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哥倫布大道一家金考 連鎖影印店的電腦終端機前,每小時只要花一點點上網費用,他就能有完全匿名的網路通道。他上了雅虎網站,只用了幾分鐘,不花半毛錢就申請到一個賬號,使用者名稱是一個字母與數字毫無意義的拼湊組合。很難記,但他不必記,因為以後他再也不會用了。這是個只使用一次的賬號,幾乎確定無法追蹤,不過如果警方要追,他們最多只能追到這部電腦,對大眾開放的,每天有幾打人使用過。
他還記得自己曾經納悶一世紀前沒有監定科學的時候怎麼會有人被逮且定罪。但科學不是一邊幫助犯罪,一邊又幫助犯罪學家嗎?他曾在哪裡看過一句口號,讓他總覺得是達爾文演化論的完美解釋:如果你做出一個更好的捕鼠器,大自然就會造出一隻更好的老鼠。
這個原理讓他思索了一陣子,然後不情願地回到現實。他點了「寫信」鈕,開始打字:
我寫這封信,是因為我一想到傑夫里·威利斯不幸的父母,就深感不安,最近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剛因為謀殺傑夫里而接受極刑。失去兒子就已經夠難受的了,但若始終未能尋獲他的屍體,那一定更難熬。一般人總不希望自己的血肉長埋在沒有墓碑的墳下,然而,仔細想想,我也不會更喜歡躺在有墓碑的墳下。我想,對於長眠地下的人來說,有無墓碑都完全一樣。
然而,我覺得好像應該告訴你,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願大家對他都沒有好的回憶!——的鬼魂昨天來找我,他深切懺悔。「你務必要告訴《里士滿新聞領袖報》的那些好人們,」他以一種幽靈的聲調說,「我很後悔自己做過的事情,希望能夠悔改,所以我要告訴你該去哪裡找威利斯家男孩的遺體。」
以下就是他說的地點……
他寫下詳盡的指示,巨細靡遺以文字敘述了一份藏寶地圖,任何人遵照指示都可以找到那個古老的家族墓地,他曾在那裡與小傑夫里共度一段歡樂時光,但傑夫里本人大概不會太歡樂。他因而又回想起一切,不禁想加上一段傑夫里臨終前的精確描述,但這麼一來,就會跟整封信的內容和口吻不一致了。
不過如果寫了一定很好玩。他想到那個謀殺兒童後再吃掉的瘋狂食人魔阿爾伯特·費什。他在殺害並吃掉了一個小女孩格蕾絲·巴德後,寫了一封信給她的父母描述謀殺的過程,而且證實他們的女兒烹調後鮮美多汁。不過,他向他們保證,「我沒操她,她死時仍是處女。」
小巴德沒有被迫開苞 ,他心想。這對於老巴德夫婦會是多麼大的安慰!
乍一看,你肯定會以為這封信是惡作劇,任何有理性的人都會這麼以為。不過你們只要派兩個人帶著鏟子過去,就會知道傑夫里的屍骨——他身體的其他部分當然早就腐朽了——是否真有可能埋在那個鬼魂所講的地方。
當你找到屍骨,一定找得到的,你和你的讀者及相關當局就該好好思考。你們相信鬼魂、相信他們會顯靈嗎?或者是有人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呢?
相信你會原諒我不署名。我最近學會了匿名的重要性。這肯定是我們一切傳統的精神基礎。
當然,《里士滿新聞領袖報》有網站,他連上去,找到了地方版編輯的電子郵件網址。他把網址填入適當的空格中,坐在那裡幾分鐘,游標停在「傳送」鍵上。寄還是不寄,這是個關鍵問題,而且沒有明確的答案。整件與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有關的事情已經以最圓滿的方式解決了,照道理說,實在應該讓一切都保持原狀。
另一方面,他覺得寄出這封信好像會比較有趣,攪一下,看看會發生什麼。這封信一定會掀起一些風波,但如果他沒有動作,那麼除了已經發生的事,就什麼動靜都不會有。
而最重要的就是有趣,不是嗎?
但他對信中的最後一段不太確定。這會打動一些看信的人,讓他們魯莽地往好幾個錯誤的方向亂跑,但這其實只是個小小的玩笑,而且會剝奪他為自己作品署名的機會。他把最後一段選定,按了「刪除」鍵,然後想了一會兒,重寫了這麼一段:
親愛的朋友,就讓我們都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吧。我會立即放棄這個電子郵件網址,所以很遺憾,你將無法跟我聯絡。我應該偶爾還會用別的電子郵件網址與你聯繫,只不過,唉,新的網址將會像現在這個一樣無法追蹤。可是你可以從我的署名認出我,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
亞伯·貝克
他露出那個悲傷的微笑,點了「發送」鍵。
他挺喜歡紐約的。
他以前住過這裡,住了幾年,如果不是情勢所迫,他會待得更久。當時所有狀況看起來似乎都將轉向厄運,但就像他常說的,態度才是最重要的,而憑他的聰明,也足以將逆境視為機會。他離開紐約,不也是有個機會可以看看全國各地嗎?這不也提供了他許多遊歷冒險,而且剛剛在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這個了不起的事件中達到最高潮嗎?
他當年離開時,世貿雙塔仍傲然站在曼哈頓尾端。有時他會很好奇,當這個城市遭受到那麼大的衝撞時,如果他在紐約,那會是什麼樣。
那天死了那麼多人,對他個人並沒有造成很大的衝擊。但他好奇的、也是啟發他的,就是背後操縱者那種驚人的權力,那位木偶戲大師說服他的追隨者駕飛機沖向建築物。這顯示了一種令人羨慕的操縱才華。
他自己也操縱過。以前他住在紐約時,他是個操縱大師,雖然被他操縱的人沒做過那麼戲劇化的事情。不過,他的傀儡很聰明,他得利用一種心理學柔道才能成功;他利用這些人的心智力量對抗他們自己,取得了成功。
他邊走邊想著這些事情,然後有點開心地發現自己不知不覺間來到了老地方,一幢位於西七十四街的房子。他曾站在這幢房子外頭很多次,也進去過一次。那次屋裡還有其他三個人,他在這裡殺了其中兩個,就在這幢房子里,一個用槍,另一個用刀;第三個人則是一個小時後在南邊幾英里處的一幢房子里幹掉的。
當時他以為這幢房子將會是他的獎品,是殺人讓他得到的。他以為那就是他想要的,一幢精緻的褐石洋房,離中央公園才一個街區。
他以為這就是他殺人的原因。
現在他知道有關自己的真相,感覺多麼自由!
他回到這個城市的路上時曾想過,這幢房子搞不好已不在了。幾年前,在下城的西十一街上,曾有一排褐石房子中的一幢就這麼消失了。激進學生在那個地方製造炸彈,房子是其中一名學生父母的,還有什麼比炸掉父母的家更能滿足他們潛意識裡的動機呢?說到底,他們的政治目的不就是這樣的嗎?
他第一次來到紐約時,那幢房子已經重建了。大小跟鄰居相仿,新房子正面有一部分以四十五度角突出,看起來像是被建築師給扭了一把。他知道,這種設計的表面目的是要融合當代和傳統,但他覺得有更深層的解釋,那是一種渴望,要讓毀掉第一幢建築的那種爆發力量表現在後繼者身上。
雖然他不再成天夢想要擁有,但這幢好房子並沒有就此消失,七十四街又沒有炸彈工廠,房子不會無端消失。房子還在那裡,那個年輕女人也還住在裡面,整幢都是她的,除了最底層那樓開著同樣的高檔古董店,老闆依然是同一個老太婆,現在更老了。
他想到了另一家店,他買下那把拆信刀的店。賣給他的那個女人稱之為裁紙刀。他心想,這個名詞本身有點含糊不清,可以表示是一把用來裁紙的刀子,也可以表示是一把用紙做成的刀子。或其實根本不是什麼刀,就像紙老虎也不是真的老虎一樣。
不管叫什麼,反正現在刀已經離他而去了。啊,刀子沒有消失,就像這幢房子仍然存在,但已經從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這幢房子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嗎?它就像在這個不平凡城市中的其他眾多事物一樣,仍歸在標為「未完成事務」的項下嗎?
他得好好想想。
回家的路上,他在另一幢大得多的建築物對街站了好一會兒,這幢大樓位於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的東南角。樓下二十四小時都有門房值班,電梯和大廳里都有監控攝像機。不過這些玩意兒能造成什麼障礙呢?既然是人類所創造、設置、維護的,當然也就能被人類所破解。不過還不到時候。
他走回家。有時他覺得自已就像一隻寄居蟹,背著房子四處走,身體長大後就拋棄舊殼。現在適合他的寄居處,也就是他目前的家,是位於五十三街上、第十大道以西一幢出租公寓頂樓的三房式公寓。大樓本身顯示出一些紳士化的效果,正面的磚頭外牆重新粉了灰泥,大廳和樓梯都翻修過,門廳整個重做了。很多戶公寓在舊住戶搬出或死掉、新房客以市場行情租下時,也都整修過。剩下來有房租管制的老住戶沒幾個,其中一位是拉斯科斯基太太,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
她超重五十磅,有糖尿病,天氣壞的時候還要飽受關節炎之苦。他走上門前階梯時,她正站在樓梯上方,抽著一種臭烘烘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