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我到格林威治大道一家義大利店吃晚餐,然後到兩家酒吧混了一混,才攔輛計程車到約翰尼·喬伊斯酒吧。我告訴酒保我要找劉易斯·潘科夫,他指指後頭一處雅座。

我其實不用人幫也能找到他。他高高瘦瘦四肢細長,發色淡黃,鬍子剛刮,一臉毫無心機的樣子。我走近時,他站起來。他身穿便服,廉價的灰色格子呢西裝配上淡藍色襯衫和條紋領帶。我說我是斯卡德,他說他是潘科夫,然後伸出手來,我握了一握。我坐在他對面,服務員過來時我點了雙份波本。潘科夫面前還有半杯沒喝完的啤酒。

他說:「副隊長說你想見我,是要問我漢尼福德謀殺案的事吧?」

我點點頭說:「幹得好。」

「全憑運氣,誤打誤撞上的。」

「幫你添了筆光榮記錄。」

他臉紅了。

「弄不好可以拿個嘉獎。」

他臉更紅了。我在想他到底多大了,外表看來應該有二十二歲吧。我想到他的報告,我看他一兩年內應該可以升任三級警探。

我說:「我看過你的報告。細節不少,不過有些事情還是需要你補充一下。你跑到出事地點時,范德普爾站的地方離發生兇案的那棟建築有兩個門面。他當時到底在幹什麼?手舞足蹈,還是在跑?」

「應該說是站在原地不動,不過身體動作很大。就像精力過剩需要發泄,就像喝了太多咖啡兩手抖個不停。不過他是全身都在抖。」

「你說他的衣衫不整,怎麼個不整法?」

「他的襯衫下擺在褲子外面。皮帶系得好好的,不過長褲沒扣,沒拉拉鏈,那話兒露出來了。」

「他的陰莖?」

「對,他的陰莖。」

「你看他是故意的嗎?」

「呃,那玩意都露出來了,他自己應該知道。」

「不過他沒有自慰,或是扭屁股,或是做什麼不雅動作之類的?」

「沒有。」

「他有沒有勃起?」

「我沒注意。」

「你看到他的老二,可是沒注意有沒有勃起?」

他臉又紅了。「他沒有。」

服務員拿來我的飲料。我舉起杯子,朝裡頭看看。我說:「你在報告里說,他當時說了髒話。」

「是用吼的。我還沒繞過拐角就聽到他的聲音。」

「他說的是——」

「你知道的。」

他很容易發窘,太嫩了。我忍著沒發脾氣。「他用的字。」我說。

「我不想說那些字。」

「勉強一下。」

他問這重要嗎,我說也許。他身體前傾,聲音壓低。「操。」他說。

「他就那麼一直嚷著『操』?」

「也不完全是。」

「你就照著講。」

「呃,好吧。他說的是……他不斷地喊:『我操,我操,我操了我媽。』這話他嚷了又嚷。」

「他說操,還說他操了他媽。」

「對,他就是這麼說。」

「你當時怎麼想?」

「我覺得他瘋了。」

「你有沒有想到他殺了人?」

「噢,沒有。我馬上想到他是受了傷。他全身是血。」

「他的手?」

「全身。他的手,他的襯衫,他的長褲,他的臉,他渾身上下都是血。我本來以為他被人砍了,但仔細看看他其實沒事,血不是他的。」

「你怎麼看得出來?」

「我就是知道。他沒事,不是他的血,那應該就是別人的。」他舉起杯子,一飲而盡。我揮手招來招待,為潘科夫再點一杯啤酒,自己點杯咖啡。招待拿來飲料之前,我們就坐在那兒一言不發。潘科夫過去幾天拚命想忘掉的事情,現在又統統回來了,他很不好受。

我說:「所以你就猜到公寓里有具屍體。」

「我知道會有,嗯。」

「你當時以為會是誰呢?」

「我以為是他媽媽。他一直嚷嚷,操,我操了我媽,我以為他發了失心瘋還怎麼的,把他媽媽殺了。甚至我走進去了都還以為那真是他媽,你知道,因為起先根本看不出她的年齡,就是那麼個血淋淋的女人光著身子,床單、毛毯全浸在血里,暗紅——」

他的臉白里泛綠。我說:「放輕鬆點,劉易斯。」

「我沒事。」

「我知道你沒事。把頭擱在兩膝中間,來,離開桌子坐過來,頭低下。你沒事的。」

「我知道。」

我以為他會昏倒,結果他還是穩住了。他沒抬頭保持了一、兩分鐘,然後直起身。他的臉現在有點血色。他做了幾次深呼吸,狠狠灌下幾口酒。

他說:「天哪。」

「你現在好多了。」

「嗯,對。她在那裡,我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想吐。我不是沒看過死人。我爸爸,他心臟病發死在床上,是我走進他房裡發現的。而且當了警察以後……你也知道。可我從來沒看過那種慘狀,我非吐不可,可我又跟那混帳銬在一起,他的老二還甩在外頭晃著。我死命把那狗雜種拖到角落,然後開始大吐特吐,就那樣,在房裡一個角落,然後你知道怎麼著嗎?我突然咯咯笑起來。我沒法控制,我站在那兒像個白痴一樣,咯咯笑個不停,哪想到跟我銬在一起的傢伙,竟然停住滿嘴胡言亂語問我說:『什麼那麼好笑?』你信嗎?就像他要我跟他解釋這個笑話,好讓他也開開心。『什麼那麼好笑?』」

我把剩下的波本全部倒進咖啡,拿湯匙攪一攪。我開始知道理查德·范德普爾的一些片片段段。目前這些片段根本湊不到一塊,但它們最終很可能會拼出一幅完整的圖像。不過它們也有可能永遠得不出任何具體結果。有時候全貌還遠不如局部分開看更清楚。

我又花了二十分鐘左右和潘科夫奮戰,來來回回重溫我們走過的路,但沒有收穫。他談了些他對謀殺現場的反應,他想嘔、歇斯底里。他不知道這種事情得過多久才能適應。我想到我從檔案抽走的照片,看照片我沒什麼感覺,但如果我跟潘科夫一樣進過那間卧房,可能也好不到哪去。

「你慢慢會習慣一些事情,」我告訴他,「不過偶爾還是會冒出新的狀況,叫你恨不得一頭撞死。」

看看實在挖不出別的東西,我把一張五塊放在桌上付帳,另外塞了二十五塊給他。他不肯收。

「收下吧,」我說:「你幫了我忙。」

「呃,沒錯,我只是想幫忙而已。拿錢我覺得滑稽。」

「你這樣就太不懂事了。」

「啊?」他藍眼珠瞪得老大。

「不懂事。這不算貪污,這錢乾淨得很。你幫人一個忙,拿點酬勞。」我把鈔票推過去給他。「聽好了,」我說,「你才立下一個小功,寫了篇精彩的報告,處理得當,沒多久就要輪你坐巡邏車了,不必再徒步巡查。不過如果壞名聲傳出去的話,可沒人敢跟你搭檔。」

「我不懂。」

「仔細想想。如果人家給你塞錢你不收的話,你會讓很多人緊張。你不用當壞人,有些錢你可以拒收,而且你也用不著四處跟人伸手要錢。不過行有行規,你總得遵守遊戲規則。把錢收起來吧。」

「天哪。」

「凱勒難道沒告訴你會有油水?」

「當然說了。不過我跟你談不是為這個。嗯,我每回值完班都會過來喝兩杯。我跟我女友常約了十點半在這兒碰面,我才不是——」

「凱勒幫你賺了二十五塊,他要分五塊紅利,你想自己掏腰包給他?」

「天哪。那我怎麼辦?闖到他辦公室給他五塊錢?」

「這就對了。你可以編個什麼理由,像『還你借給我的五塊』之類的。」

「我看我要學的還很多。」他說。他對這個前景似乎不太樂觀。

「其實也沒什麼好擔心的,」我說,「你是有很多得學,不過他們會讓你輕鬆過關。制度本身會帶著你一步步往前走。這個制度就是好在這裡。」

他堅持要用我剛破的財請我一杯。我坐在那兒靜靜聽他告訴我,當警察對他有何意義。我不怎麼專心,只偶爾在恰當時機點個頭。他的話我聽不進去。

我走出酒吧,沿著五十七街穿城回到旅館。《紐約時報》才剛擺上第八大道的書報攤,我買一份帶回去看。

前台沒有我的口信。我上樓回房,脫下鞋子,拿了報紙癱在床上。兇案的報導跟劉易斯·潘科夫的談話一樣,乏善可陳。

我打算更衣就寢。脫下襯衫時,溫迪·漢尼福德的屍照掉到地板上。我揀起來盯著它看,假想自己是劉易斯·潘科夫,手腕銬上兇手闖進那個場景,拽著他穿過房間到角落吐,然後歇斯底里地咯咯狂笑——直到理查德·范德普爾神智清明地問我高興什麼。

「什麼那麼好笑?」

我沖個澡,把衣服穿上。之前一直斷斷續續下著雪,現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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