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周末的一個聚會上,一個我見過的女人走上來,說她聽說我是個私家偵探,對不對?

「算是吧。」我說,解釋說我已經半退休了,而且沒有執照,這表示我沒有任何正式身份。

「可是你可以調查某個人,」她說。

「有特定的人選嗎?」

「我得考慮一下,」她說,「你可以給我聯絡的電話號碼嗎?」

我給了她一張名片,是新印的那批,上面有我的手機和公寓電話號碼。我盡量拖到不能再拖,直到我發現自己越來越荒謬可笑的那種感覺壓過了本性中的頑固,才買了手機。我有一半時間會忘了帶,即使帶在身上也會忘了打開,不過星期一早上我帶著、而且開機了,電話響起時,我還能順利接聽,沒有不小心按錯鍵掛斷。

「我是露易絲,」她說,「你給過我名片。前兩天晚上,我問你能不能幫我調査某個人,然後——」

「我記得,當時你說要考慮一下。」

「我已經考慮過了,想跟你談一談。可不可以找個地方碰面?」

我正在跟TJ吃早餐,我笨手笨腳地接電話時,他努力綳著臉沒笑。「我在晨星餐廳。」我說。

「真的?因為我就在火焰餐廳。」

晨星就在第九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口的西北角,火焰則在同一個街區靠五十八街那頭。兩家都是典型的紐約式希臘小餐館,沒有一家會登上紐約的美食排行榜,但兩家都不太糟,而且天知道,都很方便。

她說:「你還會在那邊待十五分鐘嗎?我想喝掉這杯咖啡,然後我想出去抽根煙,抽完就去晨星,如果你還在那裡的話。」

「我們的主菜還沒上呢,」我告訴她,「你慢慢來。」

「我覺得自己這樣很可笑,」她說,「我有了這段浪漫戀情,感覺上是會有結果的,而一段感情應該是建立在彼此互信的基礎上,如果我雇一個偵探去調查這個傢伙,這證明我付出了多少信任呢?感覺好像我一開始就在阻撓這段感情發展。」

露易絲年約三十七八,中等身高,中等身材,長著深褐色的頭髮和淡褐色的眼珠。年輕時的青春痘在她的雙頰和尖下巴上留下了輕微的凹疤。她穿著上班的裙子和寬鬆短襯衫,灑了香水,那種花香遮不住她身上的煙味。

她來到我們這桌,有點驚訝我不是一個人。我介紹說TJ是我的助理,讓她稍微安心一些。TJ是個二十來歲的黑人小夥子——我不知道他的確切年齡,不過這麼說來,我也始終不知道他姓什麼,但他其實已經算是我的家人了——今天早上他一身輕鬆打扮,穿著寬鬆褪色的厚棉布短褲,上身是一件拆掉袖子和領子的黑色T恤。他看起來不太像我的助理或任何人的助理,而像毒販的幫手。我看得出來如果我單獨出現她會比較自在,不過這麼一來,我事後又得跟TJ轉述,我想反正她可以適應,結果也的確如此。

我說:「任何持久的感情關係都是以信任為基礎的。」

「我就是一直這麼告訴自己的,可是——」

「信任也是大部分欺詐和騙局的關鍵元素。沒了信任就不可能騙得成。如果你能確定沒有什麼難以容忍的原因不去信任他,那麼要自己信任他可能就會比較容易。」

「這一點我也不斷提醒自己,」她說,「這樣好像很不堪,可是我對他一無所知,這個事實我就是無法忽略。又不是說我們的父母是世交,或我們是在教會活動里認識的。」

「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在網上。」

「那種交友網站嗎?」

她點點頭,告訴我網站的名字。「我不知道這個城市其他人到底是怎麼認識朋友的,」她說,「我整天工作。事實上我再過二十分鐘就得回去上班,不過我遲到十分鐘也不會讓庭克貝公司倒閉。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去參加戒酒協會的聚會。我上一個男朋友是在聚會裡認識的。這讓我們省掉互相寒暄試探的步驟,可是一旦合不來,其中一個人就得換個聚會地點了。」她瞥了一下我的左手。「你結婚了,對吧?她也是聚會裡的人嗎?」

「不是。」

「你們怎麼認識的,不介意我問吧?」

我們相遇是在一個下班後的酒館裡,「丹尼男孩」比爾的老座位。當時她是個年輕的應召女郎,而我是警察,有老婆和兩個小孩。不過露易絲不需要知道這些,於是我只說我和埃萊娜已經認識很多年,失去聯絡後又再度重逢,兩個人就認真起來。

「真浪漫。」她說。

「我想是吧。」

「嗯,我以前的男朋友,老天讓他們留在記憶里就行了。我高中的男朋友很可愛,可是我有一次在半路嘔吐的事情他始終沒法忘記,那是在……哦,別提了。耶穌啊,真希望我能在這裡抽煙。既然這裡可以喝咖啡,那就應該也可以抽煙才對。我們那位翹屁股市長該去操他自己。你能相信他也想禁止戶外吸煙嗎?我的意思是,他以為他是誰呀?」

她沒有等我們回答,而我其實也一時想不出答案。「我應該回到正題了,馬修。我在網路上認識了這個傢伙,有很多交流,一開始是寫電子郵件,然後是傳送即時消息。你知道即時消息是什麼,對吧?那是某種線上交談。」

我點點頭。TJ和埃萊娜常常互相傳送即時消息,就像兩個小孩扯根線,在兩端綁著罐頭似的。TJ就隔著馬路住在我們正對面,是我住了很多年的那間旅館房間里,每星期會過來吃兩三次晚飯,他和埃萊娜可以隨時打電話彼此聯絡,但顯然網路即時消息有一種難以抗拒的魅力。他們會注意到另一個人在線上,接下來他們就像兩隻喜鵲似的聊了起來。

「網路聯繫會讓人很親密,或至少讓人有那種感覺。人們在電子郵件中會卸除防備,或者一開始就不會帶著防衛心理。我的意思是,一切都很容易。你打字就好像在寫日記似的,還沒有時間仔細思考就敲了『發送』鍵,信就寄出去了。你甚至沒辦法檢查拼寫,更別說思考一下你是不是真想告訴他你高中四年級時墮過胎。所以感覺上很親密,因為你可以了解對方很多事,但也只是他選擇要告訴你的部分,而且你只是在屏幕上閱讀。那些只是字,沒有聲調,沒有臉部表情,沒有肢體語言。其他空白由你自己在心中填補,而且隨你任意編造。但不見得會跟本人一樣。早晚你們會交換照片,就是網上照片——」

「我知道。」

「於是你知道他長什麼樣子,但那也只是屏幕上的圖像,就像屏幕上的文字。你還是不了解他。」

「可是你見過這個人。」

「啊,當然。如果這一切只不過是網上的調情,我不會拿來浪費你的時間的。我大概在一個月前跟他碰了面,後來又見了他七八次。這個周末我們沒在一起,因為他出城去了。」

「我想你們很合得來。」

「我們喜歡彼此,被對方所吸引。他長得不錯,但不英俊。我對英俊帥哥沒興趣。有個心理諮詢師曾告訴我這是自尊心的問題,因為我覺得自己不配有個英俊的男朋友,不過我不覺得是這麼回事。我只是不信任長得太好看的男人。他們通常都很自戀。」

「我就有這毛病。」TJ說。

她咧嘴笑了。「不過你處理得很好。」

「儘力而為。」

「我喜歡那個人,」她說,「他不會急著把我弄上床,不過我們都知道那是早晚的事,而且我們沒花太久就走到那兒了。結果很美好。他喜歡我,我也很想樂不可支地告訴全世界我戀愛了,可是卻有什麼東西阻止了我。」

「他有什麼事情是你不知道的?」

「我不知道該從何說起。嗯,他有什麼事情是我是『知道』的?他四十一歲,離過婚,獨自住在奇普斯灣那一帶。他是自由職業者,替公司設計一些直接郵購廣告。有時他得長時間工作,有時又閑著完全沒生意上門。不是忙得要死就是閑得要死,他說。」

「他有辦公室嗎?」

「就在家裡。這是我們都去我家的原因之一。他那邊亂七八糟的,他說,他都睡在沙發上。而且還不是那種可以掀開的沙發床,因為他的書桌和檔案櫃佔據了太多空間,根本沒有地方把沙發打開。他有個傳真機,有個複印機,還有電腦和印表機,其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

「所以你從沒去過他家。」

「對。我說過我想去看看,他總說家裡很亂,還得爬四層樓,上去只為了看那團混亂。聽起來好像很合理,但當然他說的也可能是實話。」

「也說不定他結婚了。」

「說不定他結婚了住在別的地方。我想過要去他住的那幢大樓,至少看看信箱上是不是他的名字,但我連他的地址都不知道。我有他的電話號碼,可是是手機。他有可能結婚了,可能是個騙子,我只知道,他還可能是個他媽的連環殺手。我倒不是真的認為他是前面講的那種人,不過問題是我不能確定,而且如果我隱隱的有這些疑慮,情感上就無法擺脫那些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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