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分局在西區十街。我到那兒時,艾迪·凱勒正在他的辦公室審閱報告。他看到我一點也不吃驚。他把文件推到一旁,朝桌邊一張椅子點了點頭。我一屁股坐下,伸手跟他握了握。兩張十塊和一張五塊的鈔票從我手上轉到他手上。
「我看你得添頂帽子。」我告訴他。
「這話不假。帽子再多,我也覺得永遠少了一頂。你看漢尼福德怎麼樣?」
「可憐的傢伙。」
「是啊,也只能這麼說。事情發生太快,他只有張著嘴巴傻在那裡。擊垮他的就是這個,你知道。時間因素。如果我們逮兇手花個十天半個月、一個月的,或者說開庭審訊,拖個一年左右。那樣一來他就好過多了,他可以有機會跟著案情發展慢慢適應。但照現在這樣子,砰一下,事情接二連三趕著來,他連女兒死掉都不知道我們就已經拿住兇手,等他好不容易他媽的回過神,坐飛機趕來,男孩已經弔死了。漢尼福德適應不了,因為他時間不夠。」他意味深長地看我一眼。「所以我想到該找個老夥計,讓他趁機撈一筆。」
「是啊,為什麼不呢?」
他從煙灰缸里拿出一支熄滅的雪茄重新點上。換支新的抽,他絕對負擔得起。第六分局炙手可熱,而他的職位又有不少油水可撈。他大可三言兩語打發了漢尼福德,犯不著為了抽二十五塊蠅頭小利引薦給我。積習難改。
「拿本便條紙,到現場附近散個步,找人問問話。花幾個小時就可以收了。到時候報上一個禮拜的工作量,狠狠敲他個一天一百塊,花費另算。全天下沒有比這更好的差事。」
我說:「我想瞧瞧這案子的檔案。」
「幹嘛多此一舉?你啥也找不到的,馬修。案子還沒開審就已經結案了。我們連那狗娘養的幹了什麼事都不知道,就已經把他上了銬。」
「只是例行公事。」
他眯了眯眼睛。我們年齡差不多,但我比他要早進入警界,他還在警校受訓時,我就已經做了退休打算。凱勒現在看起來老了很多,下巴松垮垮的,長期的辦公桌生涯坐得他臀部全是贅肉。他眼裡有些東西是我不喜歡。
「浪費時間,馬修。何必自找麻煩?」
「就當這是我的辦案方式好了。」
「檔案不對外人公開,這點你該清楚。」
我說:「讓我看看,就再給你添頂帽子。另外我也想跟抓住犯人的警官談談。」
「這個我可以幫你問問,安排碰面。不過答不答應在他。」
「當然。」
二十分鐘後,辦公室只剩我一人。我錢包里少了二十五塊,我面前的桌上多了個牛皮檔案袋。錢花得有點冤枉,紙夾沒多提供什麼新的資料。
巡警劉易斯·潘科夫,抓住罪犯的警官,寫了一份報告。我有一陣子沒讀這種東西,它讓我重溫舊夢:從「例行的徒步巡邏任務,目標往西的方向行進」一直到「在此時刻,肇事罪犯被移往男囚獄責行監禁。」他的警察術語真特別。
潘科夫的報告我讀了兩遍,記了些筆記。報告如果用白話來說,其實還算是挺清楚的事實陳述。四點過十八分,他在銀行街往西走。他聽到一陣嘈雜,沒多久便碰到一些人告訴他說,貝頓街有個渾身是血的瘋子在那兒手舞足蹈。潘科夫立刻跑過街角到貝頓街,發現「被舉報的刑事犯人,其後查證出是貝頓街一九四號的理查德·范德普爾,他衣衫不整,渾身看似血液之物,嘴裡高喊猥褻之語,並對路人展露他的私處。」
潘科夫頭腦清醒地把他上銬,好不容易才問出他的住處。他領著嫌犯上了兩層樓梯,進入范德普爾和溫迪·漢尼福德同住的公寓。他在那兒看到溫迪·漢尼福德,「顯然已經身亡,身無蔽體之物,戳刺致死,顯然是利器造成。」
潘科夫馬上電話報告警局,其後便是例行公事。驗屍人員看過後,證實潘科夫的判斷正確——溫迪的確已死。攝影小組拍下照片:幾張血跡四濺的公寓照片,多張溫迪屍身的特寫。
無從得知她生前的長相。她因失血過多死亡,這點麥克白夫人 頗有體會。實在難以想像,人體在死亡過程流失的血液可以多到什麼地步。要是拿根冰鑽刺入心臟,襯衫前襟有可能連一滴血也看不到。但范德普爾割了她的乳房、大腿、肚子,以及喉嚨,整張床如同血海。
他們拍下屍體以後,移屍解剖檢驗。由驗屍官簡吉爾驗屍。他表示受害者是二十多歲的白種女性,最近有過性交,包括口交及性器接觸;遭利器割了二十三下,很可能是剃鬚刀,但沒有戳刺傷口(他判斷是剃鬚刀或許原因在此);許多動脈、靜脈(名稱他全一一指出)在這非人道過程中,或遭全部,或遭局部割開;死亡時間大約是當天下午四點,誤差是二十分鐘;而且他推斷,傷口不可能是自行造成的。
最後這點他的立場如此堅定,實在叫我佩服萬分。檔案夾其餘部分全是零星記載,日後都得由司法機器的其他部門發出正式報告加以補充說明。有條附註指出,犯人在第二天就被帶到法官面前,正式以殺人罪名被控。另一條則註明法庭指派的律師名字。還有一條指出,理查德·范德普爾在禮拜六早上六點前不久,經人發現死於牢中。
檔案夾往後必定日益茁壯。案子已經宣告偵破,但第六分局的檔案會像屍體上的頭髮和指甲一樣不斷生長。查牢房時發現理查德·范德普爾弔死在蒸汽管上的監獄管理人員得交份報告。同樣得交報告的還有宣布他死亡的醫官,以及斬釘截鐵判定他死因的那位。他撕開床單綁成繩,系住自己的脖子弔死了。最終法醫的檢驗報告會總結說:溫迪·漢尼福德遭理查德·范德普爾謀害,而理查德·范德普爾則畏罪自殺。第六分局,以及其他與此案有關的人員,已經定下這個結論。而這個結論的前半部分,他們早在范德普爾入獄之前就已定下。
我回頭重看某些資料。照片我一張張拿來細看。公寓看來並不特別凌亂,這表示兇手是她的熟人。我回到驗屍報告。溫迪的指甲縫沒有皮膚,沒有明顯的掙扎痕迹。臉部瘀青呢?是有。這樣看來,他在割她時她有可能已經昏迷。她可能是過了一段時間才死透。如果他先割喉嚨,而且把頸靜脈劃開,她應該可以走得快點。問題是她軀幹上的傷口失血太多。
我挑出一張照片,塞進襯衫。我不確定目的何在,但我知道沒人在意。我認識布魯克林圓石丘一名內勤警員,他習慣性地會把經手的每張恐怖照片複印收藏。我從沒問他原因。
凱勒回來時,我已經收拾好所有文件,放回檔案袋裡。他換了支雪茄抽。我從他書桌後站起,他問我是否滿意。
「我還是想跟潘科夫談談。」
「都安排好啦。我知道你他媽的死腦筋,不可能改變主意。那堆垃圾裡頭你撈到啥個寶貝沒?」
「我怎麼知道?連要找什麼都不清楚。聽說她拉客,有證據嗎?」
「沒鐵證。不過要找的話,准能找到。衣櫃里都是名牌,手提包里好幾百塊,看不出她靠啥生活。答案再明顯不過。」
「她為什麼跟范德普爾同住?」
「那小子有根十二英寸長的舌頭。」
「不開玩笑。他幫她拉皮條嗎?」
「可能。」
「他們倆都沒前科,對吧?」
「沒有,沒坐過牢。等他割了她以後,兩人才上官方記錄。」
我閉了一會兒眼睛。凱勒叫我的名字,我抬起頭。我說:「只是個念頭閃過。你說過一切發生得太快,漢尼福德措手不及。除了你提的兩種情況以外,我還想到一層:如果殺她的人身分不明,你就得把她過去兩年的生活查得一清二楚,放到顯微鏡下看個仔細。問題是案子還沒開審就宣告落幕,調查她的過去不再是你的工作。」
「對啊。所以現在變成你的工作。」
「嗯。他拿什麼殺她的?」
「醫官說是剃鬚刀。」他聳聳肩,「也是猜的。」
「兇器下落呢?」
「是啊,我就知道你要問這個。我們沒找著。不過你可抓不到我們小辮子。有扇窗戶開著,也許從那兒扔下去了。」
「窗戶外頭是什麼?」
「通風井。」
「你檢查過?」
「唔。誰都有可能檢到刀子,隨便哪個路過的小孩。」
「檢查過通風井裡有沒有血跡?」
「你開啥玩笑?格林威治村的通風井?有人從窗戶尿尿,丟衛生巾、垃圾什麼的也大有人在。十個通風井有九個可以找到血跡。你會去查嗎?何況兇手又已經畏罪自殺?」
「不會。」
「反正啊,忘了那個通風井吧。他攥著把刀躥出公寓。或者是剃鬚刀,不管是他媽的什麼東西。他把兇器扔在樓梯。他衝上街以後把它扔到人行道上。他把它扔進垃圾箱里。他把它丟進下水道。馬修,我們沒有人證看到他跑出大樓。必要的話,我們可以找到一個,不過那狗娘養的在他幹掉女孩三十六個鐘頭以後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