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你知道,」艾拉·溫特沃思說,「過去幾年來,我不知有多少次曾想到那個狗娘養的。每次我都逼自己去想點別的事情,因為我不希望他佔據我的腦袋空間。我希望那一章結束。」

艾拉·溫特沃思還在二十六分局。幾年前,那個用過好幾個名字、但縮寫都一樣的男子在他轄區的克萊蒙特街伏擊了一個名叫莉雅·帕克曼的年輕女子。當時她的兩個室友也在公寓里,但他設法進去又出來,而且有預謀地將莉雅溺死在浴缸里,沒有人注意到他來過。莉雅是TJ的朋友,當時正就讀於哥倫比亞大學,她同時也是另一名年輕女子克里斯廷·霍蘭德的表妹,克里斯廷的父母被兩個顯然是正在入門行劫的人殘忍地謀殺。AB——莉雅所知道的他叫阿登·布里爾,是個英語博士候選人;克里斯廷所知道的他名叫亞當·布萊特,是個掙脫傳統的心理諮詢師——AB殺了那次入門劫案的共犯和另外一個年輕人。稍早,他還殺了一個住在中央公園西道的公寓屋主,然後搬進去,聲稱自己轉租了這套公寓。過了一陣子他勒死了一名韓國按摩店的按摩女郎,屍體留在那裡。最後,他用刀刺死五個人,這五人合資買下了布魯克林區布希威克的一幢房子,正在重新整修,他們的屍體被鹽酸毀損,最後兇手本人也死在地下室,被他自己放的火給燒死了。

我希望那一章結束,溫特沃思這麼說,原因不難理解。

薩斯曼說:「地下室的那具屍體,你無法確認身份嗎?」

「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確定。他戴著一個項鏈墜子,是塊粉紅色的石頭,確定是霍蘭德家劫案中失竊的。他身旁有一把刀,我們因此才能跟樓上的五起命案聯繫起來。那具屍體很完整,被燒焦了,你只能說那可能是他。我們可以DNA,但卻沒有可供比對的東西。如果他不是這麼個他媽的大騙子,這麼個愛耍花招的傢伙,應該就是他了。」

「所以你們把案子結了嗎?」

「我沒有理由不結案。就算我出自任何直覺,認為他設計了整件事後消失了,哦,那我們又該去哪裡抓他呢?發出一個全國性的通告,留意某個到處殺人的聰明男子?我沒辦法證明他沒死,我從沒見過他,也沒看過他的照片。我連他外貌的精確描述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就是這個人沒錯。」

「因為姓名的縮寫。」

「這一點確定就是他,不是嗎?這就是他蠢的地方,永遠使用相同的姓名縮寫,當成他的註冊商標。他就用這個縮寫給作品簽名。唯一比他腦袋大的,就是他的自我。你知道,我們當初結案的時候,我知道他有可能還活著。但那表示他已經離開了我們的管轄區,不是我們的問題了。」

「你當時也這麼說過。」

那就是我和薩斯曼講電話時曾覺得不對勁的事情。也許他已經完成了紐約的配額,也許他正在往得州埃爾帕索的路上。如果這樣,他就再也不會來煩我們了。當時我曾感覺到不對勁,卻沒有當場把握住。

「我本來以為,最糟糕的狀況是,他成了其他人的煩惱。」溫特沃思想過之後說,「我從沒想到,他可能會回來。」

是我打電話邀薩斯曼和溫特沃思來我家的,然後我們聚在客廳里。桌上有一壺玻璃壺裝的咖啡,還有一小壺鮮奶油,和一小碟人工代糖的糖包,粉紅色和藍色都有。我猜想粉紅色給女嬰,藍色給男嬰。桌上還有一盤餅乾,不過沒有人碰那盤餅乾,也沒有人加鮮奶油或糖,但溫特沃思已經喝了兩杯咖啡了。

我還可以邀請其他警察來參加這個聚會。有布魯克林的埃德·艾弗森,他是當初負責調查科尼島大道那樁顯然是謀殺加自殺的案子。那是AB先生布置的,讓現場看起來好像是傑森·比爾曼先殺了卡爾·伊凡科,然後再自殺,很有效率地結了霍蘭德夫婦的謀殺案。另外有丹·謝林,一開始霍蘭德夫婦命案是他負責的,直到北區重案組接管。我還可以想到其他幾個重案組和二十六分局的警察,還有布希維克那個案子的火場鑒定人員,不過我連他們的名字都想不起來,更別說聯絡他們了。

溫特沃思說:「已經多久了?四年?不難猜測這四年他都在做什麼打發日子。」

「殺人。」

「我們所知道的已經殺了四個人,」溫特沃思說,「不,應該是五個。」

「除了莫妮卡還有誰?」埃萊娜想知道。

「你的朋友是一個。加上弗吉尼亞州那三個男孩,除非在場有誰不認為我們要找的這傢伙和亞伯·貝克、阿尼·伯丁格是同一個人。」

「伯丁森。」

「我錯了。是同一個人,對吧?」

「肯定是。」

薩斯曼表示同意,但不明白為什麼這表示他殺了里士滿那三個男孩。不利於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的證據不是鐵證如山嗎?

「證據,」溫特沃思說,「似乎是這個傢伙的專長。如果我沒記錯,里士滿的那幾樁命案都是用同一把刀。刀子也找到了,是證據的一部分。我們要找的這傢伙好像確實很喜歡刀。」

「他勒死了那個韓國按摩女郎,」我提醒他,「另外用槍殺了比爾曼、伊凡科和伯恩·霍蘭德。」

「你不認為他殺了里士滿那三個男孩嗎?」

「我很確定是他殺的,」我說,「我也同意他喜歡用刀,但他自己沒有底線。」

埃萊娜說:「那三個男孩不是被猥褻了嗎?我指的是性侵害。」

「那又怎樣?」

「我以為他是異性戀者,如此而已。『查姆利沒有同性戀傾向。』你記得那個笑話吧?」

溫特沃思說,「有關查姆利雞姦一頭大象的,對不對?『公象還是母象?』『為什麼要問?老兄,是母象。查姆利沒有同性戀傾向。』」

「可是那三個男孩是好幾年前被殺害的,」薩斯曼說,「弗吉尼亞州的上訴過程比其他大部分的州都要快,很快就進行了,不過即使如此,他也一定是好幾年前就計畫好的。」

「他很有耐心,馬克。而且他可能找到其他方式打發時間。每年都有很多人被殺害,而且很多殺人案沒有破。此外我們也不必只考慮沒破的案子。我的意思是,里士滿的那些謀殺案,那裡的警察把這三個殺人案歸到已破案項下。結案了,對吧?就像他幾年前在這裡犯下的命案,我們也把案子結了。」

「不知道,」薩斯曼說,「那現在我們該怎麼辦,打電話給里士滿嗎?」

他們反覆考慮這一點。一方面,里士滿的謀殺案就像一罐蠕蟲;而另一方面,罐子已經打開了。不論怎麼做,主要重點在於我們得抓住這狗娘養的。要是我們把里士滿和聯邦調查局扯進來,會增加逮到他的機會,還是會陷入「人多壞事」的困境中?

中間出現了一段沉默,此時埃萊娜說:「你說是五個。」

「五個什麼?」

「你說他殺了五個人,」她告訴溫特沃思,「莫妮卡一個,還有里士滿的三個男孩。加起來是四個,那第五個是誰?」

「阿坡蓋特,不過他不姓這個。我一分鐘前才說過,他姓什麼來著?」

「阿普爾懷特。」

「沒錯。阿普爾懷特被弗吉尼亞州政府打了毒針,我們的朋友還在那裡親眼看到處決,他就是讓阿普爾懷特躺上推床的始作俑者。他不會因為這個案子被起訴,反正還有太多其他案子可以弔死他,但你不覺得他就像打進阿普爾懷特體內的那些化學品一樣,也是讓阿普爾懷特致死的原因嗎?你不認為這就叫謀殺嗎?」

如果里士滿警方和聯邦調查局加入,這件事一夜之間就會成為媒體鬧劇。

「我感覺現在我們有個很大的優勢,」薩斯曼說,「我們知道他是誰,也知道他的來歷,可是他不知道我們已經知道了。如果把這些事情公布,那就全完了。」

「不知道,」溫特沃思說,「總之,我們到底有多少優勢?首先,他可能會假設我們已經知道了。他沒有刻意隱瞞是他乾的,他持續用同樣的姓名縮寫,並不是因為他有一套鑄了AB字母的袖扣捨不得丟。在某種程度上,他是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是他乾的。」

「等於是在說,『來抓我吧,免得我殺更多人。』」

「不,我不是說他想被抓住。他是盡一切可能避免被抓住,但有意無意間,他肯定很想讓我們搞清楚我們抓不到的人是誰。」

「如果我們公布這件事,他會怎麼做?」

「我知道上次他是怎麼做的,」溫特沃思說,「他殺了五個人,然後就消失了。算上他抓來頂替自己的那個被燒焦的倒霉鬼,就是六個人了。我們不見得會讓他展開另一場大屠殺,但我敢打賭,如果我們一公布,他就會立刻消失。」

「所以我們該怎麼做?除了暗地裡調動更多人馬進行調查,把更多殺人事件納入這個案子里,我們要怎麼找到他?」

「首先,我們要認真保護馬修和埃萊娜。其次我們要出去找他。他一定有個地方住。馬修,你剛剛說他參加戒酒聚會有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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