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的時候,喬·德金已經坐在角落的一張桌子邊,正在喝他的酒——憑肉眼判斷是伏特加摻冰塊。我看看店內,聽著吧台傳來的嗡嗡的談話聲。想必我的某些感覺無意間流露在臉上,因為喬一開口就問我還好嗎。我說我很好,怎麼了?
「因為你一副見到鬼的表情。」他說。
「沒見到鬼才怪呢,」我說,「店裡到處都是鬼。」
「這家店對鬼來說有點太新了,是吧?這裡開幾年了?兩年?」
「快三年了。」
「時光飛逝,」他說,「快樂不快樂的都過去了。『傑克地方』,傑克是誰,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我認識的是這地方,在賣給傑克之前。」
「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
「沒錯。」
「他死了,對吧?是在『九一一』之前還是之後?」
「九一一」成了我們的分水嶺,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歸到那天之前還是之後。「之後,」我說,「過了五六個月。他把店留給一個侄子,那個侄子試著經營了幾個月,認定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然後我猜他就把店頂給傑克了,不知道傑克是誰。」
「管傑克是誰呢,」他說,「他們的菜不錯。你知道這裡有什麼嗎?全天供應愛爾蘭式早餐。」
「那是什麼?一根香煙外加半打啤酒?」
「你真能講笑話。像你這麼見多識廣的人,一定知道愛爾蘭式早餐是什麼。」
我點點頭。「心臟病特餐,對吧?熏肉、蛋和香腸。」
「還有炭烤番茄。」
「啊,健康食品。」
「還有黑布丁 ,」他說,「這玩意兒還不好找。你想吃什麼?我要點愛爾蘭式早餐。」
我告訴女招待我也一樣,另要一杯咖啡。喬說他喝一杯伏特加就夠了,不過她可以給他一瓶啤酒,用愛爾蘭啤酒搭配早餐,不過不要健力士 。她建議豎琴牌,他說這個應該不錯。
我認識喬已經二十幾年了,不過從不認為我們之間有親密的友誼。這些年他是中城北區分局的警探,就在西四十五街的老警察局工作,我們多年來發展出一種工作關係。我會找他幫一些忙,也會報答他,有時是給現金,有時是送人情。他時不時會介紹客戶給我。我們的關係曾經很緊張,我和一名職業罪犯的友誼始終讓他覺得不舒服,而他酒喝下肚後的態度也讓我難以把他視為好朋友。不過我們已經認識得太久,知道如何維繫交情,那就是忽略自己不喜歡的部分,保持親近而又不至於太親密。
我們的食物陸續上來時,他告訴我他已經遞交了退休申請。我說他恐嚇說要辭職已經很多年了,他說他幾年前就已經填好所有表格準備離開,接著世貿雙塔垮了。「我沒有時間退休,」他說,「雖然有些人照樣退休,但誰能怪他們呢?他們已經無心工作了。我呢,我早就無心工作了,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杯水車薪。不過『九一一』時,我設法說服自己,說人民需要我。」
「我可以想像。」
「所以我比原計畫多留了三年,也不知道這三年里我做了什麼有用的事情。總之,現在我不幹了。今天星期幾,星期三嗎?下星期五就是我最後一天上班了。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搞清楚我的餘生到底想做什麼。」
這就是他邀我共進晚餐的原因,在這個滿是鬼魂的店裡。
三十多年前,我從紐約市警察局辭職。之後沒多久,我也辭掉了為人丈夫、為人父親的角色,然後從一幢位於長島的舒適郊區洋房搬到西北旅館—個簡樸的小房間。我不常待在那個房間里。附近位於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間的第九大道上,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成為我的客廳兼辦公室。我在那兒見客戶、吃飯,社交生活也以那裡為中心。同時我在那裡喝酒,一天又一天。當時我天天喝酒。
我就這樣過日子,儘可能地撐了很久。然後就像老人們所說的,我把酒瓶用塞子塞住。沒事的時候我不再去吉米的酒館,而是去兩個街口外的聖保羅教堂地下室。我還去其他教堂的地下室和大廳,尋找一些事物,填補過去曾被酒所佔據的空虛。
在那段時間裡,吉米的店租約到期,於是往西南搬了一點,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的交會口。我戒酒後就跟吉米的舊店保持距離,他們搬了新家後好一陣子我也同樣迴避。我再也不會天天去那裡了,不過後來埃萊娜和我偶爾會進去吃頓飯。吉米那兒的食物向來很好,而且廚房開到很晚,所以夜裡從戲院或林肯中心看完表演出來後,去那裡是個不錯的選擇。
我去參加了吉米的葬禮,在西四十四街的一個殯儀館,有人放了一首他最喜歡的歌。那是戴夫·范·羅克 的《最後的召喚》,我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喝了一夜的威士忌之後,有人放給我聽的。我讓他放了一遍又一遍。比利·基根當時替吉米工作,星期一到五晚上在店裡當酒保。他早就搬到加州去了。而寫下這首歌並以無伴奏方式清唱的范·羅克則比吉米早一兩個月去世,所以我就坐在那兒,聽著一個死人唱歌獻給另一個死人。
一兩個星期後,他們在酒吧里替吉米守靈,我也去了,但沒待多久。出席的人中有幾個我已經多年不見,看到他們真好,但是離開那兒回家對我來說是個解脫。之後一個夏日夜晚,就在那家店確定賣掉後,為了處理存貨,讓大家免費喝酒。有好幾個人都告訴我一定要去,但我根本不考慮。我待在家裡看揚基隊的棒球賽。
而現在我在這裡,面對著一屋子的鬼魂。曼尼·卡雷什是其中之一。我認識他時,酒吧還在第九大道的老地方。他幾乎天天都會來吉米的店裡,喝一兩杯啤酒,跟護士打情罵俏。他也參加了守靈,那是當然的,酒吧賣掉前的最後一夜他應該也想去,不過我不知道他去成沒有。他在守靈會上告訴我,他活不了幾天了。醫生提出了化學療法,他說,但他們卻不敢期望能有什麼用處,所以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當化療的實驗品。他在那個夏季的某一天過世了,就在酒吧關掉後沒多久,但我是在秋天才聽說的。所以我錯過了他的葬禮,但這陣子總有新的葬禮可參加。就像公共汽車,如果你錯過了一班,過幾分鐘就會有另一班開過來。
「五十八歲了,」喬說,「老得可以退休了,可是又年輕得不該過著退休生活,你懂我意思吧?」
「你知道退休後要做什麼嗎?」
「我不打算做的,」他說,「就是在他媽的佛羅里達買幢小房子。我不釣魚,不打高爾夫,而且我一身愛爾蘭人的皮膚,連檯燈都能把我晒傷。」
「我想你也不會喜歡佛羅里達。」
「可不是嗎?我可以留在紐約,靠退休金過活,可是沒事做我會發瘋。我會成天泡在酒吧里,這可不是什麼好事。或者我會待在家裡喝酒,那更不妙。這個最棒了,這個黑布丁。賣的地方還真不多。我想那些老愛爾蘭社區會有,比如皇后區伍德賽那一帶,或者布朗克斯區路那邊,不過誰有那麼多時間大老遠跑過去?」
「這個嘛,反正你退休後就有時間了。」
「是啊,我可以花一整天去找黑布丁。」
「不必跑那麼遠,」我說,「任何西班牙人的酒館都賣這玩意兒。」
「開玩笑,黑布丁嗎?」
「叫西班牙血腸,不過是同樣的東西。」
「那是什麼,波多黎各菜嗎?我敢說會比較辣。」
「比愛爾蘭菜還辣?天哪,你覺得有可能嗎?不過兩者是同樣的東西。你可以稱之為西班牙血腸或者黑布丁,不過反正都會吃到用豬血做的香腸。」
「耶穌啊!」
「怎麼了?」
「你他媽的做點好事行不行?我正在吃呢。」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做的嗎?」
「我當然知道,不過那不表示我他媽的想談啊。」他喝了點啤酒,把玻璃杯放下,搖搖頭。「有些警察退休後就去保安公司。不是那種做外勤拋頭露面的,而是職位比較高的。我認識的一個傢伙十年前申請退休了,去了證券交易所當保安主管。朝九晚五,收入比以前還高。後來他又從保安主管的位置退休了,有兩份退休金,外加社會保險。現在他在佛羅里達,成天打高爾夫球、釣魚。」
「你對這類事情有興趣嗎?」
「佛羅里達?我已經說過……哦,你指的是私人保安公司。嗯,你知道,我當了很多年警察了。我是刑事警探,而那傢伙在保安公司的工作更像是行政人員。我可以做,但大概不會喜歡。也許得做很多行政上的瑣碎小事。」他拿起空的玻璃杯,看著裡面,又放下。他沒看我,說:「我在考慮要當私家偵探。」
我早已經料到了。
「要當個正常的私家偵探,」我說,「你就得當成是做生意,要做記錄、交報告、建立人脈、多拉生意。如果你自己做就是這個樣子,不過還有另外一種方式,去幫大型偵探社工作,大部分都是為一點小錢在做無聊的工作,而且少了警察的身份。我不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