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太太的店暫時關閉,將擇期恢複營業,」薩斯曼說,「直到這一切結束,我想是這個意思。」
「我希望很快就會結束。」
「她還是一直待在家裡嗎?」
「她待在家裡,」我說,「就這樣。」
「因為我有個想法。」
「哦?」
「她每天待在家裡,一定沒什麼意思。我不知道她在那個小店是怎麼做生意的,可是如果不開門,就什麼生意都不能做了。」
「我大概知道你想說什麼。」
「嗯,我想你猜得沒錯。我們可以保護她,你知道:我會派兩個人在她後頭的辦公室,然後再派兩個人開著小貨車停在她店門前,我會在她店裡裝上竊聽器。他不可能靠近她的。」
「不行。」我說。
「你為什麼不花兩分鐘考慮一下呢?我們眼前有個採取預先立場的機會。這不是比坐等事情發生要好嗎?」
「讓警察去上大學,」我說,「他出來就會講『預先立場』這種高深名詞了。」
「預先立場又有什麼不對了?我們有個機會不必傻坐在這裡把大拇指插在屁眼裡 。你比較喜歡這個說法嗎?」
「我不喜歡的,」我說,「是拿我老婆去當祭祀的羔羊。」
我們又繼續說了幾句,到最後兩個人的嗓門都有點大。我掛掉電話時,埃萊娜問我獻祭的羔羊這角色是怎麼回事,我告訴她別管了。
「他們希望我去開店嗎?」
「這點子可真不怎麼樣。薩斯曼喜歡這個主意是因為這樣他才有事做。」
「那一定就是那個預先立場說法的由來了。」
「他可以在這裡那裡布置人,每個人身上都配有無線對講機。他可以當將軍,他可以去當電影導演。不過冒險的人是你,而且不會有用,因為這個傢伙不是笨蛋。」
「所以你認為這招沒用?」
「等上一百萬年也沒用。你以為他會大搖大擺地走進店裡嗎?他們可以派兩個警察躲在電力公司的工程車裡,看起來好像在修地下纜線,還可以派一個人打扮成乞丐拿紙杯討錢一」
「就像TJ,用他的棒球帽。」
「然後派兩個警察躲在店後頭的辦公室,一個在地下室,另一個在屋頂,盡量派人,沒關係。那傢伙一眼就可以看到這些人,然後就會躲得遠遠的。」
「就算是這樣吧。也不會有人因此吃虧,而且至少我可以去那邊有事情做,而不是坐在這裡好像一件威基伍德 的瓷器,精緻得讓人不敢用。我去的話,能有什麼壞處呢?」
「他們把你放在那裡,」我說,「他們在釣鉤上放了誘餌,可是他不肯咬。」
「他們在釣鉤上放一隻羊?算了。所以他不肯咬。這就表示不值得去試嗎?」
「如果這表示他們失去了優勢,那就值得去試。」我說,「他們一直準備等著對方上鉤,但結果沒事,他們就會開始覺得反正不會有事情發生。然後他們就會鬆懈,降低警覺性。然後他就坐在那邊等待、觀察,最後他終於採取行動時,等有人發現都已經太遲了。」
「你真覺得會這樣。」
「對。」
「哦。」
「而且你不會光是每天站在櫃檯後面六七個小時而已。你得從家裡過去,然後再回來。他們會派個警察護送你,你覺得那個兇手不會發現嗎?他不會找出辦法下手嗎?」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說,「你提防得太久,就會開始鬆懈。不過同樣的事情不也會在我們這裡發生嗎?我已經快被悶出幽閉症來了。我們的公寓很寬敞,所以我不止有四面牆可以看,不過我同樣已經非常厭倦了。我很好,我在客廳做瑜伽,可是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撐得了多久。」
「我們一天撐過一次就行了。」
「就像戒酒一樣,一天戒一次嗎?」
「就像熬過任何事情一樣。即使是坐牢的人也是這麼想的。你一天撐過去一次,總會等到出獄的那天。」
「我知道你說得沒錯。」她說。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她說:「假設是你的話呢?」
「假設什麼是我?」
「假設你也在那個王八蛋的狗屎名單上。而且我們怎麼知道沒有你?也許他不止想殺我,你想到過這一點嗎?」
「如果他對我採取行動,我希望他不會帶一瓶女巫酒來給我」
「我是說真的。」
「不過我想帶花給我沒問題,但是不要女巫酒。」
過了一會兒她說。「你一直在冒險。你曾讓自己去當誘餌。上次那個哥倫比亞人拿著大砍刀朝你衝過來的事情怎麼解釋?」
「那是二十多年前了。那時候我比較年輕,也比較魯莽。」
「之後你還是在冒險。你和米克去他農場找那些傢伙那次——」
「那時我們別無選擇,親愛的。」
「我知道。」
「那時不能把警方扯進來,我們又不能躲起來等著事情結束。情況不一樣的。」
她點點頭,然後說:「最近我常想到我被刺殺的事。那一定很痛,你不覺得嗎?可是好可笑,我唯一記得的痛是在手術之後,等著復原的那時候。那次我差點死掉,對不對?」
「就差那麼一點點了。」
「醫生必須切除我的脾臟。」
「沒錯,」我說,「不過任何認識你的人都會覺得很難相信,你脾氣這麼好。」
「多謝你。他也是想殺我。先殺我,接下來就是你。我想這回也是一樣。」
「為什麼你這麼覺得?」
「我只是有種感覺。他可能也不會太在意順序。我會待在家裡,我會被關在這裡很多天,可是你必須出門。」
「所以你的意思是什麼?」
「哦,你一定要小心。我不知道如果你出了什麼事,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失去你,」我說,「我就真的不想再繼續生活了。」
「別說這種話。」
「我不是說我會自殺。只是不想再活下去了。到了某個年紀,人生就變得很殘忍,你老是去參加別人的葬禮,等著哪天輪到自己。你的身體和心智都開始消退,最多只能期望身心能力同時報廢。如果有你陪著我,我就能應付得了這一切,可是沒有你,哦,我就不知道有什麼意義了。所以我明白二十四小時待在室內真的很痛苦,但無論如何還是要忍下去,好嗎?就算是遷就我吧。」
「好吧。」她說。
剛過中午,我接到了一個電話。是阿姆斯特丹大道那家雜貨店的女人。一二一七號又來了,想拿信,結果沒有他的信,於是她靈機一動。你把名字告訴我,她說,我去查查看有沒有你的信放錯信箱了。
「於是他告訴我,他的名字是大衛·湯普森。」
我謝過她,注意不要讓她聽出我兩天前就知道這件事了。總之她幫我們確認,也還是很有用的,這也告訴我們大衛·湯普森不單是他駕照上的名字,也同時是用來收信件的名字。
這一切都讓他看起來越來越沒問題了。另一方面,他因為付不出房租被趕出公寓,如果他現在住在奇普斯灣,那又何必在上西城租一個信箱呢?
我有個直覺,然後不到一個小時,我的電話又響了,結果是他,我其實並不意外。
「我是大衛·湯普森,」他說,「我一直沒收到那張支票。」
「我知道,」我說,「真的很抱歉。你不會相信這裡發生了什麼事。」
「這樣吧,」我說,「你的支票就在我手上,我想親自交給你。另外我還有別的工作想找你,一個比較大的活兒,我想當面跟你談談。我保證這回不會等那麼久才拿到酬勞了。」
他停頓了一下,然後說我最好再給他一次地址。這個可憐的混蛋根本不知道我是誰,又不想讓我發現他不知道。
「不,你不要過來,」我說,「我這裡亂得像個動物園。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路口有家小餐館,在西北角,叫『晨星』。半個小時之後怎麼樣?你一定認得出我,我會是店裡唯一穿西裝打領帶的人。」
他說他會去那兒找我。我到卧室里挑出了一套西裝和一條領帶。
他自己也穿西裝打領帶出現。我猜想他認為必須穿得一副來開會的樣子。他看到我,但不認得,然後又繼續掃視餐廳,想找其他穿西裝的人。我說:「大衛嗎?」
他聽到聲音轉向我,裝出一副終於認出我來的樣子。「真不明白我剛才怎麼會沒看到你。」他說著走過來跟我握手。他的手很乾爽,握得很堅定。他談了些有關天氣或交通的事情,然後我適當地接腔,示意他坐。我已經叫來了咖啡,侍者此時過來等他點。湯普森說他要紅茶,因為咖啡總會讓他想抽煙。他看起來整齊又乾淨。他的西裝燙過,襯衫也沒有皺紋,鬍子颳得很乾凈。他的頭髮有點亂,不過現在本來就不流行梳得太整齊,而且他的小鬍子也修剪得恰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