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調母親不是半滿就是半空,用哪個說法要依你覺得自己是不是股東而定。現在這種遠離中城和蘇荷區以及格林尼治村的爵士樂夜間俱樂部已經很少見了,也很少有外埠遊客會找上門來。店裡的客人有一半是全城各地來聽音樂的人,另一半則是住在附近、並非為音樂而來的當地人,他們只是覺得這地方不錯,進來喝一杯而已。往常大概白人和黑人各半,但最近又加入了很多亞裔人士。
丹尼男孩每星期有三四個晚上會在這裡,其他的晚上則在普根酒吧,就在哥倫布大道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間的西七十二街上。普根酒吧沒有任何音樂,除了點唱機里偶爾流出來的樂聲,那裡的魅力除了某種粗俗的坦率之外,我看不出別的什麼,我只有要找丹尼男孩時才會去普根酒吧,但我會光為了聽音樂而去藍調母親。
丹尼男孩坐在靠近演奏台的一張桌子,我們還沒看到他之前,他就看到我們了。我看見他時,他正朝著我笑,示意我們到他那桌去。
他說:「馬修和埃萊娜。坐,坐吧。這位是茱蒂。茱蒂,這是馬修和埃萊娜。」
茱蒂是華人,一頭及肩的黑色直發,鵝蛋臉上五官精緻。介紹時她看起來一副自得其樂狀,整個晚上也是。我無法判斷她是對晚上的一切都很開心,或是她天生就長成那個樣子。「他們現在休息,」丹尼說著朝舞台點了點頭,「你以前在這聽過他們的演奏。」他講了幾個樂手的名字。「有個跟他們搭配的次中音薩克斯風手,剛出道,可是我發誓有時他讓我想到本·韋伯斯特 。他是個小鬼,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聽過本·韋伯斯特的唱片,但他肯定沒聽過現場的,可是你待會兒聽聽看他是不是真的很像他。」
我認識的人沒有人像丹尼男孩·比爾這樣,不過任何人也都是獨一無二的。他幾乎不到五英尺高,個子小得可以去精品百貨巴尼斯公司的童裝部買衣服,但是過去二十年,他的西裝都是由一個來訪的香港裁縫製作,不會比去巴尼斯貴,又免除了他的尷尬,而且也不必白天跑出門去買衣服。他是一對西印度群島黑人父母所生下的白化病人,強烈的光線會讓他眼睛不舒服,而且對他的皮膚不好。他白天都待在公寓里閱讀、睡覺或打電話,晚上則去普根酒吧或藍調母親。
他的生意就是資訊。他大部分來往的人都在警方留有記錄,不過被警方逮捕過並不見得表示就是罪犯。我想,那些人屬於地下社會,不過埃萊娜認為法文demimonde 更適合,只因為那是法文。
他原來是我當警察時的消息來源,我繳回警徽不幹之後,仍一直跟他保持來往。認識他四十多年,我們早已是好友,而且我想我已經說過,我是在他桌邊認識埃萊娜的。
埃萊娜說他看起來精神很好,他憂傷地搖搖頭。「第一次有人跟我說這種話,」他說,「我就開始明白自己老了,你聽過有誰會告訴二十來歲的小鬼說他精神很好呢?比如說茱蒂吧,她看起來真是個大美人兒,我也會這麼讚美她,可是我絕對不會想到要說她看起來精神很好。你看看她,她皮膚就像瓷娃娃似的,請原諒我用這種形容。她要聽到有人說她看起來精神很好,還得再等二十年。」
「我把那些話收回,丹尼。」
「不,別這樣,埃萊娜。我是個色鬼,這又不是秘密,而且在我這個年紀,聽到有人說我看起來精神很好,對我的心臟有益處。尤其是出自一個像你這樣的年輕美女。」
「謝謝,不過我自己看起來精神很好也已經很多年了。」
「你還是個年輕甜妞呢,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話,問問你丈夫嘛。馬修,你是純粹來玩的嗎?希望如此,不過如果有什麼正事要談,我們就趁樂隊回來之前趕緊解決。」
「我純粹來玩的,」我說,「我們希望這裡的音樂能夠改變心情。剛才我們看了一出關於大屠殺的戲,埃萊娜看完後相信她自己也將走向同樣的命運。」
他聽了,點點頭。「我現在除非有必要,再也不想看這個世界了,」他說,「可是就我所看到的部分,實在是不怎麼喜歡。」
埃萊娜問他是不是還繼續在記那份名單。
「哦,耶穌啊,」他說,「你知道那件事?」
「馬修跟我說的。」
幾年前丹尼男孩因為結腸癌開了刀,又做了些後續的治療,我猜想是化療吧。我聽說這件事情時,他已經又恢複正常生活了,不過這個病讓他明白了自己終有一死,而他的回應方式非常有趣:他製作了一份名單,列出所有他認識的死去的人,從他小時候被車子撞死的那個同學開始。等到我那夜離開他那桌時,我努力不要讓自己在心裡也列出這麼一份名單。
現在,幾年之後,我們兩個人的名單都更長了。
「我已經放棄了,」他說,「只要時間夠久,我都一直沒複發,我就可以開始相信自己大概擊敗那個混賬病了。不過真正讓我放棄的是世貿中心。雙塔垮掉兩天後,街角那個傢伙,我每天回家路上會跟他買一份報紙,到現在為止有二十年了,結果他現在告訴我,當時他兒子就在北樓里,他媽的就在被飛機撞上的那一層。我認識那個小孩,他小時候每星期六都會幫他父親弄星期天的《紐約時報》,把各個版夾成一份。湯米,這是他的名字。那天我回家,想把他列入我的名單,然後我心想,丹尼,你他媽的以為自己在幹什麼?那些人死得快到你都來不及寫下來。」
「我真高興我們來這裡,」埃萊娜說,「我已經覺得好多了。」
他道歉,埃萊娜告訴他別傻了,他從銀色冰桶里取出他那瓶伏特加,倒滿杯子,然後女侍終於把埃萊娜和我早就點了的飲料端來,我的是可樂,她的是萊姆利克酒,另外還有一杯茱蒂點的「海上微風」雞尾酒。沒多久,樂隊也出現了,演奏了《勞拉》、《恢複正常》、《靛藍心情》、《午夜爵士》,還有其他曲子,丹尼男孩說得沒錯,那個薩克斯風手演奏得真的很像本·韋伯斯特。
樂團休息前,那個帶著角框眼鏡、蓄著一撮修剪齊整的山羊鬍的黑人鋼琴手宣布,他們最後要演奏一首歌,是講一個法國女孩在英格蘭以她的健美臀部魅力而聞名。「各位女士,各位先生,請盡情享受,《倫敦之臀》。」
有幾處響起了低笑聲,其他人則很困惑。當然,他是故意把《倫敦德里小調》胡改了一通,這首曲調最為人所知的名字是《丹尼男孩》,是全世界旋律最美的歌曲之一,但一般不認為適合用來演奏爵士。他們選這首歌是要向「丹尼男孩」比爾致敬,他擺出一臉高興難抑的表情。薩克斯風手獨奏了一段副歌,真足以令人心碎,然後他們加快速度,在其中變化,我覺得聽起來還不錯,不過主要還是覺得很新奇。但是第一段的薩克斯風獨奏,你可以聽上一整夜,尤其是如果手裡有一杯酒的話。
他們演奏結束,答謝觀眾的掌聲,然後下台。鋼琴手過來跟丹尼男孩說希望他別介意,丹尼男孩說那當然,又說他們該跟那個薩克斯風手聚聚。「真希望,」那鋼琴手說,「他能待到下個星期四,再搭飛機去斯德哥爾摩。」丹尼男孩問他去斯德哥爾摩幹什麼。「嘗嘗金髮女郎的嫩屁股。」那鋼琴手說,然後他才想到我們這桌還有兩位女士,緊張起來,一個勁地跟我們道歉,然後趕緊走了。
丹尼喝了點伏特加,然後說:「基督啊,我他媽真恨死這首歌了。」
「曲調很美啊。」埃萊娜說。
「歌詞也很美,」他告訴她,「『夏日已遠,繁花將盡。』可是我小時候成天都聽到這首歌,他媽的大家都用這歌來嘲笑我。」
「因為你的名字。」
「我反正怎麼樣都會被嘲笑,」他說,「因為我是所有人這輩子見過的人里長得最滑稽的,這個白髮白臉的小黑孩,不能運動又必須戴太陽眼鏡,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比學校里任何人、包括老師,都要聰明十倍,他們都模仿那首歌的第一句歌詞對著我唱:『哦,丹尼男孩,風笛正在召喚!』」
「可是你一直用這個綽號。」茱蒂說。
「那不是綽號。丹尼爾·波依德。比爾就是我受洗時大人給我取的名字。那是我母親娘家的姓,波依德,B—O—Y—D,就和布魯克林那邊的人念Bird的音一樣。我從小聽到人家叫丹尼·波依德就會應,後來那個O就消失了,因為大家沒聽到,他們就以為我是丹尼男孩,B—O—Y,跟那首歌名一樣。」
他皺起眉。「你知道,」他說,「認真想想,比起我認識那些被他老爸操又被老媽嫌的人,我爸媽還算不錯的。」
我們又各自喝了一杯飲料,丹尼不讓我們付賬。「你們喝了兩杯可口可樂和一杯蘇打水加酸橙,」他說,「我想我還付得起。」我說了些入場費之類的,他說跟他同桌的人從來不必付入場費。「他們希望我繼續光顧,」他說,「別問我為什麼。」
出於某種原因,我掏出了那張過目即忘的大衛·湯普森的照片。我拿給丹尼看,問他是否想起什麼。
他搖搖頭。「我應該想起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