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星期二晚上,我帶弗蘭到斯基普·德沃為之瘋狂的那家泰國餐廳去。之後我陪她散步回家,還在一家名為喬依·法雷爾的酒吧喝了一杯餐後酒。在她家門口,她又把她明天要早起的那一套搬出來搪塞我。我就這麼走了,在路上又閑逛了一會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的心情很壞,胃裡面那些古怪的食物不住地翻騰,使我的心情更壞。我那杯波本酒喝猛了,害我吐了一兩次。我慢吞吞地走回家,路上買了一份《新聞報》,然後穿著內衣,坐在床沿上,隨意翻翻,看看有沒有什麼新聞。

有一則新聞說,布魯克林區有個婦人被搶並遭殺害。我很累,喝了好多酒,而且標題上也沒登那個婦人的名字,於是我倒頭就睡。

第二天起來,我昏沉沉的腦里若有所思,又像是幻想,又像是記憶。我坐起來撿回報紙,從頭細讀那則新聞。

瑪格麗特·蒂勒里,四十七歲,被刺死在布魯克林灣脊區殖民路的家中樓上,顯然是在小偷行竊過程中被驚醒,然後遭殺人滅口。她那個賣保險的丈夫——托馬斯·蒂勒里,湯米是托馬斯的昵稱——在星期二下午打電話回家,發現家裡沒人接電話,這才起了疑心。他請住在附近的一個親戚到家裡看看,卻發現家裡有遭竊的痕迹,蒂勒里太太也死在家中。

「這裡一向很平靜。」報紙引述一位鄰居的話,「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但是,根據警方的記錄,這個區域近來偷搶的案子卻在逐漸增加。而附近的人也向警方報告說,有很多「壞分子」常在附近出沒。

蒂勒里不是一個很常見的姓。在布魯克林大橋入口的那個地方,有一條蒂勒里街,我不知道這個姓蒂勒里的到底是大戰英雄,還是為大選奔走的幕僚,還是湯米的親戚。曼哈頓電話索引里,是有幾個蒂勒里,不過名字都是e開頭的。托馬斯·蒂勒里住布魯克林區,非常可能就是電話湯米。

我洗了個澡,把鬍子刮乾淨,出門吃早飯。我想起我讀到的那則新聞,並且冷靜地過濾我心中的感受。我覺得這不是真的。我跟湯米並不熟,更不認識他妻子,甚至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她住在布魯克林區附近。

我看了看我戴結婚戒指的左手手指,沒有戒指,沒有印記。我從長島搬到曼哈頓的時候,就把戒指拿下來了。剛把戒指拿下來的時候,還有個印記,可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那個印記就不見了。

湯米戴戒指,是黃金的,大概有八分之三英寸寬。他的右手小指戴的那枚,我想應該是高中的班戒。有一次,我倆在火焰喝咖啡,我看得很清楚,他右手小指是一枚鑲著藍寶石的班戒,左手則是一枚黃澄澄的結婚戒指。

我說不出我到底有什麼感覺。

那天下午,我到聖保羅教堂,為瑪格麗特·蒂勒里點了一支蠟燭。我是在離開警察局之後才開始進教堂的,不過我從不禱告,不參加儀式,只是隨興而至,在黑暗的沉靜中坐一會兒。有時,我會為剛剛故去的朋友點一支蠟燭。我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事,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把我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我信步走進的任何一家教堂。我坐在教堂的後排,想想這則突如其來的死訊。在教堂里,我覺得外面好像下著小雨。我穿過第九大道,衝進阿姆斯特朗酒吧。丹尼斯就坐在吧台的後面。我要了一杯純波本,一飲而盡,又要了一杯波本跟一杯咖啡搭著喝。

我把波本酒倒進了咖啡杯。他問起蒂勒里的事情。我說,我在《新聞報》上看到了這則新聞。

「下午的《郵報》也有這則新聞,內容差不多。他們覺得這是前一天晚上發生的事情。湯米那天晚上沒回家,第二天直接到辦公室。他可能在辦公室里打了幾通電話回家,想要道歉,但一直沒有人接,所以才起了疑心。」

「報紙上這麼說嗎?」

「差不多。那應該是前兩天晚上的事。那天晚上我在,可是沒見到他來。你看到他了嗎?」

我拚命回想當時的情景:「好像在,就是那天晚上。我想他跟卡羅琳一起。」

「那個南方美女?」

「就是那個。」

「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想。」他用拇指跟食指捋了捋稀稀疏疏的鬍子,「頂多是她美夢成真,這也算不了什麼罪過。」

「你覺得她想讓他妻子死?」

「我不知道。一個女孩跟一個結過婚的男人在一起,你說她心裡能想什麼?你看嘛,我沒結婚,為什麼我也會想到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接下來幾天,報紙上都沒再提這件事,只在星期四的《新聞報》上看到一則訃聞。瑪格麗特·韋蘭·蒂勒里,托馬斯摯愛的妻子,已故的詹姆斯·艾倫的母親,理查德·保爾森的阿姨,與世長辭。當天晚上有守靈的活動,第二天下午則在布魯克林灣脊大道舉行追悼儀式。那天晚上,比利·基根說:「這事發生之後,我就沒見到蒂勒里了。說不定我們以後再也見不到他了。」他給自己倒了一杯十二年的陳酒,在這種地方,也只有他會點這種酒,「我倒覺得我們以後不會見到他跟她一起了。」

「他女朋友嗎?」

他點了點頭:「他們兩個只要一想到他們在一起的時候,蒂勒里太太正被人用刀殺死,他們大概也就沒勁了。而且他應該在家的,是不是?你在鬼混的時候,最不希望聽到的,就是你老婆被人殺掉了。」

我想了想,點點頭,「守靈活動是在今天晚上嗎?」

「是嗎?你要去?」

我搖了搖頭,「我不知道誰要去。」

我在停止營業前喝了一杯,離開波莉酒吧,到「小貓小姐」又喝了一杯。緊張的斯基普現在好像離我很遙遠。我坐在吧台上,極力想忽略坐在我身邊、態度還不壞的男子。他一直告訴我這城市之所以會這麼糟,全都是前任市長的錯。他的話我不盡同意,但我也不想跟他爭辯。

我把酒幹掉,往門口走。走到一半,斯基普叫我名字。我轉身,見到他朝我走來。

我又走回吧台。他說:「現在時候不對,但是有件事我想問你。」

「哦?」

「有件事想問問你的建議,可能會耽擱你點時間。你明天會到吉米那裡遛遛嗎?」

「可能吧。」我說,「如果我不去葬禮的話。」

「誰死啦?」

「蒂勒里老婆。」

「哦,葬禮是明天?你真的想要去嗎?你跟蒂勒里有那麼熟啊?」

「沒有。」

「那你為什麼要去?算了吧,這不關我的事。我兩點、兩點半左右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等你。如果沒看見你,我會再找個時間跟你談。」

第二天,大概兩點半的時候,我已經坐在酒吧里等他了。我剛吃完午飯,斯基普進門掃視我究竟有沒有出現的時候,我在喝咖啡。他終於找到我,在我身邊坐了下來。

「你沒去啊?」他說,「今天不是參加葬禮的日子。我剛去過健身房,還在蒸汽浴室里坐了一會兒。這整個城市就像是間蒸汽浴室。你喝什麼?是你自創的肯德基咖啡嗎?」

「不是,只是普通咖啡。」

「那有什麼喝頭?」他轉身叫來一位女招待,「給我一杯超級黑啤。再給我這位老爹一點什麼,好讓他加在咖啡里。」

那位小姐給我一杯酒,給了他一瓶啤酒。他把啤酒慢慢倒進玻璃杯,讓泡沫堆到約有半英寸高,端起來,喝了一口,放下杯子。

他說:「我可能有麻煩。」

我沒搭腔。

「這幾句話不要對別人說,好嗎?」

「好。」

「你對酒吧這行知道多少?」

「從酒客的角度來說,知道得不算少。」

「我很喜歡,因為全是現金交易。」

「那當然。」

「有的地方刷卡,我們不,全部現金交易。不過,我偷偷告訴你,如果你要付支票或是簽賬,我們當然也沒問題。不過,基本上,我們只收現金。我們百分之九十五的買賣全部是現金,可能還不止。」

「那又怎樣?」

他掏出一支煙,在拇指上敲了敲,「我真不想從頭再說一遍。」

「那你就別說。」

他把香煙點著。「現在大家講話都很精簡。」他說,「有一部分錢在記賬前,就消失不見了。我們不會記在賬本上,不會把錢存起來,反正這筆錢根本不存在。你只要藏起一塊錢就等於賺進兩塊錢,因為你用不著付稅。你明白了沒有?」

「這沒什麼不明白的,斯基普。」

「大家都這麼干。糖果店、書報攤,只要是用現金的地方,大家都用這一招。天哪,這就是美國的生活方式——如果總統有辦法,照樣會逃稅。」

「前一個總統不就這樣嗎?」

「這不用你提醒我,就是那個王八蛋害得逃稅成為一件不體面的事。」他狠狠吸了一口煙,「我們是在幾年前開張營業的。賬本歸約翰管。我發號施令,僱用新人,叫舊人滾蛋。他負責買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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