就不對。他們大約是在午夜時分闖進去的,根據法醫的鑒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十點到凌晨四點之間。湯米是五點鐘才回家的。他跟朋友吃了晚飯,又到過好幾個不同的地方,這才結束他忙碌的一天。」他看著他的當事人說,「我們運氣不壞,如果他那天剛好沒應酬,他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會那麼強了,又如果他一直待在他女朋友公寓里,拉上窗帘,也就真的沒人知道他在哪裡了。」

「一旦佩格察覺到跡象不對,我就會小心點,別被她抓到。」湯米說,「只要我一回到布魯克林,我就是十足的居家男人,我在城裡的所作所為絕對不會影響到我的家庭生活。」

「但是入夜之後,湯米的行程就很難解釋了。」卡普蘭繼續說,「因為其中有幾個小時,他跟他女朋友留在公寓里,而且把窗帘也拉上了。」其實不用把窗帘拉上,我想,外面的人根本就看不見。「更何況有段時間,連她也不知道湯米在幹什麼。」

「她睡著了,可是我睡不著。」湯米補充說,「所以我穿上衣服,到酒吧里混了兩個小時。我沒去太久,她睡醒前我就回來了。如果我有架直升機,倒是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從我家到她家來回一趟,可是靠我那輛別克可不成。」

「現在的關鍵是,」卡普蘭說,「就算時間足夠,就算他女朋友的不在場證明不算數,就算所有證人的證詞都不是真的,這起謀殺案也不可能是他乾的。比如說,湯米在那兩個講西班牙語的小鬼離開之後,並且在命案可能發生的最後時限一凌晨四點鐘前溜回家中,那他老婆跑到哪裡去了?根據克魯茲和赫雷拉的說法,那時家中根本沒有人。他上哪裡去找到她,再把她殺掉?你要他怎麼辦?把他妻子塞在車廂里嗎?」

「也有可能是那兩個小賊到以前,他就把她殺掉了。」

「我居然還想要僱用這傢伙。」湯米說,「我有預感,你知道我意思嗎?」

「別急。」卡普蘭說,「最糟糕的是時間有點接不上。湯米最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是從晚上八點到午夜前後,之後,他就跟他女朋友單獨活動,沒出現在有人可以證明的公開場合。法醫確定他妻子十點鐘左右的時候還活著,所以她最早被殺害的時間頂多是十點多。還有,時間也不能解釋所有事情。他們怎麼可能闖進公寓,把屋子都翻遍、偷遍了,而居然沒看到屋裡有具屍體?我想他們連哪裡有指紋,都會瞧得清清楚楚。警察在那間房間里找到蒂勒里太太的屍體,他們為什麼沒注意到?」

「也許屍體被什麼東西蓋住了。」我想到斯基普那碩大無比的莫斯勒保險箱。「也許屍體是在衣櫃里,所以他們沒看到。」

他猛搖頭,「死因是利刃猛刺而死,鮮血流得到處都是。床跟卧室的地毯都被染紅了。」我們兩個都故意不看湯米。「她不可能死在別的地方。」卡普蘭開始下結論了,「她就是在那裡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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