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我在旅館房間里,打開一本平裝的《聖徒字典》信手翻閱。我發現自己在看聖瑪莉·科雷蒂的故事。她一八九〇年出生於義大利,十二歲時,有個年輕男子開始向她求愛。後來他企圖強暴她,以死威脅她聽命於他。她不肯,他便殺了她,拿刀在她身上一刺再刺。她二十四小時之後死去。

經過八年毫無悔意的囚禁,殺她的兇手萌生懺悔之心,我讀到。服刑將滿二十七年時,他被釋放。一九三七年聖誕節那天,他想盡辦法要和瑪莉的寡母並肩共領聖餐。從此以後,他一直是要求廢棄死刑的人最常引用的案例。

我永遠能在那本書里找到有趣的東西。

我到隔壁去吃晚餐,但沒什麼胃口。服務員說要把我吃剩的牛排打包,我告訴他不必費事。

我繞過拐角走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在後頭角落裡的桌子。幾天前一切就是從這裡開始的。凱爾·漢尼福德禮拜二走進我的生活,而現在是禮拜六。感覺上好像遠遠不只這麼幾天。

對我來說,一切是禮拜二才開始的,但事實上,事情的起始遠早於那天。我喝著波本咖啡,心想到底能回溯到多久以前。在過去的某一點上,這一切或許就註定要發生,但我不知道那點究竟是什麼時候。有那麼一天,理查德·范德普爾碰到溫迪·漢尼福德,這當然可以算是某種轉折點,但也許他們各自的結局早在那天之前就已成定局,他們的碰面只是要促成最終的結果。也許一切要歸源於更早以前——羅伯特·布洛死在朝鮮戰場那天,瑪格麗特·范德普爾在浴缸切開靜脈的時候。

也許是夏娃的錯,誰叫她亂吃蘋果,製造麻煩。讓人類得到分別善惡的知識,以及經常做出錯誤抉擇的能力。

「請小姐喝杯酒?」

我抬起頭,是特里娜。她沒穿制服,臉上的笑容在研究過我的表情後逐漸消失。「嗨,」她說,「你神遊哪兒去了?」

「內太空。」

「想一個人靜一靜?」

「剛好相反。你是不是要我請你喝一杯?」

「剛才是有過那麼個念頭。」

我招手叫來服務員,為她點了杯威士忌蘇打,我也一樣。她談到前一天晚上侍候了幾個陰陽怪氣的顧客。我們邊聊邊喝,叫了好幾回酒,然後她伸出一隻手,指尖輕撫我的下巴尖。

「喂」

「啊?」

「你神色不對,有麻煩嗎?」

「今天過得糟透了。我飛到州北部,談了場不太愉快的話。」

「是你前不久跟我講過的案子?」

「我跟你講過?嗯,大概吧。」

「現在想談談嗎?」

「或許待會兒吧。」

「好。」

我們坐了一會兒,沒說什麼話。這兒禮拜六一向很安靜,今天也不例外。有兩個孩子進門,走向吧台。我不認得他們。

「馬修,有什麼不對嗎?」

我沒回答。酒保賣給他們兩盒六罐裝的啤酒,他們付錢離開。我吐口氣,我不知道自己剛才一直屏著氣。

「馬修?」

「只是反射動作。我以為他們要搶劫,最近神經綳得太緊。」

「噢。」她的手覆上我的手。「天晚了。」她說。

「是嗎?」

「有點。你陪我走回家好嗎?過幾個路門就到了。」

她住在第九和第十大道之間的五十六街上,一棟嶄新建築的十樓。門房勉強抖起精神拋給她一個微笑。「我有些酒,」她告訴我,「而且我煮的咖啡絕對比吉米高明。跟我上去吧?」

「好。」

她的公寓是工作室,一個很大的房間,挖進一方凹室擺張窄床。她告訴我外套掛哪裡,然後放了張唱片。她說她已經在煮咖啡,我說我不想喝。她為我倆倒了酒,然後蜷坐在一張紅色的厚絨沙發上,我坐在一張有點磨損的灰色扶手椅上。

「好地方。」我說。

「快要有點樣子了。我想在牆上掛些畫,有些傢具以後也得更新,不過我現在住得還算喜歡。」

「你在這兒多久了?」

「十月搬過來的。我本來住上城,實在很討厭每天坐計程車上下班。」

「你結過婚嗎,特里娜?」

「結了將近三年。我已經離婚四年了。」

「跟前夫還見面嗎?」

「我連他住哪個州都不知道。我想他應該是在東岸,不過我不確定。幹嘛問?」

「只是隨便問問。你沒小孩?」

「沒有,他不想要。後來處不下去了,我很慶幸還好沒生。你呢?」

「兩個男孩。」

「一定很不好帶。」

「不知道。有時候吧,我想。」

「馬修?要是剛才真是搶劫的話,你會怎麼做?」

我想了一下,「什麼也不做,或許。的確是沒有什麼我能做的。怎麼了?」

「你沒看到你自己的表情,好像隨時準備撲過去的野貓。」

「反射動作。」

「當了那麼多年警察的結果。」

「大概是吧。」

她點上一枝煙。我拿起酒瓶為我們兩人再添些酒,然後坐到她旁邊的沙發上,講起溫迪和理查德。幾乎什麼都講。我不知道是她是酒還是兩者的結合,總之突然我可以毫無顧忌地講起這件事,而且覺得非講不可。

我說:「難就難在得知道能告訴他多少。他懷疑是他對她造成傷害,不管原因是他剋制住了對她的感情,還是他曾不自覺地想引誘她。我跟他一樣也沒法找出答案。但還有別的事。命案,他女兒是怎麼死的。關於這個有多少是我能告訴他的?」

「呃,那些他統統都知道了,不是嗎,馬修?」

「他知道的是他想知道的部分。」

「我不懂。」

我動了動嘴唇,但又放棄了。我往我們的杯子再倒些酒。她看著我,「想把我灌醉?」

「想把我們兩個都灌醉。」

「我看已經開始起作用了。馬修……」

我說:「很難決定自己的許可權到底在哪裡。我想我大概是在警界待太久了吧,也許我不該離開。你知道我那件事吧?」

她移開視線,「好像聽人說過。」

「呃,如果沒碰到那件事,我是不是遲早也會離開呢?這點我一直都在疑惑。當警察非常安全,我不是說工作穩定那種安全,我是指感情上的安全。不會碰到那麼多問題,而真要碰上的話,也都有很明顯的答案——至少當時看來是這樣。」

「聽我說一個故事。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也是發生在格林威治村,女主角二十多歲。她在她的公寓被人姦殺,尼龍絲襪綁在她的脖子上。」特里娜打個哆嗦。「那次沒有馬上破案,沒有人渾身沾著她的血跑到街上招搖。那種案子你就只能不斷地挖,調查每個沖那女孩吹過口哨的人、那棟大樓的每個人、跟她在工作上有過接觸的人、在她生活里扮演過任何角色的男人。老天、我們起碼找了幾百個人談過。」

「呃,有個男的我從開始就很懷疑,渾身橫肉的狗雜種,是她那棟大樓的管理員,當過海軍,因為行為不檢被踢出來。我們有他的前科記錄,兩次攻擊別人被抓,但都因為被害人拒絕上訴,沒有受審。兩個案子的被害人都是女的。」

「所以我們有很好的理由,把他的身家背景調查得一清二楚。我們說到做到。而且我跟那狗雜種談得越多,就越肯定是他乾的沒錯。有時候你就是知道。」

「但他有很好的掩護。我們判定死亡時間是在某一個鐘頭之內,但他妻子口口聲聲發誓他一整天都沒離開她的視線,而我們也沒有證據推翻她的說法。沒法證明他在命案發生的那段時間去過那女孩的公寓,完全無能為力。連個他媽的指紋都沒有,而且就算有,也等於沒有,因為他是管理員,他有可能是去修水管或什麼的才把指紋留在那裡。我們啥也沒有,一絲線索都沒。我們知道他是真兇的唯一原因是我們就是知道,沒有哪個地區檢察官會蠢到根據這個理由找陪審團審這案子。」

「所以我們只好去調查其他每個有那麼半點可能的人。當然,我們毫無進展,因為根本沒有地方可以推進,於是那案子就被歸入『開放檔案』,意思是我們知道它永遠不會結案,意思也就是它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已經結了,因為不會有人還去管它。」

我站起來,走到房間另一頭。我說:「不過我們知道是他乾的。都快把我們逼瘋了。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殺人不償命嗎?比大家想的要多多了。而這個拉德爾,我們知道他就是兇手,可是我們動不了他。他就叫這名字,雅各布·拉德爾。」

「案子歸入所謂的開放檔案以後,我跟我的夥伴還是放不下,每天總要提上一回。後來我們跑去找這個拉德爾,問他有沒有測過謊,你知道這種測驗吧?」

「嗯,電視上看過。」

「用測謊器。我們對他非常坦白,告訴他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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