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沃德爾與揚特出版社坐落在十九街與百老匯大道交會處的一幢十二層大樓的八樓上。底樓有兩間店面,一家賣照相機及暗房用品,另一家賣文具。大樓的指示牌上寫著一家廣告商品專賣店,以及一家環保雜誌社。沃德爾與揚特樓下是一家減價男子服飾商店,廉價出售因關門或破產而傾銷的商品。

這棟建築十分陳舊,沃德爾與揚特的辦公室也很久沒裝修過了。褐紅色地毯已經磨損,傢具是擦痕累累的六十英寸木板桌,以及與之相配的椅子和桃花心木玻璃門的書架。頭頂上的照明設備不過是一個個光禿禿的電燈泡,外面一圍綠色的金屬燈罩。乍看之下好像是另一個時代的布景,只有新科技提供了唯一與這種氛圍不合的新興氣象。在一些老桌子上散亂地放著電腦、按鍵式電話、傳真機和複印機。還有一架老式的打字機。當我跟著埃莉諾·揚特經過像迷宮般一格格的小辦公隔間走向她的辦公室時,我還可以聽到那個老打字機咔啦咔啦的打字聲。

她是一個六十幾歲的相貌端好的女人,現在身體已經有點發福了。鐵灰色頭髮,一雙機警的藍色眼睛。她深藍西裝外套的領子上別了一隻瑪瑙浮雕胸針,左手戴婚戒的手指上有隻鑲鑽的金指環。我早上十點打電話去要求見面的時候,她要我在一個小時內去見她。我慢慢地走到那裡,中途還停下來喝了一杯咖啡,現在是十一點了,她坐在她的辦公桌邊,指著一把椅子要我坐下。

她說:「說來很可笑,我們通完電話之後,我開始想我們這樣會面是否恰當。我需要一點參考意見,而我第一件想到的事是,我應該去問格倫。」她溫和地笑一笑。「當然這是不可能的,是不是?我打電話給我自己的律師,把情形解釋給他聽。他指出既然我沒有什麼事要隱瞞或發表,我不需要擔心做出輕率的行動。」她從桌面拿起一支筆,「所以這既是好消息也是壞消息,斯卡德先生。我們談談沒問題,但我怕我沒有什麼好說的。」

「格倫·霍爾茨曼替你工作多久了?」

「三年多。我先生去世後不久我就雇了他。霍華德是四月過世的,格倫在六月第一個星期開始上班。我在芝加哥書展跟他約談,而那個書展每年都在五月陣亡將士紀念日的那個周末舉行。」她一轉手上的筆,「我先生原來是公司的律師,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有律師執照,所以當然由他料理公司的契約。」

「揚特先生過世後——」

「沃德爾先生,」她說,「在家我們是沃德爾先生和太太,在這裡我們是沃德爾先生及揚特女士。當然在女士變為通稱之前,多年以來,我是揚特小姐。霍華德很不喜歡『小姐』這個詞,不過我得加一句,倒不是他有大男子主義,而是『小姐』這個字並不是任何一個字的縮寫,在他看來簡直沒有一點章法。」她的視線穿過我的左肩,停在某一處,回憶過往的歲月。「我們搬到這裡的時候,還是艾森豪威爾當總統,」她說,「我們只有現在一半大的地方,跟一個叫莫里·凱爾頓的男人分租這間辦公室。他是一個經紀人,專門經營伴舞樂隊,脫衣舞娘之類,還有後來一些最不成功的歌舞團,在這裡,看到紐約市裡最奇怪的人走進門來是很平常的事。你看過《百老匯丹尼玫瑰》嗎?我們一看立刻想到莫里。我不知道他後來怎麼樣了。我猜他早已過世,不然他現在應該快九十了。」

遠方傳來打字機的聲音。「莫里·凱爾頓,」她說,「是一個缺乏涵養的粗人,但他不是沒有可愛之處。你戴看書的眼鏡嗎,斯卡德先生?」

「你的意思是?」

「你到了需要戴的年紀。你看書的時候戴眼鏡嗎?」

「沒有,」我說,「我說不定可以戴了,只要燈光不太暗的話,不戴也可以將就。」

「那麼我猜你不會是我們的顧客。既然你不需要看書的眼鏡,你大概不會去買大字體版本的書。」

「還沒有買過。」

「你真有耐心,」她說,「讓我徑自回憶過去的日子,又問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我會問起是因為我想到公司的初創時期。當我遇見霍華德·沃德爾的時候,他替紐博爾特兄弟公司擬定契約和出售分公司權益。他們是一家很小的貿易公司,幾年前被麥克米蘭買走了,但當霍華德自己出去做的時候,他們還很賺錢。你知道是什麼讓他決定出去自立門戶闖天下?」

「是什麼?」

「老花眼。他要眯著眼看小字,伸直手臂遠遠拿著書,還不能看普及版,因為字太小了。在他有了第一副看書眼鏡之後的一個星期,他開始找辦公室。一個月之內,他簽了租約,通知了紐博爾特兄弟公司。我當時在那裡的印製部做助理,每天都在電話里跟印刷廠爭執不休。但我私下裡做夢,夢想成為下一個馬克斯韋爾·珀金斯 ,鼓勵年輕的作者,希望能鼓動今日的火花,變為明日文學界的烈火。『埃利 ,』他說,『到處充滿了視力衰退的老傢伙,但他們找不到東西可以看。除了已經發行三十幾版的《聖經》之外,唯一的大字體書都是那種《正面思考的力量》或《摩門經》。如果這還不算是賺錢良機,我也想不出別的來了。你為什麼不來替我工作?你就有機會遇見一個真正的作家,也會有機會用完一支藍色鉛筆。我怕我們賺不了大錢,但我敢打賭我們會覺得做起來很有意思。」

「所以你就替他工作?」

「我想都沒想就決定了。我會有什麼損失?而且我們的確幹得很有勁,同時又賺了不少錢。但不是一開始就賺錢。天知道,那時候我們兩個人每天都工作十二小時。霍華德索性放棄了他的公寓,睡在這裡的一張沙發上,聲稱這樣省下了房租、交通費以及每天一小時的路上時間。他買了一隻電爐,和一個很小的冰箱,我們就在桌邊吃。好些年下來我們唯一的顧客是圖書館,而且我們還賣不出多少。但我們並沒放棄,生意終於漸漸擴大。

「當然我們開始談戀愛。而且很浪漫,因為我們私下都以為自己的感情是不會有回報的,所以在我們終於坦然面對彼此之前,我們已經相愛很久了。之後我們試著彌補失去的時間,不過我想這是不可能的,你說呢?」

我想起我爛醉的那些年,那些頹唐的日子,那些人事不省的夜晚。我記起弗雷迪·芬德的歌——《虛度的白天虛度的夜》,但真的是這樣嗎?

「不,」我說,「我不相信有任何時間是白白過去的。」

「但我們急切地去彌補!有一個星期,他每晚都留在我的公寓。我在東緣大道東側有兩個小房間。得爬五樓,沒電梯,那時霍華德已經四十好幾了,以他身體的狀況爬五樓實在不能承受。每早轉兩趟車上班也是苦事一樁。一個星期後他說:『埃利,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我剛才跟一個房地產經紀人談過話,他們在格拉莫西公園那裡有一套非常合適的公寓,我們可以走路去上班。你去看看好嗎?我相信你的判斷。如果你覺得不錯,就跟他要下來。』然後彷彿理所當然地,他加了一句,『我們結婚吧。事實上,不論你喜不喜歡那套公寓,我們現在都可以去辦。』」

「就這樣。」

「就這樣。我們把我的名字改成沃德爾太太,把公司的名字改成沃德爾與揚特,之後我們有了三十年的時間。我們從沒有換過辦公室,我們接收了莫里·凱爾頓的地方,等另一邊有空房時,又加上了一間。這個區域現在變得熱門起來,各色出版社都搬了進來。但我們仍舊在這裡,我也仍舊住在格拉莫西公園。我一個人住那套公寓有點太大了,不過這辦公室又嫌太小,所以我很想均衡一下,斯卡德先生,我很抱歉,你應該提醒我轉到正題。」

「我聽得很有興趣。」

「那麼我就收回我的抱歉。格倫·霍爾茨曼,格倫·霍爾茨曼。他有一個朋友在我們偶爾需要法律顧問時用的一家事務所工作。經過他朋友的建議,他把他的履歷送來。那家事務所叫沙利文-賓斯托克-羅恩-海斯,他們在帝國大廈里有辦公室,不過我相信他們已經解散了。這不重要,我甚至不知道格倫朋友的名字,而且我想他一定是個資歷不深的年輕人。

「格倫那時正失業。他在賓州西部一個叫咆哮泉鎮的地方長大。我想離那兒最近的大一點的城市是阿爾圖那。他在賓州州立大學念的書。呃,倒不是我有這麼好的記憶,我跟你通過電話後去查了檔案。」

「我開始感到驚訝了。」

「大學畢業後他在阿爾圖那工作了幾年。他有一個舅舅是做保險的,他就替他舅舅做事。等他媽媽過世——他父親早死了——他就拿了保險費及賣房子得到的錢搬到紐約來,之後他上了紐約法學院。當你的眼睛在履歷表上看到這幾個字時,你會把它讀成紐約大學法學院,事實上這兩個學校有很大的差別。無論如何,他在那裡讀得不錯,而且只考一次就拿到了律師執照,他就搬到白原 替一家小事務所做事。他說紐約的事務所不僱人,我想意思是他們不雇履歷表上填著賓州州立大學及紐約法學院的男孩。」

「但他不喜歡在威切斯特郡 工作,也不喜歡住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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