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隔天吃完早餐,我打電話到査爾斯·倫敦的辦公室。他還沒進辦公室。我留下名字並且說我會稍後再打電話過來。

我又投下一枚硬幣打電話給十八分局的弗蘭克·菲茨羅伊。「斯卡德,」我說,「皮內爾關在哪裡?」

「他們在市中心抓到他,所以我想他們會把他轉到賴克斯島。幹嗎?」

「我想去看他。我的機會大不大?」

「不大。」

「你可以去那裡,我建議。我可以假裝是同車隨行的警官。」

「我不知道,馬修。」

「你的時間會有補償的。」

「不是這個問題。真的。問題是,這個該死的傢伙可以說是得來全不費功夫,我絕不想讓他有機會利用技術規則節外生枝。我們讓一個未經授權的訪客進去,如果他的律師得到風聲拿來大做文章,整個案情會因此而升溫。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

「看來不太可能會這樣。」

「也許不可能,但我不急著去碰運氣。你到底想從他那兒知道什麼?」

「我不知道。」

「也許我可以替你問他一兩個問題。假如我能去看他的話,我不能確定我一定可以。他的律師也許已經下令禁止了。但是,如果你有特別的問題……」

我是在旅館大廳的公用電話里打電話的,這時候有人在敲門。我告訴弗蘭克稍等一下,然後打開一條門縫。是前台工作人員維尼,他說有我的電話。我問他是誰打來的,他回答說是一個沒說姓名的女人。我懷疑是昨天夜裡打電話給我的那個女人。

我告訴他把電話轉到桌上那部電話機,我馬上會去接。我鬆開按在話筒上的手,告訴弗蘭克我不知道要問路易斯·皮內爾什麼特別的問題,但我會把他建議的方法放在心上。他問我是不是調查有進展了。

「我不知道,」我說,「很難說。我就是耗時間吧。」

「只要把名字給倫敦,他就會覺得錢花得很值了。」

「我也是這麼想,我覺得絕大部分的努力都會徒勞無功。」

「通常都是這樣子的,不是嗎?有一陣子,我心裡想我一定浪費了自己百分之九十的時間。但是,如果你要達到那不算浪費的百分之十,你就一定得這麼做不可。」

「這就是重點。」

「就算你能見到皮內爾,也可能是屬於百分之九十那部分。你不覺得嗎?」

「也許吧。」

我和他講完電話,走到桌子那邊接另外一通電話。是安妮塔。

她說:「馬修?我只是要告訴你支票收到了。」

「那好,我很抱歉只有這麼多。」

「它來的正是時候。」

我手上有錢的時候就會寄一些給她和兩個兒子。她從來沒有隻為了說她收到錢而打電話給我。

我問她孩子們好不好。

「他們很好,」她說,「他們這時候早已上學去了。」

「當然。」

「我想你有好一陣子沒看見他們了。」

我覺得有一點光火。她打電話來就是為了告訴我這個?只是為了要按下那個令我產生罪惡感的小小按鈕?「我正在辦一個案子,」我說,「只要這個案子一結束,他們隨時都可以過來,我們可以一起在紐約公園裡玩接球的遊戲或來場拳擊賽。」

「他們很喜歡這樣。」

「我也是。」我想起簡,因為她孩子搬到這片土地的另一邊去而得到解脫,因為她不必再去探望他們而得到解脫,而且又不必為了自己得到的解脫而產生罪惡感。「我很喜歡這樣。」我說。

「馬修,我打電話來是為了——」

「為了什麼呢?」

「哦,天呀,」她說。聽起來她既悲傷又疲倦。「是為了斑弟。」她說。

「斑弟?」

「是那隻狗。你記得斑弟嗎?」

「當然,它怎麼了?」

「哦,真可憐,」她說,「獸醫說它必須安樂死。他說到這個地步真的無法可想了。」

「哦,」我說,「我想如果我們必須這麼做——」

「我已經讓它安樂死了。星期五。」

「哦。」

「我猜你會想要知道的。」

「可憐的斑弟,」我說,「它一定有十二歲了吧。」

「它十四歲了。」

「我沒有想到它這麼老了。對狗而言,算是很長壽了。」

「差不多等於人類活了九十八歲。」

「它是怎麼了?」

「獸醫說它真的是太老了。腎臟都壞了,眼睛也幾乎瞎了。你知道的,不是嗎?」

「不知道。」

「這一兩年來,它的視力一直在衰退。真是可憐,馬修。兒子們對它失去了興趣。我想這是最可憐的地方。他們小時候很愛它的。但是,現在他們長大了,不再對它有興趣。」她開始哭了起來。我站在那裡,握著聽筒,沒有說話。

她說:「我很難過,馬修。」

「別傻了。」

「我打電話給你是因為我想把這件事跟別人談一談,但是我能跟誰說呢?你記得我們養這隻狗的時候嗎?」

「我記得。」

「因為它臉上的斑紋還有它的那副長相,我想叫它『土匪斑弟』。你說這好像給狗取個惡名似的,但是我們已經昵稱它斑弟了。因此,我們就說斑弟不是土匪斑弟的簡稱,而是斑德斯耐奇的簡稱。」

「《愛麗絲夢遊仙境》里的斑德斯耐奇。」

「獸醫說它不會有什麼感覺。它只是沉沉入睡。他會負責幫我處理屍體。」

「那好。」

「它這輩子過得也不錯了,你不覺得嗎?它是只好狗。它真像個小丑,總是把我弄得十分狼狽。」

她又講了幾分鐘。我們之間的對話也就耗盡了,就像那隻狗一樣。她又再一次謝謝我的支票。我也再一次說我希望錢能再多一些。我請她告訴兒子們,我只要一結束手上的案子,馬上會去看他們。她說她一定會轉告他們的。我掛上電話,往外走。

太陽被雲層遮住,而且還吹著一股寒風。由旅館數過去第三家店是麥戈文酒吧,他們開門營業得早。

我走進去。裡面空蕩蕩的,只有兩個老人,一個在吧台後面,一個在吧台前面。酒保倒了一杯雙份的早年時光波本酒還有一杯水給我,我的手微微地發抖。

我舉起玻璃杯,懷疑自己既然一大早要到倫敦的辦公室去拜訪他,卻讓呼吸帶有波本酒味,這是不是太不聰明了。隨後,我決定了,對一個非正式的私人偵探,這應該是可以原諒的怪癖。我想著可憐的老斑弟。不過,我當然不是真的在想那隻狗。對我而言,也許對安妮塔而言也一樣,它是少數還維繫在我倆之間的一條線。它這麼安詳地死了,有點像我們的婚姻。

我喝完酒,走出去。

倫敦的辦公室在松樹街一棟二十八層建築物的十六樓。我和兩個穿深綠色工作服的人一起搭電梯。其中一個帶著一塊筆記板,另一個提著工具箱。他們兩個都沒說話,我也沒有。

我找到倫敦的辦公室時,感覺到自己像是迷宮中的老鼠。他的名字列在毛玻璃上四個名字的首位。裡面,一個略帶英國口音的接待員請我先坐下,然後恬靜地用電話聯絡。我看著一張體育插畫的複製品,直到有一扇門打開,査爾斯·倫敦招呼我進他的私人辦公室。

辦公室空間充足,舒適但不華麗。從他的窗戶看出去,可以看到港口,只有一部分被周圍的建築物遮住。我們站在桌子旁,一人一邊,我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氣氛很古怪。有那麼一會兒,我後悔自己在麥戈文喝了波本酒,後來我才意識到波本酒與隔在我們中間的帷幕無關。

「我希望你先打電話過來,」他說,「這樣可以不用大老遠跑這一趟。」

「我打過電話,他們說你還沒進辦公室。」

「我拿到一張留言條說你稍後會再打電話來。」

「我想我省了一通電話。」

他點點頭。除了領帶,他的服裝看起來和他那天到阿姆斯特朗時所穿的一模一樣,當然我確信西裝和襯衫其實也不同。他也許有六套完全相同的西裝,還有滿滿兩個抽屜的白襯衫。他說:「我正要請你不要再辦這個案子了,斯卡德先生。」

「哦?」

「你看來並不覺得驚訝。」

「我走進來的時候就有這種感覺。為什麼呢?」

「我的理由是什麼並不重要。」

「但是對我而言很重要。」

他聳聳肩。「我犯了個錯誤,」他說,「我把你送入愚人迷宮。這只是在浪費金錢。」

「你已經浪費一筆錢了。你完全可以讓我幫你查出一些結果。錢已經花掉了,我不能還給你。」

「我並不期望把錢拿回來。」

「而我也不是來這裡向你要更多錢的。所以,你告訴我不要再辦這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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