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他必須承認,它很像,像得令人不安。報紙和電視上都出現了,那是他的臉部素描,眼睛專註地瞪著前方,好像照片里的人瞪著相機鏡頭似的。但這不是照片,一定是由警方的繪圖專家和目擊證人合作畫出來的。

可是什麼目擊證人?當然不會是珍恩街那幢大樓的門房。那門房簡直睜不開眼睛,更別說有好眼力了。而他離開那幢大樓時值班的另一個門房,也只是勉強瞥了他一眼。他的職責是有人進來時檢查,而不是離開時檢查。

那麼會是誰?

啊,當然了。店裡那個女人。埃萊娜·斯卡德,藝術與古董經紀商。那個偵探的老婆,己過世的莫妮卡的好友。

沒錯,他一定要剝她的皮。從她的手和腳開始剝,然後一路剝下其他部位。

不過首先要解決那幅畫的問題。要是任何路人瞥他一眼都可能報警,那他就無法順利地四處行動,不能去做他必須做的事。要是他同時還要扮演獵物的角色的話,又怎能全神貫注於捕獵呢?

他面前放著一張素描,是從今天早上的《每日新聞報》上撕下來的。那對眼睛多麼炯炯有神!他這才明白自己的眼睛散發出何等的力量和意志。當然,這種熾熱的雙眼是逐漸發展出來的,是他個人演化的一種過程。一般不是說眼睛是靈魂之窗嗎?當然,靈魂是虛構的東西,但若改稱為心靈或本質,意思就不難明白了。他的眼睛反映出他是個什麼樣的人,而他的力量逐漸壯大時,他的眼神也隨之改變。

他在浴室鏡子里研究自己的臉,已故的喬·波漢偶爾記得刮鬍子時,一定也曾在這面鏡子中看到自己。沒錯,他的眼睛真的就像那張畫像里一樣熾熱。

這讓他覺得很高興。

他也很高興地注意到那張畫像里的小鬍子有多麼醒目。那是最明顯的特徵,會吸引人們的目光,不經意看到的人只會記得小鬍子,忘了那張臉的其他特徵。

而他再也不需要小鬍子了。

沒了小鬍子會有幫助,但他不確定這樣就夠了。這個城市有八百萬人,很難說其中會不會有個人還看清了小鬍子後的那張臉。

因此,他的任務就是要改變自己的外形,讓自己看起來不太像那張素描。長期以來,他不就已經非常習慣於重新創造自己嗎?他的一生不就是不斷重新創造的過程嗎?

事情很簡單,他心想,只要剃光頭髮就行了。幾年前他剃過一次,目的只是想看看而已,他開心且不無驚訝地發現自己的頭形很好看,沒有那些該遮起來的突起、坑凸或疤痕。剃光頭髮會立刻帶來激烈的轉變,但他知道這個主意不好。剃光頭的人會讓人一覽無遺。光光的腦袋會吸引別人的目光,而且看的人會不禁想著,如果那個頭上還有頭髮的話,不知會是什麼樣。

不行,他的目的是要避免吸引目光。他希望看起來與他的畫像不一樣,但還是和其他人很協調。他希望能融入人群,而不是顯得突出,他希望自己非常普通,平凡無奇,毫不起眼。他已經去過雜貨店,現在他把買來的東西攤在浴室的架子上。他脫光上身的衣服,開始工作。

首先是髮際線。他很幸運地擁有滿頭的頭髮,而且的確就跟畫像上一樣濃密。一般人的目光會被光頭所吸引,卻絕不會對前額漸禿的腦袋多看一眼。他先利用小剪刀清理,然後用剃刀,操作熟練精準得有如整容醫師,仔細地剃出了一道新的髮際線,比他原來的後退了一寸半,在太陽穴兩旁後退得更明顯。完成的結果,就是男性禿髮的標準範例,只除了頭頂的頭髮並未稀疏。可是要在頭頂弄出一塊禿頂,唉,靠自己實在是不太可能辦到。

保持簡單,他告訴自己。

真是個好句子。保持簡單,輕鬆去做,先做第一要務。他最近老和一堆笨蛋混在一起,那些人他再也不想看到了,不過他的確喜歡那些人講的某些箴言,而當他偶爾對那些人講出一兩句他自己的箴言時,他們似乎也都很喜歡那些句子。你碰上了只能認命,他曾經這麼說過,然後看著那些傀儡的頭表示贊同地上下擺動著。

他保持簡單,把自己的髮際線處理完畢。接下來是眉毛,要處理得用上小剪刀和拔毛器。

他自己的眉毛一點也不粗重,不過還是有點顯眼。修剪並拔除可以讓眉毛不再那麼顯眼,而且大幅改變了他眼睛的整個外觀。在比較細、比較稀疏的眉毛底下望出去,他的目光不知怎麼變得柔和些,也比較不那麼懾人了。

接下來就是染髮。他原來的中度褐色頭髮有著令人視而不見的優點;在亞洲或北歐或許會引人注目,但在美國卻十分尋常。這是個不要改變的好理由,但再三考慮後,他遵照染髮劑盒子上的指示,把頭髮染得稍微暗一點。他知道不能染成黑色——即使是天生的黑髮,看起來也還是像染的——而且他挑的顏色幾乎就像他原來的發色一樣平庸,但肯定是不一樣的顏色。

他的眉毛就不染了,這樣看起來更不起眼。

他的新髮際線露出了一塊未經日晒的皮膚,因此比其他部分的皮膚要白。其實也沒差多少,但還是看得出來,就像戴久了戒指或手錶所造成的效果一樣。他考慮了一下,然後用了一點褐色的防晒乳塗在那塊蒼白的區域,其他在臉上也塗了些。他天生膚色就淡,也曬不黑,所以臉上塗點顏色會讓他看起來更像一般人。最後,一副眼鏡。

不要太陽眼鏡。雖然太陽眼鏡可以遮住眼睛,把臉蓋掉一些,但缺點就是看起來像是在遮掩什麼的樣子。相對地,戴上一副普通眼鏡後,隱藏雙眼並改變臉型的效果幾乎一樣好,但看起來卻不會有刻意遮掩的感覺。

他的視力很好,兩眼都不止一點零,而且雖然他已經到了該有老花眼的年紀,看近處卻沒有任何影響。連閱讀時都不需要戴眼鏡。

他想配一副真正的眼鏡,不是舞台道具或那種藥房里賣的有現成度數的便宜眼鏡。昨天他到一家「眼鏡巧匠」連鎖店去,讓店裡的驗光師檢查他的眼睛。他假裝看不清圖表下方几行的字,讓驗光師替他配一副能「改善」視力的眼鏡。他戴上新眼鏡後並沒有看得更清楚,但也不會變差,而且他想這副眼鏡不會弄得他頭痛。

何況他只有出門時才會戴。

戴上了眼鏡,他站在浴室的鏡子前,眼睛轉來轉去,從鏡中的自己轉到那張素描,再回到鏡中。

啊,就算他自己的母親也認不出他來。

但這種事情他不願意去想,現在不想,從來不想,他很快就把思緒拋到腦後。沒有人會認出他來,這才是重點。無論是《每日新聞報》的讀者,還是電視新聞節日《五點現場》的觀眾。以那些警察慣有的笨拙,絕不會多看他一眼。馬修·斯卡德也不會認出他來,直到那把梅瑟製造的鮑伊型獵刀插進他肚子里,把他開腸剖肚,從肛門到嘴巴一路切開。至於埃萊娜……

沒錯,他一定要剝她的皮。

當然,問題在於這幢大樓的其他住戶,也就是喬·波漢的鄰居,他們之前見過他——沒有小鬍子,他在這裡從不戴鬍子的;但他們看過他滿頭濃密且顏色較淺的頭髮,看過他比較白的皮膚,看過他完整的眉毛和他沒戴眼鏡的眼睛。其中有幾個人肯定不止看過他一眼而已,或許有的只是曾在樓梯上曾擦身而過罷了,但有幾次他和拉斯科斯基太太多聊了兩句,還跟其他一兩個在白天碰過面。

所以最好能避開他們,最好能盡量降低他出入這幢大樓的次數。更審慎的做法,可能得放棄這個地方,另找別的住處。不過不能再去住廉價旅館了。警方第一個就會去査那類地方。

或許他還是可以待在這裡。時間對他有利,警方找了幾天徒勞無功之後,自然會降低警覺,也失去了原來的熱度。媒體會懶得再登他的照片,而一般大眾則會被新的影像和新的恐怖事件轟炸,逐漸忘記了他的長相。

這種事需要時間,你只能隨遇而安。

但他等到天黑了才離開這幢大樓,等到拉斯科斯基太太肯定離開了她喜歡的前門階梯,回去舒舒服服地看電視。然後他把那把詹金斯製造的摺疊刀放在口袋裡,下樓出門,走入夜色中。

在位於東城的另一家金考連鎖影印店,他上網去看他訂閱的一個新聞群組。他瀏覽新的帖子,其中幾篇看完全文,自己貼了一篇新的討論主題。

他寫道:

那些自稱或一般所謂的專家,那些犯罪學家和心理學家和新聞記者,認為我們這些為樂趣而殺人的是被迫的,基本上是自己完全無法控制的強迫性行為。無疑地,去相信一個人「必須」殺人而非他就是「喜愛」殺人,是比較能讓人心安的。那些專家告訴我們,我們殺人是根據曆法,我們的行為是由月亮的圓缺所支配。亊實上我們已故的弟兄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解決他的年輕朋友,就是以一個月為間隔周期。當然如果一個人想建立一個模式,吸引大眾注意有個連續殺人狂的運作,難道不會故意等上一個月再干下一樁嗎?但似乎沒有人考慮到這個可能性。

可以確定,我們有些人是受強迫作用的影響而去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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