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普根酒吧找到了丹尼男孩,普根酒吧在西七十二街上,是他的老巢。他坐在他常坐的那張桌子前,桌上擺了一瓶冰鎮俄羅斯伏特加。他彎起右腿,右腳不偏不倚落在左膝上,他正在檢查他的鞋子。事實上那是一雙半筒靴,灰黃色,有點鞋跟。
「我真弄不明白這個,」他說,「你認不認得出這是什麼皮?」
「是不是鴕鳥?」
「沒錯,」他說,「這正是讓我煩心的地方。你見過鴕鳥嗎?」
「很久以前在動物園裡見過。」
「我只在電視上見過。《自然》啦,《國家地理雜誌特輯》啦。很壯麗的動物。不能飛,但跑得極快。想想看有人殺這樣的動物,就是為了剝它的皮來做靴子。」
「聽說他們現在的技術不錯。」
「它們被殺不要緊,」他說,「讓我不舒服的是太浪費了。老天,只有它們的皮被拿來利用。如果它們的肉也可以吃又不同了,但一定不怎麼好吃,不然整城的餐館早就放進菜單了。」
「鴕鳥肉片。」我建議。
「我在想鴕鳥皮靴。但你有沒有明白我的意思?我眼前有這麼一幅景象,數千隻的鴕鳥屍橫遍地,就像在大平原的水牛一樣。」
「它們是貪婪的鴕鳥剝皮人的受害者。」
「由傳說中的鴕鳥比爾 領導。難道你不覺得這很浪費?」
「我想是的,但你穿的是一雙很好看的靴子。」
「謝謝你。他們告訴我很耐穿,鴕鳥皮做的皮貨不錯。說不定我們是該殺它們來當皮料,不然到處都是鴕鳥,它們會比老鼠更糟。老天,它們太多了。」
「可能也跑得更快。」
「它們會摧毀瓊斯海灘,」他說,「再沒有地方可以放你的毛巾。每隔幾步路就有隻鴕鳥一頭鑽在沙里。」
說不定他在電視上看過瓊斯海灘。我敢打賭他從來沒去過。丹尼男孩·貝爾,個子矮小,穿著優雅,父母雖是黑人,但他皮膚有病,白得像褪了色,而且他跟吸血鬼德拉庫拉一樣,絕不在日光下出現。晚上你可以在普根或鵝媽媽之家找到他,一邊喝酒,一邊交換消息。但到了白天,你哪兒也找不到他。
我問他有沒有聽過與格倫·霍爾茨曼有關的傳聞。沒有,他說。他知道的都是從報紙上看來的。無辜的受害者,攜帶槍械的神經病,罪案累累的街道。我說實情可能不是這樣,死者雖然是拿薪水過日子,但經手的可是巨款。
「哦,」丹尼男孩說,「靠不在賬面上的錢過日子,對不對?我從來沒聽說過。」
「說不定你可以到處問問。」
「說不定我可以試試。你好不好,馬修?美麗的埃萊娜怎麼樣?什麼時候你跟她結婚?」
「老天,我正想問你,丹尼男孩,」我說,「你是擁有所有答案的人。」
我叫了計程車到幾個地方去轉轉,找了好些個像丹尼一樣消息靈通的人。他們不像丹尼穿得那樣優雅,或那樣擅長閑聊,但有時候他們會聽到有用的話,所以還是值得一去。
結束時已經過了午夜,我坐在第凡尼的角落,我指的不是第五大道上那家珠寶店,而是謝里丹廣場上一家通宵營業的咖啡屋。離休斯敦街上一個午夜的聚會不遠,而那個地方在格林尼治村一家最臭名昭著的午夜俱樂部附近。我正在想要不要參加,發現我已經錯過了一半。半夜兩點還有一個戒酒聚會,不過我不想留到那麼晚。
現在打電話給埃萊娜也太晚了。
打電話給湯姆·薩德斯基更嫌晚,雖然是到了我找他談談的時候了。我的工作像風車上的帆布篷一樣開始轉動了起來,逐漸有點進展了。我越想,越覺得喬治·薩德斯基是無辜的。
只要我有點運氣,應該有辦法證明。若我仔細調查霍爾茨曼,應該可以找到有殺他動機的人,這通常表示我已經贏了一半。你一旦知道是誰幹的,你只需要去證明,而且在法庭上我並不需要提出證明是誰殺的。我只需要說服有關人士不再起訴喬治。那樣喬治可以回到他原來的生活中,重新恢複為一個對他自己危險、但只是惹人不順眼的人。
我叫了另一杯咖啡。一男一女從前面的雅座站起來去付賬。那個男人對我點點頭,我揮揮手。我認出他以前參加過不遠處的佩里街聚會。如果我剛好在這附近,有時我也會去參加。說不定我們應該搬到這裡來。我在第六分局工作時,自然在格林尼治村的時間很多。那也是多年以前我跟埃萊娜首次見面的地方。
那時候以來,這個地方已經有了很多變化,但大致說來並沒有紐約市其他區域的變化那麼大。這裡大部分地方成為特定的歷史保護區,建築物成為被保護的地標。此處高樓大廈比較少,彎彎曲曲街上的三層政府房子,也比埃萊娜或我住的地方人性化。有很多的戒酒聚會我可以參加,埃萊娜可以走路去紐約大學或紐約學院上課,蘇荷區的畫廊不過是十分鐘的距離。
這是不是我真想要做的事?
我知道我想要做什麼。
「是馬修,」我對著她的應答機說,「現在很晚了,但是,呃,如果你沒睡的話,我想要跟你談談。明早我給你打電話。」
她接了電話,「哈羅。」她說。
「很晚了。」
「還好。」
「我希望沒有吵醒你。」
「沒有,就算你吵醒了我也沒關係。我希望你打來。」
「哦?」
「是的。」
「我在想……」我說。
「嗯?」
「我在想你需不需要有人陪你。但我覺得實在太晚了。」
「不,」她說,「不算晚。」
我乘的計程車沿著第八大道向北走,在五十七街左轉,經過我的旅館門口,在第九大道遇上了紅燈。在我的心裡,我聽見我對司機說,沒關係,我就在這裡下車。但這些話並沒有說出口,然後紅燈轉綠,我們繼續西行。他做了一個不違規、但並不常見的一百八十度迴轉,把我在我的目的地放了下來。
大廈的門房昨天還是一肚子疑心,今天卻一臉熟識地微笑。他還是先跟樓上通話,然後再微笑示意我去乘電梯。第二十八層,我一敲門,她就開了。她在我身後關好門,插上門閂,轉身向我,用她那雙深深的藍眼睛直直地盯著我。
她穿了一件睡袍,深綠色鑲著黃邊。下面是某種睡衣,淡粉紅色薄薄的,赤著雙腳。
我可以聞到她香水的味道,或是我以為我聞到了香水的味道,很難說,在計程車里也有一股這樣的香味。
她說了些話,我也說了些話,但我記不得說了些什麼。然後我說這是一個很不平靜的晚上,然後她說可能因為今晚滿月,她一邊走到窗前去看月亮。
我跟著她去,就站在她的身後。我沒注意月亮,我找的不是月亮,或者說不是真的在找。
我雙手放在她肩膀上。她嘆息著向我靠過來。透過睡袍我可以感到她身體的暖意。她在我懷抱里轉回身望著我,她的嘴鬆開,她的眼睛顯得更大。我向裡面望進去,害怕我會在裡面找到什麼。
我吻她,害怕我可能錯失了什麼。
之後我躺在那裡,感覺流出來的汗水逐漸在我的皮膚上冷卻,靜靜聽著自己心跳的聲音。我覺得煥發著激昂歡娛的生命力,但同時又被悲傷及後悔所掩蓋。
我說:「我最好回去。」
「為什麼?」
「太晚了。」
「你打電話來的時候這樣說,」她說,「你剛到的時候也這樣說。」
「現在真的是越來越晚了,而且明天我有很多事要做。」
「你可以留在這裡。」
「算了。」
「為什麼不?我會讓你好好睡的。」
「是嗎?」
「多少讓你睡一點。」她平躺在床上,雙手擱在平坦的小腹上,眼睛往上直視著天花板。她的上唇有淡淡一層汗水的痕迹。我們之間的靜默持續下去,她終於開口:「我很喜歡埃萊娜。」
「哦?」
「是真的。」
我撐起一隻胳膊肘俯看著她。「我也是。」我說。
「我知道,而且——」
「我愛她,」我說,「埃萊娜與我屬於彼此。我和你之間與我和埃萊娜之間沒有一點關係,對我們沒有影響。」
「那你在這裡做什麼呢,馬修?」
「我不知道。」
「你打電話給我,對不對?是你打的電話不是?」
「是的。」
「所以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這是你提供服務的一部分?『很抱歉,親愛的,我不想吃完就走,但我得去和我的客戶上床。』」
「別說了。」
「『她是一個寡婦,你知道她們會怎麼樣,那個可憐的東西大概饑渴得要命。』」
「我怎麼會這麼想。」
她看著我。
「今天下午你不想我離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