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我想你大概要上樓去了吧,」我說,「你不必去看看你的股票是漲是跌嗎?」

「沒股票了。」

「你破產了嗎?」

「我把股票賣光了,」他說,「每天操作一次。遊戲就是這麼玩的。」

他跟我解釋。理論上說,當日交易者每天開始和結束時,賬戶里都沒有股票,只有現金。不管他當天在交易中買了什麼股票,都會在收盤前賣掉。賠錢的部分就承擔下來。不管贏或輸、增或減,他每天早上都從頭開始。我告訴他,可惜人生的其他部分不是如此。

「有一些股票我會長期注意,」他說,「會研究圖表。這裡賺一塊錢,那裡賠一塊錢。每次交易的傭金都一樣,不管你玩得很大或只玩幾毛錢。每筆交易都是十塊九毛九。你去賭籃球賽的話,就不會有這種事了。」

「你做得還可以嗎?」

他聳聳肩。「這種事要怎麼說呢?有個女人從帝國大廈跳下去,經過第三十四樓的時候,她會說有什麼感想?」

「到目前為止,還好。」

「只有在離地面最後半英寸的時候才需要擔心。」

「那倒是。」我同意道。

「目前為止還好。我的錢比剛開始玩的時候要多,而且有時候還可以提點錢出來花。」

「這樣玩一定很緊張。」

「也還好。最糟糕的,也不過是那天賠了錢而沒有賺錢。你猜錯了朗訊科技,但猜對的人不會拿著自動手槍對你開槍。你只不過損失幾塊錢,如此而已。」

「你是說這比販毒要好。」

「沒法比,」他咧嘴笑了,很得意那個押韻,「而且下雨天不必站在街角。這一點差很多。」他叫侍者過來,說他還要一個百吉餅。然後跟我說:「這個大衛·湯普森,警察想找他嗎?」

「我不認為警方會花多大力氣。薩斯曼沒有詳細說,不過如果我是他,我會在警方內部網路清查一切留下記錄的名單。我會挑出所有名叫大衛·湯普森的人,設定年齡和膚色符合的,去掉現在正在坐牢的,然後這份名單就等哪天晚上沒什麼電視節目可看的時候,再查査看。」

「你會把露易絲說出來嗎?」

「我猜想他不會記得再問我,我隱瞞什麼了嗎?我們很清楚那是兩個不同的人。」

「自從莫妮卡遇害後,」他說,「去查大衛·湯普森,看看他是否結婚,好像就沒那麼重要了。」

「我知道。我們為什麼要在乎呢?」

「不過對露易絲來說,一切都沒有改變。」

「的確,」我說,「如果他是在耍花招,那她就應該知道。而如果他沒問題,她也應該知道,這樣她就可以放鬆下來享受這段戀情。我不想放棄湯普森,可是除了等,我也想不出什麼辦法。等下次露易絲跟他約會,我們可以再設法跟蹤他一次。或者管信箱那位女士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一個名字。」

「我想過信箱那件事。看起來我們應該把進度加快一點。」

「怎麼加快?」

「比方我們寄封信給他,上面就寫他給的地址。信寄到以後,她就會打電話給你。」

「如果她記得的話。」

「要是她忘記了,或許你就打個電話去提醒她。甚至去一趟當面提醒她。」

「然後呢?」

「然後她會去查那封信,然後——」他講到一半停住,閉上眼睛,兩手捂住臉。「然後沒有了,」他說,「因為她只能從信封上得知名字,可是名字就是我們寫的。我今天腦袋糊塗了,還好沒坐在電腦前。」

當日交易者搶走賬單,堅持說他今天泡在晨星餐廳省了很多錢。我說他的提議沒那麼糟,這表示他在想,雖然不是想得很清楚。「而且如果我們只是想寄個炸彈郵包給他,」我補充,「那你的點子就行得通。」

「這樣就解決我們的問題了,」他說,「然後露易絲再去網路上找一個對尼古丁上癮的傢伙。」

我過街回家。埃萊娜不在,不過我發現她的健身服在洗衣籃里,因此猜想她已經回家沖澡換過衣服了。這是幾天來我所做過最精明的推斷,因此深感自豪。我打電話到店裡給她,結果是應答機接的。我沒留話,正在考慮十分鐘後再打還是直接去那邊時,門打開了,她走進來。

「我開了店,」她說,「然後四處看看,然後說去死吧。我又鎖了店門,然後回家。」

「於是你就在這裡了。」

「於是我就在這裡了。」她發現我在盯著她,就說,「我氣色壞透了,對吧?老實告訴我。」

「認識你這麼多年了,你氣色從沒壞過。一次都沒有。」

「直到現在。」

「現在也不壞。」

「你是想告訴我,我氣色好得不得了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你氣色不錯。」

她走到門廳照鏡子,我跟著去,她兩手的食指放在顴骨上方,朝上推,然後鬆手。「去他媽的地心引力,」她說,「誰要地心引力來著?該死,我還會成為永葆青春的女人呢。猜猜怎麼著,我只是跟其他人一樣罷了。」她轉過來面對我,「老天,你聽到我說的嗎?唯一比我嘴邊小細紋更糟糕的,就是從嘴裡講出來的話。我我我,他媽的永遠都是我。誰在乎我看起來是不是顯露了實際年齡?總之我本來就那麼老不是嗎?只不過我不想顯露出老態罷了。」

「這兩天大家都不好受。」我說。

「我想是吧。昨天晚上我沒睡多少,現在我可以躺下,可是到了晚上只會又整夜不睡地瞪著窗外。你知道嗎,世貿雙塔不會回來了,莫妮卡也不會回來了。」

「的確。」

「這不是做夢。醒來不會一切都沒事。」

「是啊。」

「要花點時間才能平復。我們聽到消息到現在多久,二十四小時嗎?如果我已經覺得好多了,那我這個人也太可怕了。這需要時間,一般不是這麼說的嗎?」

「一般是這麼說的,沒錯。」

「但願我可以吃顆安眠藥,睡上六個月。只不過我醒來感覺還是一樣,因為我沒有花六個月去應付這件事。反正也還沒有人發明出能讓你睡六個月的安眠藥。」

「是沒聽說過。」

「是有那種永久性的安眠藥,你吃了就永遠不會再醒來了。我現在還不想吃。」

「很好。」

「有時候,」她說,「要了解你以前為什麼喝酒,並不是那麼難。」

「酒能讓一切停止運轉。」

「我承認,我了解那種吸引力。但是推到最後,管他的,都去死吧,還有那些『我我我』的都去死吧。你跟薩斯曼談過了嗎?」

「他們還沒有任何進展。」我說,「或者是他們有進展,但他懶得向我報告。」我告訴她有關TJ的大膽猜測,我又如何去找薩斯曼求證,雖然我們沒有人覺得那個猜測有太大的可能性。

「如果他抽煙,」她說,「她一定會跟我提的。她從一開始就不會跟他有任何瓜葛,她甚至不喜歡跟衣服上有煙味的人在一起;但如果他就是很吸引她,讓她願意容忍他抽煙,那她也一定會跟我提這件事。『我不能告訴你他的任何事,但他抽煙,你能相信嗎,可是我還是照樣喜歡他。』總之,她一定會找個方式提起的。」

「終於,」她說,「他們要重建了。一開始全市的人都可以發表意見,受害者的親屬投了兩次票,最後終於要蓋個新的東西。我很好奇以後站在這裡望出去,新的建築會是什麼樣子。」

當然,她現在正站在窗邊。

「我真希望有什麼事情發生。」她說,這時我的手機響了。

是我給過名片的那個女人,那位信箱女士。她打電話來告訴我,今天早上她收到了一封寄到一二一七號信箱的信。「我把名字抄下來了,」她說。「我想就是你說的那個名字。大衛·湯普森。」

「是這個名字沒錯,」我說,「信是誰寄的?」

「誰寄的?我怎麼知道誰寄的?」

「在信封左上角,」我說,「通常會有一個回信地址。」

「也許吧,我不記得了。」

耶穌啊,真像拔牙。「你可以現在去看一下那個信封嗎?」

「不在了。」

「不在了?」

「他來拿走了。就是你給我看過那張照片上的男人。」

「他來拿走了。」

「那是他的信。他跟我要,我就給他了。你沒說過不能給他的。」

我也沒要求她記下回信地址。這不是她的錯,而是我的錯,但即使了解這一點,也不能讓我對整件事的感覺好一些。

我問她是否記得有關那個信封的事情。有,她說,那是個長信封,不是一般寄賬單那種比較小的信封。而且上面的地址是打字或印的,不是手寫的。「而且他很失望。」她主動說。

「失望?」

「他打開後看了裡面,臉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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