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趕在周末政府機關休假之前,花了一天工夫繼續鑽研各種文件資料,但並沒有增加多少心得。

我在高峰時間前結束工作乘地鐵往北去上城。我收到一個留言要我打電話找埃莉諾·揚特。當時已經快五點半了,但我還是在她的辦公室找到了她。

她很愉快地告訴我霍爾茨曼並沒有盜用公司的錢。「當我提到這種可能性時,我的會計師非常驚恐,」她說,「發現並沒有這種事,他才鬆了一門氣,我不願意想格倫可能是賊,知道他沒有偷我的錢,確實讓我比較安心一點。」

我並沒有考慮他有可能偷公司的錢。我也沒有想像一個憤怒的埃莉諾·揚特會在『地獄廚房』與他有死亡之約,一口氣將四顆子彈射進她雇的律師身上。

她問我有沒有新消息。

不太多,我說。我知道幾件以前我不知道的事,但並不因此增加了我對這整件事的了解。

「我不知道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她說。

我問她什麼意思。

「我老在想,」她說,「難道你不想嗎?有人生來就是罪犯,有人是因為某種可怕的童年經歷、後來某個決定性的事件造成的。格倫看起來是那樣一個極度正常的年輕人。但他似乎說了很多謊,而且他實際過的生活跟表面如此天差地別。我忍不住想他不是被他父親毒打,就是遭到他的叔叔伯伯的性侵犯。然後有一天他忽然冒出個念頭,說:『啊哈,我要去偷錢!』或是販賣毒品,或是勒索他人。如果我們能知道他到底幹了些什麼事,那就好辦了。」

TJ也在找我。我呼叫他,他打過來,但我們談的事不宜在開放的電話線上討論,所以我們沒有多談。我聽出來他還沒搞到槍,但他正在進行中。

他沒有主動提朱莉婭的事,我也沒問。

那晚在聖保羅教堂的演講者是從布朗克斯來的。從事營造業,最主要的是替人裝窗子,他說了一個很好的、簡單的喝酒故事。我的注意力時有渙散,但又被他喚了回來。他非常嚴肅地說:「每一個晚上,我把自己鎖在房間里,一直喝到人事不省,醉到玻利維亞。」

吉姆·費伯也在那裡,休息時間他說:「你聽到他說的那一句嗎?我以為你得吃了迷幻藥才能讓你神遊四方,但這個傢伙只要喝了克蘭·麥克桂格 就行了,酒商可以用這句話來做廣告。」

「我想他覺得這是一種形容,醉到玻利維亞,我的意思是,他並不是一時說溜了嘴。」

「是的,他確實想這樣說。呃,以前我常常想醉到玻利維亞,但十之八九我只能到克利夫蘭。」聚會結束後我們說好星期天晚上一塊吃晚飯。我問他想不想來杯咖啡,但他得回家。我想打電話給莉薩,或徑自去找她。但結果我跟聚會的一伙人去了火焰餐廳。從火焰出來時,我仍想找莉薩,但我沒有這樣做,我回家打給埃萊娜,確定我們星期六晚上的約會。

之後我看了一會兒,然後關了電視看我新買的詩集,我翻來翻去終於找到一首詩可以讓我沉浸其中。過了午夜我才關燈睡覺。

這很像試著不喝酒,試著做到一天不喝一次。如果我可以試著像這樣不喝波本酒,我應該可以有辦法拒絕莉薩·霍爾茨曼的誘惑。

星期六下午TJ打來。他說:「你知道公共汽車站裡賣百吉餅的麵包店嗎?」

「了如指掌。」

「如果你問我,我說他們的麵包圈要更好吃。你可以跟我在那裡見面嗎?」

「什麼時候?」

「你說呢?我五分鐘就能到。」

我說我需要比較長的時間。差不多半個小時之後,我才跟他一起坐在港務局公共汽車站一樓的百吉餅小吃店裡。他要了一個麵包圈和一杯可樂,我則是一杯咖啡。

「他們的麵包圈不賴,」他說,「你真的不想來一個?」

「現在不想。」

「他們的百吉餅太軟了。你吃圈餅的時候,你希望嚼起來有勁。如果是麵包圈,軟一點就沒關係。很怪,是不是?」

「世界是一個神秘的地方。」

「你說得對。昨晚差一點要打電話給你,但實在太晚了。有個哥兒有烏茲 要脫手。」

「那不是我想要的。」

「是呀,我知道。不過那把槍挺棒的。多一個槍夾,還有一個攜帶的盒子,放槍正好,又便宜,因為他只想賣了槍去嗑藥。」

我試著想像簡拿一把全自動武器對著自己自殺。「我不覺得這合適。」我說。

「哦,他現在非賣不可,不然他會拿著它去搶劫。無論如何,我有你想要的東西。」

「在哪裡?」

他拍拍他圍在腰上的藍色帆布腰包。「就在裡面。」他輕聲地說,「點三八左輪,三顆子彈。其實可以打五發,但他只有三顆。說不定他用了去打人。三顆夠不夠?」

我點點頭。一顆就夠了。

「你知道靠右邊的男洗手間?一兩分鐘後我跟你在那裡見。」

他滑下椅子,離開了百吉餅店。我喝完咖啡,替我們兩人付了賬。我在男洗手間找到他,他正靠在洗手槽邊,對著鏡子整理他的頭髮。我走到他旁邊洗手,此時有個傢伙解完手正在離開。等他一出門,TJ解下圍在腰上的包交給我。「你瞧瞧。」他說。

我走進一間廁所。那把槍是迪安斯塔格五發左輪手槍,槍把帶花紋,槍管有兩英寸。聞起來好像從上次用過後就沒清洗過。前面被挫掉了,彈匣是空的。但腰包里有三顆子彈,每一個都單獨用衛生紙包著。我打開一個,確定子彈可以裝進彈匣,然後退下子彈重新包好。我把子彈裝進我的口袋,槍插在背後腰帶下面。只要它不滑下來,我的夾克一定可以遮得住。

我走出廁所把藍色腰包還給TJ。他問出了什麼問題,但馬上發現重量不一樣,包已經空了。他說:「大哥,難道你不想要那個腰包?可以用來放槍。」

「我以為那是你的。」

「這跟那貨一塊來的。給你。」

我回到廁所,把槍及子彈一起放進腰包,調整好帶子的長度,以便能夠掛在我的腰上。現在這把槍比插在我的腰帶上安穩多了。門外,TJ對我解釋說,這樣的腰包逐漸變成黑白兩道都偏好的武器包。

「我相信是警察先開始的,」他說,「你知道他們下班之後還是得帶槍吧?只是他們不想讓槍的重量使口袋下沉,或壓壞了西裝的線條。那時候很多人都用手提包,但那很像是女用皮包,而且你帶那種手提包,你就有可能放下來忘了背回去。像這種腰包,到處都有賣的,你帶在身上一點感覺也沒有。打開拉鏈,隨時可以開槍。而且又便宜,不過十塊十二塊。當然你可以買皮的,那就比較貴一點。我看過一個賣毒品的,帶一個鰻魚皮的,那是魚還是蛇?」

「魚。」

「不知道還可以拿魚皮做皮件,而且挺貴的呢。我猜如果你夠蠢,你也可以拿鱷魚皮來做。」

「大概吧。」

我問起朱莉婭。「她很奇怪,」他說,「你猜她有多大了?」

「多大?」

「你猜猜看,你覺得是多大?」

「我不知道,十九或二十。」

「二十二。」

我聳聳肩。「嗯,我猜得差不多。」

「她看起來真年輕,」他說,「但有時候又顯得很老。前一分鐘她還是那樣的一個小女孩,你想要保護她讓她安全。下一分鐘她成了你的老師,要罰你留校。她知道好多事,你知道嗎?」

「我敢打賭她一定是。」

「但不是你想像的。她知道各種各樣的事。她身上的睡衣就是她自己做的,你敢相信嗎?也是她自己設計的。她有很多方法都可以賺錢。她並不需要在十一大道上跟人在車上搞。當然她現在急需要錢。」

「你怎麼樣?」

他的眼睛警覺起來。「我怎麼樣?」

「我只是想知道在錢這方面如何。你買槍沒虧錢吧?」

「哎呀,沒問題,買得便宜。我唯一花的錢是花在我非得買的毒品上。」

「什麼毒品?」

「嗯,你想在公園裡混,你想要問一堆問題,別人得確定你很上路子,最好的辦法是買毒品。他們在你身上賺到錢,他們就有理由喜歡你。」

「你花了不少錢嗎?我應該還你。」

「不需要,我沒虧錢。」

「你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買了又賣了出去。有盈有虧。全部加起來,我還賺了一小筆。」

「你賣毒品。」

「嗯,媽的,你要我怎麼辦,我又不用。但我也不會把它丟掉,那跟丟麵包一樣。我不是買賣毒品的,就跟我不買賣槍支一樣。我就想當偵探,但如果我非得要買這種狗屁東西,我不如把我花的錢搞回來。我有什麼地方錯了嗎?」

「我想沒有,」我說,「你這樣解釋,就什麼都沒錯了。」

在旅館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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