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聖誕節前兩周,埃萊娜跟我在東村的一家加勒比海餐廳與雷和比齊·加林德斯夫婦吃晚飯。雷是一個警察畫家。他根據證人的描述,畫出身份不明的罪犯,作為通緝海報或是紐約警察局的傳單。他的工作非比尋常,而雷在他這一行又是非比尋常的傑出。我在查案時曾請過他兩次,兩次他都表現不凡,把我腦中的影像栩栩如生地在紙上重現。

吃過晚飯後我們步行回埃萊娜家,在那裡他替我畫的素描裝框掛在牆上。那幾幅畫的組成十分怪異。有兩幅畫的是謀殺案的兇手,第三幅是一個男孩,被其中一個兇手所殺。另外一個男人名叫詹姆斯·列奧·莫特利,他差一點殺死了埃萊娜。

比齊從沒去過埃萊娜的公寓,也從沒看過這幾幅素描。

她看了一會兒,毛骨悚然起來,說她不能了解埃萊娜怎麼能忍受天天看著它們。埃萊娜告訴她這是藝術品,已經超越了實物本身。雷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它們是畫得不錯,畫得很像,他的確有一套,但要說這是藝術品就太過分了。

「你不知道你畫得有多好。」埃萊娜反駁道,「我如果有個畫廊,我會展覽你的作品。」

「畫廊,」他說,「那一定像是警察局裡罪犯的畫像簿了。」

「我是說真的,雷。事實上我想請你替馬修畫一幅肖像。」

「他殺了誰?啊,我是開玩笑的。」

「你畫肖像的,是不是?」

「有人要我畫的話。」他伸出手,「我不是故意客氣,埃萊娜,但在街上有成百的人拿著畫架畫紙,跟我畫得一樣好,說不定還更好。你讓我來畫像,結果不會有多特別的,相信我。」

「也許是,」她說,「但你的作品之所以特殊,是因為你在畫一個你沒法看見的人。我想要做的是你透過我來畫馬修,好像他是疑兇,而我是目擊證人。」

「但我已經看過他了。」

「我知道。」

「所以那就會有妨礙。但我了解你的想法,真的。這個想法很有意思。」

「那我父親——」

「什麼意思?」

「你可以畫我父親,」她說,「他已經過世了,很多年前就去了。當然我有一些他的照片。大門右邊鑲框的照片里就有他,但別去看。」

「我不會。」

「我還是去把它拿下來,這樣等會兒你走出去時不會碰巧看到他。我覺得很興奮,雷。你覺得可以嗎?我們兩個人坐下來,然後你替我父親畫一幅肖像?」

「我想可以吧!」他說,「我想不出來為什麼不行。」

她對我說:「這是我想要的聖誕禮物,我希望你還沒去買,因為這是我真正想要的。」

「是你的了。」我說。

「我父親。」她說,「你知道,要從我的心裡去描述他很難。我不確定我是不是可以辦得到。」

「當你需要的時候,你的回憶就會浮上來。」

她看著我。「已經開始了。」她說,她的眼睛裡充滿了淚水。「很抱歉。」她說,她起身離去。

他們走後,埃萊娜說:「不是我有毛病,你知道,他是有那種神來之筆。」

「我知道。」

「跟他一起做事會很激動。你看我只是想想就哭成那樣。但這是我真想要做的事。如果我流了點淚又怎麼樣?紙巾很便宜不是嗎?」

「是的。」

「如果我有能力的話,我會給他辦畫展。」

「你為什麼不做呢?」她看著我。「你以前也說過,」我說,「不止是指雷,說不定你是該去開一個畫廊。」

「真滑稽。」

「並不滑稽。」

「我是想過,」她承認,「但這會不會變成另一個無謂的嗜好?只是比去亨特選課更為昂貴。」

「錢斯就抓住機會做成功了。」

錢斯是我們的一個朋友,他是一個多年收集非洲藝術品的黑人,現在在麥迪遜大道上經營畫廊,幹得有聲有色。

「錢斯跟我不同,」她說,「錢斯開張時,他比百分之九十以上做這一行的人都要熟悉行情。活見鬼,我知道什麼?」

我指指窗邊那個大幅抽象畫。「你再告訴我一次你花了多少錢買的,」我說,「現在又值多少錢了?」

「不過是走運罷了。」

「或是眼力好。」

她搖搖頭。「我對藝術知道得有限,我更不知道要怎麼去經營買賣,我們最好看明白一點,除了賣肉我知道什麼?」

說來可笑,氣氛說變就變。原來我們跟雷以及比齊高高興興的,而且埃萊娜對與雷合作畫她父親畫像的計畫極為興奮,但現在一股鬱悶感像烏雲一樣蓋過來。我原來打算留下來,但快午夜的時候我告訴她我得去參加聚會。「之後我就回旅館去了。」我說,她也沒有要留我下來。

曼哈頓每天午夜通常有兩個聚會,一個在西五十六街,一個在中城休斯敦街。我選了比較近的一個,在一張鬆動的椅子上坐下來,準備好喝足夠一小時的低級咖啡。帶領聚會的那個傢伙七歲就開始吸飛機用的強力膠 ,之後沒有任何一種毒品他沒試過。十五歲時他第一次被送去戒毒,十八歲在急救室被捕,還有兩次因為靜脈注射海洛因,得了心內膜炎,差點就送了命。他現年二十四,戒酒有兩年了,也熬過了一次永久性的心臟損傷,但就在最近被診斷出HIV呈陽性。「但至少我不再酗酒了。」他說。

中途我環顧四周,發現除了角落有一個看來是全美國最老的白髮老者外,我是整間房裡最老的人,而且比其他的人都要老得多。進行討論時我好幾次都想舉手發言,但又縮回來了。聚會沒結束我就想走,但我也沒有那樣做,仍舊盡責地待到結束。

之後我來到第十大道,走進了葛洛根。

米克說:「你記得我們第一次講話的時候嗎?我要你把襯衫脫下來。」

「你想確認我沒有綁秘密錄音機。」

「沒錯,」他說,「老天,我希望今晚你絕對沒有帶。」

伯克已經走了。地板也已經清掃乾淨,除了我們坐的之外,所有的椅子都已疊在桌上。只有一盞燈還亮在那裡。米克剛告訴了我一個在法庭上說會讓他入獄的故事。雖然發生在很久以前,但他做的事到現在還是可以被起訴。

「我沒帶錄音機。」我說。我向下看我的玻璃杯。杯子里只有蘇打水,但我看它的那副樣子會使你以為這是更為強烈的飲料。我以前常常這樣瞪著杯子里的威士忌,彷彿裡面藏著秘密的答案。但它們所能做的只是溶化我的問題,但有時候那樣也足夠了。「沒有錄音機,也沒有連接線。」

「你還好吧?」

「沒什麼,」我說,「我替可靠偵探社打了三天工,昨天幹完了。今天下午我在那兒安慰一個寡婦。」

「哦?」

「也可以說是她安慰我。現在看起來到處都有這種不溫不火不著痛癢的安慰。」

他等我繼續說下去。

「一個以前的客戶,」我終於接下去,「你記得那個在十一大道上被槍殺的傢伙?」

「我記得。我以為你早就辦完了。」

「我跟他太太好像還沒完。」

「哦。」

有人在敲門。大門是關著的,鐵門也拉了起來,但還有一盞燈亮著,加上我們坐在桌邊,這就足夠讓一些醉鬼心裡燃起一點希望之火。米克站起來,走過去做個手勢要他走開。那個人又試著再轉了一次門把,之後終於放棄希望離開了。

米克坐下來重新倒滿了酒。「他來過一兩次,」他說,「我告訴過你嗎?」

「霍爾茨曼?」

「就是他。去年夏天我們這裡來了好些個雜七雜八不屬於這裡的異類。一方面是因為這附近在改變,另一方面是那他媽的報紙報道。」

《新聞報》有篇葛洛根的專欄報道,對葛洛根聲名狼藉的常客作了一番感情充沛的描述,圍繞著米克的各種傳說更是受到特別的關注。我說:「那會吸引人?我還以為那會把他們給嚇跑。」

「沒錯,」他說,「但人類是很奇怪的。你剛提到的那個傢伙就在那時候來的,跟那些人一樣,東張西望,好像他可能在牆角發現一具屍首。」

「他是一個專門告密的人。」

「哦?」

「他把他舅舅出賣給了國稅局,然後設計把一個販毒的律師給抓了起來。」

「天哪。」他說。

「他幹得挺不錯,但也可能這是他被殺的原因。」

「難道不是那個小子乾的?那個穿著軍用夾克的傢伙?」

「嗯,說不定。但也不見得。」

「不見得,」他想了一想說,「如果不是那個癟三,那會是誰?」

「他當時想要設法坑害的人。」

「這麼說他會去勒索?」

「不,除非他想多加一條賺錢之道。」

他皺起眉頭:「那誰會知道去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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