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我回到旅館去取消電話轉移。應該有辦法不需要回去就可以取消,但我從來不知道該怎麼做。我原來根本不會想到要轉移,但有兩個駭客族的小夥子自作主張替我侵入電話公司的電腦系統。他們進入之後,就替我搞了轉移服務,而且每個月我還並不需要繳錢。他們又替我搞了免費的長途電話服務。我的長途電話是用斯普林特電信公司的系統,只是斯普林特的計費部門不知道。(當我表示這樣做似乎有點不道德,他們問我欺騙電話公司真會讓我良心不安嗎?我只好承認沒這回事。)

我趕上了西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會的一個中午聚會。演講人在慶祝他的第九十天戒酒日,你至少得戒了九十天才能領導聚會。顯然他對他的成就非常滿意,好像自己就是一杯沒有加酒的混合飲料,輕飄飄地充滿了浮力。休息時間,一個坐我旁邊的女人說:「我也曾經像那樣,然後我從粉紅色的雲端掉了下來,直撞上地面。」

「現在呢?」

「現在我很快樂,喜悅,而且自由,」她說,「還有什麼呢?」

我在一家熟食店買了咖啡及三明治,到中央公園的板凳上野餐,呼吸著埃萊娜讚不絕口的加拿大空氣。我想到一些可以做的事,但可以稍微等一等,而且說不定應該等一等。大部分都是跟格倫·霍爾茨曼有關,等我跟他太太談話之後再開始進行似乎比較合理。

在公園裡待了兩個多小時,我走到動物園去看熊。在一塊名為草莓田的空地上,我算出來如果約翰·列儂在四十歲時沒被一槍打死的話,他現在該有多老了。有人說過,如果你能從上帝的角度來看世界,你會發現每個人的壽限已定,每件事的發生都自有道理。但我無法從上帝的角度來看世界,或看任何其他的事。當我試著這樣做,我所有的努力只換來一個僵硬的脖子。

當然有人說我這一輩子都是這樣。

桌上有簡及TJ的留話。我先打電話呼叫TJ。五分鐘過後他還沒打回來,我就打給簡,是她的應答機接的,我跟她說可以隨時打來。

我打開,正漫不經心地看,電話鈴響了,是TJ。他對這麼久才回話大為抱歉。「找不到電話,」他說,「要不就是有人在打。整整第八大道,所有的電話都沒了,完了。」

「它們全壞了?」

「壞了?它們不見了。你知道有人是怎麼乾的?他們並不把電話給撬開,他們索性把電話拴在汽車後面的保險杠上,一拉,把整個電話拉了下來。你想他們搞這麼多麻煩就是想弄點硬幣呢,還是他們想賣電話?」

「我不知道誰會去買,」我說,「除非他們有辦法再賣回給電話公司。」

「這樣賺錢可不容易。大哥,我打電話來是因為我可能發現一點苗頭。我在馬路上聽到,有人看到了殺人過程。」

「你找到證人了?」

「我還沒找到任何人。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只知道有人認識她。但我想我會找得到。」

「證人是個女的?」

「比較像我們昨天說的那種。帶棒兒的妞,你告訴我還有另個叫法,雙性人?」

「不錯。」

「如果我老跟著你,我也成了受過教育的人士了。這個帶棒兒的妞,我想我應該有辦法找到她。只是可能需要一點時間。」

「你要小心一點。」

「你的意思是注意性交安全?」

「老天,」我說,「我的意思是不要輕舉妄動,弄得有人來殺你。」

「哦,沒問題,這就是為什麼要多花點時間,因為我會很小心。而且這些雙什麼來著的很不容易混熟。除了毒品及荷爾蒙,他們的態度傾向於模模糊糊。但我可以告訴你,我想不是喬治乾的。」

「為什麼你會這樣說?」

「難道他不是我們的客戶?難道我們不是站在正義的一方?」

「我猜你是對的。」

「你學了點東西,」他說,「學得不錯。」

埃萊娜打電話來告訴我她一天的活動,又問我怎麼樣。我們都同意今天是一個美麗的日子,而且秋天是一年裡最好的季節。「有件事我想問你,」她說,「但我現在想不起來了。每次發生這樣的情形就讓我生氣。」

「我知道。」

「而且我記性不好的時候越來越多。有人告訴我有種草藥可以幫助記憶力,但你想我怎麼記得住會是什麼草藥?」

「如果你可以——」

「——我就不會需要它了。我知道,我想到過。算了,我會記起來的。今天晚上你要去看莉薩,對不對,之後你想打電話給我的話就打。」

「如果我想到,而且不太晚的話。」

「就算太晚也沒關係,」她說,「你知道嗎?我愛你。」

「我也愛你。」

當我把一些襯衫送到街角的洗衣店去時,簡又打來了。我去了還不到十分鐘,所以我沒去檢查留言就走過了櫃檯,但門房一眼看到我進入電梯,就打電話到我房間通知我。我立刻打給她,但我再度接到她該死的應答機。

「我們好像在玩你追我趕的遊戲,」我說,「我一會兒要出去,而且今天晚上我要跟人談生意。我會再找你的。」

我對走廊的門房通名報姓的時候正是九點整。我告訴他霍爾茨曼太太在等著我。他一聽她的名字表情立刻轉為機警。我感覺得出自從她丈夫死後,她一定有不少訪客,而絕大多數既非應邀,更不受歡迎。

他用手遮著對講機,聲音小到我一點也聽不見,但她的回答讓他鬆懈了下來。他不需要把我扔出去,或是去找警察,他的感激之情立刻浮現臉上。「你直接上去。」他說。

當我走出電梯時,我看到她就站在她的公寓門口,比我記憶里要漂亮,也比我記憶里要老,似乎最近發生的事在她的臉上鑿出性格的痕迹。她仍舊看起來很年輕,但現在要相信她如同新聞上說的有三十二歲並不困難。(她三十二,他三十八,我在想,喬治·薩德斯基四十四,而約翰·列儂永遠是四十。)

「我很高興你能來,」她說,「我不記得該怎麼稱呼你。馬特,還是馬修?」

「你怎麼叫都行。」

「今天早上我叫你斯卡德先生。我不記得我們一起吃晚飯的那天我怎麼叫你的。埃萊娜叫你馬修。我想跟著這樣叫。請進,馬修。」

我跟著她進入客廳,有兩張沙發在角落成直角放著。她先坐下,又指著另一張要我坐,我也坐下。兩張沙發都擺在能看到西方最佳景色的位置,而我透過玻璃窗,欣賞即將完全消逝的夕陽,在漸暗的天邊一角,有一圈粉紅帶紫的痕迹。

「對面那些高樓在威霍肯 ,」她說,「如果你覺得這裡的景緻好,想想看他們的景觀會更棒。他們在那裡可以看到整個曼哈頓的天際線。不過當他們下了樓,走出門,他們是在新澤西。」

「這些可憐的傢伙。」

「說不定住在那裡也不壞。從我來紐約的第一天,我就以為曼哈頓是最值得去的地方。我在白熊湖長大,在明尼蘇達州。我知道那裡聽起來像與美洲麋鹿及愛斯基摩人為鄰,其實它比較像雙子城 的郊區。我乘西北航空的飛機落地的時候,除了一張明尼蘇達大學的藝術碩士文憑之外,什麼也沒有。一本素描簿,還有一個朋友的朋友的電話號碼。我在切爾西旅館過了一夜,第二天我跟人分租一間在東十街湯普金斯廣場上的公寓。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來形容這種不同文化所產生的震撼。」

「但你還是適應了。」

「哦,是的。我沒有在字母城 住得太久,因為那裡讓我感到不安全。雖然沒有壞事發生在我身上,但我不斷聽到同一條街上的人被搶被奸被殺,一有辦法,我立刻就搬到東區南邊的麥迪遜大道。」

「我知道在哪裡,不過那個地方也不是太好。」

「不錯,那是貧民窟。如果在美國其他地方,它一定早被拆了,但它不像東十街那樣充滿了毒品,讓我覺得比較安全。我先跟別人合租,之後我就自己住。在一棟廉價公寓里有三間小小的窩,走廊里滿是老鼠、尿臭以及大麻的味道。但沒有任何壞事發生,不論是街上或是公寓里,從沒有人來找我麻煩,從沒有人進門來搶劫,或是從防火梯爬進來。一次都沒有。然後我遇到這個男人,使我意亂情迷,帶我遠遠離開所有這一切,搬進這個原來我想都不敢想的地方,所有的東西都是新的,沒有任何味道,走廊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守著。

「而現在我在這裡,」她說,她的聲音逐漸提高,「我在這裡,坐在新沙發上,踏在新的東方地毯上,所有的東西都是新的,當我從窗外望出去,我有無窮的視野,我是在一個安全的地方,這個乾淨安全的地方,但我有一個死掉的胎兒,一個死掉的丈夫,怎麼會這樣?你可不可以解釋給我聽?怎麼會這樣?」

我沒說一個字,我猜她並不期望我回答。在她努力控制自己的時候,我看著她的臉:一個完美的鵝蛋臉,眉清目秀。她穿得很整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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