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報紙上根本就沒有提到莫里西酒吧的搶劫案,但是接下來的幾天,我卻聽到許多傳聞。莫里西兄弟的損失越傳越誇張。我聽到的從一萬到十萬都有。到底被搶了多少錢,只有莫里西兄弟跟搶匪知道,但這兩邊都不會說出來,所以,損失的金額怎麼說都行。

「我想總數在五萬左右。」比利·基根四號晚上跟我說,「數目當然會越傳越多。每個人和他的兄弟都在現場親眼目睹。」

「這話什麼意思?」

「到目前為止,至少有三個人言之鑿鑿地告訴我說,事發當時他們在場。得了吧,在場的人是我,我才敢發誓,他們那幾個人根本不在場。不過,他們加油添醋之後,有時連我也弄糊塗了。你知道有個搶匪一巴掌把個女的打得昏頭轉向嗎?」

「真的?」

「他們是這麼告訴我的。而且莫里西兄弟里還有人被打了一槍,受了點皮肉傷。我想親臨現場是夠刺激了,但是,不在場好像更具戲劇性一點。一九二八年都柏林騷亂十年後,你好像找不到任何一個當時沒參加這場革命的人。那是一個光輝的星期一早晨,三十個勇敢的人走進郵局,十萬英雄揭竿響應。怎麼樣?馬修,五萬塊不算過分吧?」

湯米·蒂勒里好像那天也在,我記得他坐在一邊大吃大喝。也許我記錯了。從那之後,我有好幾天沒見到他,也沒聽他提起過這樁搶劫案。如果他有賭棒球穩贏的竅門,他一定會說得全酒吧沒有人不知道。你只要賭大都會跟揚基隊輸,這兩隊就一定會贏。

大概是第二個星期,有天中午,斯基普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溜達,見到我躲在後面喝悶酒。他在吧台買了一杯黑啤,拿到我的桌上來,在我對面坐下。他說,前一晚他到過莫里西酒吧。

「自從上次跟你去過一回,我就再也沒上那裡了。」我告訴他說。

「昨天也是我第一次去。他們把屋頂修好了。蒂姆·帕特還問起你。」

「我?」

「是啊。」他點起一根香煙,「他希望你有空到他那裡走走。」

「幹嘛?」

「他沒說。你是偵探不是嗎?也許他要你去査點東西。你覺得他們到底損失了多少錢?」

「我可不想卷到這種事里。」

「你別跟我說。」

「愛爾蘭人的家務事,我可不想沾邊。」

他聳了聳肩,「你也可以不去。蒂姆·帕特說,今晚八點過後,隨時候駕。」

「我以為他們要睡到八點。」

「如果他們睡得著的話。」他喝了一大口啤酒,用手背抹了抹上嘴唇。

我說:「你昨天晚上去過了?那地方現在是什麼樣子?」

「還不就那老樣子。我跟你說,他們把天花板上的洞給補好了,至少我是瞧不出破綻。蒂姆·帕特跟他的兄弟們也還那德行。我告訴他們,下次我碰見你,會把話帶到。至於去不去,就是你的事了。」

「我想我不會去。」我說。

但是第二天晚上十點,或十點半左右,我還是糊裡糊塗去了。一樓的劇團正在排演布倫丹·貝漢的劇作,他們預定星期四晚上首演。我按了按樓上電鈴,等了一會兒,蒂姆·帕特的一個兄弟把門打開一個縫,告訴我他們要兩點鐘才開門。我告訴他,我的名字叫馬修·斯卡德,蒂姆·帕特叫我來的。

「哦,是你,這種燈光下我沒認出來。」他說,「請進,我去告訴他你來了。」

我在空蕩蕩的二樓房間里等著。抬頭瞧瞧天花板,想知道洞到底在哪裡。這時,蒂姆·帕特走了進來,又開了幾個燈,亮多了。他還是平常那副裝束,只是沒圍圍裙。

「謝謝你專程胞一趟,」他說,「要不要跟我喝一杯?你通常喝波本,今天照舊嗎?」

他倒了杯酒,我倆在桌邊坐下。他的一個兄弟好像出門了,我聽到有人下樓的聲音。蒂姆·帕特舉起酒杯,一飲而盡。他說:「出事那天你在場吧?」

「在。」

「有個好朋友不小心把他的帽子留在這裡了,但是,他媽媽沒把他的名字綉上去,所以,我們沒辦法還給他。」

「明白。」

「如果我知道他是誰,在哪裡可以找到他,我不就可以把他的東西還給他了嗎?」

我確定你還想要他們身上的某些東西。

「你以前是警察。」

「現在不是了。」

「你可能聽到了點風聲。人們總是會議論,是不是?如果有人能把眼睛放亮點,耳朵豎尖點,他會得到點好處的。」

我沒搭腔。

他捋了捋鬍子。「我兄弟跟我,」他的眼睛盯著我肩膀後面的東西,「願意出一萬美元,打聽出那天拜訪我們的兩位朋友到底叫什麼名字,住什麼地方。」

「就為了還那頂帽子?」

「怎麼啦?我們沒這義務嗎?」他說,「你們的喬治·華盛頓不是冒著漫天風雪,就為了還給顧客他多收的一分錢嗎?」

「你說的是亞伯拉罕·林肯吧?」

「對,對,喬治·華盛頓是另一回事,櫻桃樹。『爸爸,我不能說謊。』你們國家的英雄都是些最誠實的人。」

「好像是這麼回事。」

「他跟大家說他絕不是個騙子,天哪。」他搖了搖他的大頭,「你可不可以幫我們查出真相?」

「我想不出來從哪裡著手。」

「你在場啊,而且你也見過他們。」

「他們臉上蒙著手帕,頭上還戴了帽子。坦白說,我敢發誓,他們在離開時,帽子還好好地戴在頭上。你找到的那頂帽子不是其他客人的吧?」

「也許他們掉在樓梯間了。如果你聽到什麼風聲,馬修,讓我們知道好嗎?」

「有何不可?」

「你祖上是愛爾蘭人嗎?」

「不是。」

「之前我一直懷疑你的祖先來自凱里。凱里人最擅長的就是用一個問題回答別人的問題。」

「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是誰,蒂姆·帕特。」

「如果你知道的話……」

「如果我知道的話……」

「你不會對我們的價格有意見吧?錢還算合理吧?」

「沒意見。」我說,「價格很合理。」

這價錢很不壞,也值得忙上一場。又見到斯基普時,我把我們會面的經過告訴他。

「他不是僱用我,」我說,「只是提供一筆賞金。一萬塊,只要有人告訴他們搶匪的名字以及在哪裡可以找到他們。」

「你會幹吧?」

「什麼?叫我去找他們?前兩天我告訴你,我不會為錢接這個案子,我才不願意一天到晚用鼻子聞來聞去的。」

他搖了搖頭,「如果你得來全不費功夫呢?如果你到街角買報紙,剛巧發現他們就在那裡呢?」

「我怎麼可能認出他們?」

「你常見到歹徒用手帕當面具的嗎?沒有,說真的,你認得出他們。要不你多跟以前的同事、老朋友聯絡聯絡,說不定也能打聽點消息出來。你以前總有線民吧?」

「線民?」我說,「每個警察都養線民,沒他們你什麼也幹不了。可是,我……」

「先別想要怎麼找他們。」他說,「先想想萬一你撞到他們,你打算怎麼辦。好嗎?」

「可是……」

「只要找到他們,你就能賺一萬塊。」

「我對那兩個人一無所知。」

「好,就算是你不知道他們是混蛋,還是教堂唱聖詩的好孩子,那又有什麼差別?抓到他們就能賺到你的血汗錢,是吧?這兩個混小子被莫里西兄弟捉到後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條?」

「難道你以為蒂姆·帕特會讓他們到教堂去懺悔?」

「我知道,這兩個人會吃不了兜著走。你到底干不幹?」

我搖了搖頭。「不知道。」我說,「要看那兩個人是誰,還有我到底有多缺錢。」

「這麼看來,你是不會做了?」

「我確定我不會做。」

「你確定個屁。」他把煙灰彈掉,「你不幹,自然有人干。」

「其實不用一萬塊也有人願意動手殺人。」

「要是我,我就干。」

「那天晚上在酒里吧,有幾個警察。」我說,「你猜他們知不知道賞金的事?」

「不知道。」

「就算警察知道搶匪是誰,在哪裡,他們也升不了官。因為沒有人報案,沒人出面指認,什麼都沒有,所以大家就當作沒這回事了。但是,如果他能把那兩個混蛋交給蒂姆·帕特,他差不多就能賺進他半年的薪水了。」

「可是他這不就是煽動犯罪和協助謀殺?」

「我不是說每個人都會做這種事情。但是,你告訴自己,他們可能是殺過人的混蛋,就算他們現在還沒殺人,他們遲早還是會殺人。更何況,莫里西兄弟也不見得會殺他們,說不定只把他們的骨頭打斷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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