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那個周末很平靜。我想找我的孩子玩,但他們都沒空。星期六下午,我陪一個顧客到阿姆斯特朗酒吧附近的古董店去拿一點東西,賺了一百塊錢。我們一塊坐計程車到東五十四街他男朋友家,去拿衣服跟一些零碎的東西。他男朋友的體重大概比同體形的普通人多個三四十磅,態度尖酸刻薄。

「我真的不敢相信,傑拉爾德。」他說,「這個人是你的保鏢,還是你把房間轉租給這傢伙了?不管怎麼樣,我還真不知道該覺得榮幸還是被人侮辱了。」

「哦,這個問題我想你自己得動動腦筋了。」傑拉爾德跟他說。

傑拉爾德說:「我以前真的很愛這個卑鄙的男人,馬修,如果我能知道原因,就謝天謝地了。馬修,謝謝你。我可以用每小時五塊錢的代價,隨便找個人充場面,但是你一站在那裡,氣勢就不一樣了。你還記得他一副想把漢德爾古燈據為己有的樣子嗎?他媽的,那會是他的?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連漢德爾是誰都不知道,更別提那盞燈了。他只知道憨斗,你聽過這個新詞吧?意思就是討價還價。比如說,我現在只肯付五十塊錢,而不是當初我答應你的一百塊錢,就可以用這句黑話。我當然只是開玩笑,親愛的。我絕對會付你一百塊,因為你實在是太值得了。」

星期天晚上,博比·魯斯蘭德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找到我。他說,斯基普找我,他此刻在小貓小姐。反正我現在沒事,為什麼不到那裡去?

外面的天氣涼快多了。最強的熱浪已經在星期六來過,再加上下了一點雨,街道上的溫度明顯下降。等紅綠燈的時候,有一輛消防車越過我們,沖了過去。等警笛逐漸消失,博比說:「這事真讓人發狂。」

「啊?」

「他會跟你說的。」

過街時,他說:「我從沒見過他這個樣子,你知道我的意思嗎?他平常特別冷靜,你知道的,我在說阿瑟。」

「阿瑟?沒有人叫他阿瑟。」

「是沒人叫他阿瑟,打我們是孩子開始,就沒有人叫他這名字。你知道嗎?每個人都叫他斯基普。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得規規矩矩叫他的名字。」

我們一到酒吧,斯基普便朝博比扔來一條毛巾,並且叫他照顧一下酒吧。「他是一個很糟的酒保,但是他東西偷得不凶。」斯基普說。

「我可不這麼想。」博比說。

我們進到後面的房間,斯基普關上了門。裡面有兩張舊桌子、兩張旋轉椅、一把高背椅、一個衣帽架、一個檔案櫃和一個比我還高的舊式莫斯勒牌保險柜。斯基普指著保險柜說:「賬本原本該放在這裡面的。也許我跟約翰都聰明過頭了,賬本偏偏放在誰第一眼看到都想打開來瞧瞧的地方,對吧?我們在裡面放了上千塊的現金,一些破爛文件,包括這地方的租約、合夥協議、離婚證明書,什麼狗屁都有。我們放了一大堆寶貝在裡面,卻被個混小子席捲一空。」

他點了一支煙。「我們搬到這裡時,就有這個保險柜了。」他說,「五金店結束營業時沒把它搬走,我們覺得把它留下比費勁把它弄走划算,所以,就沿用下來。這玩意兒真是大得要命,對吧?如果你想塞一具屍體進去,說不定都行。我們想,這麼大的東西誰偷得走?誰知道居然會有個王八蛋會偷裡面的賬本。」

「哦。」

他點了點頭,「有人向我們勒索了,『我有你們的東西,你們可以把它拿回去。』」

「他要多少錢?」

「他沒說,只說會再跟我們聯絡。」

「你認得出他聲音嗎?」

「聽不出來。只覺得聲音是裝出來的。」

「什麼意思?」

「反正我覺得那不是真的聲音。不過,我真的聽不出他的聲音。」他的手指交叉,掰了掰指關節。「我只好坐在這裡等他電話。」

「你什麼時候接到電話?」

「幾個小時前。我正忙的時候,他打電話到這裡來。我跟你說,這真是個好的開始。」

「還好他找的是你,不是把那份資料寄給國稅局。」

「是啊,我也是這麼想。我們現在有辦法可想了。只要他掉了一枚硬幣,我們就有辦法把他的老巢翻出來。」

「你跟你合伙人談過了沒?」

「還沒有。我打電話到他家去,可是他不在。」

「所以你就坐這裡。」

「對啊,要不然我能怎麼樣?像神經病一樣,到處跑來跑去嗎?」他的桌子上有一個很大的平底玻璃杯,裡面還有大約二分之一的褐色液體。他狠狠吸了最後一口煙,把煙蒂扔到杯裡面去。「噁心。」他說,「我從沒見你把煙蒂扔到杯子里去,馬修。你不抽煙,對吧?」

「抽過好一陣子。」

「是嗎?你曾經吸過好一陣子竟然能不上癮?我曾經見過一個人為了戒煙改打海洛因。你認識他,對不對?你知道這件事。但是那些王八蛋,」他拍了拍煙盒子,「恐怕是上了癮,不是為了好玩。來一支?」

「不,謝了。」

他站起來。「如果有什麼事是打一開頭我就不喜歡的,我根本就不會去碰。」他說,「嘿,謝謝你抽空過來。現在除了等,也沒別的什麼好做。但是,我想隨時跟你保持聯絡,好讓你知道情況發展到什麼地步。」

「這沒關係。」我說,「不過,我跟你說,你並不欠我什麼。」

「你這話什麼意思?」

「比如說,不要再幫我付酒吧的賬單了。」

「你不舒服啊?」

「沒有。」

「我只覺得這是我該做的。」

「我很感謝,但是我覺得沒有必要。」

「對啊,我想也是。」他聳了聳肩,「如果沒想清楚,你可能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什麼錢都花得出去,而且一點效果都沒有。我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可是這有什麼關係?一杯酒我還請得起吧?在我的酒吧里喝一杯吧?」

「這當然行。」

「那就快來吧。」他說,「免得魯斯蘭德把整個店都送掉了。」

每次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都懷疑我會不會在那裡碰到卡羅琳。每次沒見到她,我都會覺得輕鬆,而不是失望。我曾經想打電話給她,但覺得還是不打比較好。星期五晚上是我們兩個都想要的,我們兩個也都覺得那是一個完美的句號。我很高興事情這樣收場。更好的是,我已經能把我跟弗蘭之間的風風雨雨丟在一邊,置之不理,至於我跟卡羅琳的那段,我也能當作是酒後亂性的糊塗事。我想,如果我跟街上的陌生女子混上半個小時,可能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只是沒那麼好玩而已。

我也沒有再碰到過湯米。我絲毫沒有失望的感覺,只覺慶幸。

星期一早上,我買了一份《新聞報》。上面說警方在日落公園抓到一對中南美洲兄弟,涉嫌搶劫並槍殺蒂勒里太太。報紙上還有一張照片——兩個瘦骨嶙峋的年輕人,滿頭亂髮,一個拚命想遮掩,另一個則對鏡頭傻笑。兩人都戴著手銬,身邊各有一個寬肩膀、冷著臉的警察。標題還特別告訴讀者,哪兩個是好人哪兩個是嫌疑犯,這其實完全沒有必要。

那天下午電話鈴響的時候,我正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丹尼斯放下正在擦的杯子,接了電話。「他剛剛離開這裡,」他說,「我見到他出去了。」他用手遮住話筒,滿臉疑惑望著我。「你還在這裡啊?」他問道,「是你剛剛溜出去,還是我走了神?」

「誰問我?」

「湯米·蒂勒里。」

你永遠不知道一個女人在什麼情況下會把隱私告訴一個男人,你也永遠不知道那個男人會有什麼反應。我實在不想知道,不過,我覺得處理這種事用電話說總比面對面好。我點了點頭,丹尼斯隔著吧台把電話遞給我。

我說:「我是馬修·斯卡德,湯米,我聽到你妻子的事,我覺得很難過。」

「謝了,馬修。天哪,這好像是一年以前發生的一樣。這是多久以前的事?好像才一個多星期吧?」

「至少他們抓到了那兩個混蛋。」

我們兩個都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他說:「你一定還沒有看報紙吧?」

「我當然看了。兩個講西班牙語的孩子,還看到他們的照片。」

「我猜你看的是早上的《新聞報》。」

「對啊。有什麼問題嗎?」

「可是你沒有看到下午的《郵報》。」

「沒有,怎麼啦?這兩個人最後無罪釋放了?」

「無罪?」湯米冷冷地哼了一聲,接著他說,「我還以為你知道呢。警察今天早上來過,我那時還沒有看到《新聞報》,所以根本不知道他們已經抓到兇手了。媽的,如果你已經知道那個消息的話,你可別不相信我。」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湯米。」

「那兩個混小子會無罪嗎?媽的,那兩個人在時代廣場地鐵站附近租了一個房間。警察破門而入,見到裡面全部都是我們家的東西。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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